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市与抵货运动中的江浙商人: 以“五四”、“五卅”为中心
【内容提要】 在民国初年的民族主义运动中,商人往往表现出消极的态度和矛盾的性格。虽然我们可以发现商人民族主义意识的抬升,但是总的来看,商人在运动中多处于被动地位,其采取行动主要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以及保持一定的商业秩序。以“五四”、“五卅”两次运动中的江浙地区来看,罢市多是在学生等的压力下得以实现,且罢市后,暗中继续营业现象依然存在。当外在干涉力量减弱时,商家便想尽快开市。抵货运动的发起,不同行业的商人利益得失相异,故其态度便有很大的分野。一些与外商竞争营业的商人,他们常会对运动表示支持。而一些与外商合作营业的商人,则常因为运动而遭受损失,故基本上持反对态度。然而由于内在因素的制约,运动发展到一定程度,商界损失面便会扩大,而支持者亦会日益减少,运动便无法继续下去。
【关键词】 罢市 抵货运动 商人 利益
晚清以降,国内的民族主义思潮依托新式教育、媒体与交通的进步而迅速扩展,各种政治力量的推动更使其日益高涨。当民族主义成为近世中国最强的主旋律之一时,其浪潮席卷了社会中的各个群体,商人亦不能例外。浸淫于此股潮流之中,一些商人的民族主义意识遂逐渐抬升。
不过,商人的民族主义表现与其职业特点常常是紧紧相连,此点可以从商人们对“商战”等经济民族主义口号的热衷中看出。要商人从政治上接受民族主义却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因此,民族主义运动中,商人便常处于一种难堪的境地。一些商人或许可以藉此机会大力扩展其业务,甚至有意支持推动;但对更多的商人而言,面对运动中爱国群众罢市与抵货要求,虽无法直接拒绝却又不愿使自己的利益大受损失。“私利”与“爱国”的矛盾便呈现出来,商人亦可能会在运动中表现消极甚至持反对的态度。
如何评判商人在民族主义运动中的表现,学界一直有着不同的看法。以有关五四运动及五卅运动的研究来看,研究者虽多是从学生、知识分子与党人入手,但其著述多涉及到商人,从中可以发现论者的叙述与分析随着时代的演进有一些明显的变化。如20 世纪80 年代以前多数内地学者从“资产阶级”概念及其政治特性来解释商人在民族主义运动中的表现,认为其与“帝国主义”关系密切,因此在运动中立场不坚定或者容易动摇,甚至为帝国主义者所利用,评价以负面为主。而一些海外学者则认为商人的罢市与抵货行动源于商人的爱国心或者“民族意识”的自觉。80 年代后,内地学者开始强调民族主义运动中商人的正面贡献,认为运动正是由于商人的积极参与而有丰硕成果,亦表现了其政治觉悟的提高。此种观点与海外学者的研究有所接近。
然而,从既有的研究来看,目前有关民族主义运动的许多具体史实其实还不是很清楚,对商人内部的复杂性更缺少了解。以五四运动与五卅运动为例,商人为什么会卷入罢市与抵货运动? 他们在运动中的表现究竟如何? 他们的心态移转又怎样? 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均尚未明了,一些结论也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中,笔者欲从“五四”、“五卅”两次运动中江浙地区商人的心态与行动入手,通过史实重构与分析,审视商人在民族主义运动中的表现。由于运动与商人关系最密切者主要是罢市与抵货,故本文将以此二者为讨论的中心,旨在考察在民初的民族主义运动中,商人利益在其中起到何种作用。
一、商人与罢市的发生
五四运动及五卅运动初期,在江浙一些地方出现了商人罢市风潮。但在运动初期,商人的反应一般比较被动,除了偶见一些大的商人团体通电声援外,多数地方的商人团体持静观态度。 而随着运动的扩展,商人罢市在一些地方才陆续得以发生。
1、上海
1919 年5 月26 日,上海学生为声援北京学生,举行总罢课。31 日起,上海各大中学校学生便开始连续数日排队到上海县商会请愿,要求罢市,但县商会开始表示此事需要总商会方能作主解决,继而又以会董未到齐为辞表示拒绝。3 日,县商会开会董会议,仍无结果,面对“额首相恳”的与会学界代表,会董们表示只有第二天的会员全体大会才能决定。 但4 日,淞沪警察厅发函饬令县商会停止开会。县商会即以此通告会议取消,两会长并宣布辞职。 报载消息称其辞职是因“对于开会办法,颇多棘手。且对各学校代表,无从援助。反受官厅的拘束,莫可施力,不无抱愧。” 而官方的报告中则称县商会系主动解散,商会房屋则由警区看管,似可反映出县商会以政府来作档板应付学生的内情。上海总商会在此前因为“佳电”风潮正处于停滞状态,会长朱葆三与副会长沈联芳等人均已宣布辞职。 故学生之联络没有结果。4 日,上海总商会开会董会,请政府释放被捕学生及罢免曹陆章,但并未就罢市做出任何决议。
