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风雨中的北大法律系元老教授们
北京大学法律系复建于1954年。
1952年,院系调整中,北大法律系被取消,与清华、燕京、辅仁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一起,被调整到北京政法学院。
1954年,时任国家领导人的董必武提议北大要建法律系。他认为:中国的政法教育,应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应照搬苏联的教育模式。像北大这样的综合性大学应该设法律系,培养中国自己的政法人才。1954年6月,董老将这个工作交给了时任司法部教育司司长的陈守一。
陈守一,生于1906年,早年毕业于民国法科名校朝阳大学,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地下党支部书记。“4·12政变”后,北平地下党遭受严重破坏,他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迫返回江苏邳县老家。1938年,陈守一开始投入抗战统一战线工作,1939年重新入党。他先后担任中共信应地委统战部长,鄂豫边区行署秘书长兼民政部长等职。解放战争中,他曾出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二处处长兼华北司法干部训练班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司法部教育司司长等职。
北大法律系复建之初,按照董必武的指示,要重视发挥旧中国从事法学教育的老教师的作用,陈守一邀请一批全国知名法学教授到北大任教,这些教授包括一些从国外留学归来的著名学者,如:芮沐、龚祥瑞、赵理海、王铁崖等。
王铁崖:生于1913年,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政治系,被保送清华研究院,193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通过庚款留学考试,次年赴英国伦敦政治学院,研读国际法。1940年,受聘于武汉大学,1942年转往重庆中央大学,1946年,受聘于北京大学政治系,1947年任政治系主任。1952年院系调整后,北大法律系和政治系被取消,应翦伯赞邀请,受聘历史系,讲授国际关系史,并任国际关系史教研室主任。1956年兼任法律系教授,任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但主要仍任教于历史系。
芮沐:生于1908年,1930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33年毕业于法国巴黎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35年毕业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归国后从事法学教育工作。1938年任重庆中央大学教授,1941年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1945年~1947年受邀赴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访学和任教。1947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1952年参与组建北京政法学院,任该院教授。1954年重返北大法律系担任教授。
龚祥瑞:生于1911年,1931年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1935年,考取清华大学庚子赔款公派留学,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著名政治学家拉斯基和宪法学大师詹宁斯。1938年,到巴黎大学攻读行政法学。1939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研究所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西南联合大学、重庆中央青年干部学院、重庆中央大学、北京大学任教。1948年夏,到北京大学政治学系任教。1949年12月,到中共中央政法委参事室工作。1954年,北京大学重建法律系,回校任教,曾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
赵理海:生于1916年,早年就读于燕京大学,先后获得燕京大学文学学士学位、美国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美国哈佛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教授。1957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陈守一、王铁崖、芮沐、龚祥瑞、赵理海是北大法律系的复建元老,是一代北大法律人的代表。他们跌宕起伏的人生与中国法制艰难曲折的进程紧密相连。他们人生的每一个片段都是北大法律系历史的留影。
1957年鸣放和反右中的法律系教授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文件指出:这次整风运动,应该是一次既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的思想教育运动,应该是一个恰如其分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运动。
北大的整风是从教师中开始的,整风的方式忠实地贯彻了中央精神。据《北京大学纪事》1957年5月14日记载:校党委于4月25日开始举行的党内外主要干部约150人学习、讨论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会议,于今日告一段落。在会议期间,各小组都开了三、四次小组会,5月6、7、9、10、13、14日共举行了六次大会。在大会上有50位教授和干部发了言,大家本着“知无不言”的精神,对学校领导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尖锐批评。党委第一书记江隆基在14日的会议上说,这次会议是整风运动的序幕。
教师的鸣放座谈会气氛总体上比较温和。很多教师包括一些著名教授都在座谈会上发了言。教师们所提意见虽是批评“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但均是针对校方的具体工作。主要的意见在当时的校刊报道中概括为:学校机关化、衙门化;领导教学与科学研究中存在着严重的教条主义与形式主义;党内存在着严重的宗派主义;党群关系之间有一堵墙等等。
除校内座谈会之外,北大的一些教授也参加了统战部以及民主党派的整风座谈会,在会上建言献策。当时的报刊也对一些高级知识分子做了采访,将他们的意见看法整理出来发表在报刊上。教授们对“三害”的批评看法基本通过这些渠道公开发表。
北大各系的教授都有通过不同渠道发表看法。在这些发言者中,鲜见法律系教授的身影。
笔者查阅了整风鸣放期间的大量报道,报道显示王铁崖教授是一个比较活跃的法律学者,他在校内座谈会,校外法制问题座谈会上都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关于宗派主义,它表现在对政法学界一棍子打死。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是团结教育改造,而两年前不是团结,而是打击,不是改造,而是取消。”“1952年撤销北大法律系,就是教条主义地学习苏联的表现。”①王铁崖教授还说:国际法科学在中国已经中断了七年。国际私法这门课快要“绝种”了②。
