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关于我军改为以川滇黔边境为发展地区的方针给各军团的指示

(1935年2月7日)
发布时间:2007-03-16 19:15 作者: 浏览:227次

林、彭、杨、董、李、罗、蔡〔1〕:

甲、根据目前情况,我野战军原定渡河计划已不可能实现。现党中央及军委决定,我野战军应以川、滇、黔边境为发展地区,以战斗的胜利来开展局面,并争取由黔西向东的有利发展。

乙、依此方针,我野战军目前作战任务是:

1.迅速并立即脱离四川追敌,向滇境镇雄集中。

2.进行与滇敌作战的一切准备,并争取在该集中地域的休息和缩编。

3.对沿途地主碉堡,在不防〔妨〕碍我军行动条件下暂让其存在,如向我开枪阻我前进,应消毁或监视之。

丙、我野战军明八号行动,另电告〔2〕。

军 委

十九时

(此文件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 释
〔1〕指林彪、彭德怀、杨尚昆、董振堂、李卓然、罗炳辉、蔡树藩。
〔2〕指1935年2月7日19时朱德致各军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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