也就在4 日当天,北京政府“大捕学生”的消息已传至上海。在上海学生联合会的组织下,是日下午,上海各校学生开始手持传单,分头到城内及南市各商号,要求店家签名赞成5 日开始罢市,作为学生后援。据《申报》消息,“各商号闻之类皆赞成,乐为签名,允许停止营业”。据此,似乎商界是自动配合学生的要求进行罢市。然而在当时的情势下,各商家如果不签名,势难下台。据说,小东门某银楼便不同意签名,但在学生的跪求之下,店主无奈只得允从。深夜,又有人在城内各商店门外“粘贴闭市纸条”,警厅方面认为此举“意在胁迫”,以促成次日罢市之实现。 这天晚上,华界还发生警厅厅长徐国梁率警察以武力驱赶集会演说学生,并殴及围观商民之事件,可能与次日罢市亦有关系。
5 日的罢市,先从南市开始,到8 时许,已波及法租界。10 时,又传至公共租界,不久南京路上各店家亦一律加入。罢市风潮,遂遍及租界内外。
除上述学生及有力者之压力行动外,古厩忠夫的研究还显示,英商先施、永安两公司之被迫歇业对公共租界之罢市影响较大。特派江苏交涉员杨小川在致函总商会时,曾转述英国驻沪总领事的公函称:“本月五日有中国学生四百余人,突然拥至英商先施、永安两公司内,勒令立即闭市,并以言词恐吓。各伙友不敢在行办事,以致波及全体,发生罢市风潮。” 此点亦为当时参加运动之学生的说法所证实。
上海“五四”罢市与店伙亦有密切关系,“尤其当店员坚持要罢工时,店主便不能不罢市”。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干事、澄衷公学校长曹慕管曾称,此次商界罢市,“铺主经理并不赞成,然多数店伙与学生为义愤所激,方促成此举”。总商会会董虞洽卿亦表示,“此次罢市,店东均不愿意,由各伙友怜惜学生之一念耳”。可见在当时的情形下,商人实际上已失去行动的完全自由,不得不考虑外界的压力与威胁。
五卅运动时上海商人的罢市更是在学生与工人等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实行的。5 月30 日晚,上海学生联合会即决议次日发动学生上街动员商人罢市。 31 日上午,学生们便在租界中心区域散发传单,张贴标语,要求店员们打烊,但应者寥寥。下午3 时左右,学生、工人等1500 余人,聚集上海总商会要求宣布办法。 男女学生把总商会会所包围起来,会所礼堂里亦挤满了学生与工人等,并在台上不停地发表演说,高呼罢市。正在三楼出席总商会会议的会董看到群众愤激的情形,多数退场,明显表示出消极反对之意,剩下总商会副会长方椒伯与会董邬志豪两人应付场面。直到方椒伯被迫签字同意次日即罢市,群众才散去。在当时的情形下,方如不签字,似乎无法下台。 当时礼堂内有金香粉纸厂业主范大璋曾上台反对总罢市,认为这样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一群工人马上将他赶下台。群众大会后,上海各马路商界联合会即用总商会名义印发总罢市通知。晚间,谢永森代表上海总商会紧急约见工部局警务处总巡麦高云(Kenith John Mceuen) ,解释方椒伯是受民众胁迫才在宣布总罢市决议上签字的。据说方本人也曾拜见工部局总董费信( Stirling Fessenden) ,声明总商会并无排外之意,总罢市完全是强迫与威胁的结果,并保证对运动不会同情。
相似地,1925 年6 月4 日晚,上海法租界商联会在议决不罢市后,居然有数百人立即闯进商联会会长叶贶辰所开商店打砸一通。次日法租界各商店也只有罢市。
2、苏州与杭州
江浙其他各埠受上海影响甚大,上海一罢市,南京、苏州、宁波、杭州、无锡、镇江等地均发生动摇。 上海一开市,上述各埠亦转为安静。上海也是许多学生在敦劝商人罢市时的榜样。金融方面,因上海银钱业歇业,江浙各地汇兑停止,工商业阻滞。上海学生联合会在上海实现罢市后又派代表分赴江浙各地进行发动。这些因素均与江浙各埠之罢市有关。
1919 年5 月29 日,苏州已有13 所学校实行罢课。 6 月6日,上海罢市后,苏州饱受影响,商会乃致电政府,吁请政府“顺从民意”,以期人心安定,“否则风潮涌动,全国可危,商等实难负维持之责”。多数商会会董取“稳健”态度,想等上海罢市热度减退,苏州便可免除罢市一举。但苏州全体学生一次次地排队到商会请愿,商会领袖则表示要邀集各业董事会商后方能决定。7 日,学生更以如不允8 日开会议决罢市,则情愿“饿腹终夜,在此不散”。商会会长始无奈同意次日开会,下午5 时一律罢市。8 日一早,学生便开始分队挨户劝说商家罢市,“凡学生所到之处,商店即相率闭门”。苏州罢市遂演成事实。