作为两个系的教研室主任,王铁崖教授对于学校的官僚主义、行政命令深有体会。他在鸣放中发表了《肃清官风发扬学风》的文章,尖锐地指出“学校衙门化”,呼吁领导“要依靠有学问的科学家和有经验的教师,依靠广大的教师群众,要大胆放手,不要用行政系统和行政方法来约束他们”③。这种批评和建议后来都被指为不要党的领导,鼓吹“专家治校”“教授治校”。
然而,当时王铁崖教授主要在历史系任职。而法律系的教授只有陈守一、龚祥瑞、芮沐、赵理海几位,他们在整风鸣放中声音几希。
《北京大学》校刊1957年5月12日刊登长篇报道,比较详细地记录了北大在5月6日、7日全校党内外干部整风座谈会的情况,引述了很多教授在座谈会上的发言。
会上法律系龚祥瑞教授说:“法律系两年来工作成绩应该是肯定的,但在客观形势发展下,不能满足同学的要求,同学的依赖思想也很严重,什么都靠教师,这是不正常的。要解决这问题,在学术上要求领导能武装干部,提高干部。另外不论老教师、年轻教师都要学习马列主义,大家团结一致、取长补短是可以搞好我们的教学的,是可以解决这个矛盾的。”
同时,龚教授还讲到了考试评分太松和学生学习纪律松懈等问题。芮沐教授也在座谈会上发言,讲到法律系教学中遇到的困难,课程教学中需要的很多材料无法找到,各部门对法学工作不够了解,支持不够,政法部门的干部态度保守,向法院要一些判决书,法院的负责人不愿意给,直接影响法律系的教学研究。司法部与高教部对院校的领导关系不明确,人大和北大的法律系归高教部管,而高教部管得不多。法律系缺乏资料,缺乏可看的书籍,缺乏对实际情况的了解,缺乏人力。需要尽快解决。
法律系的另外两位教授陈守一和赵理海,在鸣放中未有任何发言。
在王铁崖、龚祥瑞、芮沐发言和陈守一、赵理海缄默之时,社会上的鸣放正热火朝天地展开。一些政法界专家就立法、司法改革、民主法制、言论自由、法律的继承、某些法律学科的危机等提出了尖锐中肯的意见。
著名法学家、国务院参事杨玉清说:政法界有一个特点,别的地方没有的,就是“司法改革运动”,“司法改革运动”中学旧法的人杀的杀,关的关,可也有些人却在做部长、司长。当然该杀的应该杀,不当杀的就要平反,司法改革应是这次检查的重点,“以不教民战是为弃之”,是谁叫他们审案的?……1950年以来,党员都是胜利者的面孔,只要歌功颂德,不听反对意见。……建议党应“抓住法制,抓住科学,广开言路,广开贤路”。天灾用科学征服,人祸以法制来治。党在经济、军事、文教方面都有办法,如平定物价、扫盲等,但不懂的恰是政法,恰是科学。现在缺少法律,说是从无法无天来的,说是要从实际出发,这只是自我陶醉,鸵鸟政策,阿Q精神④。
爱国七君子之一,复旦大学王造时教授说:我们中国经过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向来重人治而轻法治,解放虽已经八年,但是在我们大家的思想上和生活习惯上,还有不少的人治主义的封建残余。因此我们要特别注重民主法治的宣传和教育。要进一步建立民主法制秩序,我们第一便需重视宪法,奉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应该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但颁布以后好像逐渐被人漠视。这个现象千万要不得。我们要维护宪法上所赋予我们的权利。也应该尽我们该尽的义务。……除宪法以外,我们需要制定各种重要的法典,如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作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准绳。否则国家干部无法可依,一般人民无法可守,权利和义务搞不清楚,犯罪不犯罪没有明确的界限,人治主义便要抬头,社会就不容易纳入轨道⑤。
著名国际法专家陈体强教授说:法制与民主分不开,行使民主权利,可以监督与反对领导人,如没有法制保障,何以谈到监督?要保障民主权利,必须建立法制。不只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新中国法律是否得到充分尊重,值得研究。……更大的问题是违反宪法。宪法是党与人民意志的最高表现,应当遵守的。如在肃反中的错误,这次在整风中听到了许多使人吃惊的事,许多宪法条款被忽视,如限制人身自由、通信自由、违法搜查。我完全同意肃反,这是国家的重大事情,但不等于有权违宪⑥。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楼邦彦教授说:从报纸上看,政法界整风开展的很迟缓。我认为这不是某一部门不敢放的问题,而是和政法界过去采取一棍子打死的办法分不开的。在过去,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遭到彻底的否定:(一)旧知识分子的历史完全被否定;(二)全部旧的政法科学知识被否定。……马列主义的原则并不等于全部的政法科学。老干部不很好学习凭自己的斗争经验和老资格当政法科学家,这是很危险的。旧知识分子过去被敌视、怀疑,到什么时候才能被信任,我还不知道⑦。
著名法学家、复旦大学杨兆龙教授说:另一个大的问题,是解放以来历次运动的成绩到底如何?有好有坏,不能都肯定。如法律系就是全校办得最坏的系,是公安机关、法院的作风。所以,不能说成绩是基本的,错误是次要的。如都肯定成绩,还检查什么错误。要检查错误,希望大家检查一下历次运动的合法性。尤其是肃反运动⑧。
北京政法学院院长钱端升教授说:我校肯定有三个主义,通过这次整风能否整好,我看不可能,因为我们的领导机关——国家的政法部门和高教部有严重的问题。一个是严重的宗派主义,一个是严重的教条主义,必然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如果上边不严格去掉这些毛病,我校孤立的除“三害”是很困难的,例如政法部门使用知识分子方面有严重的宗派主义,大学毕业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高级知识分子更受歧视,积极性未得到充分的发挥⑨。
在政法界人士的鸣放中,除了任教于历史系的王铁崖先生有比较尖锐的意见外,北大法律系的教授们态度都是比较温和谨慎的。
6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发表,吹响了反右的号角。
短暂的鸣放结束了,反右运动开始。政法界作为反右重镇,氛围一片肃杀。
王铁崖先生因为鸣放中的言论,首当其冲成为运动的整肃对象。
《北京大学》校刊132期报道:6月27日晚上,我校民盟开始整风,号召全盟大胆揭露批判右派言行,芮沐先生在会上汇报了法律系的情况,他着重谈到了王铁崖先生的一些情况。
他说:王铁崖先生从解放后院系调整以来,有些重大问题没搞通,因此在言行上有问题,这次暴露得更明显露骨了。
芮沐将王铁崖的问题列举如下:他对学过旧法的人员要改造有情绪,认为党对待学过旧法的人的办法就是一棍子打死。他对老干部和年轻干部的看法有问题,有情绪,认为他们没有学问,不能领导,特别不能领导国际法。他一直抱有成立国际关系系的愿望。他对法律系领导不满,所以思想上不愿意上法律系。最严重的问题是对党的领导看法不正确,他实际上是对党的领导感到不舒服,他认为党的领导只能在校一级,不应该下到系和教研室中去。认为党不应领导教学和科学研究。
芮沐谈到王铁崖先生与储安平、楼邦彦、钱端升有联系,储来校也拜访了王先生。钱端升说要办一个学校,他自己做校长,楼邦彦做教务长,北大某教授做总务长,这个某教授就是指王铁崖。芮沐说王铁崖对党的领导有抵触情绪,他把自己的各方面的地位夸大得过高。这是对王铁崖的第一次公开批判。
《北京大学》校刊第138期报道:民盟北大支部的法律系和历史系两个支部,于6月29日、7月2日、7月4日联合举行了四次整风会议,揭露和批判王铁崖的反党反社会主义思想言论。
报道中主要记录了龚祥瑞的发言。龚祥瑞的发言调门很高,他说:从王铁崖的言论看,他是仇视社会主义新型大学的,是反对党的集中领导的,他的言论是一株毒草,它是从骨子里冒出来的。他曾对党发表彻骨仇恨的言论。他说现在对旧法人员的办法是一棍子打死,说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是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但是对旧法人员不是改造而是取消,不是团结而是打击。
龚祥瑞愤怒地说:你是带引号的进步人士!你身为工会副主席,政法学会理事、外交学会理事,你说这种话是不是想会使人起来造反呢!
