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邦指导我们起草中央文件(之三)
——胡耀邦与“精神文明建设决议”
小平掌舵大功告成
9月17日上午,在20日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将讨论并通过《决议》(草案),提请十二届六中全会审议之前,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谈了近一个小时。胡耀邦回来后,向起草组同志谈到他同邓小平谈话的情况。他对小平说:看来讨论中有同志要挑起争论,坚持自己的意见。邓小平说: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就让他挑开。最后还是以表决的办法解决问题。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
胡耀邦还汇报说:陆定一同志主张不用“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词,并向邓小平讲了这个词的来历,说这个词是否科学可以研究,但现在必须保留。几年来小平同志定了一个界限,“自由化”是指根本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突然取消这个词,会带来某些麻烦,不利于社会稳定。现在实际工作中也不敢随便用“自由化”斗人。所以,我倾向保留“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不多出现。邓小平说:赞成你的这个意见。并说确有一些人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多少我不知道。对他们采取什么办法?反正他翻不了什么天。我们要注意,保持我们的政治稳定,不要由于粗心大意,使整个局势再发生新的动乱。“左”的“右”的干扰都不理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胡耀邦的情绪显然非常高兴。他感慨系之地说:我是“左”“右”夹攻啊!我们党要讲是非,不讲关系,看脸色。讲关系,看脸色,我们党还有危机。弄清是非,团结同志,不打棍子,不重复毛主席晚年的错误。我们受“左”的干扰,也受“右”的干扰,“左”激起一些人往“右”走,“右”激起一些人往“左”走。我们没有上当,步履艰难。这几年,把一些年轻人吓得不得了,很可怜,我就够可怜了。为党的事业嘛,兢兢业业,有什么不得了!
9月19日上午,胡耀邦主持了《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情况(草稿)》(即后来的《简要说明》)修改。胡耀邦说:要把大家提的问题的合理性肯定一下,要求文件要有具体措施是对的。整个文字表述,注意既防止“左”,也防止“右”,但文字上不出现这字样。“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说服性还不够强,要讲出点道理来。我说,同志们提出不要“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考虑到有了现在这个界说,党内把有这种思想的人打成“自由化”一般说不那么容易了,没那个危险了。所以这次保留这个提法有好处。这样,不致造成开禁的印象,又刮风了。我们要保证安定团结,良好的社会秩序。想取消四项基本原则,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不能说没有。第一,不捧他;第二,不批斗;第三,党报党刊不登。党报党刊一批评在人们心目中就是运动。
经过修改,题目简化为《简要说明》。笔者手头存有一份 9月19日的草稿,全文如下:
八月二十日至九月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党政群各部门和人民解放军,共一百二十三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约两千多位同志,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 (征求意见稿)》,九月初,中央召开了有二百多人参加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了对《决议》稿的意见。经过讨论,党内外同志提了许多好的意见,达到了集思广益的目的。起草小组共收到修改意见一百四十份,对这些意见逐条作了研究,对原稿作了修改。
(一)参加讨论的绝大多数同志赞同文件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问题,认为《决议》稿的基调是正确的、稳妥的,是个好文件。因此,这次修改,我们保持了文件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基本提法。同时,根据许多地方和部门同志的建议,把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以及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等,表述得更鲜明、突出了些;对原稿的文字也作了仔细斟酌。
(二)一些同志建议,《决议》稿加写建设精神文明的具体目标和具体措施,以便于贯彻落实。这个意见,有合理的地方。但是由于文件的性质和篇幅的限制,加上各地情况很不相同,难以把这些内容都写进去。文件稿中已写了《决议》的实施,由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规划和安排,中央将在这方面加强指导。最近北京市委、市政府已经根据这个决议稿的精神,草拟了北京市《“七五”期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
(三)有的同志主张沿用十二大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这次修改,没有接受这个意见。理由是:
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做不同的解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民范围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同我们党的现行政策,特别是经济改革和经济政策不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以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容易助长许多错误倾向的发生。这个提法使台、港和华侨广大爱国人士难以理解,增加不必要的疑虑,对统一祖国反而不利。
不再沿用这个提法,丝毫也没有隐瞒或降低我们党的最高纲领。《决议》稿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列,奋力开拓,勇于献身,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对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规党法,不经下届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决定,是不能修改的;但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加以提出,对某些经实践检验证明不妥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沿用,这种情况在我党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这次不再沿用“为核心”的提法,也是可以的。正如小平同志 1979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所指出:“不能说一种提法一经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就不能对它的正确性作任何讨论”,“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下届代表大会之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得不作出必要的修改,是常有的事。”
(四)有些同志主张不再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因为这个提法把自由都归到资产阶级名下去了。看来这个提法,确有可以推敲的地方,但是这次修改仍然加以保留。理由如下:
这个提法的涵义已经有了明确的界说。决议稿指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近几年中央用这个提法,涵义也就是这样。
现实生活中确实仍然存在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想。这次文件保留这个提法,有利于安定团结局面的巩固。