在五四运动消息刺激下,1919 年5 月9 日,杭州学生联合会成立。 28 日,该会宣布杭州17 所中等以上学校于次日实行总罢课。 但浙省当局于是日晚训令各校提前放假,并解散学生联合会。6 月6 日,官方又饬令严厉禁止“造言煽惑”,如有人到商铺宣传,即“鸣警拘捕”。 杭州似乎趋于平静,但9 日晨,杭州忽然亦实现罢市。杭州罢市的实现与其他地方有异,总商会并不赞成,更未发起。 而之所以实现,主要有三点原因: (1) 有力分子之鼓动。杭州学生联合会虽然被官方宣布“解散”,但是其组织似乎仍然存在。据说,6 月3 日,该会还发表“第二次宣言书”,全市并有数万人的集会。 罢市实现后,学生联合会亦立即出来公开活动,四处演讲。6 月7 日后,有自称“浙江商界一分子”的人刊发传单,“泣告杭商界,还不自觉”。又有署名“议员公启”的传单信函,分别送到各商店,“其中词句或讽或嘲或歌或泣”。《申报》记者认为这是导致杭州罢市的直接原因。 (2) 市面萧条所致。由于杭州货物来源多自上海,所以上海罢市后,各行号货物供不应求,许多商家只有停秤,市面停顿。 杭州的银钱汇兑主要依靠宁波与上海。尤其6 月6 日宁波罢市后,杭州钱市顿时恐慌,银根奇绌,而汇划亦即将断绝。 所以在此情形下,即使不罢市许多商家可能亦要关门。(3) 官方误传消息,引起反弹。6 月7 日浙省官方接沪海道尹电,称北京学生已释放,上海亦已宣布开市。杭州总商会乃据此宣布,不料与事实全不符合,以致总商会受到指责,而人心愈加慌乱。这对罢市的实现无形又是一助力。
与五四运动相似的反应我们也可以在五卅运动时发现,但就苏、杭两地来看,局势似在商会控制之中。五卅案起,1925 年5 月31 日,苏州学生联合会开紧急会议,上海学生到会报告沪案经过,当众议决罢课示威。6 月6 日,苏州总商会致电北京政府,请“亟谋救济”,担心风潮扩大,收拾愈难。8 日,苏州商会派代表及商团参加由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各界示威大游行。同时,又在青年会召开各界联席会议,13 席中似乎商界占有五六席,且有警署官吏在场,议决的办法似较和缓,除通电要求惩凶及抚恤沪案死伤者,“并劝国人照常办事营业工作,勿必罢课、罢工、罢市”。苏州因此未出现罢市。
五卅事件的消息传至杭州后,总商会的反应甚为谨慎。该会会长先与其他公团接触,商定先联合致电有关方面,表示关切与抗议。6 月1 日晚,各校学生代表来到总商会,要求商界以罢市表示援助。会长王祖耀在延见学生代表时表示:“兹事体大,未敢遽为决定,必须郑重考虑。”次日,该会长召集商会紧急会议,会上,各会董以在商言商,如果罢市,损失姑勿具论,倘交涉久无结果,则各业如何下场,沪埠为华洋杂处,罢工罢商,或可收效,内地情形仍须审慎,最后付诸表决,众会董皆表反对。 报载消息称浙省公团“尚无坚执罢市罢课主张”。因此,杭州未出现罢市。
3、江浙其他地方
五四运动时,江浙其他地方的罢市亦多在学生等群体的压力下及迫于形势发展而得以实现。
1919 年6 月5 日,南京学生联合会得天津急电,告以学生演讲被捕、400 余人被封锁断粮等情,即议定效法上海学生沿街劝导,请各商店一律罢市。而商会则接江苏军民两署快邮代电,准备次日即开会劝各商保持镇静。但是6 日晨,学生已出发到市内各商店劝导,并采用跪求之方式,罢市遂得以实现。 同时,南京下关学生分几十队“至各商店迫令盖戳认可,立时罢市”。
6 月6 日,上海罢市消息传至镇江后,城内外各校学生整队执旗游行各街,高呼敬谢商界罢市援救学生,各商家遂纷纷闭市。 晚间,镇江商会开会商议善后办法,并请军警长维持秩序。同日,扬州县知事接省电,饬商会开会维持镇静。但次日,为罢市一事似发生“暴动”,商会受到攻击,会长被要挟,日货亦被抢夺焚毁不少。此事可能与当地国民大会和学生有关。8 日,扬州罢市实现。 无锡罢市则受商界“救国十人团”的影响。 当时商会无力应付,处于瘫痪状态。8 日,国民大会无锡事务所召开紧急会议,会后即由“商学两界热心人士”组织“请求团”赴各商店劝导,罢市得以实现。
松江商会在5 日晚决定开会董紧要会议,届时到会者数百人,以“普通商人”为主,且有学生代表在其中,但会董不足1/ 5。该会遂布告依法不能开议。6 日商会仍开临时会董会,因上海中国学生联合会派来代表偕同第三中学学生演讲团到会,正副会长托故不出。军警到场武装弹压。城内第三中学学生遂赴城内各商店挨户劝说,罢市于下午3 时实现。
8 日上海县龙华镇罢市,则主要“因沪地罢市来货稀少”。常熟似在苏省罢市最晚,10 日,商界恐“众人之非议”,在学生决定罢课后,“为表自动决心”而罢市。 徐州则因学校不多,且交通上亦相对距上海、南京等地较远,所以直到11 日商会才议决次日罢市,但当获知曹、陆、章已辞职,又决定取消罢市。
如叶文心研究所显示,五四运动在浙江省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现象,只有杭州、宁波、温州三地有反应,其他地方则没什么动静;而杭、甬、温三地的积极反应又与学生的活动密不可分。这一点不仅可从上述杭州罢市情形中看出,宁波、温州亦然。1919 年5月19 日,宁波学生联合会即已组成,并开始抵制日货运动。 学生游行示威,全埠罢市。又接宁波旅沪同乡会名义来电,请与沪上一致进行。6 月6 日,商会恐有罢市之举,先有电请政府释放被捕学生以安人心,不料午后罢市即已出现。6 日午后,各校学生千余人开会后游行示威,“所过城厢内外各店铺不待劝告,遂争先纷纷闭门”。温州在“五四”消息传来后,学生即有“瓯海中等学校学生联合救国会”的组织成立,并积极开展抵制日货运动。上海罢市后,学生沿街演说、游行示威,并大哭呼号,商家遂纷纷闭门,罢市乃成。
五卅事件发生后,因江浙各地商会极力疏导,以及地方当局对待学生运动严厉的态度,所以多数地方未能实现罢市。但在学生与工人及其他势力的积极运动下,宁波、南京等地仍有短时间的“休业”。