芮沐发言说:我在本校150人的党整风座谈会上发言后,王铁崖对我说,难道你对系的领导就只有这样一点意见吗?他这种说法和楼邦彦到处煽风点火的做法有什么区别呢?
赵理海发言说:王铁崖认为每个地方都要安排一个党员是宗派主义。这说法与储安平的“党天下”的谬论是异曲同工的。
作为反右重镇,法律界的专家特别是从海外归国的法学教授们,都属于高危人群,或许离右派只有几步之遥,因此他们揭发批判王铁崖,很大因素也是在高压之下为了自保,这种不得已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龚祥瑞教授在反右中的表现,很难归之于不得已。
物理系右派学生王书瑶在鸣放中发表了《高度集权是危险的》大字报,他回忆说:在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反右社论之前的一天晚上,在学校的广场上又举行了一个讲演会,我的印象是当时的气氛尚未那样紧张。
在这次集会上,请了很多老师给同学们讲话,其中还有很受人尊敬的物理系的黄昆教授,大多是劝我们不要再搞右派活动。法律系教授龚祥瑞对我的文章进行了批评,说我的观点,同他的老师、英国工党理论家拉斯基的观点一样,是反对权威的,是错误的,并且奉劝“二年级物理系的青年朋友,赶快醒悟”。他还说,“法律系四年级的学生也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令我不胜荣幸。
这次讲演会我没有参加,龚教授对我的批评,是我同一宿舍的哥们回来告诉我的。我听了觉得很新奇,也很兴奋。在写了大字报之后,我也不知自己在思想上处在什么位置,虽然觉得有些水平,也相当自得,可是,就是不知道属于什么体系,什么位置。一个教授,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到我的文章,我自然觉得受宠若惊,而且还把我同教授自己的老师联系起来!于是,第二天,我便邀了同屋的两个哥们,一起到龚祥瑞家去讨教。不料碰了一鼻子灰!
落座之后,我做了自我介绍,并且说明来意,是想知道拉斯基其人其事,想知道自己思想处在什么位置,以便对照和参考。我只是觉得,弄清了对象,才能判断,才能进一步找正自己的方向。龚先生却不觉得这有什么道理,脸立刻就沉了下来,发话道:“你已经走错了路,不好好学习,不好好学习毛泽东思想,却要来学习拉斯基的思想!你要好好检讨,不然你很危险。”
我说:“龚先生,我不一定要学习拉斯基,我只是想知道我的这些思想是处在什么位置,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了才好学习和改造。”
龚说:“拉斯基的思想是反动的,他反对权威,你不要学,要学就只能学习毛泽东思想。”
我对龚祥瑞的回答很不满意,我说:“斯大林个人的权力那么大,他个人可以杀害70%的中央委员,这不是权威不权威的事,我是从这件事上引出我的结论的,我想知道的是,它同拉斯基有什么关系,并不是要学拉斯基,如果您不提拉斯基,我连这个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说,那就不要知道了,不要学。
接着他又对我的两个哥们说:“你们也同他一样,也是想学拉斯基吗?”哥们赶紧说:“不,我们都不同意他的观点,只是陪着他来的。”
我不能弄清自己的观点,反而挨了一顿臭骂,只好起身告辞。
临行时,龚继续说:”你一定要好好反省自己,不然滑下去是很危险的。”
我去找他,不是检讨,而是想知道拉斯基是何许人也,可能加深了他对我的恶感,后来他真的在校委会上提出了我的右派问题⑩。
王书瑶提到的龚祥瑞在学校广场上的演讲,被《北京大学》校刊135期以三版篇幅全文刊载,题为《资产阶级民主——右派野心分子的思想根源》。
文章中,龚祥瑞教授长篇大论地讲述了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问题,其中包括两院制问题,两党制问题、国务院——责任内阁制问题等,他的核心观点是“资产阶级内部也讲民主,作为手段,这种民主目的是对劳动人民比较顺利的实行专政,民主越发达专政也越彻底”。“资产阶级左派主张一院制,资产阶级右派主张两院制。这乃是形式区别,本质当然都是资产阶级议会,目的都是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根据我国宪法,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唯一的立法机关。右派分子提出两院制的问题,显然是想以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制来代替我国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什么?目的不是为了统一,而是为了分裂,不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不是巩固民主集中制而是削弱这个制度”。“西方的所谓两党,都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党派,或者是资产阶级在工人队伍中的政党。比如说英国的工党,法国的社会党,都是工贼领导的,其群众基础是工人阶级,而领导则是资产阶级”。“两党基本一致,这是资产阶级政党民主制度的主要的一面。……两党间没有对抗性的阶级界限,在很多问题上两党是分不清的。或者是根本不分的。所谓两党,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两翼”。
龚祥瑞在文章中还详细论证了“资产阶级民主观点的问题”,他严厉批判了鸣放中的右派言论,特别斥责了北大学生在鸣放中发表的一些观点,将其归纳为“否认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点”,“否认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否认马列主义科学观点”,他集中火力批判了他的老师拉斯基,他说“所有这些东西几乎都是从拉斯基国际资产阶级右派的书本子里弄来的东西,都是一股脑消化不良的见解,有的是别开生面的关于阶级的‘新理论’,有的是稀奇古怪的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意义的概念。总而言之,是一个杂凑的垃圾桶”。
