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增科:中国关于政治改革的大讨论与政治转型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理论探讨就始终未曾停止过,而80年代末以来这方面的讨论更加趋于理性和成熟。80年代末以来的讨论就其广度和深度来说都是空前的,按讨论的主题划分,至少包括十个方面:新权威主义、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研究、民主化道路探讨、法治、反腐败与制度建设、政治稳定、社会分层和阶层划分、社会公正、民族主义、“三个代表”与执政党的现代化等。这些大讨论对于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中国民主化的政治转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聚焦于80年代末以来国内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讨论,通过总结以往的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展望中国政治发展的前景。
一、 围绕新权威主义的大论战
80年代中期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遭遇困难进展缓慢的情况下,究竟应该通过加速民主化进程强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应当强化政府权威特别是中央政府权威来加速市场化改革进程,国内学术界产生了严重分歧,出现了围绕新权威主义的一场大论战。论战的一方以张炳九、吴稼祥、萧功秦、杨百揆等专家学者和官员为代表,主张实行新权威主义;另一方以荣剑、秦晓鹰、黄万盛、于浩成、王逸舟、韩水法等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为代表,强烈反对新权威主义,主张实行多元民主政治。新权威主义者将自己称为“稳健的民主派”,而将对方称为“激进的民主派”。
新权威主义者认为民主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治体制民主化的演进必须要经历三个阶段,即从集权政治或全能主义走向权威主义或半集权政治然后再过渡到自由民主政治或多元民主政治,而不能从集权政治一步跨越到自由民主政治,否则就会引起剧烈震荡,“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民主政治体制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如市场经济和自由企业制度、利益多元化、经济增长、社会的现代化和政治稳定等。不同于传统权威和专制主义的新权威将为民主政治体制奠定这种社会基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实现,变革社会中政治稳定的维持等,都需要依靠新权威主义来实现。所谓新权威主义是指政治领导层具有现代化意识,推行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模式,致力于实现政治和经济的分离,建立市场经济和自由企业制度,同时限制政治参与并依靠强制性力量维持政治稳定和强化中央权威。新权威主义不同于集权政治之处在于,政府对整个社会无所不在的控制已经放松,经济和社会领域已经出现有限的多元化和自由活动空间,但政治领域依然维持强控制。新权威主义反对大众民主,而赞成精英政治(meritocracy)和精英民主,但对如何实行精英民主未多加论述。新权威主义者无意把新权威主义固定化,而认为它只是通往民主政治的一个必经的过渡阶段,因而又称其为过渡性权威。
新权威主义的反对者则对新权威主义提出了种种质疑,如认为新权威主义无法保证自己所呼唤的权威是理想的新权威,指出把权威赋予个人为人治政治的延续和非程序的政局变动提供了合法性,过分强调个人权威有可能导致专制主义的复归和加剧权力滥用及腐败现象等。新权威主义的反对者主张在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但对民主政治的具体目标则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主张实行彻底的普选制、三权分立、议会民主甚至多党制等;有的则主张在过渡阶段实行民主精英主义,即在实现精英权力基础的民主化的同时强调精英的作用和强化精英的权力;有的主张积极培育程序性民主等。
围绕新权威主义的大论战在中国学术界和政界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场大论战及随后发生的1989年政治风波迫使中国学术界重新思考新权威主义论点所具有的某些合理性,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开始抛弃激进或极端民主思想,变得更加温和和理性化。同时,无论是新权威主义者还是其反对者都信奉民主的终极价值,都追求自由民主或多元民主的目标,所不同的是究竟把它当作眼前的目标还是长远的目标来追求。因此,当后来中国学者在论及“亚洲式民主”时,都宁愿把它当作一种权威主义政治来对待,同时认为它只是通向民主政治的一种过渡形态,反对以“亚洲式民主”的美称将其合法化和固定化。89风波之后的中国领导人基本上采纳了新权威主义的治国方略,在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积极发展经济,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从而为中国的民主化奠定了一个比较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二、 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研究
进入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一些学者敏锐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伴随着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的出现,而这种市民社会的成长壮大将为民主化进程提供强大的动力并为民主政体奠定结构性基础。国内学术界关于市民社会的研究逐渐热了起来,这股热潮一直持续到现在,并且出现了把公民社会、治理和善治联系起来加以研究的趋势。
1993年以来,以邓正来、景跃进、俞可平、何增科、方朝晖等为代表的一批中国学者就中国市民社会建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天津社会科学》等杂志成为发表市民社会研究成果的主要阵地。早期的市民社会研究主要在政治哲学的层面上进行,学者们试图厘清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脉络,阐明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和价值要素,建构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理想模式,为市民社会发展争取自主的与合法的活动空间。邓正来、景跃进主张建构相对独立于国家的自主自律的中国市民社会并认为应当在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而反对东欧和台湾那种民间社会对抗国家的模式;何增科对市民社会制衡国家的功用多加强调;一些社会学者和历史学者则从政治社会学和历史实证的角度研究市民社会,他们对商会等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90年代末以来,中国学术界对市民社会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首先,学者们开始更多地使用具有褒义的“公民社会”称谓来代替“市民社会”这个带有贬义的称呼(容易使人联想到资产阶级社会或城市社会),公民社会理论更加强调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结社权;其次,与公民社会密切相关的第三部门研究和非政府组织研究发展起来,清华大学等高校建立了非政府组织研究中心,出版了一批有关第三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研究的书籍;第三,国家——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的三分法逐渐取代国家——社会二分法成为公民社会研究的主流,学者们运用新的分析框架来研究公民社会的结构和作用,公民社会与国家和市场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受到人们的重视,公民社会参与国家事务也受到学者的肯定;最后,一些学者将公民社会、治理与善治联系起来加以研究,指出公民社会在中国的悄然出现促进了治理的变迁和治理结构的多样化,推动了民主治理和善治,治理和善治的概念在中国逐渐流行起来。