二、罢市的维持与结束
1、罢市维持
商会往往在罢市后开会决定维持办法,以减轻损失。如杭州总商会决议劝告如米柴等日用所需之各店“店虽闭门,仍须营业”,典业另定办法,银行钞票一律照常兑换,工厂照常开工。 苏州总商会亦通告手艺各业照常工作,粮食及典当仍照常贸易,维持贫民生计。10 日总商会又编发通告,大书“照常工作、保守秩序”8 字揭示通衢。中交银行钞票照常兑现。 宁波总商会在罢市后立即邀集各业商董及绅学各界开紧急会议,一方面致电政府呼吁,一方面议定米、鲜、咸货行、蔬菜等不停市,请警厅加派警员维持秩序。上海罢市在商界的共同努力下,虽历时7 日之久,秩序上没出什么太大的问题。
罢市发生后,绝大多数商家均不敢单独公然开门营业,这一方面怕外力干涉,另一方面亦恐同行责怪。1919 年6 月10 日,杭州保佑坊元利布庄经理严少山悬牌交易,不料“激成众怒,群起为难,幸急见机从后门逸去,一面仍复闭市,始获寝事”。“五四”上海罢市之后,如果有商家开门,即使是食品店,亦会遭到袭击,而不得不闭门。江苏交涉公署交涉员在给外交部的报告中说:“(上海) 各街道皆有流氓附和,每一店关门则拍手欢声四起。” 在此情形下商家欲开门也势所不能,连卖蔬菜的小贩亦受到同样攻击。
苏州罢市发生时,“如有心存观望之商店,不受学生劝告,即众口詈之为冷血动物,非使其自悟闭门不止。” 此种情形在上海许多地方可以发现。如上海徐家汇也有店家因开门被人骂为“衣冠禽兽,凉血动物”,甚至店门上被人贴上讽刺传单。 吴淞路有某兑换杂粮号在罢市后独自开门,即招来“无心肝”的骂名。6 月6日,南京路先施与永安两公司与公共捕房商议后,准备8 日晨开市,但是要求工部局特别派人在南京路梭巡,以壮各店家之胆。但是到了8 日,仍因公司伙友中多不赞成而无法开门。同条马路上大丰永金店(为金业总董施善畦所开) 独自开门,立即招来一群人指面斥责。
罢市之后,往往同业之间也会互相监督,以防止有人会趁机图利。所以不附从罢市者往往会受到攻击甚至处罚。如上海南市花行共40 余家全体闭市,门庄停秤,不收乡花,但是该业董事沈润挹所开沈恒泰花行及德泰恒、长盛等数家依然开秤,并以低价收花。此事被同行侦知后,即纷纷责问,劝其“一致进行,免受众商攻讦”。类似情形又可见于鲜肉庄香雪堂公所,因虹桥某肉庄“私宰猪数头”,供不应求,“利市三倍”,公所乃给予其处分。肉摊主顾春江亦因同业公议罢市后“私宰猪出售渔利”,被同业侦知将其肉没收送到公所。
正因为罢市有外力在其中,故官方虽一再饬令商家开市,效果却不甚明显。
然而即使如此,罢市之后,商家暗中继续营业者仍甚为普遍。上海“五四”罢市后的第一天,南市各商店,“多半虚掩其门,意在观望”,少数商家则在暗中交易。在第二天,沪埠银行、钱业虽然实行不开市,但均开单扇门办事。苏州各商店米店、酱园、南货店等虽在照常营业,然皆半掩其门。饭店则开门者居多数,酒店仍在暗中营业。其他各商家虽全闭市,但其营业似仍在继续进行,故有人指责商界“负罢市之虚名,失罢市之实际”。南京花牌楼各商店,虽然迫于学生要求而关门,但“仍然贸易”。
“五卅”期间,上海公共租界华人开的商店虽然都上起了排门板,不过多数店家仍然通过门洞继续营业。上海银钱业在各业罢市后仍照常交易,后来只是由于“外界压迫”,方宣告停业。但还是有人指责钱业交易实际上仍未停止,英商银行亦依靠钱业的接济而渡过挤兑期。 所以,彻底的罢市在上海从未实现。
学生与其他策动者则会在商人动摇之际表示警告,或忠告商家“保持人格、坚持到底”;或在晚间于各店板门上用粉笔大书警告文字。甚至“易服潜行”,以油印传单数万份塞进各商店之门缝,要求商家继续罢市。亦有人向店伙游说,不要因“重利的老板”而使罢市失败。国民党机关报《民国日报》为使罢市继续不遗余力地进行鼓动。日本《大阪每日新闻》则指称上海罢市维持除学生为主动者之一外,背后实际上有“流氓组织”(似乎暗指青红帮势力) 试图从混乱中获利,故对运动尽力推动。
2、商人罢市后的损失及运动开市
罢市无疑使商人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据称,在1919 年6 月初上海7 天的罢市中,商界损失银高达2000 万银元。而1925 年6 月上海的罢市中,有人统计,每罢市1 日,中国方面约损失300 余万元。
由于商界损失甚巨,罢市之后,要求开市的舆论一直未曾停止。“五四”上海罢市3 天后,《新闻报》即有人认为金融机关各银行各钱庄停业,汇兑不通,商家周转不灵,市面非常危险;而出售米、粮、柴、炭、油、盐等店家,以及小菜场等,都是居民日用所需,不可一日或缺,如果长期停止售卖,实自绝生机,断难持久。 亦有人认为:“罢市乃表示商人爱国之心,既罢市三日,亦自应宣布开市,以谋社会之安宁并各个人之生活,此理至明。”
到6 月11 日,《时报》公开发表时评,呼吁商界从速开市,要商民将“开市”与政府之准许曹、陆、章辞职分开处理,认为延长罢市并非抗议政府惟一良法,开市与“爱国”亦不发生矛盾。《新闻报》亦有署名评论认为,罢市已使各地牺牲匪细,“苟因罢市而使工厂辍业交通断绝,则于公安秩序大受影响,一致爱国之结果适等于一致自杀”。
