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正行  丁薛:农村改革在“文革”中的一场“预演”

——1972年安徽滁县地区来安县广洋大队“包产到组”
发布时间:2026-07-13 11:09 作者: 江正行  丁薛 浏览:533次

——1972年安徽滁县地区来安县广洋大队“包产到组”

研究农村改革史的一般都认为,联系产量的农业承包责任制,包括“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等,在农村改革前,曾经出现过两次,一次在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一次在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至于后来的十年“文革”,基本上就是抓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农业学大寨”的极左做法覆盖了整个时期。近来我们对这段历史进行比较深入的考察研究后发现,试图突破集体经济中“大呼隆”劳动和统一分配低效管理模式的努力,即使是在极左路线的高压下,基层的干部和农民,仍然在顽强地坚持。

197211月,在上级一度强调要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时,滁县地区(现为滁州市)来安县大英公社广洋大队在一次党支委会议上,研究了如何改进劳动管理问题。大家感到“大呼隆”调动不了社员积极性,大寨式的评工记分,要么熬夜吵架,要么最后变成死分死记,都不是好办法。他们以“六十条”中第三十一条规定为依据,在队里划分几个常年作业组,把土地、耕牛、农具划到组,实行包产,超产奖励工分,减产扣除工分。支委会作出决定后,召开了生产队长会议贯彻。会后有的不同意划,说:“这样一划,思想就划坏了!”有4个生产队大陡门、新塘、广洋、大庄子立即把组划起来了。大陡门生产队17户,划了4个组,其他3个队都划了东、中、西3个组,耕牛因强弱不好搭配,通过拈阄子办法分到组.牛房,3个队是统一拴的,每个组各派一名饲养员,大庄子队因无牛房而分户拴。牛草,贷款统一买,统一挑。农具,各队均因数量少,有的还坏了,无法分配,作为遗留问题待后解决。土地按好、中、差划分三份,孬好远近搭配,按各组劳力底分计算分配。产量,按全队分配需要加总,按亩分到各组,秋后算账分配,对杂工、手工业、副业等项,也都做了具体规定。分组不久,正赶上冬修,划组作业,包工到人立即显示了进度加快、工效倍增的效果。然而好景不长,第二年三月,来安县委针对广洋大队的做法,专门下发文件,指出这样做,“不管动机如何,实质上是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县委责成大英公社党委负责同志立即前去处理,迅速纠正。”态度鲜明,语气坚决。时隔不久,地区又派出调查组,对广洋大队进行调查,并总结说,“广洋大队实行包产到组、包工到户的教训说明,经过文化大革命,批判了刘少奇一类骗子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但是它的流毒还没有肃清。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仍然是长期的、复杂的……”如此上纲上线否定,广洋的试探随即胎死腹中、半路而亡了。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的农村,存在着一条“左”的发展思路与坚持以“六十条”为基本依据(1)的务实发展思路之间的反复博弈。

11962年颁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是在纠正了1958年人民公社化种种“左”的做法后出台的比较符合当时农村实际、照顾到基层生产队和农民部分利益的人民公社管理制度,虽然它本身是人民公社体制的产物,但在文革中极左发展思路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坚持务实发展思路的人们仅能以“六十条”作为抵御冲击的“防线”,虽然在后来的农村改革中,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六十条”也自行消亡了。

广洋大队“包产到组”的出现和夭折,正是这场博弈的一个外在表现,一个生动的案例。从宏观的视角再现这个博弈的整个过程,围绕着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出现压制、转折、反思、酝酿、突破再到夭折,除了结果之外,其间的“起、承、转、合”变化几乎是后来农村改革过程的“预演”。

这个过程,要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讲起。

(一)“谈‘包’色变”再升级

1966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掀起了极左运动的高潮。当年88日出台的“十六条”,对农村开展运动的要求是,继续按照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部署进行,也可以“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中心,带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主要是在农村搞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1967330日,《红旗》杂志发表了戚本禹的《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一文,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刘少奇及其“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在农村,由此掀起了批判刘少奇主张“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浪潮,其中的“一包”,就是包产到户,认定这是瓦解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使资本主义自由泛滥的祸根。

