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前后的社会控制
1949年,中国共产党接管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中国。仅武装土匪(有的就是国民党残兵败将,啸聚为匪)就有200多万,还有特务、恶霸、潜伏下来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反动会道门头子,活动猖獗,社会治安混乱。经过3年的剿匪、反霸、土改、镇压反革命运动,逮捕、拘留了280多万人,其中判处死刑的有70多万,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120多万,其余判处管制、戴反革命分子帽子,交群众监督改造。正如毛泽东在镇压反革命后所说的:“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在大规模镇压反革命的同时,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农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以安徽省为例,三年镇反,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10164人,其中判处死刑的32876人,死缓2328人,有期徒刑49332人,其余判处管制或戴帽释放。当时安徽只有2700万人,逮捕、处死这么多人,引起的震慑作用是可想而知的。即使还有个别漏网的反革命,在强大的专政机器面前,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1950年安徽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6万多起,到1952年、1953年下降到5000多起。再加上禁毒、禁娼、禁赌,社会治安良好。当时,从中央到地方领导都认为,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结束,公安机关要转入经常性的侦查破案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可是好景不长。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引起了社会震动。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在党内有不同意见,农民和工商业者,更是不愿意。尤其是农民,通过土地改革分得了田地,过上了两三年的好日子,就要搞互助合作,他们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于是,反抗、斗争,不断出现,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农村干群关系也突然紧张起来。1956年安徽省刑事案件发案数就比1954年增加2倍。
针对突然出现的动荡的社会秩序,当政者们不从自己的执行的方针路线上找原因,而是从没有肃清的“残余反革命”方面找原因。
根据中央的指示,第二次在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起来了(现在各种史书只写1950年至195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而不写1955年部署开展的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于是,各省(市)向中央报告并得到批准的镇压反革命计划,包括捕人、杀人具体数据。安徽省上报中央并得到批准的反革命捕人数是:1955年2.5万人、1956年4万、1957年3万左右。由于时间紧迫,安徽1955年捕人任务很难完成,所以省公安厅
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手段推动政治运动的开展,从此就成了中国对社会进行控制的模式,尽管名称不一定叫“镇压反革命运动”,但是实质是一样的,比如“四清”运动中划分四个阶段,其中最后阶段就是对敌斗争阶段;“文化大革命”中的“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也是镇压反革命。
经过大规模镇压,摄于强大的政治压力,敢于公开抵制和反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人少了,所以
高压政策一时见效,但是并没有消除反抗和斗争。从1955年至1957年安徽省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仍然不断发生。仅暗杀农村基层干部事件就有100多起,被害者114人,而作案者大多数是普通农民。