为避免商业上的牺牲,早日使罢市结束,各业商董也自行集会商议开市之法。如一些商人会向官方求救。上海广东路25 个店主曾写信给上海童子军总巡罗宾逊( F. A. Robinson) ,请求童子军第一队协助驱散他们店门前的人群。6 日,上海银钱界则推举代表会同总商会代表到淞沪护军使署诣见卢永祥,请求设法维持,以恢复营业,并同时请上海外国商会出面,可能是想请其代向租界当局游说疏通。为施加压力,减少自身损失,罢市后一些地方的商人甚至有停止纳税之举。
南京罢市的第二天,即有多数商店因受罢市后之苦痛,“群起怨言归咎于学生之要求”,是故有全体公呈省长请求开市。这份商界公呈谓:“本月六日午后省城各校学生于罢课之余要求罢市,沿街勒劝,不从则以最后手段对待。今又以外交问题激动学界,渐及于内政之争,迫我商界一致行动,乃学生竟有沿门逼迫逾越范围之举动。以致全城惶骇。”又认为学生强迫商人罢市的行为适“以爱国之虚名贻地方以实祸”,泣求苏省军民长官“设法维持”,并表示如果当局能加派军警分途保护,“商等即日分布传单,全体照常开市”。
3、开市的周折与最终实现
7 日,为筹备开市,上海华界先宣布戒严。 当天早晨,军警欲强迫各商店开市,但未成功。 地方官厅又与各业商董等在县商会开会筹商开市办法。但这次会议因为潜入会场内的上海学生联合会代表的激烈演说及支持他们的曹慕管等人的发言而未达到预期目的。
9 日,上海总商会会董复举行会议,决议劝导各商店及工界于10 日先行开市,照常工作,表示“若再不开市,金融窒阻,危险不可思议”,并将此意通知工部局。 沪埠银钱业亦准备在10 日开市,以为各业倡。与此相配合,9 日,淞沪护军使署颁布更严格的戒严命令,宣布华界全面戒严,晚上9 时后即禁止任何人在街道上行走。
但是在当时的情势下,上海商界对开市并不能完全主导。6月6 日,交通银行沪行在给总管理处的急电中即表示,“此次学界主动大有人在,即使开市,难保不鼓动他项变端”。当面对官方调处时,更有商董表示应由商会等会同省、县教育会公具传单开市,可能才有效力。10 日晚,总商会虽已发开市通告,但又有人在广为散发继续罢市之传单。该传单称曹汝霖等3 人免职不可信,须俟北京学生联合会正式电告方生效力。那时我学界同人自为整队出外到处欢迎,贵商家一律开市方不失以前数天罢市决力之苦心等等。 国民大会事务所亦在散发传单,“号召店家继续罢工,到所谓卖国贼被撤职”。故10 日开市无法实现。
为应付此种局势,6 月10 日,法租界警务处立即通知国民大会事务所等团体,要求他们“必须下令给罢市店家,于11 日下午2时恢复营业”,否则将他们封闭,并驱逐出法租界。 同时,上海学生联合会亦接到公共租界工部局同样的警告。 在此情形下,国民大会采取措施,动员开市开工。 上海学生联合会亦致函工部局表示学联已全部停止活动,没有会员在街上进行宣传、动员商人继续罢市。 但上海学生联合会仍被封闭,同时一些鼓动者受到警告宣布辞职,在罢市中表现活跃的商业公团联合会则为开市问题公开发生分裂。
在高压下,11 日晚,商工学联合会决议各商店于12 日下午2时一律开市,当会议临结束时,忽有商界代表群谓“非学生出而游行决不开市”。此议当天上午南京路各商店在聚议中亦曾提出过,上海学联总干事朱承洵在回忆中证实了这一点。此点既反映商家罢市系由学生主动,亦可看出商家的恐惧心态,怕开市后营业再受干扰,而需要学生游行来作为保证。
上海开市后,无锡、松江、镇江、宁波、扬州等地均在12 日宣布开市。 南京经“商会通知,官厅劝谕”,早在6 月9 日即已开市。杭州与苏州则发生一些周折。12 日晨,经商会劝导,及官方布告,杭州各大商号均已开业,但忽见聚集多人,喧哗不已,甚至有跪求闭门者,各号见势即闭门。 直到由杭州总商会职员及各银行行长、各业业董等数十人手持大旗劝导全市,商家方敢再开门。 苏州在12 日虽有总商会及学生联合会通告开市,但先得消息开门者,即被人围观干涉,不得已只得再关门。故全面开市直到第二天才实现。
“五卅”上海开市则与上海交涉会议的进行密切相关。上海交涉停顿后,群众运动实际便开始步上沉寂之途。 对上海总商会而言,“五卅”罢市之举既是出于被迫,亦有做交涉后盾之考虑。但罢市给上海商界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加之,端午节即至,商家按惯例需结清账务,因此一些大的商家希望尽早开市。基于此,上海谈判失败后,商界随即决议开市。6 月19 日,即上海中外委员谈判破裂的次日,上海总商会即召集76 个团体集议开市日期,决定自6 月21 日起开市。同一天,各路商界总联合会也致电北京政府,强烈要求与英国的谈判须于6 月24 日前结束。 但各商家或由于怕外力干涉,或由于想回避债务,对21 日开市的决定,响应者寥寥。 而上海各团体外交后援会则公开反对。 为了早日实现开市,23 日,总商会与工商学联合会举行联席会议,终于决定26日开市。
三、商人与抵货运动的开展
1905 年以后,中国近世民族主义运动无一不是以抵货为其重要形式,商人在抵货运动中的表现亦往往被视为其爱国与否的标尺。抵货运动中,从商人的角度来看,与他们利益攸关的问题常有3 个:谁来查货? 如何处罚被扣货物? 何时能疏销存货?