龚祥瑞在文章里没有点名地批判了王书瑶,他说:国际右派理论是“天下乌鸦一般黑”!(1)“任何政府都有腐化的必然趋势”。(2)“任何人继续掌握大权,结果总不可避免地和被统治的阶级和要求相脱离”。(3)国家令人服从的唯一权利,端在它满足成员最高要求的努力……人们是从他们以为国家应该给予的满足来判断国家的。……我校一同学不是也提出过警告么?这样的教训!高度集权是危险的!他说的比拉斯基还要入骨点,他说:“任何历史时期,决定历史进程的人民群众都是根据其自身的认识水平,来取舍一切的,来取舍领导的。”这真是国内外右派观点的来龙去脉,遥相呼应。
作为在西方接受过系统政治学、法学专业训练的学者,龚祥瑞在这样的时刻发表这样的重磅文章,使他成为北大反右中首屈一指的理论权威。
不仅如此,龚祥瑞还火力全开地撰写了批判王铁崖、楼邦彦、钱端升的文章。他揭发王铁崖、楼邦彦是政法学院院长钱端升“右派大殿前的哼、哈二将”,“钱端升想搞一个像‘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那样的大政法学院”,而王铁崖、楼邦彦都是这个方案的积极参与者。龚祥瑞强调:“必须指出,这个‘大法学院‘方案的目的不仅仅是推翻新院系,走资本主义法学的道路。‘大法学院’不过是他们干政治的工具、武器。他们真正的方案是通过‘鸣’、‘放’或者在成立了‘大法学院’之后通过讲坛,吹倒共产党——推翻共产党在政法界与外交界的领导。”⑪
据楼邦彦的儿子楼秉哲回忆:父亲与龚祥瑞是宁波同乡,相识甚久。他能言善道,我祖父也曾乐于帮助这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同乡,在自己并不太富裕时,曾经资助过他,后来他从欧洲回国的船票,也是他要求父亲为他买的。1957年以后发生了几桩极不愉快的事情,两人的关系也渐渐疏远。“反右”斗争开始后,他杜撰了“钱端升小集团”和“大法学院”方案,早已成为政法界的奇谈。在批判父亲的右派言行时,他把祖父20年前对他的帮助说成“拉拢贫下中农”子弟的企图⑫。
最终,兼任两个系教授的王铁崖被划为历史系右派。而法律系教授无人被划为右派。法律系教师中被划为右派的有讲师沈宗灵和助教潘世照、何士英。
陈守一教授在鸣放和反右中都没有任何发言。
二十多年后,陈守一回顾历史时说:一九五七年,运动中出现了扩大化的错误,严重地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法学界,在整个政法战线,这种“左”倾错误是突出的,把大多数同志从帮助党整风的善意出发提出合理的、正确的意见,甚至是完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意见统统当成右派言论加以批判,如不少同志从维护和加强法制的态度出发,批评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轻视法制,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党法不分,外行领导内行等等现象,这些意见本来是正确的或基本上是正确的,……可是在反右派运动中,都不加分析地大加批判,甚至把我国宪法已经明文规定了的一些法律制度,如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上下级领导关系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等,也横加批判,不少好同志被扣上右派帽子,这就从思想上、理论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在法学界开始出现了种种禁区,严重地阻碍了新中国法学的正常发展⑬。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陈守一对反右运动的基本看法。
关于陈守一在法律系划右上的态度,我们仅看到两处回忆:一是陈守一的秘书夏勇的回忆:陈老似乎对自己在“文革”期间的遭遇比较淡然,但对于自己在“反右”期间没有保护好像沈宗灵那样的年轻学者表示出了遗憾和自责⑭。二是北大法律系刘隆亨教授的回忆:当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芮沐、王铁崖、龚祥瑞、赵理海、楼邦彦等“海归”法学家被划为右派时,他顶住来自“左”的压力对于这些著名学者予以保护⑮。
刘隆亨教授的记述明显是不够严谨的,王铁崖、楼邦彦教授都是在反右之初即被划为右派,王铁崖是兼跨两系的教授,而且牵涉到与储安平、楼邦彦、钱端升的关系,楼邦彦更是早已调到北京市司法局任职,明显不是陈守一所能保护得了的。而龚祥瑞教授以自己的激烈发言成为反右中的理论权威,赵理海教授则在整个鸣放中未发一语,北大反右运动中,由于时任校领导江隆基的把握,对于教授划右是非常谨慎的,即使再扩大化,也难以把龚祥瑞和赵理海教授这样的人打成右派,把他们未被划右归之于陈守一的保护,难以令人信服。
从陈守一教授的一生经历看,他为人正直,的确不是一个整人的人,他对反右运动的态度也是肯定其必要性,但对于政法界的严重扩大化是反对的,相信陈守一教授作为时任法律系党员系主任,可能会在运动中试图保护某些人,但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妄做推断。
文革中的法律系教授们
文革山雨欲来的1966年5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正受命组织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作为法律系主任的陈守一是这个批判的主持者。5月中旬,曹轶欧等人找到陈守一,告诉他:北大组织的批判有问题,是假批判,真包庇。陈守一不解,表示这个批判是他主持的,有什么问题请指出,他愿意改正。但曹轶欧说:这不是你的问题,你应该站出来揭发陆平和北京市委领导。此时康生、曹轶欧等已在策划“点火于基层”,示意陈守一写大字报点火。在这个历史关头,陈守一做出了他一生最值得一书的选择,他拒绝了康生、曹轶欧的授意,他说:我做的事,不能把责任推给别人。我若知道问题所在,我会出来揭发自己。但我现在还不清楚我负责组织的学术批判,到底有什么问题。曹轶欧等人在遭拒之后再次动员陈守一出来揭发,但被不识趣的陈守一再次拒绝,他认为这是一个做人的原则问题,碰了壁的曹轶欧只得叮嘱陈守一,让他对此事严格保密,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于是,在十来天后的5月25日,聂元梓等人的第一张大字报贴出,成为文革的点火之作,陈守一才对之前的事情恍然大悟⑯。
