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2月13日 起草《电话通讯》以急电向省委办公厅发出
发布时间:2007-09-0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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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2月13日 晚,起草《电话通讯》,至十四日凌晨二时写毕。以急电向省委办公厅发出。在省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书记冯基平,当即分别征得省委书记处各书记的同意,签发省委办公厅以电话会议转告到各地、市、县(区)委。《电话通讯》提出正确贯彻执行《二十三条》中关于干部问题政策的4条意见。主要内容是:(一)摆正革命和生产的关系,把生产摆在首要地位;(二)在政治思想方面放大一些,不要扣得过碎;(三)在领导生产方面放宽一些,不要想得太窄;(四)在经济政策方面搞活一些,不要管得太死;(五)解放干部的四条政策;(六)在生产队划分作业组,实行定额管理和按劳分配;(七)造林方针;(八)对增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以物质奖励。其中解放干部的四条政策是:1.凡属从社教以来被处分过重的干部,一律实事求是地减轻下来。最好选择几个典型经过大家讨论,重新作出决定,并在大会上宣布。2.凡属停止和撤销工作尚未处理的干部,一律先放到工作岗位上去,待问题完全查清或经过一个时期的考验再作结论。3.凡属去年以前犯有某些错误但已经交待过的干部(包括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不再在这次会议上“洗手洗澡”。只要做好工作,搞好生产,就一律既往不咎。4.凡属这次县的多级干部会议后继续干坏事的,不管职务高低,一律从严处理。(来源:《胡耀邦年谱资料长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