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写信“退钱”“退名”

发布时间:2026-04-30 13:55 作者: 浏览:167次

    19611月,胡耀邦亲笔给家乡党支部书记龚光繁写了一封信。起因是他的胞兄胡耀福和堂弟胡用简到北京办事,用公款作路费并带来了生产大队买的土特产。信中写道:“我们怎么可以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出外作路费呢? 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万万做不得。做了,就是犯了政治错误。”“送来的冬笋和芋头,退回去,又不方便。只好按你们那里的价值,退回24元。”

党的“八大”召开时,胡耀邦写了一封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信,起因是他不愿意当中央委员。信中说:“今天上午,看到我的名字摆在预定的正式中央委员里的时候,从心底发出了无限的痛苦。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 我会被提名为中央委员的 。”他写道,我并不是在有意低估自己,而是这样一来“使我太没有脸面见那些无论是过去多少年和这几年,对党的贡献都比我大几倍的绝大多数的候补委员。这,对我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无论如何,请主席和中央同志把我的名字摆在候补名单里去。”

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胡耀邦被选为中共中央主席,他表态说:“虽然我担任这样一个重要的职务,但有两点是没有因此而改变的。第一,老革命家的作用没有变;第二,我的能力和水平没有变,我还是昨天的我。”

来源:党史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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