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11日下午,胡耀邦列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名单”,胡耀邦当选为委员。
(胡耀邦史料信息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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