聂元梓等七人大字报贴出后,法律系参加批判《海瑞罢官》的学生们,纷纷贴出大字报,参与北大师生对聂元梓等大字报的质疑和责难。然而六月一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转播了这张大字报,翌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北京大学七同志一张大字报揭穿一个大阴谋》为标题刊出这张大字报,并配以评论员文章《欢呼北大的第一张大字报》,官方的定调使风向立即逆转。有不少其他系的学生到法律系宿舍声讨法律系学生反对聂元梓的行为。陈守一听说后赶到宿舍,说问题应该由他负责,不要难为学生们,没想到法律系的学生此时已经倒戈,与外系的学生站到一起,给他戴了一顶纸糊的帽子,拉着他在校园里游斗⑰。
因为拒绝康生、曹轶欧的拉拢授意,陈守一成为第一批被揪斗的牛鬼蛇神。他遭受到残酷批斗、殴打,被关进恐怖的黑帮大院,与其他牛鬼蛇神一起,受尽侮辱和折磨。
季羡林先生《牛棚杂忆》书中,曾记载了在黑帮大院被监禁的回忆:有一天,是一个礼拜天,下午被牢头禁子批准回家的“罪犯”,各个按照批准回棚的时间先后回来了。我正在牢房里坐着,忽然看到这一位法律系老教授,在一个牢头禁子的押解下,手中举着一个写着他自己名字的牌子,走遍所有的一间间的牢房,一进门就高声说:我叫陈守一,今天回来超过了批准的时间,奉命检讨,请罪!别的人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却是毛骨悚然,站在那里,不知所措⑱。
法律系的其他教授也没有逃脱陈守一遭遇的厄运。龚祥瑞教授曾回忆他在文革中遭遇的毒打和批斗。一次是法律系井冈山兵团召开的批斗会,“当我被带入会场时,系里的批斗对象多半肉体上已被打得面目全非了,有的躺倒在地,动弹不得。我不知道前因后果,……一阵眼花缭乱,只见一个青年举足猛然踢我一脚,并说:“我这双新皮鞋是专门买来踢你们这帮‘坏蛋’的。”这一脚踢在我的左腿上,其用力之大,已使我站立不稳,似乎立刻就要往后倒下了,竟然还未站稳,那双黑色的崭新皮鞋准确地又在原来的部位上再来一脚,这次果然跌倒在地,混混然只闻一片打倒声,另外就是身边躺在地上的人的微弱的呻吟声。不久就散会了,人群一个个呼啸而去,剩下的七八个挨打的人躺着起不来身。……被毒打成这个样子,还是第一次。”⑲“有一次(批斗会)是专门斗我一个人的,在42楼的北门。这次没有挂牌,红卫兵命令我跪在地上,在我背上压了一块大石头,自然就抬不起头来。这种斗争是我在土改时斗地主的办法。我心想,无非是向我报复,给我以‘假革命’‘漏网右派’的补课而已。我是有思想准备的。我可以揭发别人,别人自然可以打击我!当时我并没有感到委屈,但明显懂得人性的弱点。”⑳
龚祥瑞教授对互害模式的这种毫无是非感的合理化解释使他在揭发别人时也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他回忆文革之初写大字报揭发的经历时说:我也想到我在这场运动中必遭群众的打击。我自知1957年过了关,有的人就很不满意,这次我相信一定有人要打击报复,与其等着挨批挨打(根据我几十年来的经验)不如先发制人,主动站出来,大胆揭露本单位的问题,将来受到别人的揭露也可以使自己取得思想与心理的平衡。……这样一来我就没有怨气了。经过这样认真思考,我就夜以继日地写大字报,贴满了四院的围墙㉑。
60年代初,在政治气氛相对宽松的时期,文教领域也开始批判地介绍和研究西方的学术思想。1962年,反右运动中的著名右派、老北大教授楼邦彦回到北大法律系,从事介绍和研究资产阶级法学流派的工作。没几年时间,文革爆发,楼邦彦自然又成了牛鬼蛇神,与老乡兼同窗的龚祥瑞成了“棚友”。龚祥瑞对楼邦彦又一次落井下石,又编造出楼邦彦40年代进入蒋介石侍从室任职的“故事”,使楼邦彦遭受了红卫兵的一顿暴打㉒。
1969年,北大法律系陈守一、芮沐、龚祥瑞、楼邦彦、王铁崖、赵理海等教授年龄已在花甲上下,但仍与北大众多教职员工一起,赴江西鲤鱼洲干校劳动改造,在干校,他们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还要不断地接受审查,交待问题,身心承受了残酷折磨。在鲤鱼洲与法律系教师一起劳动的政治系教师陈哲夫记录了他目睹的龚祥瑞、王铁崖、芮沐教授所蒙受的侮辱:龚祥瑞教授因交待问题时表现得低三下四,被审判者斥骂为“小丑”,并逼迫龚教授承认自己为“小丑”。王铁崖教授因唱歌时嘴张得不大,被军宣队领导点名辱骂。年过花甲的芮沐教授因跑泥泞路赶去开大会,一只脚陷入淤泥,来不及把长筒胶靴拔出来再穿上,怕迟到会挨骂,只得光着一只脚继续赶路㉓。
1971年,教授们从鲤鱼洲回到北大,法律系的几位留洋教授成立了一个“编译室”,集中进行资料翻译。据龚祥瑞教授回忆,从1971年~1977年,几位教授翻译了尼克松的《六次危机》《谁是吉米——卡特传》《旧世界新视野——希斯演讲集》《联合国手册》《核竞争与和平》《东南亚国家联盟各国宪法》等著作,龚祥瑞教授在谈到翻译生涯时说:我这十年没白活,最后七年多少也干出点事来,所以我不承认这些年是蹉跎岁月㉔。
80年代法学教授们的高光时刻
1976年,文革结束,历史掀开新的一页。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拨乱反正开始,中国社会开始回归正轨。
法制建设成为高层与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被污名化和打入冷宫多年的法学教授们也终于苦尽甘来,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
1980年,陈守一教授组建并连续担任两届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后又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作为法学前辈和文革后法学研究领域重构和发展的领导人之一,他对除旧布新,健全法制做出了重要贡献。