这起大规模抢粮事件完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先是虚报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产量,然后实行高征购,强迫(包括打骂、捆绑、非法关押)农民卖粮,等到农民没有饭吃时,又向农民返销粮食,来回折腾;返销的粮食少,不能维持生活,有的人家一天只吃一顿饭,向干部反映,受到申斥。激起群众愤怒。被逮捕的108个“反坏分子”,包括那4个被枪决的人,原来的身份,都不是“四类分子”,而是农民。只是他们带头抢粮,并殴打干部,打砸区、乡政府,被定性为新生的“反革命”、“坏分子”。
因抢粮而被枪毙,并没有阻止人们的反抗。1956年8月至1957年3月,安徽发生暴乱16起,有3000多农民参加,公开反对农业合作化,反对统购统销政策,以县、乡政府为主要攻击对象。暴乱少则十几人,多则几百人、上千人。
由于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农民收入大量减少,吃不饱饭,为了生存,不得不偷盗、哄抢,那种“农民就是饿死也不偷不抢”的说法,完全是神话。
据统计,从1955年至1961年5年多时间,发生20人以上大的群众性哄抢粮食事件就1300多起,可以用此起彼伏来形容,其中有30多人为此被判处死刑,而且都是普通农民。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安徽省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性哄抢粮食事件。这就充分证明,农业集体化,公社化弄得民不聊生,群众饿得没有办法,才会哄抢粮食。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不久“反右派”斗争就开展起来了。毛泽东对右派分子的“进攻”做出了极为严重的估计(见
安徽省委在全省进行全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1957年10月到12月,在827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大辩论。省公安厅根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配合这次大辩论,挖“新、老反革命”,逮捕12274名“反革命”,管制1074名,劳教855名,戴“反坏分子”帽子1565名,斗争6518名,关押审查2338名。在大辩论中被迫自杀的845人。在这些被打击的人中,绝大多数是农民。
近几年出版的一些社科类书籍,仍然把农业合作化运动当做了不起的事情记载下来,这是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绝大多数农民是不愿意合作化、吃大锅饭的,因为合作化后,他们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了。他们怀恋土改后那两三年美好的日子。我家就是一个例子。解放前种地主家地,交租子,加上苛捐杂税,不得温饱。土改后分了地,从1951年到1954年,温饱没有任何问题,我也才有可能上学读书。大哥因为解放前家里穷困,小学未毕业辍学,解放后参加土改工作队,土改结束后被吸收当了干部;二哥是文盲,在家劳动,他听党的话,积极拥护互助合作,先当互助组长,后当农业生产合作社副社长。我父亲坚决反对他将家里的土地入社,父子俩经常为此吵嘴打架。我那时在舒城中学读书,一次从学校回家,看见母亲坐在床上哭泣,问为什么?母亲说,你父亲被合作社的人叫去辩论,今天肯定要挨打,被辩论的人,没有不挨打的。我说你放心,他们不会打他,二哥是副社长,这点面子他们是会给的;再说,大哥在城里工作,恐怕没有人敢对他动手;你以后要多劝劝父亲,不要拖二哥后腿,不然他的副社长怎么当?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人都在看咱们家,如果我们家退社,全社不就跨了吗?
二哥当晚没敢回家,第二天回家时,父亲拿着扁担打他,追了1里多路没有追上,悻悻地回到家里。在我和母亲的劝解下,父亲的气才逐渐消了。父亲也想开了,退社已经不可能了。闯过父亲这一关,二哥一直在农村当基层干部,当大队党支部书记就有20年,是党在农村得力的依靠对象,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老了才退下来。
关于“大跃进”时期对社会的控制,笔者在《公安工作“大跃进”》一文(载《炎黄春秋》2010年第1期)中已经做了详细记载,这里再作一些补充。