1、查货
调查日货的工作一般是由商学两界合作进行。但一方面,相关行业的商人因利益攸关,并不积极对待,故往往会要求由相关行业公所自行检查,避免对营业造成不利影响,而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学生仍自行组织检查,因查货而起的冲突亦纷起。商会则穷于两面应付。两次运动期间苏州与杭州两地商人应付查货的经过似可说明一些问题。
五四运动一发生,苏州学生即要商界开始抵制日货。商会虽然有一些不用日货、提倡国货的决议及通告,但并无实际办法。学生号召抵制怀疑掺有日资的振兴电灯公司,而商会以该事为市政范围为辞不愿处理。各业则多借拍卖日货之机推广销售。商会会董王介安还提出“相对抵制”一说,以减轻抵制带来的损失。
6 月17 日,苏州学生联合会向商会提出8 条具体办法,要求敦促各业执行。 商会在答复中表示仍以各业处理为主,同时函催各业上报具体抵制办法,以应付学生的压力。1 个月后,除南货、洋货等业报告已推举调查员,并送上抵制方案外,其他各业未有动静。7 月下旬,学生开始进行检查,冲突亦开始发生。
五卅运动中的情形几乎完全一样,但此时,除学生外,商人方面更受“各界联合会”的压力。1925 年6 月13 日,苏州各界联合会议决自即日起“对英、日两国实行经济绝交”,要求商会配合劝商家停止购进几种英、日货。 此后该会不断催问商会态度,要求其敦促各业实施抵货,但商会没有积极响应。稍后,苏州学生联合会就查禁仇货通过决议案,办法似更严厉。
在此情形下,商会决议自动进行“提倡国货”。7 月7 日,商会召集各业会议,规定各业已进及定存之仇货,应由各该业自行分别种类,开明数目,先行报告商会备查;又由各业自行推举调查员,经商会发给统一凭照,从事调查;如发现有私运证据,则将违禁店铺牌号在报纸公布。对此决议,各业商人反应冷淡,态度消极。到8 月中旬,各业调查员仍未能产生。8 月12 日学生联合会成立调查科,推定12 名调查员,准备开始调查事宜。在此压力下,总商会推出4 名调查员,报到各界联合会。 商学联合检查方开始起步。
五卅运动中,杭州各业商人从一开始便坚持要自查。他们认为:“此次抵制,全凭良心主张。” 总商会会长王祖耀更认为封存英日货,“在商界自动,则易于就范,如外界干涉,难免冲突,稍一不慎,尽弃前功”。为避免外界干涉,杭州总商会召集经营进出口的各业商及会董开临时会议,决议响应抵货,并推定检查存货员6人,以先声夺人。实际上,查封“仇货”的工作最后仍由公团联合会决议由商会调查员与公团联合会会员为一方,学生为一方,划分区域,共同担任。 然而,商会检查似流于形式;学生方面,则极其严格,并对商界查过的店家进行复查,引起商人不满。
转运业方面,因为承担了货物安全的责任,恐因学生检查而使自己利益受损,故与学生间发生争执甚多。 苏州转运业商人即声称此次抵制,“全凭良心主张”,不同意学生联合会进货场检查。
2、查扣货物的处理
李健民曾将五卅运动期间学生对查到的英货的处理方式分为贴封存货、扣留没收、拍卖、罚款抽税、烧坏丢弃、运货退回原地等若干种。五四运动及五卅运动期间,这些处理形式均在江浙地区出现过,不过处理者不仅是学生,亦有商会、同业公所等。但对查扣货物的处罚各单位自有其范围。
相对而论,在运动早期,对查扣货物的处理比较宽松。1919年5 月30 日,镇江恒元庆、裕和泰两糖号从上海运进日糖数千包,被绅商学界查扣,但在商会坐办王近如调停下,原货交由转运公司运回。 亦有地方规定销毁一部分,其余再运回原地。另外,对在抵货发起前商家所进货物,多打上一定的标识再让商人出售。1925 年6 月,南京学生在检查商店英货时,每件均贴上印有“良心”二字的印花,再交还商人继续在店中卖。
罚款多见于同业的抵货规定。各地对违犯者的罚款并不一致,随意性很大。如常州布业公会规定,如查到日货到埠,火车到货,以6 成充公;航船到货,以4 成充公。 镇江各界联合会规定:“无论查获何种日货,概照成本二分之一议罚。” 上海海味业因有鼎裕海味行违反众议,私购朝鲜虾米10 箱,被罚银500 两。 罚款的比例似乎相当高。
但在运动高潮,学生多有激进处罚形式,焚货便是最严厉的一种。五四运动中焚烧日货非常普遍,各地均有出现。先是有学生将自己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日货集中起来焚毁,而后便将此作为一种处罚违禁商人的办法。对于进口销售日货的商人方面,以此为打击最深。
苏省焚货多由学生查获,再通知商会或商学联合检查所,议决焚毁;有的径直由学生执行。所焚日货不仅有大店家的,亦有贫苦小贩从他埠带来者。 货主对焚货行动,有的假装不知,以免遭受攻击;有的因为价值甚巨,可能出面企图阻止干扰,甚至引起重大纠纷。
浙省各地亦有不少地方的学生焚毁查获的日货,如杭州、温州、绍兴、宁波等地。杭州的学生还曾将日货分为3 类:绝对可烧,如玩具、奢侈品等; 可烧,如日用品等;不可烧,如仪器等。1925 年,绍兴学生公开警告商人,若发现偷运英日货者,直接焚毁或拍卖,不留情面。
而商人对焚毁被查货物多表反对。1925 年,杭州各界讨论对查获的英日货的处置方式时,商界代表力争先予封存,反对焚毁。苏州商会则提出捐入善堂,不要焚毁。
3、疏销存货
随着抵货运动的进行,当商人因抵货而造成的损失已较明显,或商人将店中的存货卖得差不多时,便可能要求抵货机关通融,将原来已订但被封存或者未运来的“仇货”运来。此即疏运栈货,或称“疏运存货”。