1979年,王铁崖教授创办了中国第一个国际法专业;1980年,他推动成立了中国国际法学会;1981年,他主编出版了新中国第一本国际法教科书;1982年,他创办、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83年,在他的策划运筹和奔走努力下,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王铁崖担任首任所长。在他的主持下,北大国际法研究所成为中外学术交流的窗口,他邀请了一大批国际上知名的国际法学者来中国讲学访问,推动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他多次参加国际法研究院会议,介绍中国的国际法研究,受到国际法学界的高度评价。1987年,王铁崖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院士,世界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1997年,王铁崖当选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他对我国国际法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杰出贡献。
80年代,芮沐教授第一个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在北大,先后成立了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芮沐教授均担任首任所长。为改革开放后的国际贸易交流培养了一批急需的法律人才。他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和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期间,参与起草了《民法通则》和《香港基本法》。他主持创建了中国首个法律数据库,并推动建立了首批涉外经济法规。
龚祥瑞教授在80年代则致力于当代宪法与行政法学说和制度的引进和介绍。他给北大法律系77、78级学生开设比较宪法课,备受欢迎和好评。龚祥瑞以“老夫聊发少年狂”的热情与年轻学子交流,除了学校,他还在家中开设课堂,向所有人敞开,诸多北大和外校的学子受教于他。他与很多后学保持密切往来,交流国内外的思想动态,以及对宪法的理解。李同学、祝守正、俞可平、陈有西等法律和政治学者都与他有师生之谊。
赵理海教授在沉寂多年后,于80年代担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致力于推动海洋法研究。他于1984年出版的重要著作《海洋法的新发展》有助于确定在中国管辖下从事开发者的权利,是国际法文献中受到好评和欢迎的力作。赵理海教授于1996年8月当选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是首批21位法官中来自中国的代表。
60年代调回北大,经历了文革劫难的楼邦彦教授则因患不治之症,于1979年赍志而殁。临终之时,他与前来看望的老师钱端升教授抱头痛哭。
80年代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旧势力在相互掣肘和博弈,各种思潮喷薄而出,政治风波频仍。法律和政治密不可分。法学教授们在各种政治事件中的不同态度耐人寻味。
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历时三个月、为万众瞩目的历史性审判——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在这场举世瞩目的审判中,辩护律师团队尤为引人注目。历经二十余年的中断,律师制度随着同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颁布得以恢复。1979年8月,中共北京市委政法部任命陈守一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主任,直至1982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陈守一当选首任会长。
然而,在林彪、四人帮集团这样的历史性审判中,陈守一作为律师制度的倡导和推进者,王铁崖教授作为知名的法学权威,态度却是基于政治而不是基于法律的。
“两案”公审的主要辩护律师张思之回忆:在198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公开审理“两案”的决定后,组建了“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彭真担任组长。彭真率先提出“若行公开审判,聘请律师是明智之举”,于是,司法部着手组建律师团队。司法部接手此任务后,起初倾向于选拔一批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法学家担任辩护律师,他们认为,唯有如此,方能与几位被告的声望相匹配,亦能彰显特别检察厅与特别法庭的规格与地位。
张思之提到:“首先,他们寻求的是王铁崖,一位备受推崇的国际法权威,以及林亨元,昔日亦曾担任杰出的大律师。总之,他们汇聚了一批知名人士和各界翘楚。然而,司法部似乎未充分认识到一点,即所寻觅的众多知名人士中,无人愿意承接此重任。他们普遍表示,为他人辩护尚可接受,但为‘四人帮’辩护则断然不可,此乃遗名之恶,且充满政治风险。
“仅北大法律系主任陈守一一人,不仅直言自己不愿参与,更是声称其妻不准他涉足此事。司法部便以此为借口,锲而不舍地追逐陈守一,而我陪同其前往寻求陈守一,已非一次两次。
当年10月12日,‘两案辩护律师小组’正式宣告成立。张思之回忆:17日,我们出席了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司长王汝琪和司法部常务副部长陈卓主持的会议,……会议中宣布组建律师团队,由陈守一担任组长,并指派我与韩学章协助其开展工作。然而,在会议当天,陈守一并未现身。散会之余,我陪同陈卓再次拜访陈守一,告知众人已悉数到场,小组自此正式成立,您老便是我们的组长。然而,无论我们如何劝说,陈守一坚辞不受,他说全家也都一致反对。尽管如此,工作仍需推进。于是,陈卓便宣布:‘若守一同志无法出席,则由张思之同志担任组长’,就这样,我临时顶替了陈守一的位置。”㉕
最终,这场历史性审判的辩护律师团队由张思之领衔,他和另一位主要辩护律师马克昌都是昔日的右派。他们的辩护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在文革刚刚结束,极左思潮阴影仍然笼罩的形势下,极大地推动了公众法治意识的启蒙。
