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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中央正式报送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件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0 16:31 作者: 浏览:58次

19781120,胡耀邦决定向党中央正式报送中央组织部《关于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说:“我们认为,‘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不存在的,是一个错案,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一贯教导,我们对这一重大案件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是:“一、薄一波等同志在敌人反省院对敌斗争表现是好的。出狱时他们在敌人拟好的‘反共启事’上按手印,并发表在当时平津的报纸上,是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当时北方局的决定并不只是刘少奇个人的意见,参与决定这个问题的还有柯庆施等当时北方局的领导同志,一九三六年张闻天同志是当时党中央总书记,对他们的批复,应看作是代表中央的。许多同志证明,毛主席曾向他们表示过,中央知道他们出狱的经过,这一点应该认为是可信的。

“二、对那些根据党组织指示,在敌人拟好的‘反共启事’上按手印并登报后出狱,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恢复其党籍,恢复其原工资级别,酌情安排适当工作。因这一问题而使其家属、亲友受到株连和错误处理的,也应改正过来。已经去世的,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在这批党员中,有人被捕后有自首变节行为,或有其他政治错误,对这种人,应根据其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另作处理。

“四、对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同志工作中的错误,包括严重错误,应当实事求是地另作结论。”

在起草这个报告时,他说:不管以前是什么结论,这一次要完全依据事实的本来面貌来写。中组部报告起草人在写到薄一波时没有加“同志”二字,胡耀邦修改报告时加上了“同志”二字。

十二月十六日,中共中央以 [一九七八]第七十五号文件,正式向全党转发中央组织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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