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干:《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诞生前后
谢明干:《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诞生前后
我有幸参加了这个《决定》的起草工作,亲历了它产生的全过程。今年是《决定》诞生25周年,面对我国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回忆过去,深感《决定》来之不易及其意义重大。
《决定》出台的历史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制定和出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迫切的现实需要。
一是粉碎“四人帮”后,随着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改革大潮遍及全国,许多实际问题亟待回答和解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之后,全国人民精神振奋,迫切要求改革原有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解放生产力,尽快把经济搞上去。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这5年多的时间里,我国在调整国民经济的过程中,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初步改革,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也进行了探索性的试验,积累了重要经验。
这5年多,党中央颁发了好几个有关农村经济改革的文件,调整了农村政策,放宽或废除了对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的限制,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特别是普遍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使农村经济蓬勃发展起来。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9.4%,粮食产量平均每年增加1709万吨,棉花总产量增加1.9倍;农民收入大幅增长,1984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增长1.6倍。农村改革的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转变,对城市经济发展和改革是一个巨大的促进,迫切要求疏通城乡流通渠道,为日益增多的农副产品开拓市场;同时,要求城市更好满足农村对农业生产资料、工业日用品和科技、文教、资金等方面不断增长的需求。农村改革的实践表明,只要大胆冲破“左”的思想和条条框框的束缚,我国经济所蕴藏的强大活力就会迸发出来,而联产承包就是当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最有效的手段。农村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城市改革,并为城市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这5年多,城市改革也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和探索。1978年10月四川省率先在重庆钢铁公司、宁江机床厂等6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1月把试点范围扩大到100个工业企业和40个商业企业,主要是探索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这两个经济关系,打破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传统体制,允许试点企业在计划安排、产品销售、劳动人事、利润分成、资金使用、外汇留成等方面有部分或全部自主权。四川这一试验取得了显著效果,当年1月至8月试点企业的产值和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4.1%和21.8%,同非试点企业相比,平均增幅高出39.3%,产品的品种、质量也比一般企业好。四川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许多地方都先后开展了这样的试点。1981年国务院批准在首都钢铁公司等8个大型国营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先后试行过利润留成、盈亏包干和以税代利等做法,最后确定全面实行利改税,把国家同企业的关系用法令形式固定下来,使企业能够在照章纳税之后自负盈亏;在企业内部,则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有条件的企业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为了探索大中城市改革的路子,国务院又在沙市、常州、重庆进行综合改革试点,这种综合改革试点到1985年初发展到59个城市。
此外,这5年多还在其他方面进行了改革的试验,诸如: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由1978年的2048万人发展到1984年的3216万人,个体劳动者由15万人发展到339万人;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结构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的界限,推进企业的改组和联合,到1983年全国改组和建立的各种工业公司和总厂达到2400多个;在商业系统实行“三多一少”(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减少流转环节)、城乡通开的改革;破除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念,在全国开放600多个生产资料市场;在计划管理方面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方式;在财政方面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和比例分成,进行第一、二步利改税;在金融、价格、工资等方面也进行了初步改革,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特别是实行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举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4年又开放了大连、上海、天津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岛,对外贸易体制实行政企分开、进出口代理和技贸工贸结合的改革等。
农村的初步改革和城市改革的试验,仅仅是个开始,但已经大大搞活了经济,激发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智慧。与此同时,在改革实践中,也遇到了许多传统理论和观念,以及许多现行政策和法规的阻碍,持反对态度的人有之,泼冷水的人也不少,犹疑观望的人更多。现实强烈呼唤着理论上的突破和制度上政策法规上的创新,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盼望着新的“红头文件”。
二是中央领导对原有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反思,积极探索改革的方向和原则,酝酿改革的总蓝图。
曾经实行30年之久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主要是否定商品经济,政企不分,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有人把这种僵化体制概括为“八统一”体制,即生产计划统一下达,原材料统一调拨,生产产品统一销售,产品价格统一规定,职工统一调配,工资统一标准,财务统收统支。在这种体制下,无论人财物、供产销,或者经营管理方式的选择,企业都没有自主权。因而,企业和职工没有积极性,国民经济缺乏生机与活力。
