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关于达赖喇嘛回国的五条方针(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对达赖喇嘛(1)和跟随他的人,我们开诚布公地商定这么几条:
一、我们的国家,已经走上了政治上能够长期安定,经济上能够不断繁荣,各民族能够更好地团结互助这样一个新时期。
达赖喇嘛和跟随他的人都是聪明的,应该相信这一条。如果不相信,要多看几年,也可以。
二、达赖喇嘛和他派来同我们接触的人,应该是开诚布公,不要采取捉迷藏或者是做买卖的办法。对过去的历史可以不再纠缠,即一九五九年的那段历史,大家忘掉它,算了。
三、我们诚心诚意欢迎达赖喇嘛和跟随他的人回来定居。我们欢迎他回来的目的,是欢迎他能为维护我们国家的统一,增进汉藏民族和各民族的团结,和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四、达赖喇嘛回来定居后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照一九五九年以前的待遇不变。中共中央可以向全国人大建议他还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经过协商,当全国政协副主席。生活上也维持原来的待遇不变。至于西藏,他就不要回去了,西藏的职务就不要兼了。西藏现在年轻的人已上来,他们工作做得很好嘛!当然也可经常回西藏去看看。我们对跟随他的人也会妥为安置。不要担心工作如何?生活如何?只会比过去更好一些,因为国家发展了。
五、达赖喇嘛什么时候回来,他可以向报界发表一个简短声明,声明怎么说由他自己定。他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回来,给我们一个通知。
如果经香港从陆路到广州,我们就派一位部长级干部到边界去迎接他,也发表一个消息。如果坐飞机回来,我们组织一定规模的欢迎仪式,并发表消息。
最后,请嘉乐顿珠先生转达达赖喇嘛,叶剑英(2)委员长、邓小平副主席、李先念副主席(3)、陈云副主席(4)和赵紫阳总理(5)等都对达赖喇嘛很关心,希望他善自为之。
注释
(1) 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一九三三— ),青海湟中人。藏族。一九三六年被认定为达赖十三世的转世灵童。一九四○年在拉萨即位,为达赖十四世。一九五一年派出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谈判,并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九五二年后,任西藏地方政府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主任委员,并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一九五四年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第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一九五九年西藏反动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被平息后,长期流亡印度。
(2) 见本书《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几个问题》注(4)。
(3) 见本书《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注(3)。
(4) 见本书《搞好党风的几个问题》注(2)。
(5) 见本书《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注(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