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端正党风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他说:我们党认真吸取了这种失误的严重教训,用完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工作上认识上必然要经常出现的不同意见的矛盾。(一)每个重大决策,事先都进行反复的酝酿然后才作出决定。(二)党的会议上允许党员自由地发表意见和批评任何人,即使错了也受到保护。(三)只要尽了心尽了力,即使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也应允许改正。(四)如果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赞成,只要在工作中不违反并且努力执行,允许保留意见。他说:党内工作上认识上不同意见的矛盾一般不是对抗的。是否有可能转化成为对抗性的矛盾呢?当然可能。那就是:(一)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只是思想上的保留,而且在工作中抵制;(二)越出党的组织,散布同党中央对抗的主张和政策。这样就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也就是破坏了党的纪律。
指出:我们要抓的大案、要案,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特别是县级以上干部中重大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一是职务重要,二是案情重大。他们的问题不仅不是工作与认识上不同意见或失误的问题,也不是一般性的个人主义严重、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的错误,而是严重违法乱纪、严重以权谋私,为了个人或本单位、本部门的小集团利益而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问题,他们同党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我们要立场鲜明、理直气壮地下手解决这些已经带有对抗性质甚至已经尖锐对抗的矛盾。各级党委纪委和政府政法部门要掌握政策界限,加强调查核实工作,紧抓大案、要案。要有意放松一下次要案件,避免扩大打击面。不搞人人检举、揭发,人人检查、过关。对检举、揭发和告状的材料,要注重调查核实。对无辜的亲属一点也不可牵连。
(胡耀邦史料信息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