因此,粉碎“四人帮”后不久,邓小平就呼吁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制度上、组织上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改革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要进行这样的改革,首先要弄清楚社会主义制度下能不能搞商品经济、应不应该发展市场?当时理论界议论最多、中央领导人也最关注的就是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决定着改革大方向的原则问题。
1979年5月,时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指出:“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现在要进行研究,先改什么,后改什么,怎么改。”同时他要求改革的步子要稳,不能过急,应该先有一个规划,而且要有探索的时间,并非无的放矢。据此,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一些人起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后因感到尚不成熟没有提交审议。邓小平听说有这么一个素材性的稿子就说,可以“披头散发”和大家见面征求意见嘛。于是这个稿子就拿到全国计划会议上议论,大家认为其基本思路对头,但方案还不成熟,因此当时未定下来。
对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这个重大命题,邓小平的观点更加超前一些、彻底一些。早在
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人的言论,是对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弊端的深刻剖析以及对改革的方向与原则的深层思考,对于开展、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了破冰和导航作用。他们一致认为,原有的经济体制非改不可,而且必须发展市场、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他们的观点,虽然有时在着重点上和程度上不完全一致,但从总体上看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
1980年9月,新成立的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起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鲜明地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应当“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和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意见》的主要起草人薛暮桥在各省区市第一书记会议上作说明时,称这个提法是“对30年来占统治地位的教条主义的挑战”。这个《意见》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赞同,许多经济学家也给予肯定,但由于党内的看法不一致,以致未能形成正式文件。1982年国务院体改办又草拟了《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鉴于当时党内的认识尚不一致,这个《规划》的观点有所退步,不再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但坚持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把过分集中的国家决策体系改为多层次决策体系、发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改革统收统支和吃“大锅饭”的分配制度等重要观点。
三是广大理论工作者为端正改革的航向、扫除改革的障碍,积极探讨,献计献策,形成了前所没有的热烈气氛。
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有些经济学家就联系当时的经济实际,提出了实行商品经济和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观点。改革开放后,许多经济学家率先突破“左”的思想的束缚,否定“两个凡是”,肯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特别是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研究,展开了热烈争论。社会主义经济究竟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作用应该是辅助性的还是基础性的?这是一个不容含糊或回避的原则问题。许多经济学家或撰文或发言,深入讨论这个问题,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例如:1979年2月,在四川省价值规律理论讨论会上,西南财经大学袁文平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市场基础上的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能把它同资本主义经济混为一谈。”3月,在无锡举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上,在60年代就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经济学家卓炯发言,呼吁“破除产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提出了市场导向的改革思路,还说“一直到现在,对于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还存在不少混乱思想,还没有摆脱斯大林的影响。”在1979年第四期《经济研究》杂志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明夫撰文指出:商品经济并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中国几十年建设中出现的失误和造成的损失,就是因为没有搞商品经济。”也有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统一,如孙尚清等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又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计划性与市场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有些学者则直接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如马洪说:“承认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在理论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一个飞跃”,等等。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机制,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是计划和市场相结合。至于如何结合,有人主张“板块式”,有人主张“渗透式”或“胶合式”。与此同时,许多学者主张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如刘国光在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企业应该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还是商品生产者,也是许多学者所热议的一个问题。早在1979年5月,陈云就表示支持当时的国营企业扩权试点工作,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必要的”。同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蒋一苇在《经济管理》杂志上发表了《企业本位论刍议》一文,引起广泛的反响。文章有力地批判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国家本位论”)和有些人主张的“地方本位论”,强调国民经济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且企业不是一块砖头,而是国民经济肌体的一个细胞,只有经济细胞搞活了,整个经济肌体才会活起来。他认为,企业应该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能呼吸、能吐纳、能成长、能壮大,对外界的刺激能产生自动反应”的“能动的有机体。”“国民经济力量的强弱不仅仅取决于它所拥有的企业数量,更重要的还取决于每个企业细胞的活力大小,就好像一个人的强弱盛衰,归根到底取决于他体内细胞的活力大小一样。”这个观点,为实行政企分开,为增强企业活力,为1984年中央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在此期间,反对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一些经济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计划经济根本不能与市场经济结合,只能一个吃掉一个,如果结合就会导致资本主义。在1982年至1983年间,各种类似的僵化观点在某些权力部门的支持下,大大地膨胀起来,甚至挥舞着“帽子”和“棍子”,把市场化改革说成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把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指责为“复辟资本主义”,把实行厂长负责制扣上“反党”帽子。有的权力部门还按言论划线、排队,大有抓“右派”、搞“大批判”之势。甚至竟然把邓小平