因存货量巨、垫银搁置而遭受损失的商人,对疏运存货期望甚殷。1919 年7 月,上海总商会发起疏销存货,立即得到各地商会的响应。 苏州洋货业在上海开始疏销后强烈要求将存沪日货运苏销售。但是学生方面,对此举却未必承认,冲突遂起。1919 年9 月,苏州警钟社扣留洋货业由上海运来的日货数件。该业商人以血本所系,拼力以争。警钟社最后亦只有放行,并表示“不再干涉”。而至此,实际上此一时期苏州的抵货运动便暂告一段落。由于外界无法知悉某行业的内情,所以当有抵货团体查到东货,行业公所可能会出面证明此货本来即属于疏销范围的存货。 抵货运动亦就无从进行下去了。
五卅运动时,由于上海工人大规模罢工,疏通存货亦成为更大的问题。仅上海一地,“五卅”前积存的英日栈货即有11. 8 万余件,值银4000 余万两。商人以血本关系,不断向各负责团体要求疏通栈货,仅总商会收到的此类来函便“案几盈尺”。杂粮公会等6 家行业公所集体上书总商会,要求疏通栈货,否则“是非抵制英、日,直自杀自戕耳”。
7 月3 日,总商会成立疏通栈货委员会,办理疏销栈货,以救济时局。10 日,总商会与提倡国货会、总工会、学生联合会等8 家单位合组的“检查出货委员会”成立,开始办理疏通栈货。但按该委员会规定,商家取货前必须填就“请求出货单”,并缴纳货物总价格5 ‰的现金,作为救济工人费用。
“检查出货委员会”同时亦强调准予出货不等于取消抵制“仇货”。上海振华堂洋布公所,曾向“检查出货委员会”申请将“五卅”前积存的英日栈货出口,运销全国各地,遭该委员会拒绝。后来总商会与该公所议定办法,发给振华堂通行凭证,以“五卅”前存货售完为有效期限,并通电各省总商会,请在货到时依凭证予以放行。上海学生联合会则以总商会无单独处理权利,复通电全国声明总商会凭证无效,主张如要运销此等英日货,则必须缴纳10 ‰的现金,救济工人。而总商会则认为条件太苛,将伤及商人血本,不予理会。
四、抵货运动中商人的利益分野及抵货运动的结束
1、抵货运动中商人利益的分野
抵货运动中的商人,由于营业性质不同,对于运动往往有不同的态度。一些与外商竞争较激烈的行业(笔者姑且称之为“外向竞争性企业”) ,由于可能从运动中获利,所以有时支持态度甚为明显;而一些洋广货业、转运业、出口业以及与外人有关的服务业等(笔者姑且称之为“外向合作性企业”) ,往往会因为运动而遭受直接损失,反对之情不难理解。
对“外向竞争性企业”而言,抵货运动的另一面便是国货的发展机会。运动中抵货态度最为积极的当是国货的生产厂家。如上海、无锡、武进、南通、江阴等地,国人经营的纺织工厂较多,因此这些地方的抵货运动便远较苏州、扬州、镇江等地为热烈。无锡厂布公会还专门成立抵制日货会,以推动此事。 南通亦有厂家成立国货维持会的组织。 运动期间,上述各地国货公司与商场的创办及国货工厂的添设亦反映出此种态势。
但对于“外向合作性企业”来说,抵货运动自然会对他们的营业造成损害。上海振华堂洋布公所即认为“五卅惨案”发生后,洋布业营业即日形凋疲,“一蹶不复再振”。 东庄公所(由采购日本货物的商家组成) ,则自运动一开始即持反对态度,在运动的高峰时,他们仍坚持“将各庄现存东货盖印注册售尽为止”的要求。苏州商人中,则以颜料业、洋货业、南货业及转运各业等与抵货关系最大,损失最重。 宁波洋广公所亦集体反对学生的查货举动。 在扬州,日货销场最旺者首推广货业,其次为药房,再次为绸缎业。三业在抵货运动开始后,不顾外界反对,决定“以血本攸关,现存日货不得不忍辱脱售,以售清为止”。
抵货运动中商人不同的利益分野决定其对运动的态度迥异。五四时期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与穆藕初等人均表示愿意出巨款支持学生运动,而虞洽卿亦与上海学生多有联络,均说明商人在有意识地利用民族主义运动。 五卅运动中,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更捐款10 万元给罢工工人,又出资支持“上海市民提倡国货会”。虞洽卿则几乎成了上海罢工工人的经济靠山。 他们的公司在运动当中亦确实获得了许多利润。
外向竞争性企业主为了在市场上多占一些份额,常会拿出“爱国”的口号来激发大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达到改变他们的消费偏好的目的。 上海三友实业社在“五四”期间,规定全厂工人晨晚都须搞“国耻纪念”,又组织“工战团”,其鼓动形式让人耳目一新。同时,该社在报纸上打出巨幅广告,大书“商战能敌兵战”、“三角牌毛巾打倒铁苗牌毛巾,自由布打倒毛斯纶,透纱罗打倒珠螺纱”(前者是该社的出品,后者是日商品牌) 。恒丰纱厂亦决议与日商绝交,废弃一切与日本人所订合同,然而该厂在1919 年获利亦最多。太和药房则趁机自制药品,劝同行勿买日货,试销该店产品,并参与发起十人救国团。甚至有商人利用五卅运动时民众爱国情绪专门生产以“五卅”或者“国耻”等为商标的日用商品。宁波亦有商人一面组织十人团,一面兴建国货工厂与商场。在抵货运动中表现积极的往往是能从中获利的商人。
反对运动者如前所述多为与外人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商家,但是在民气高昂之际,他们的反对只能在暗中进行,如以种种手段破坏抵货运动,动员官厅来维护其营业,甚至私下里以暴力对待查货学生等。公开的反对,不太可能发生。
2、商人利益损害的扩大及抵货运动的终结
五四运动与五卅运动中,除少数国货厂商外,多数商人均有经济上的损失。据商界自己的统计,五卅运动中,上海商人的直接损失合计达银360. 8 万余两,大洋775 万余元。因金融贸易阻滞造成的间接损失则无法统计。这些损失,商人并没有办法得到补偿,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持久地配合抵货行动。
