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汪东兴给专案组打气:“文革”老同志受冲击很有必要
发布时间:2011-05-1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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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集中力量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对敌人不能宽大。陆定一现在放不放,还要看看时候。现在有的案子要重新考虑,搞造谣的要追查。邓小平为什么搞翻案?因为他儿子在北大跳楼自杀,他能不仇恨?有的受审查的人员老婆死了,像薄一波这些人能不仇恨?
本文摘自《1978年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于光远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
人事和机构问题是会议的“敏感区”,本着“只进不出”的精神,与会者提议陈云进入中央政治局的发言最普遍。汪东兴兼职过多的问题也相继提出,西北组的“十二点建议”,其中有七八条是针对他的。胡耀邦顶着巨大压力,就中央专案组问题,极言“党内有党,法外有法”。
中央人事问题
25日大会后,党中央,包括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的人事问题提了出来,分组会上纷纷发言。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原来的议题中没有这一条,会议开到后来大家都认识到这一条是很重要的,认识到它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关键问题。
会议开了20来天之后,原先的议题已被突破,“两个凡是”的思想已经受到进一步的谴责,真理标准问题又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进行讨论,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解决了,事在人为,今后的工作需要一个更好的中央领导班子。中央的最高层正在考虑这个问题,会议出席者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这种人事上的安排当然不是各组的事情。但是分组讨论可以起造舆论的作用。
于是各分组就有不少人议论谁该补进中央委员会,谁该补进中央政治局,谁该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那时候大家知道“上面”有个“只进不出”的精神,即只提谁可以进入中央、不提谁应该排除在中央之外的意见,发言的内容便是谁对某个应该进入中央的人有所了解,就在分组会上发言介绍或者附和别人的意见。
在各分组会上表态赞成陈云进入中央政治局并担任中央副主席的发言最普遍,都说陈云在党内资格老、威望高、水平高、能力强,应该担任党中央副主席,而且特别说他的位置应在汪东兴之上。对这次人事变动,大家既然都赞成“只进不出”的方针,因此大家只提陈云进常委,不提汪东兴出常委。于是常委人数就从五人增加到六人。这个人数多少并不重要,但汪留在常委,大家都知道这一定是暂时的,都懂得现在采用这个“只进不出”的方针比较好。
对中央人事问题,我在西北组的会议上为胡乔木说的好话真不算少。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出席者中有一位李鑫,他原先是康生的秘书,在“文革”中一直在康生身边工作。毛泽东著作的整理编辑工作,也一直是他带几个比较年轻的人在做,毛泽东的手稿、演讲记录等就一直保管在李鑫手里。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时,邓小平要胡乔木主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整理编辑工作。当时的工作程序是先由吴冷西、熊复和李鑫几个人把要选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文稿准备好,然后在胡乔木的主持下由吴冷西、胡绳、熊复、于光远、李鑫几个人逐段逐句地修改订正。“文革”后期胡绩伟被“解放”,胡乔木也以参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编辑工作为名,把胡绩伟调到国务院政治研究室,但他到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后,做了其他方面的工作。
在胡乔木主持下,选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文章一篇一篇地改定后,送邓小平最后定稿。有些文章定稿时邓小平把我们这些人都找去,有些简短的文章就由他和胡乔木两人定稿。这样,李鑫在《毛泽东选集》编辑整理这项工作中就从事实上的主持者下降为几个负责人之一。对此他心中不满,但是当时他无可奈何,只能暂时接受现状。不久“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来了,这对他是一个恢复主持毛泽东著作整理编辑工作大权的机会。于是他就在国务院政治研究室“批邓”的会上批评胡乔木篡改毛泽东著作。当时我注意到李鑫的居心不良。“批邓”和粉碎“四人帮”后李鑫的目的达到了,他带上吴冷西、胡绳、熊复等人到毛泽东主席著作编委会办公室,掌握了编辑毛泽东著作的大权。
在粉碎“四人帮”后,在江青那里发现胡乔木在毛泽东逝世后要求参加毛泽东的追悼会写给江青的信件。那时是华国锋主持中央的工作,党中央和国务院都是他负责,按照组织系统,胡乔木请求参加追悼会的信不应该写给江青。但是江青是毛泽东的遗孀,胡乔木写信给江青也有他的道理。可是李鑫抓住这一点不放,利用这件事硬说胡乔木写的是“效忠信”。