学术界对公民社会的持续研究和启蒙工作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作为公民社会基本单位的各种民间社团和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得到了官方的认可。民政部专门成立了民间组织管理局来管理各种民间组织,政府也出台了民间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规范和管理。各种非政治性的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并积极从事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如环保、慈善事业以及申奥等,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倾听民间组织的意见并重视发挥它们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社会中介组织的成长壮大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在90年代以后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政府开始有意识地退出某些经济和社会领域,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社会中介组织积极添补政府退出后留下的活动空间,依靠自治自律来进行自我管理。
三、 中国走向民主之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中国民主化的道路究竟是自上而下由中央政府推动,还是由基层和地方政府进行民主试验然后逐步向更大范围推广并逐级向上倒逼实行,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入迷的问题。
在1989年政治风波之前,中国知识精英将民主化改革的希望寄托在政治领导人身上,向他们提出了一个又一个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希望开明的领导人能够自上而下地推动民主化改革,无论是激进民主派还是新权威主义者都不例外——尽管新权威主义者的政治改革方案更加保守。这一时期对民主化道路的探讨更多地停留在学理的层面上,现实感不够。
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中国知识精英在如何实现民主目标方面变得更加现实,更加注重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问题。在对中国现实政治的研究中,不少学者发现了村民自治或基层民主在重新开启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重大意义。以荣敬本、王振耀、白钢、徐勇、贺雪峰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对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荣敬本等学者对于基层民主选举从村级逐级向上发展抱有乐观的预期,希望中国由此走上一条自下而上的民主化道路。徐勇等学者对此持更加谨慎的态度,他们更看重“草根民主”所具有的示范效应和对农民进行民主训练的作用。90年代末以来,“两票制”(村民推荐票或信任投票和党内选举投票)选举村党支部等党内民主新形式和乡镇党政领导选举制度改革(包括乡镇长直选、三轮两票制选举和公推公选等多种形式)的新发展引起不少学者的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深圳大学的黄卫平、张定淮、汪永成等学者走在这方面研究的前列。学者们普遍认为它们代表着基层民主发展的方向,尽管选举的具体做法和程序仍有改进的余地。
在对村和乡镇民主选举研究过程中,学者们也发现,实际上单纯的自下而上民主化道路也走不通。因为基层的民主实验如果得不到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或至少是默许,也难以持续下去。村民自治和“两票制”选举农村党支部书记之所以能够持续开展,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有着密切的关系。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所遇到的困境与缺乏上级政府的有力支持直接相关。因此中国的民主化道路实际上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道路,民主化的进展有赖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众的共同推动。
四、 从法制到法治
中国是一个有着长期人治传统的社会。专制主义统治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法律是专制统治者统治人民的一种手段,尽管有法制的人治和没有法制的人治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盛行的是一种没有法制的人治。饱受文革之害的第二代领导人,对人治传统和践踏法制的行为深恶痛绝,他们明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法制的认识不断深化,他们针对现实中有违法制的种种现象,提出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思想。
改革开放以后,学术界特别是法学界围绕人治和法治、法制和法治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阐明了法治和人治的区别以及法制和法治的区别,提出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1992年党中央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法学界明确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要求实行法治,依法保障产权和契约的实施。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步伐的加快,法学界要求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呼声日渐高涨。在学术界的推动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下,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终于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个历史性的飞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正在告别人治的传统,迈向现代法治国家的行列。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后,国内学术界关于法治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学者们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一是区分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指出实现国家的法治化、使国家受法律的制约、依法办事是现阶段的紧迫任务,而实现整个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秩序的法治化则是一个更为长远的目标,也是我们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二是提出宪政主义原则,主张用法律特别是宪法限制政府的权力,建立有限政府。三是提出依法治党的概念,认为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必然逻辑延伸,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四是就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如建立宪法法院,实行司法审查甚至违宪审查;建立垂直管理的独立于地方的司法系统;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权等。
从健全法制到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转换,在实际生活中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公民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告官的案件逐步增多。其次,在实体性法律之外,各种程序性法律也日益增多。2000年通过的规范立法程序的《立法法》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第三,各级党和政府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对司法案件的直接干预逐步减少。第四,司法体制改革开始提上议事日程,旨在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各种改革方案都在讨论之中。