1958年,按照经过毛泽东批准的公安工作计划要点,为了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发展不受干扰,要求公安机关“把应该逮捕的人逮捕起来,把应该拘留的人拘留起来”,于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下达捕人计划指标,对那些反抗抵制人,和暂时没有反抗、抵制而将来有可能反抗、抵制的人,有可能犯罪和潜在犯罪的人,统统关进看守所、拘留所、劳教队、集训队,不让他们有反抗的机会。拘、捕人不再是政法机关一家的事,党委、政府、人民公社甚至生产大队领导人都有权决定捕人、抓人,公社也可以组织劳改队。所以1958年到1960年三年时间,安徽仅公安机关正式拘捕的人就有17万多人,集训、劳教了20多万人,比1950年到1953年大“镇反”抓的人还要多。县里、公社、生产大队自己办的劳改队抓的人,比这还要多得多。比如定远县,不仅县里私设劳改农场,公社、大队也有小劳改队;全县23个公社中,就有13个公社设了劳改队,先后劳改了2160人;县劳改队劳改了4023人,死在劳改队的就有1280人。这种无法无天的随意关押人民群众的行为,成了“大跃进”时期进行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大跃进”时期对社会进行控制的第二个手段,就是对那些出身好的农民,因抵制人民公社、抵制“大跃进”、抵制共产风、抵制吃食堂等等行为,给他们戴地主、富农帽子不合适,于是就给他们戴上“新生的反革命”和“坏分子”帽子。仅据萧县、砀山、五河、凤阳、无为五县在1979年摘“四类分子”帽子时统计,就有3.7万多普通农民在“大跃进”年代被戴上“坏分子”帽子的。据安徽省公安厅1954年统计资料,安徽省一共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33.7万多人(那时还没有“坏分子”罪名。
“四类分子”在农村是专政对象,反面教员,谁都可以任意欺辱。他们的家属子女也受到种种歧视。为了不被戴上“四类分子”帽子,成为专政对象,农民即使有满腔怨恨,也只好隐忍。但是,铤而走险者并不鲜见。
1959年、1960年这类案件继续发生。仅1960年12月到1961年2月两个月时间,全省发生哄抢、盗窃国家粮库粮食事件847起,损失粮食、山芋180万斤。据对淮南、芜湖、马鞍山三市和和南陵、六安等13个县调查,参与哄抢者5495人,都是普通农民,都是因为断炊、断粮,家里都有饿死的人。
“大跃进”时期对社会控制的第三个手段,就是把社员死死控制起来,让他们无可逃遁。按照“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原则,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大炼钢铁、兴修水利,干部严格管理,劳动场所有民兵看守;有的地方男女分开住宿,夫妻不能过正常生活,稍有不满者,即遭到批斗,甚至戴上“反革命”、“坏分子”帽子,或送到劳改队。公社社员完全失去人身自由、行动自由。公共食堂普及后,社员家里锅碗盆勺被没收,或拿去炼铁,稍有反抗行为,动辄不给饭吃,逼得他们不得不就范。也有被逼急了铤而走险进行犯罪活动的。仅1959年8月到1960年1月,安徽省就发生食堂投毒案46起,有17人中毒死亡,公安厅为此发过3次通报,要求保卫人民公社食堂安全。另外发生9起凶杀案件,社员饿极了,到食堂抢饭吃,遭到阻拦,杀死15位公共食堂管理员、炊事员。
“大跃进”时期对社会控制的第四个手段,就是广设收容审查站,把逃难的群众拦截、遣送回来,不让他们有逃生的机会。
从1958年到1960年底,国务院、公安部先后发出4次通知和1次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做好收容遣送工作,不要让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影响国家形象。安徽省委、省政府、公安厅,发过6次通知,1次电话会议,提出严格要求,对此项工作抓得不力者要受处分。这样,安徽就在全省城乡、边沿结合部,先后设立100多个收容遣送站;全省公安派出所随时发现外流人员随时扣留,送收容审查站收容遣送。据38个县市不完全统计,三年中先后收容遣送40.8万人。有的人被收容后,没有立即遣送,而是给收容单位干活、做苦力。被收容的人吃不饱饭,还要做重体力活,加上打骂、虐待,不少人死在收容遣送站,而没能回家。仅宿县1960年在收容审查中就扣押3005名外流人员,长期不放,无偿劳动,死在收容所的237人。196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给安徽省委转来一封“探亲记”的人民来信,反映他
除了收容审查外,安徽省对社会控制还有一条“死招”,就是不断地搜山,把人民群众为了活命的一线希望也给掐断了。安徽省西部和南部都是山区。在饥饿、死亡面前,不少人逃往山区,去找野生动、植物充饥。省委指示公安机关,要不断搜山,把逃亡的“地富反坏”抓回来接受改造。1958年5月,徽州地区8个县抽调2800人次,进行搜山行动,查出6700外流人员。
1960年安徽人口大量死亡,政府不是想办法救人,而是兴师动众,继续组织人员大规模搜山。
出动60余万人次,搜查出所谓1000多“反坏分子”嫌疑人,结果只有23个地主,12个反革命,他们没有现行破坏活动,为了活命,为什么不能到山里找活路?而那1000多群众不是饿急了,谁愿意到深山老林去风餐露宿?
“大跃进”时期安徽饿死了那么多人,同不断进行以“镇压反革命”为名而野蛮进行社会控制,密切有关。
(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