但是,经济学界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的探讨并未停息。1982年7月在莫干山举行的苏联、东欧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与会的中外经济学家一致认为,市场是供求双方的媒介,它不一定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当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一产生,市场就与之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他们还认为,世界上不存在“好”的指令性计划,凡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国家,无例外地存在着产需脱节、物资匮乏、资源浪费和低效益。类似的研讨会、座谈会此伏彼起,报刊上的讨论亦很热烈,不断为决策部门提供新的理论信息。
不断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化的理论探讨,孕育和催生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纲领、总蓝图。现实的需要,人民的期盼,理论研究的促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在这样的形势下呼之欲出、应运而生。
《决定》起草的全过程
1984年2月底,我被借调到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工作(当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
从此开始,起草《决定》的全过程,大体分为以下几个小阶段:
第一个小阶段是讨论、研究、草拟提纲。
以后几天,起草小组开会反复讨论,大家认为分4大块就会形成“大肚子”(第三块分量太大),主张破开“大肚子”,写十几条。于是,袁木又指定国家体改委杨启先等人,加上我,一起拟一份统一的有十几条的提纲。在此期间,我还交叉地参与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的一些事情,如根据各部门反映的意见作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应对报告多种文字翻译工作中提出的问题,为报纸撰写关于此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社论等。
第二个小阶段是征求若干地方领导人的意见。
鉴于当时对提不提发展商品经济等问题存在着争论,袁木提出趁全国人大开会之机,走出去听听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从
第三个小阶段是学习胡耀邦的指示,写出第一稿、第二稿。
第四个小阶段是听取几个部门对第二稿的意见,形成第三稿。
与此同时,田纪云于
第五个小阶段是到北戴河听取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
从
第六个小阶段是根据胡耀邦、赵紫阳的意见,写出第四稿、第五稿。
这些日子,理论界又活跃起来,开会、写文章、给中央写报告,纷纷要求明确肯定必须充分发展商品经济,这对我们统一认识、增强信心起了促进作用。
根据胡耀邦、赵紫阳的意见,我们又立即分题、起草(高尚全、杨启先和我负责编写两条:经济责任制,多种经济形式)、综合、互相修改、集体“过”稿子,于
第七个小阶段是中央和地方组织大讨论,对第五稿提出修改意见。
从
第八个小阶段是赵紫阳约谈邓力群。
此后几天,起草小组继续推敲稿子里的文字、提法,林涧青、袁木、郑必坚等反复修改,形成了第七稿。
第九个小阶段是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第七稿。
然后,开始讨论稿子。陆定一第一个发言,表示同意,并对个别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接着,宋平、姚依林先后发言,着重对企业下放、两权分开等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把“政企分开”改为“政企职责分开”,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改为“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然后,胡乔木作了很长的发言,在许多问题上都提出了不同意见,看来他不大赞同这个稿子的基本观点。他未说完不少人就同他争论起来,胡耀邦还说:“你在北戴河不是也同意的吗?”这时,陈云对胡乔木说:“乔木,你讲得太长了……”。
陈云在讲话中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先肯定这个稿子“对经济体制改革各个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有了比较周到的考虑。”“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我完全拥护。”他又说:“农村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已经有了几年时间的酝酿、试点和实践。只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去办,再用几年时间,工商业方面的改革也一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生产力一定会得到一次大解放。”他还着重指出:“这次改革涉及范围很广,在进行过程中,一定还会出现一些我们现在难以预见的问题。因此,应当像对待农村改革那样,边实践,边总结经验,以便使改革不断完善。”对改革中可能出现一些消极现象,他认为“不必大惊小怪,……只要我们头脑清醒,注意到这些现象,物质文明同精神文明一起抓,那末这些消极方面是可以加以限制的。”陈云发言后,薄一波、乔石、李先念、彭真等先后表态,都同意将这个稿子提交即将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最后,会议原则批准了这个稿子。
会后,起草小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出第八稿。
第十个小阶段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决定》。
与此同时,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人对送审的第八稿,都批示同意。陈云在
《决定》通过后,坐在主席台上的邓小平高兴地对旁边的胡耀邦说:“写得好。谁写的呀?”又说:“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有这么一个评价。但是要到5年之后才能够讲这个话,证明它正确。”
《决定》的产生,历时5个月,8易其稿。它实际上是改革开放5年多来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投身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广大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心血结晶,是胡耀邦、赵紫阳在邓小平、陈云同志的指导下通力合作的重大成果。《决定》全文1.7万字,分10个问题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政策。这是党中央适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而制定的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有几个主要的“亮点”,或者说几个重大的历史性的突破:
