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8日至21日 主持团的省、市委书记会议
发布时间:2007-08-2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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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8日至21日 主持在北京召开的团的省、市委书记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青年团的思想教育工作问题。邓小平十八日到会对团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等作了指示。胡耀邦讲了七个问题:思想工作的目的;思想工作的方法;对待有错误思想的青年的方针;提高团员的思想是提高广大青年的思想的一个主要环节;抓思想工作同抓其他工作的关系;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是做好思想工作的基本前提等。他说,新的形势带来思想工作的许多新的问题。由于阶级斗争基本上结束,阶级矛盾基本上解决了,同时也就带来了另一方面的问题,即人民之间的关系、人民内部的矛盾相对地突出了。青年是人民的一部分,由于他们特定的许多原因(年轻,经验少),他们的要求、意见和问题往往更多一些。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如果我们的思想上麻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放松了思想工作,青年里面就容易闹事。就可能引起人民之间的矛盾的尖锐化,甚至由一些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根据去年的情况,我们得出这样一条经验,就是从此以后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思想工作。他说,总的来说,对青年中的思想错误,要坚持在爱护和保护的前提下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在这种方针下,对以下四种情况应该适当地加以区别对待:第一种是,一般讲怪话,一般的不满的,要坚持说理的方针。第二种情况是,公开散播反动言论但是没有反革命证据的,应该加以公开批评,但是批评也是要采取说理的批评,而不能简单地谩骂,不要轻易处分人。第三种情况是,对一般品质不好,道德败坏的,也要采取教育的方针,充分说服,充分教育。只有对那些极个别屡教不改、破坏了社会治安、严重违法乱纪的,青年团就应该支持政府给以必要的判处。第四种情况是,凡属是群众性的集体闹事(包括罢工、罢课、游行、示威),必须非常谨慎地细致地加以分析,对其中合理的要求要坚决加以支持,对不合理的要求和意见要帮助加以说服,对不妥当的要求要坚决加以反对。(来源:《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