五、 关于政治稳定的讨论
变革中社会的政治稳定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有关这一问题的讨论在国内是一个热门话题。导致政治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在政治稳定趋于脆弱之时民主化政治改革是否应当缓行?这些问题都是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以王沪宁、俞可平、萧功秦、王贵秀等为代表的一批专家学者和党政官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转型期中国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很多。按照萧功秦的看法,90年代以来中国进入改革中期,如果说意识形态冲突或者说政治理念冲突是改革早期政治冲突的核心的话,那么改革中期的基本矛盾则是利益分化与社会整合程度之间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具体说来,改革中期出现了一系列结构性问题:软政权化、贫富两极分化和分利集团化、游离态的社会动员日益增多等。围绕这些问题可能产生的意识形态论争包括:先富论与均富论之争、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争、民主制约论与权威制约论之争。改革中期社会冲突中最具危险的是知识分子中的“新左翼”力量与下层民众的不满情绪相结合,形成一种以“左”的民粹主义思潮为号召的反体制运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课题组的看法,目前在人民内部矛盾中影响社会稳定的几个全局性的问题主要是:贫富差距包括群体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都在拉大,国企减员增效与职工再就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干群矛盾突出,主流意识与非主流意识的矛盾等。总之,失业问题,腐败问题,贫富两极分化等已经成为影响转型期中国政治稳定的重要问题。
在政治稳定受到转型过程中各种结构性问题严重困扰而趋于脆弱的情况下,民主化政治改革是否应当缓行?对此学者们的回答有很大的不同。萧功秦反对他所称的“民主制约论”(具体表现为人大议会化),认为这会引发政治动荡。他坚持“权威制约论”(具体体现为执政党权威),主张靠强有力的执政党推行“法家”式的强硬手段来克服“软政权化”与“规范贫乏化”,维护政治稳定。王贵秀则认为,如果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消除体制性的不稳定因素,或者政治体制改革只在外围问题上打转转,追求一时的或表面的稳定,社会迟早会由于矛盾的积累而出现大动荡。王沪宁指出,在变革社会中维护政治稳态要有一套整体性的政治发展战略,具体内容应包括充分促进新社会秩序的成长,全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积极促进程序性政治民主的发展等。俞可平指出,应当树立现代的动态稳定观,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用新的平衡取代旧的平衡。设计良好而条件成熟的政治改革更可能意味着新的平衡状态的到来,后者可能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因此,应当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989年政治风波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中国不能乱”,维护政治稳定成为全党的共识。但针对随后几年中反“和平演变”愈演愈烈影响到发展和改革的危险动向,邓小平及时发表“南方谈话”,指出“发展是硬道理”,“不改革死路一条”,重新将中国改革开放的航船拉回正确的航道。1992年后,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又重新启动,90年代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同80年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党政分开的问题不再是改革的重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已经确立了“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现代稳定观,努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发展基层民主,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成为十五大报告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1年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的“七一讲话”,在该讲话中强调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这表明,推进党内民主已成为领导层推动民主化进程同时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策略。
六、 反腐败与制度创新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腐败现象呈现出滋长蔓延的态势,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有效地遏止腐败现象?这是学术界、政府官员和老百姓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的反腐败新思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积极探索反腐败的有效途径,带领全党在反腐败总体思路上形成了两点共识:一是反腐败不搞政治运动,主要靠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来解决;二是在腐败成因上个人的思想、作风问题固然重要,但制度上的问题更为重要,更带有根本性,因此反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积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入90年代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同志上述思想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的反腐败新思路。1997年召开的党的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首次明确提出反腐败应“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1998年1月召开的新一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新思路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成为防治腐败的重点工作。此后,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成为全党的共识。1997年开始,在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方面,党和政府陆续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如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一律不许经商办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抓紧实施基层政务公开等等。
国内学术界以胡鞍钢、何增科等为代表的一些专家学者运用新制度主义方法分析中国转型期腐败现象的制度性原因并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具体建议。他们指出制度性缺陷是导致腐败现象高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何增科分析了目前流行的十种腐败形式的制度性根源,并从治理和善治的角度就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完善防治腐败的具体制度安排提出了8个方面的建议。胡鞍钢就转型期防治腐败的综合战略与制度设计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套设想。从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的角度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走向深入,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政府的共识。