我们全党在正确处理意识形态领域各种矛盾方面,已经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保留这个提法,不会导致过火斗争,带来危险。
附带说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在少奇同志一九五九年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文中使用过,当时是为了答复国内外对双百方针的歪曲,指出双百方针“决不是实行资产阶级的‘自由化'政策”。“文革”中,这个提法被用来打击坚持正确路线的同志。拨乱反正以后,中央针对“文革”遗毒、制造动乱和否定社会主义的错误言行,使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同“文革”时的情况已经根本不同。
(五)决议稿注意稳妥,防止片面,避免引起两方面的误会。有的修改稿多处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防止“变质”等文字,我们认为,《决议》稿对此已作了鲜明表述,无需过多重复;如过多重复,容易造成政策要变的误解。另一方面,又有些同志认为决议稿写了“防止迷失方向的危险”等,就是埋伏了打人的棍子。我们认为,这种意见不对,也没有接受。
9月20日上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会上,杨尚昆、余秋里、薄一波、胡乔木、方毅、伍修权、萧克、黄火青、乔石、胡启立先后发言,一致认为是个好文件,比前几稿都好。其最大的长处就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密切联系起来了,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了。会议一致通过,将《决议》(草案)提请六中全会审议。
全会通过决议时的波澜
23日,十二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分组讨论《决议》草案。起草组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又作了若干文字上的修改,于26日改毕。题目最后定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27日,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先后批示:“同意”。
9月28日,六中全会召开全体大会,胡耀邦主持。由播音员宣读《决议》。话音一落,全场热烈鼓掌。胡耀邦环顾会场问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陆定一发言了,还是那个“自由化”问题。他说:我对这个《决议》很赞成,很好了。这是我第四次提意见了。他在讲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来历,在“文革”中彭真和他被批判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情况后说:“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我主张去掉“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这几个字,还留着后面两句,很好嘛。这就同“文革”错误分开来了,去掉那几个字没有丝毫损害。
他的发言引起了掌声。
胡耀邦在陆定一发言后接着说了几句。我对他的发言记了个要点,原记录是:“自由化最早 1959年少奇第一次用。主张走资的人的确有。不要把自由化的帽子乱戴。一下不要这个词了,会不会……两方面照顾好,四,改革。”这里“……”中的字,当是影响安定团结一类的话,这里讲的“四”,即四项基本原则。胡耀邦的意思是为了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维护社会稳定,这就要求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推进改革开放,两个方面都要兼顾,不能只顾一头。印象中,他好像也讲过对“自由化”一词到底怎么样,他没有倾向性意见,请大家发表看法这样意思的话。
接着有人发言,说没有什么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没有什么无产阶级自由化,有的只是民主与法制。也主张去掉那个词。
接着,又有人发言,主张维持原案。还有人发言说,“文革”中打击人的方法很多,不只是“自由化”,维持原案较好。他们的发言也博得了掌声。
这时,邓小平出来讲话了。他说:维持原案好。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自由化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搞自由化就会破坏我们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搞建设。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自由化本身是对我们现行政策、现行制度的对抗,或者叫反对,或者叫修改。所以我们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管什么这里用过,那里用过,无关重要,现实政治要求我们在决议中写这个。我主张用。
接着,又有几位中央领导同志发言,表示同意维持原案。
一场并非所愿,但也非完全出乎意料的争论结束了。如果胡耀邦能够在全会的大会上果断地坚持确定的方案,制止在是不是提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问题上引起的争论,情况也许就会不同了。但胡耀邦面对资历比他老许多的饱经沧桑的革命老人,加上他对问题本身的认识,以及他一向比较民主的作风,使他没有那样去做。平心而论,在党的会议上讨论问题,发表各种不同的意见,都是允许的。就陆定一而言,乃至包括胡耀邦在内,他们对“自由化”这个词的质疑,并不是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否定,同坚持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两码事。
历史常常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弄得面目全非。在胡耀邦辞去总书记之后不久,有这么一种说法,说六中全会开会那天,决议稿中有一句话,“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搞资本主义制度”。陆定一主张“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后边即这句注释删掉。这里显然是把陆定一发言的意思给弄拧了,陆定一明明说的是把“即”字前面的话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这几个字去掉,保留“即”字后面的话,在这里却被说成是他主张去掉“即”字后面那些话,这样他就成了不主张反对“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的人了。
后来又有别的说法,说甚么胡耀邦不愿意提四项基本原则,已经把文件(讨论稿)上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话删去,受到批评后才加上去的。
胡耀邦别的情况我不大清楚,单就在《决议》起草过程中我所接触到的情况来看,事实是,胡耀邦在文件一开始就多次强调要写上四项基本原则,从最初的草稿到最后的定稿没有哪一稿上没有四项基本原则,没有哪一稿没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当然,对有同志要求文件到处加上四项基本原则,胡耀邦不赞成。他说:我就不相信,写几次不算坚持,写几十次才算坚持。他还说:不能说一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两个坚持就是半马克思主义,三个坚持才是马克思主义。
经过时间的考验,《决议》的价值已渐渐为人们所认识,它提出的许多重要思想,文件俱在,不需要我多说。《决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过去那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划清了界限,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高调也区别了开来,从思想理论上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是“一张皮”而不是“两张皮”的问题,为我国社会进到民主、文明的更高程度指出了一条必由之路。
岁月的流逝,会抹去人们的记忆,但也会使人们对往事看得更加清晰。
2005年9月25日
注:原文载《炎黄春秋》 2005年第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