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香一瓣慰忠魂
——胡耀邦同志为我平反冤案始末
敬爱的耀邦同志离我们远去已有17个春秋了,但他和蔼可亲的音容笑貌和彪炳千秋的伟大精神,却永远活在亿万人民的心中!想起当年耀邦同志为我平反冤案的情景,每每心如潮涌。
沉冤似海
提起耀邦同志对我的恩德,事情还要从四十多年前的“社教”运动说起。
1964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所谓“四清运动”),并决定在陕西省长安县先行一步进行试点。我的老家长安县细柳公社南三角村进驻了“社教”工作队。我和我家的冤案也就从这时开始了。
我的哥哥当年参军,复员转业后曾在村里任村干部。由于工作方法欠当,得罪了一些人。这些人便怀恨在心,趁“四清”运动之机,利用职权向“社教”工作队进行“汇报”,借机打击报复。如竟把村上照顾军属(因我哥参军)的劳动,说成是“剥削行为”。更有甚者,他们竟无中生有,捏造假材料,说我家“解放前三年雇过长工”,并以此将我家的贫农成分补定为“地主”,把我哥打得死去活来,逼得我哥竟要自杀。1965年元月,我哥在西安见到我,诉说冤情,声泪俱下地告诉我:“我死后,你一定要把我的男孩子养大成人!”绝望到了这种地步!
我想,解放前,我家不但未雇任何长工,还以给别人打短工为生。土改时,我家定为贫农成分,并分有胜利果实——地主家的土地三亩七分。翻身后,我们弟兄们参军的参军,上学的上学,我哥在部队立功受奖,我从中学到大学一直享受人民助学金到毕业,工作后我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到“社教”前,我家有党员两名,团员一名,革命军人两名,实可谓一个革命家庭。现在怎么竟然成了什么“地主”,这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底要革什么人的命?我百思而不得其解。
于是我决定通过所在的咸阳机校党委,写了一封反映我们村社教工作情况的信,希望能纠正运动中的偏差。谁知这封信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使他们变本加厉,打击报复进一步升级。
当时在极“左”路线下,咸阳机校党组织不分青红皂白,竟相信了社教工作队的一面之词,于1965年8月开除了我的党籍。对这样的处分我当然不服,便向上级党委写材料申诉,学校党委知识后,竟然开除了我的公职,并打成“反革命”,送回老家监督劳动。
三次进京
蒙受了这天大的冤枉,我仍然坚信,这绝对不是“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目的,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我们共产党的立党原则,这其中必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出于以上想法,我决定进京告状。
第一次进京是1966年元月。结果是刚回到家,就被人打了一顿,并警告我不许再找省委告状。出于无奈我只好再次进京。
第二次进京是在1966年7月。这次是中央办公厅一位秘书接待我。我痛哭着向他陈述,他劝我不要哭,并说:“你的申诉材料已看了,我们要求陕西省委重视你这一问题,并要求省委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中央。”省委办公厅接到中央批示后,要求咸阳市委和咸阳机校调查处理。后因下面各级党组织瘫痪而仍无结果。而这时,村里知道后对我的迫害进一步升级,又是开会批判斗争,又是严刑拷打,我实在无法在家里待下去,于1967年7月份第三次进京反映情况。
这次进京,接待我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接待站。该站接我的申诉后,批文给陕西省支左委员会,再下转咸阳军分区,再转咸阳机校大联委。经逐级批转,学校有关组织才派人进行了半年多的调查,并于1968年向咸阳军分区上报了材料,要求给我彻底平反。后来驻咸阳机校工宣队认为“社教工作团”属路线错误,早已撤出各地方,便写了介绍信,让我暂时回乡接受贫下中农教育,并答应待校革委会工作安排就绪后,立即复查有关材料。
但事情并不像上级要求得那样顺利。在我这次回乡后,又被打得死去活来,为了逃条活命,我只好请求长安军管组将我拘留了起来。
遗憾的是,在当时情境下,长安军管组也不问青红皂白,竟根据那些无中生有的假材料,更加错误地认定我上中央告状为“大搞翻案活动”,给我判刑七年,先后在西安砖瓦厂和南泥湾姚家坡农场“服刑”劳改,直到1977年刑满释放。
冤狱昭雪
1977年10月,我满怀信心进京,直奔中央党校要求谒见中央组织部长胡耀邦同志。由于我刚从监狱出来,任何证件也没有,便拿出当年(1958年)耀邦同志接见学生团干部时给我的题词,题词是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传达室的同志随即拨通电话(后来得知,耀邦同志曾叮咛传达室的同志,“凡点名要见我谈问题的人,一律热情接待,不许阻拦”),耀邦同志的秘书陈唯仁接待了我。我向陈秘书出示了当年军管会给我的所谓“判决书”,陈唯仁同志当下就拍案而起,气愤地说:“反映问题,怎么判刑;根据这纸判决书,就可平反!”当即受理了我的申诉。正巧在这时,胡耀邦同志急急忙忙进了门,亲切地握着我的手说:“你好!我正忙着,有什么事给唯仁同志说,他会给我汇报的。”
我的申诉材料是1977年10月23日交给陈唯仁秘书的,1977年10月24日,也就是第二天,就有了中央组织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胡耀邦同志的批示,全文如下:“此件可不转华主席和各副主席,直送李瑞山、于明涛同志阅处。”
10月30日,时任陕西省革委会主任的李瑞山接到批示,在饭桌上即在中央批示的原件上写道:“由省法院派人牵头查,咸阳地委和长安县委查清处理。”在场的政法委书记于明涛同志也说:“赶快查。”
这时,我仍从北京回到南泥湾姚家坡农场。有一天接到妻子的来信,才得知专案组已调查了十多天,我兴奋得一夜没睡。后来专案组派人去农场接我,问我和胡耀邦啥关系,去告状竟然坐飞机被送回。我当时回来还未敢进村,暂住在亲戚家。专案组同志说:“你回去,看谁敢动你一根毫毛!”
1978年3月1日,长安县革委会正式作出为我和我家平反的决定:恢复家庭贫农成分;撤销原判,恢复我的公职和党籍。
可以说我的新生,是执行党的正确路线的耀邦同志给的。为了表达我的感戴之情,1978年在我平反不久,便背上陕北的大红枣和核桃进京,虽未见到耀邦同志,却由秘书处得知:胡校长知道你平反了,激动地说,为什么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呢?他最近感冒,仍一天看60封信,夜以继日地工作。我又一次受到了教育和感动,决定把补发的工资剩余部分全交党费。
2001年,我曾携夫人、女儿、孙女专程去江西共青城胡耀邦陵园拜谒吊唁他老人家,见到他像一般老百姓的坟而又像一座山的陵墓,我感慨万千,热泪盈眶,告诫我的儿孙辈要牢记他的恩德,学习他的伟大精神和崇高人格,全家人恭敬地将一把黄土撒在他老人家的墓上,遥祝他永远安息,永垂不朽。我还特意为他的陵园捐款一万元,以资扩建他的陈列纪念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