经历了二十年右派苦难的张思之、马克昌能够克服巨大的心理障碍和舆论压力,坚持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严肃认真地为林彪、四人帮集团辩护,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当时的环境下,还有很多右派心有余悸,害怕卷入政治漩涡。曾担任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的许光建回忆:我常常陪王铁崖先生参加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记得我们参加的是第二委员会会议,这个委员会主要处理传统的海洋问题,比如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等。本来他是不愿意发言的,他胆小,怕发言说错话,我一直鼓励他发言。1979年,我们出席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有一回,会场的同声传译不知出了什么故障,王先生是用中文发言的,但是同传翻译的英文和法文传不出去,我们以为有什么事,就等了再等,结果一直不行。于是我就再三鼓励王先生直接用英文发言,他开始还是不愿意,后来就接受我的意见,同意了。他的发言非常精彩,英文很漂亮。散会后,有外国代表专门找到我,询问“你们这个老先生是哪里来的?讲那么漂亮的英文!”㉖
1978年,思想解放的春潮萌动,多年以来禁止讨论的话题开始被提及。当年10月,在一个法学界关于思想解放的研讨会上,陈守一教授提出了“人治与法治”的问题,这是文革之后学术界首次触及这一当时被视为禁区的话题。
其后,全国开始了一场关于要人治还是要法治的大讨论。众多学术界和政法机关人士参与了这场讨论,这场讨论长达20年之久,规模之大,参与人数之多,为学术史上罕见。
讨论的参与者发表的意见有三种,第一是“法治论”,主张法治,反对人治。第二是“取消论”,认为“法治”和“人治”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提法,不适用于社会主义中国。第三是“结合论”,认为没有什么纯粹的“法治”和“人治”,应该将二者结合起来,因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需要人去制定,人去执行。
“取消论”和“结合论”都是反对“法治论“的观点,“取消论”的主张者是很多政法机关的干部,而“结合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正是提出“人治”与“法治”问题的陈守一教授。
北大法律系57级校友,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李步云教授是“法治论”的主要倡导者。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一个国家要不要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这个法律要不要有权威,皇帝、国王要不要按照法律来办事,法律面前要不要强调平等,肯定的就是“法治”,否定的就是“人治”。因此“法治”和“人治”这两个概念是对立的,不能结合。“结合论”最终必然会导致“人治”㉗。
关于“法治”与“人治”的讨论旷日持久,直至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首次使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标志着依法治国从政策主张升华为治国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根本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1981年,群众出版社将1979年至当时的“法治”与“人治”讨论中有代表性的论文结集成册,出版了《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笔者在阅读此书时发现,陈守一教授的文章没有收入书中,这应该不是疏漏,而是陈守一教授本人的意愿。而书中收录的北大法律系教授张国华、刘升平、沈宗灵的文章,观点都与陈守一教授相似,都是属于“结合论”的,不知这是偶然的不谋而合,还是陈守一教授的观点影响到北大法律系的学者们。
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频发的政治事件与政治风波中,法学专家们难免要出面表态。
1979年,北京青年工人魏某某因泄露国家军事机密和撰写反动文章、主编反动刊物,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据新华社11月8日报道,首都法学界人士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谈魏某某案。陈守一和芮沐教授是接受采访的三位专家中的两位。芮沐教授说:魏某某要推翻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夺取国家的领导权,其言论,行动远远越出了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围,已经危及全国的安定团结,危及全国人民的公共利益,他向外国人供给军事情报,已经危害了国家安全,触犯了法律,这两者都构成了反革命罪。陈守一教授说:国内外有极少数人闭眼不看魏某某犯罪的事实,却大谈关心魏某某的“人权”,但是他们就不关心中国九亿人民的人权。……在魏某某的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都是“不合法的”,只有他为所欲为,煽动推翻无产阶级政权,才算“合法”。如果容忍魏某某所要求的那种“人权”,就意味着我国九亿人民要丧失他们的合法权利㉘。
曾任中国法学学会副会长和《中国法学》杂志主编的宋树涛回忆:1989年春夏之际,在正常的生活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陈老在政治上十分坚定。当时,国家税务局照常支持举行了“全国第一次依法治税研讨班”,税务局有关领导、刘隆亨教授等主持了研讨活动,陈守一教授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指出:我国宪法反映了我国人民的意志,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集中了人民意志,自由必须依法实现㉙!