七、 社会分层研究
改革开放后,中国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官方也很少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看待问题。但随着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利益多样化和利益分化成为客观的现实。人们因收入的不同而处于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地位阶梯上,阶层划分和社会分层研究遂不可免。那么,应当如何进行阶层划分和社会分层研究?中国是否已经出现一个新生的资产者阶级或阶层?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直接影响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性质和方向。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分成两大阵营或派别。一派继续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将人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或阶层。另一派则根据人们的职业和收入状况进行阶层划分和社会分层研究。
阶级分析论者沿袭“左”的思维方式,根据人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将人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并断言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或资产者阶层。梁晓声在《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一书中,将当代中国社会区分为这样几个阶层:当代资产者阶层,当代“买办”者阶层,当代中产者阶层,当代知识分子,城市平民和贫民,农民,当代“黑社会”。该书并非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但它的影响却不容忽视。90年代以来,在北京广为流传的四份“万言书”,均不约而同地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问题。“万言书”的作者们认为,随着私有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在经济上成长壮大后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要求,同时在党和政府内寻找自己的代理人,新生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对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阶级斗争存在着尖锐化的趋势。改革的姓社姓资、姓公姓资的问题是“万言书”作者们关心的主要问题。
社会分层论者主张根据人们的职业和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阶层划分,目的是为了在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探讨社会及政治整合的有效途径。阶层分析相比于阶级分析目前在中国处于主流话语的地位。有的学者根据居民收入状况进行划分,如杨宜勇将城乡居民分为四个不同群体,即高收入人群、中上等收入人群、中下等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根据他的研究,目前在城镇大约高收入人群(地区或户)占18%,中上等收入人群占37%,中下等收入人群占22%,低收入人群占23%;在农村大约高收入人群(地区或户)占18%,中上等收入人群占25%,中下等收入人群占14%,低收入人群占43%。陆学艺领导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课题组在日前完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根据这一理论框架,他们将当代中国人群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阶层。他们指出,现阶段社会制度、社会政策创新的核心任务是建构一个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为此社会制度和政策创新要遵循稳定、合作、共享、协调和保护弱者等原则。该书出版后在海内外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八、 关于社会公正的探讨
中国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就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一个基尼系数超过0.4的收入差别悬殊和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国家,这对注重平等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成了挑战。
如何看待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国内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界的态度并不一致。一些学者认为,传统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必须加以改变,收入分配应当拉开距离,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样才能促使人们努力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在效率与公平二者之间,他们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应当重新界定社会公正的概念,社会公正主要是指人们拥有平等的致富机会而不是强求收入分配结果平等化,政府应当为人们创造平等的起点和机会,而不应打击先富者的积极性。但不少学者从社会公正与社会稳定的关系,或者从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等角度,论证维护社会公正的必要性,反对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别过大的现象。以胡鞍钢、王绍光、何清琏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从维护社会公正的角度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表示出高度的忧虑,并强烈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来补偿改革中利益受损害的群体,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减少转型的社会成本和现代化的代价。
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对上述两种观点均具有高度的包容性,并能随着情势的变化而改变,从而促成政府政策的变化。在改革开放早期阶段,官方意识形态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同时提倡先富带后富。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收入差距日益拉大,官方意识形态开始转而强调邓小平理论中原先就包含的共同富裕思想,社会公正的观念也得到普遍的接受。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西部大开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在党和政府工作日程上开始占据重要的地位。
九、 民族主义:一把双刃剑