一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上,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上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商品经济是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把搞活企业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种种正确措施当成‘资本主义’”等传统观念,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二是在所有制结构上,突破过去“一大二公”、公有制程度越高越好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要“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要为“集体、个体经济的发展扫除障碍,创造条件,并给予法律保护。”
三是在经济调节机制上,突破限制、排斥甚至否定市场作用的传统观念以及十二大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和以指令性计划为主、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做法,明确指出:“国民经济计划就总体来说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有弹性的,只能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经济手段的调节,做到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保证重大比例关系比较适当”;“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
四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上,突破企业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和政府对企业实行集中统一、包揽一切的做法,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明确指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五是在企业领导体制上,突破过去党委书记是企业第一把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传统体制,明确规定企业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
六是在经济利益分配上,突破“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的传统观念和忽视企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做法,明确指出“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强调在企业内部,要实行工资奖金同经济利益挂钩,“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七是在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上,突破以纵向联系为主、条块分割、互相封锁的格局,明确要求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都“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系”,“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型的经济区。”
《决定》发布后,立即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好评如潮。邓小平也多次给予很高的评价,并对其中一些重要论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发挥。今天我们重温他的有关讲话,仍然感到十分亲切、很受教育,有助于加深对《决定》的重大意义的理解和对不断深化改革的认识。
《决定》通过后的第二天,邓小平在中顾委全体会议上讲话。在讲到《决定》时,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这两天国内外对这个决定反应很强烈,都说是有历史意义的。这个文件,我没有写一个字,没有改一个字,但确实很好。”又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三个委员会的同志都赞成这个文件,看到了现在发布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个好文件。”
《决定》的颁布,开创了我国以城市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国企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对外开放等都大大加快了步伐。
参加《决定》起草的一些体会
光阴荏苒,今非昔比。我们今天重读这个《决定》,可能会觉得它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其实,它的基本观点,破天荒地冲破了长期禁锢着我们头脑的传统经济思想的牢笼,使亿万人民群众蕴藏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力得以释放,对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起了历史性的作用。这是应该载入史册的。可以说,没有这个《决定》,就不会有这以后25年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大好形势。诚然,以现在的客观环境和思想认识来看,《决定》不可避免地有一些不足或不妥之处,这些已随着实践的发展为后来一系列中央文件所弥补和修正,而且其基本观点都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这是符合认识的客观规律的。
参加《决定》的起草工作,对我来说,是很值得回忆的一件事,因为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特别是深切体会到解放思想确实是改革开放的先导,又贯彻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之中。包括起草重要文件,整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学习提高、不断统一认识的过程;起草不容易,贯彻落实就更不容易,必须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尤其是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推进改革开放如此,做其它工作也如此,因此解放思想不是权宜之计,而应该把它经常化、常态化。可以说,不解放思想就不能前进,就会落伍和被淘汰。
现在,我国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战胜世界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困难、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地发展,也需要从体制上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所说:“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最根本的是,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我们通向现代化的道路还很漫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不间断、改革开放不动摇、开拓创新不停步,把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业不断推向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