从50年代到文革都表现活跃的龚祥瑞教授在80年代的言行极富争议。文革之后,法律系的教授们似乎有默契一般都不回忆反右和文革,当然那是不堪回首的历史,坎坷与苦难,屈辱与难堪,拒绝回忆也在情理之中。然而龚祥瑞教授不一样,他在反右中对自己的老师钱端升和同乡兼同窗楼邦彦恩将仇报,落井下石,揭发批判时捏造罪名,毫不留情下狠手,在圈内留下恶名。在文革中,再一次对楼邦彦进行无中生有的诬陷,对自己的老师和同窗造成了极大伤害。受害者和知情者都期待他对这一切有所反省,然而,龚祥瑞却从未公开表示过悔悟和歉疚。据学生杨支柱的回忆,在给杨支柱的信中,龚祥瑞曾表达过对批判钱端升的悔意,并自我安慰地提及:“老师已经原谅了我。”事后杨支柱了解到,直至钱端升去世,龚祥瑞也未能见最后一面,“老人家只是托人传话:以前的事就过去吧。所以这是他未解的心结。”尽管知道这是他的心痛处”,较真的学生杨支柱仍然拿着一本红色封皮的《中国百名大右派》找到龚祥瑞,要求其忏悔,“老人表现得颇为委屈,说自己当时也没有办法。”㉚
龚祥瑞晚年的自传《盲人奥里翁》在其身后才得以出版,在自传中,龚祥瑞对自己曾批判老师拉斯基做了反省,他说:50年代我曾执笔写过批判拉斯基改良主义国家学说的文章。本来,学生批判老师并不一定是件不道德的事情,或许还是一件公正的事,问题是我以“马克思主义者”的假面具出现,评论他非马克思主义或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此事无疑成了我学术生涯中一个洗不掉的污点㉛。
如果说龚教授对批判拉斯基的反思还表现了一定的诚意,那么他对反右中自己对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法律界同仁的批判,就表现出自欺欺人的开脱。他说:我对陈体强、钱端升、王铁崖、楼邦彦等同事的批判,在开始时,是“批评与反批评”,并无“反右派”一说。如果按后来的标准衡量,乃是资产阶级批资产阶级,按我们道德观来说,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响应党的号召进行自我改造的自觉行为,不是像有些人所说,是“出卖朋友”的不道德行为,至少我们之间没有这种感觉……问题在于是否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待我们之间的表演。当时我们都是从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这场浩大、影响严重的政治运动的。座谈会上洋溢着“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的追求气韵,报纸对这点也有所报导。但我不能不承认在这场斗争中我也有私心,所以当文革冲击我时,我认为是顺理成章的,是符合中共需要的忠诚老实的表现,对我们个人来说,不发生谁是谁非的问题㉜。
龚祥瑞学生辈的法律学者祝守正“在结识龚祥瑞之前,闻其多次言论有迎合时代的圆滑,“加之了解其‘反右’和‘文革’中的一些事情后,一直在心中对他有些不以为然。在提及龚祥瑞翻译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时,以不敬的口吻称‘这也是龚某其人能够做的比较好的事情了’”。直到与龚祥瑞有了进一步交流后,祝守正才坦言:“龚先生还算是比较独立的,他的晚年更因敢于直言而充满光彩。”㉝
确如祝守正所说,晚年的龚祥瑞与之前判若两人。他的敢言远超他同行中曾经的右派,令人惊诧莫名。
学生姜明安回忆:他在课堂上讲宪法和宪政的关系,一个国家可能有宪法,但没有宪政。宪政是考察一个国家按宪法这个游戏规则来运行的程度,有些执政党是有宪法的,但并不按宪法来执政;有宪政就必定有宪法,即使这个宪法不一定是成文的㉞。
龚祥瑞在1988年冬写了一篇论文《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宪法理论》,发表于1989年4月的《法学》杂志,文章中说:我国四十年来换了四部宪法,翻开现行宪法的《序言》一看,四部宪法千篇一律都是“歌德”的政治宣言,连新民主主义宪政的精神也不复存在了。政治宣言是革命成果的记录,它不是限制权力的“法中立法”。恰恰相反,1982年宪法所宣示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是“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除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是重新开始的任务之外,这四部宪法都是一个党派所取得的成果的记录和意志的表现。……我们需要党的领导,但宪法毕竟不是党章。宪法序言的精神是和宪政原理相抵触的。“宪政是什么呢?”毛泽东当时写道:“就是民主政治。”……而我们“歌德”式的宪法序言,不是“民主政治”,也不是一次“重新开始”,而是倒退,简言便是“有权就有一切”,“权力高于一切、决定一切”的斯大林主义。这样宪法也就成为强人们手中所决定的工具。无怪乎人们特别是受到伤害的百姓根本不相信宪法的作用和宪法的最高效力㉟。
这篇观点尖锐激进的文章在当时引起了极大争议,被斥之为“赤裸裸的反动的资产阶级谬论”,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学教研室召开会议,以“宪法理论研究的思考”为题进行讨论,实际上是以比较温和的方式,对龚祥瑞文章的观点进行了批判。龚祥瑞为此发表了《我的反思与答辩》,反驳了针对他的批判,并进一步申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说:“绝对权力不应该存在,权力平衡应该保持,权力的合法性必须立足于大众的民意之上。在评价现状和今后的发展途径时,人们往往还继续使用斯大林主义对我们影响时期的范畴去思考,而在此期间,世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应当老老实实,至少是对自己,承认在许多方面都要重新开始,并且承认我们习惯的那一套议论是挺危险的。如果不对我们已有的知识作原则性的更新、修正和补充,要想为政治体制改革作出我们宪法学者应有的贡献则是不可能的。”㊱
1990年2月1日,龚祥瑞教授在与一位年轻学者的对谈中回顾了自己近半年来在各地的访学和与法律系师生的交流,他说:我到了南宁广西大学。在那里,我和上“比较宪法“课的同学作了三小时和与法律系全体教师进行了一个下午的座谈。同学们和老师们都向我提出一系列敏感问题。……最令我感动的是那次在课堂讨论即将结束回答一张小条时,引起一位在座的青年的疑问,他是站起来问我的:“老师,刚才您说的‘互不让步’我没有听明白,到底是‘不能让步’‘不应让步’还是‘不会让步’呢?”提问曾布置好一律写在纸条上。唯独这位青年站起来面对面地向我提出这个似乎骇人听闻的问题。我钦佩他的热情与正直,就从讲坛上走下去,站在他的身边,并要他向大家把他听不清的话重复一遍,为的是让自己有时间考虑考虑。他果然站起来又说了一遍。我回答说:“我是说,我们的政府不会让步,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个生死存亡问题。”这位提问的同学又站起来仰着头说:“那么,老师——我们永远没有民主的希望了!”我怆然泪落,默默地慢吞吞地走回讲坛,自言自语地说,似乎是向全班的同学说:“你们还年轻,无需有丝毫的悲观!”当我回到讲坛后,下课铃响了㊲。
1996年9月3日,龚祥瑞教授去世,享年85岁。
一年前的1995年11月14日,陈守一教授去世,享年89岁。
2000年10月10日,赵理海教授去世,享年84岁。
2003年1月12日,王铁崖教授去世,享年90岁。
2011年3月20日,芮沐教授去世,享年103岁。
一代北大法学名家驾鹤西去。
他们跌宕起伏的一生与国家民族的命运同频共振,紧密相连,他们青年时的法治梦、报国情,中年时的坎坷与蹉跎,晚年时的高光与争议,都是大历史的造就与大时代的折射。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北大法学家们的人生亦是一代知识分子百年风雨人生的缩影。
(注释略)
来源:新三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