早在五十年代末,由于“公社化”和“大跃进”的急躁冒进,农村“五风”(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风等)盛行,造成大批人口非正常死亡,为了尽快从当时的困境中摆脱出来,恢复农业生产,时任安徽省委书记的曾希圣,在全省积极推行“责任田”(就是包产到户),虽然这项举措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被老百姓称为“救命田”,但在1962年的中央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被指责犯了“方向性错误”,省委书记职务被免,“责任田”遭到批判并被改正,一大批各级干部也受到政治上的打击。从中央到地方的文件里,也明令禁止包产到户、包产到组。从1964年开始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把批判“包”到户、“包”到组作为运动的重要内容,反复向农村干部群众灌输。到了文革期间,作为刘少奇的一条“罪状”,“包产到户”又被翻出来,把它和搞修正主义、复辟资本主义挂起钩来,在农村中组织贫下中农忆苦思甜,开展革命大批判,说“刘少奇搞‘三自一包’,就是让我们回到旧社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在政治上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政治高压下的农村,人们闻“包”胆寒,谈“包”色变。

(二)“学大寨”又添“虚火”

19683月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了“三·八指示”,“指示”提出,一切社、队都要坚决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农业学大寨,为革命种田。这是在文革运动中首次提出学大寨的号召。指示下发后,安徽省革委会很快召开了全省农业学大寨政工会议。会后,滁县地区各县、各级纷纷召开了誓师动员大会。在组织的号召下,各地赶赴山西大寨参观、办学习班的有7470人,平均每个县上千人。还有许多地方的贫下中农和干部,自带干粮、自带被包,徒步几十里,到邻省、邻县的单位学习。

学大寨学什么?在当时狂热的政治氛围下,人们参观学习回来后,按照所看到的大寨样貌,有的要全面改变“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急于忙并队,小队并大队,搞大队核算;有的忙着建砖瓦、石灰窑,准备马上盖新农村;有的虽然不打算马上并队,但一时间人心惶惶,条件好的队怕并队吃亏,忙着砍树、分集体积累、把鱼塘里的鱼捞光分掉。68年下半年到69年上半年,还刮起过“撤区并社”风,大部分县的区级建制被撤销,部分公社被合并。在集体经营管理上,推行“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的大寨式评工记分办法,结果绝大多数地方推不开,“评工记分”最终变成死分死记,“大寨工”变成了“大概工”,“你来我也来,上工带纳鞋;你走我也走,到晚七、八、九”(干好干坏一个样),“头遍哨子不买账,二遍哨子伸头望,三遍哨子慢慢晃”,社员劳动没有积极性,出工不出力、劳动工效低成为多数地方的常态。在收益分配上,强调“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在生产水平低的社队,或是遇到灾年,为了完成统购任务,就会出现卖过头粮,农民口粮不足,或者要吃国家回销粮,或者要出去做小生意糊口甚至要饭,很多农户处于半饥饿状态,难得温饱。

(三)“折戟沉沙”引反思

19719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9.13事件,随着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覆灭,引起了人们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联系农村工作的实际,看到农村在文革中出现的混乱现象,生产长期落后、徘徊,大家不约而同地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极左。在12月下旬召开的地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各地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纷纷发言,在分析全区农业为什么上不去的原因时,有的说,林彪的空头政治流毒甚广,实际工作中从政治到政治,不解决实际问题。有的说,没有处理好革命与生产、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是农业上不去的重要原因。今年午收下大雨,地区正在开大会,大雨后灾情都定局了才派检查组下去,不到半个月,刚了解情况开展工作,又把下去的同志喊回来关门搞运动。工作因此堆起来了,支农物资不能及时发放,该办的事办不出去,大大影响了三秋工作,大家看在眼里,还不敢说。

