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耀邦同志第一次面对被拆迁群众”有感
“每周文摘”转载了“胡耀邦同志第一次面对被拆迁群众”一文。文称52年时任川北区党委书记的胡耀邦同志到南充市市政府办公楼及工人俱乐部施工工地视察时,许多拆迁户围住了他,纷纷诉说拆迁中的问题,批评市政府的一些做法。胡在现场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同时他看到两处的工地存在大量浪费现象,拆迁民房过多,他即当场指示停止施工,不准拆迁。并于1月10日致信南充市长,要求在南充市召开的人民代表会上宣读。信说:“一年多来,公家修建房屋不仅浪费很大,而且因为收回了大量国有土地,购买了大批民房,特别是将其中一部分拆掉,使政府财产与政府威望遭受了许多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犯了官僚主义错误,应向人民群众做检讨。”他在信中还说:“所购买的民房,有没有全部合理地给足购买金,所收回的国有土地户,有没有全部妥善安置,如发现有,务必由修建机关立即并合理地予以补偿和安置。不办或拖延者,以违纪论处。”群众曾向他反映,市内民房不足,一些拆迁户还租不到房子。对此,他在信中明确规定:“1.自即日起,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均不得再购买一间民房,违者以违纪论处;2.在15天内,腾出150间公家房屋,以稍低于市价房租,租给无房可租的市民;3.公家新建居民区的房屋租金是否偏高,如偏高,应即再降低一点。”
胡耀邦同志在解放初就能如此善待拆迁户,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的思想和实践。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胡耀邦同志学习。而现在的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讲的是为民执政、为人民服务,可做的却是高高在上,官僚主义,对群众的疾苦、困难、呼声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整天忙于急功好利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不惜浪费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当一些被拆迁户手持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与地方官员抗争,甚至以身殉法时,我们一些党员领导依然漠然视之,把群众的财产、生命当儿戏。
我们常常说要坚持改革,就是要改革掉政府的衙门习气和官僚主义的作风,切实整治干部队伍,转变干部的作风,执行好群众路线的方针。为此,应彻底废除“拆迁条例”;严格节省土地,严格控制拆迁范围,依法拆迁;应按市场价予以赔偿(补偿的说法不准确);在拆迁时,除对房屋、土地进行赔偿外,对失去的使用权也应进行赔偿(因我国的不少东西只有有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真正的改革任重而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