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的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这种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不是偶然的。随着中国民间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和通过互联网获取外界信息渠道的畅通,中国民众对西方世界的了解不断增多。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利用台湾问题、“疆独” 问题、“藏独”问题、人权问题、宗教问题等干涉中国内政,在中国入世问题、申奥等问题上百般阻挠,美国对中国崛起的遏制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所有这些,都在中国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激起强烈的反西方特别是反美情绪。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中国民众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日益增强,捍卫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决心日益坚定。90年代中期出版的一本《中国可以说不——冷战后时代的政治与情感抉择》(宋强张藏藏 乔边等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6年版),反映了许多中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感情和理念,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该书出版后,出现了许多类似主题的著作,如《中国九次说“不”》、《谁来打败美国》等。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中美军机相撞事件、美国宣称核武保台等,无不激起中国民众强烈的反美情绪。中国申奥成功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则增强了中国民众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在这种感性的民族主义之外,知识分子中冷静地探讨中国应如何维护自己国家利益的国际战略方面著作和进行民族主义的理论探讨也越来越多,理性的民族主义也在逐步发展。在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利益而与西方抗争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得到来自民间包括知识分子的支持,反之,同西方的谈判乃至妥协退让则被斥为“软弱”。这种民族主义成为西方和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的现实。
在如何看待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上,西方学术界和舆论界基本上持贬斥的态度。他们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存在着盲目排外和反西方的倾向甚至具有对外扩张的倾向,同时在国内也可能成为法西斯主义的温床。国内学术界从90年代中期以来对民族主义的探讨日益增多,国内颇有影响的《战略与管理》杂志曾于1994年和1996年开辟专栏探讨“世纪之交”的民族主义。对此,国内学术界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看法:一派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们基本上赞同西方的观点,对中国民族主义多有指责之辞。一派是温和知识分子,他们为中国民族主义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并对如何构建理性的民族主义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如萧功秦等人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应激——回应型”或防卫性的民族主义,主要是对外来欺凌作出抗争的反应而不具有对外扩张的倾向。以儒家文化为根基的民族主义缺乏宗教救赎主义的激情和狂热,是一种温和的、理性的民族主义,同时具有“天下主义”的情怀。他们进而认为,这种民族主义可以成为凝聚人心和增加权威合法性的有用资源,对官方意识形态能够起到补充作用。还有一派观点较为保守,他们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应当慎重对待。萧功秦对待民族主义的态度就经历了这样一个转变。这些学者指出,中国民族主义有温和与极端,理性与非理性之分。应当警惕那种大言高论、激进刚愤的民族主义,后者有可能将民族主义情绪引向与西方进行非理性的对抗和“闭关锁国”,同时为极左思潮死灰复燃创造条件。他们认为,这种极端的民族主义可能捆住务实派领导人的手脚,并使国内强硬派得势,同时刺激美国强硬派更趋强硬,使双方走上恶性对抗的不归路。还有的学者指出,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理论有两大困境:一是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非理性的,主要靠利用民众的效忠本民族的情感力量发挥作用;二是民族主义的高涨可能呼唤来的是片面弘扬“国粹”和传统文化的复归,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现代精神依然缺乏。
主流意识形态提倡的是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为抑制极端民族主义提供了思想武器。爱国主义则力图将民族主义引向支持党和政府的方向,以增加民众对政府的支持。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更加强调爱国主义,从邓小平强调自己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深深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到第三代领导人强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现代化的“强国梦”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理想。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又需要用“全球主义”来平衡民族主义,以避免使自己沦为激进民族主义的囚徒。如何既利用民族主义又避免它束缚住自己手脚,是新一代领导人将面临的一大挑战。
十、 “三个代表”与执政党的现代化
江泽民总书记在2000年初首次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所谓“三个代表”,就是“我们党无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简称七一讲话)对“三个代表”的内涵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指导党的建设的理论纲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领导人对新时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结果,其目的是要增加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同时使党与时俱进,实现执政党的现代化。这就要求共产党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努力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党的社会基础、成员构成、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外部关系等都要相应地发生变化。江泽民“七一讲话”对政党改革涉及的这些方面作了初步的回答。例如,“七一讲话”强调要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为此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再如,“七一讲话”强调要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又如,“七一讲话”强调要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简言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执政党的进一步现代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将有力推动党内民主改革。
结论
80年代末以来,中国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的探讨涉及到10个方面的内容,这些理论探讨在很多方面都产生了实际成果,如村民自治和民间组织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法制建设成绩有目共睹等。可以说,20年来中国的政治大转型促进了政治改革的大讨论,而理论探讨的日益深入推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发展,二者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