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是讨论中的一个焦点。滁县组的同志说,担子公社69年把6个大队划为16个,普遍搞大队核算,70年又改成11个,71年又改成7个,变过来变过去,分得“三光四不留”。凤阳组在发言中谈到,学大寨运动中,并队、收自留地一度成风。殷涧公社大周生产队5个队并在一起,方圆78华里,社员干活不认识本队人,生产年年下降,工分值由1元下降到7角。城南公社东方红大队在24小时之内就把社员自留地收掉了,并锣鼓喧天向公社报喜,不到两个月全部回生。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县就合并201个生产队。自留地有的也收回了,现在全县每人5厘以下的有265个生产队,没有自留地的14个生产队。生产指挥组的同志说,现在群众的负担重。有的大队干部另外补贴,书记每月24元,会计每月22元,还有人医、兽医、集体企业、五保四属、民办教师、公社兴修水利、干部贪污挪用、超支户,等等,社员分配不到钱。

关于纠正在文革前期“农业学大寨”过程中肆意破坏党的农村政策造成的乱象,1970年下半年召开的国务院北方农业工作会议,虽然强调了要坚持执行“六十条”的主要政策规定,使基层的混乱有所遏制,但在“极左”横行的大背景下,加之会议文件本身一面强调贯彻党的农村政策,一面又高度评价大力推广“大寨经验”,一个文件内存在着“左右冲突”,在实践中就冲淡了落实政策的效果。而随着林彪反党集团的倒台,政治上出现重大转折,就在12月份地委扩大会议期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的指示”(中发【7182号),这个文件,进一步强调了要认真落实党的有关政策,搞好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工作。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绝对不可以购“过头粮”,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要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要注意克服平均主义,按照社员的劳动质量和数量,付给合理报酬,学习大寨劳动管理办法,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同群众商量,不可硬搬照套;要认真贯彻勤俭办社方针,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平调生产队的劳力、资金和物资;要切实解决超支户问题,保证分配兑现,等等。82号文件的总体精神,明显地带着纠正以往过左的做法,虽然从文字上看,力度超不过北方农业会议纪要,但贯彻的背景不同了,在农村形成的影响和落实的深度就大大增强了。

(四)草蛇灰线埋伏笔

19723月,根据中央82号文件的精神,安徽省委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农村人民公社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二十条),这个文件在贯彻中央文件的基础上,针对文革以来安徽省农村出现的过左倾向和做法,以人民公社六十条为主要依据,对改变基本核算单位、搞乱农村管理体制,收回社员自留地、限制发展家庭副业,随意增加农民各种负担,随意突破现行政策、搞乱社队经营管理等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纠正。

在中央和省委文件的指导下,滁县地区各级在稳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改善劳动管理,恢复社员家庭副业,抓好收益分配和年终兑现等方面,集中进行整治,有效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形势很快明显好转。也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来安县广洋大队在实践中感到,光有分组作业、定额管理,社员还是只关心工分,虽然劳动有了数量,但难以保证质量,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联系产量,实行包产到组,他们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思想和路线占主导地位的大背景下,他们无法突破禁区,包产到组只能以夭折告终。

由于抓了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农民积极性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1973年,全区粮食总产达到26.4亿斤,创解放以来最高。大约从1973年下半年开始,倾思想和路线重新抬头,政治风向又开始变了,之后的批林批孔、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农村基本路线教育等一系列运动,把务实的贯彻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工作重重压了下去。但是,保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的稳定,坚持抓好农村收益分配等,作为一个惯例,被基层干部群众保持了下来,始终未变。从1970年开始到全椒县工作的王郁昭,一手抓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一手抓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尤其始终坚持抓好年终收益分配,他常提到,农民反映,你们干部到月就领工资,我们老社员一年忙到头,还分不到钱,谁还有劲干!以此强调搞好年终分配的重要。到了粉碎四人帮后的1977年,地委领导就是从检查年终分配工作中,发现了当时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中存在的大量问题,于是组织了全区农村经济大调查,形成了《关于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查情况和今后意见》向省委报告,受到省委第一书记万里的高度重视,促成了省委六条的出台,成为波澜壮阔的中国农村改革的滥觞。

                                 ( 20267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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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简介:

1,江正行,国家十四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中国农村改革史丛书·滁州卷》主编,曾任滁州市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

2, 丁  薛 , 滁州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干部

来源:农村改革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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