另一方面,民初中国工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抵货运动的暂时性。抵货的持久必须建立在替代性物品的充足供应,以及价格与质量方面的可比性上。但是民初中国的国内工矿业实际上还没有足够的替代性产品与生产原料的供应能力。这一点便决定了抵货只能是暂时的举动,激进者要求的“永远经济绝交”只能是一句不切实际的口号。1931 年,俞宁颇曾撰文指出,由于日本输华货品多为我国自行供应不足的日用品,如棉织品、糖、煤、纸、木、面粉、鱼等等,无一非我国重要之必需品,所以抵制日货仅能限于一时热度,而不能持久,盖事实上不能做到。正因为有实际的困难,所以每次抵制日货行动结束后,中国商人均大量购进日货。
抵货运动内在问题的制约,使得商人在短时间内与运动配合尚有可能,但等时间一长,商人便多因生计需要而不可能长久地坚持。在运动发生之初,有的商人便以为抵制运动不可能持久,对要求商人牺牲利益不以为然。盐城洋广货业在五四运动发起之初,尚能按照商学联合会的要求,不进日货。但在运动进行了3 个月后,则大进日货,并拒绝接受检查。到后来,则是“查得愈紧,运得越多”。扬州鸿兴昌广货店主陈楚,在同业中规模最大。五四运动起,他为了不致成为众矢之的,曾第一个表示决不进日货,并声明如查获该号私进日货,听凭众业处罚。但到7 月,却因购进日货而被学生查到。 商人为减少损失,常会以假冒商标、改换货物封面等种种手段来蒙混过关。五四运动中,上海火柴、纸、杂货等项日货遭受“致命的打击”,商人纷纷将日货改换商标,重新打包,再发往各地。
即使是国货厂商,运动的持续发展亦可能给他们带来麻烦,如原料价格的上涨、遭受名誉上的攻击等。如前所述,五四运动期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曾一度因人指控公司中有日人掺股,致使营业呆滞,而英美烟草公司则趁机抢夺市场。 江阴规模最大的织布厂华澄织布厂亦因为购买日纱问题屡屡和学生等发生冲突。“外向竞争性企业”或许可以因为生产的扩大、营业额的上升而受益,但是当运动波及的面愈来愈广,行动愈来愈激烈时,一方面秩序的维持存在问题,另一方面运动中商人的成本支出亦可能会超出他们可以忍受的范围。商界因此受到的损失可能远甚于所得,甚至其营业自由与财产权利亦不能确保。或者问题的本质可能就是部分商人的利益与商界多数商人利益的矛盾,当此矛盾不能解决时,运动便无法继续下去。
“五四”时的抵货运动,表面上看来一直时断时续地发展到1920 年初,是年2 月,为山东问题中日直接交涉,北京、上海学生又起风潮。但是政府方面,则立刻采取严厉措施,天津、北京等地均有学生被捕或者遭到殴打。2 月6 日,北京政府颁布严令,禁止学生干政,各校均由军警把守。15 日,内政部令北京警察厅解散学生联合会与教职员联合会。教育部亦通令各省当局禁止学生游行,“至于干涉商店,检查货物种种越轨之举,尤应一律严加阻止”。3 月29 日,浙省当局封闭浙江学生联合会。 4 月22 日,苏州警察厅通告禁止学生游行、演讲、检查日货。 到5 月初,上海、南京等地的学生联合会均被解散。“五四”抵货运动至此算告一终结。
同样,1925 年8 月,随着矛盾的加剧,全国最有力的商学联合组织——上海工商学联合会被迫解散。上海学生联合会虽然一再致函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要求坚持团结,并发表“告商界同胞书”,希望“吾商界同胞能顾及五卅运动的精神,通力合作,紧相携手,以打倒吾们共同的敌人——帝国主义”。但上海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还是决议要求解散工商学联合会。 不久,在孙传芳驱奉战争的隆隆炮声中,五卅运动于无形中结束。
五、结 论
在民初的民族主义运动中的罢市和抵货运动,是晚清以来的“重商主义”思潮与政治运动的结合,运动中的商人表现出矛盾的性格。然而总的来看,商人在民族主义运动中多处于被动地位,除通电抗议或提倡国货等与商人利益无损的活动外,采取其他行动则是迫于时局发展,主要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以及保持一定的商业秩序。
五四运动及五卅运动中江浙各地的罢市多是在学生的压力下,以“商界自动”的形式实现,但并非出于商界的本意。尽管此时商人的民族主义意识有所觉醒,但是罢市之举却多缘于对可能发生的、针对商人的激烈举动的恐惧,商人总是担心在动荡中财产受损。商人这种恐惧远远大于其“政治自觉”。为了不致成为运动中激进民众攻击的目标,保证他们店铺财产的安全,在没有强有力的当局或者团体出面来维持秩序前,罢市其实不失为一种自保的策略。正如周策纵所言,在当时的非常情形下,任何拒绝与反日活动合作的商人都会被称为卖国贼而导致破产。
抵货运动的发起,不同行业的商人利益得失相异,故其态度便有很大的分野。一些本来便处在与外商竞争环境中的工厂或公司得以趁机以“爱国主义”为口号,发展营业。他们在运动初期的支持态度相当明显。而一些与外商有密切联系的企业或行业则因运动而遭受损失,故基本上持反对态度。
民族主义运动本来是针对外国势力的一种群众运动,但是在实际中,运动的目标却发生了裂变。由于近世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常以罢市与抵货运动为其主体,“奸商”遂经常成为运动主要攻击的对象。如何应付学生及其他各界的要求,亦成为运动中商人的主要工作,但商人遭受损失时,却不太可能得到补偿。当商人愈来愈不能忍受进一步的损失时,他们脱离甚至公开反对罢市与抵货便不可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