在1977年3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时,当时李鑫是汪东兴最得力的一个助手,是汪东兴所依靠的小班子里的主要人物。那个中央工作会议,吴冷西、胡绳、熊复参加了没有,我不知道,我和胡乔木是没有被通知参加的。李鑫在这个会上有个发言,对胡乔木进行攻击。不过到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时,李鑫对胡乔木的污蔑早已经澄清,认为事情不能那样看。在会议上我没有讲这件事,以免使得本来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知道这件事,因此我为胡乔木说的好话集中在《毛泽东选集》编辑工作上。这时李鑫仍是汪东兴下面最得力的一个助手,仍是汪东兴小班子里的主要人物。他身兼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毛主席著作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等好几个职务。他的作用仍不能忽视。
中央工作会议开到11月下旬,各组讨论中央人事问题的时候,有的组已经有人提名胡乔木增补为中央委员。但各组有好几个熟人问我,胡乔木在“批邓”前后究竟有没有问题。西北组里就有人对胡乔木补进中央委员会的事表示怀疑,在同我的谈话中甚至表示反对。因此我认为有必要一方面揭露李鑫,一方面给胡乔木多说些公道话,也为他进入中央委员会制造舆论。于是在25日大会的第二天,我就揭露李鑫在1976年“批邓”中,把邓小平重用胡乔木作为“批邓”的一个内容,指出李鑫这样一个十分恶劣的表现。
李鑫在“批邓”时竭力贬低胡乔木说,“我看他一点马克思思想都没有”,而且还给胡乔木加上“篡改”毛主席著作的罪名。
我认为1976年胡乔木主持下把毛泽东的讲话和演讲稿整理成文字时,加工可能多了一些(对这一点我也有责任,当时我也参加了读稿、改稿,并且没有提出这个意见)。但当时胡乔木是在毛泽东还活着时整理毛的文稿的,整理后还要经过毛最后审定,说不上什么篡改。我还举了在整理《论十大关系》时的一件事为证。原先经过李鑫他们整理,这篇文稿中有一句“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发生、发展和灭亡”。我告诉胡乔木:“只对有限的东西这话才对,对无限的东西,这话就是不对了。”胡乔木接受我的意见做了修改,送邓小平审定后,邓也表示同意,毛泽东也表示同意。“批邓”时李鑫也把这说成是胡乔木的篡改。最后李鑫主持下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有一篇仍然保留那个错误的句子。在中央工作会议西北组的发言中,我说“不知道究竟是谁没有马克思主义”。
在“批邓”时我就觉察到李鑫这个人心术不正。在粉碎“四人帮”后李鑫继续给胡乔木加上种种罪名,夺了胡乔木的权。后来他又报告上级,把胡乔木的职务撤下来。我在会上说,“应该给胡乔木正式平反,如果有什么文件的话,应该宣布作废”。
12月2日我的发言对李鑫这么做又一次提出批评,同组的方毅接着我的话说,李鑫那样整胡乔木不只是不正派,而且是在搞阴谋诡计。
中央专案组等几个机构的问题
汪东兴当时还在管几个中央机构——中央专案组、中央办公厅、中央警卫局、警卫部队、毛泽东主席著作编委会办公室等。中央工作会议开到这个阶段,这一点受到出席者的注意,因此在讨论中央人事问题的同时,对这些机构如何处理的问题,也就提上了议程。
首先是中央专案组。这个机构同解决冤案、错案、假案问题的关系很大,中央专案组这种组织形式,恐怕比较早就有,会上大家关心的是“文革”中建立起来那些整老干部的专案组。
“文革”中,重大案件一个一个制造出来。每出一个案件就成立一个专案组。专案组多了,若干个专案组之上又成立了若干个办公室,一办、二办、三办。同时由于一个案件涉及许多人,一个大案件中又有小案件,一个大专案组下面又分设若干个分专案组。每个专案组设组长并包括若干个成员。专案组领导下还设专案组办公室。“文革”期间成立了多少专案组,我不得而知,但一定很多,它是一个庞大的机构。
这些专案组对本案件的性质、对案件涉及的人——审查对象的问题以及对他们如何处理,都有权、有责任收集材料,提出意见。专案组虽然没有做出决定的权力,但是由于他们提供的材料、提出的意见是有权威性的,因此对各专案中涉及的人的生杀予夺起着极大的作用。大家估计其中的问题也就非常严重。由于他们的工作是非常保密的,外人很难知道其中内情。后来“五一六”集团、林彪事件、“四人帮”等事件出来后,又成立了针对他们的专案组。“四人帮”粉碎后,大家对原先整老同志的专案组的人去搞林彪、“四人帮”的案子也很不放心。而所有专案组都是直接由汪东兴领导的,他可以说了算。
中央工作会议的参加者认为不解决这些专案组问题,进一步解决冤假错案和处理林彪、“四人帮”的工作,不可能做好。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对这样的事情更恼火。有这些专案组在,中央组织部就无法去甄别处理这些案件。大量材料档案都在专案组,不由中央组织部掌握,同时解决这些案件的权力也在专案组和管专案组的汪东兴那里,不在中组部。
在中央工作会议分组会的第三天,胡耀邦就在发言中讲了一大通他所了解的关于专案组的事情。他指出当时的情况仍很不正常,是“党内有党,法外有法”。他讲了当时还有两个组在搞彭、罗、陆、杨,两个组在搞“公检法”,一个组在搞“六十一人”案件,一个组在搞“总政阎王殿”,一个组在搞“二月逆流”。同时在林彪、“四人帮”的事情出来之后,又有原先整老干部的两个组在审查“四人帮”的问题,六个组在审查康生的问题,三个组在审查谢富治的问题。他对原先审查老干部的专案组的人又去审查“四人帮”表示不放心。胡耀邦讲的话,特别是那些数目字,我没有听得很清楚,不知道我记下来的与事实有没有出入。
总之,关于中央专案组的事情,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一开始就有人议论,而到11月25日开过第三次大会后,各组又集中地议论了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不记得谁向我提供了一份1976年汪东兴对中央专案组“一办”即第一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做的两次指示的一个摘要材料,这个办公室是审查党政老干部的专案组。他对这个“一办”所做的两次指示的材料到了我的手里,不过我来不及在这件事上发言。而这个材料摘抄后一直保存在我家中。汪东兴作指示的时间第一次是1976年1月8日,第二次是4月21日。从那两个指示可以看出,在“文革”后期专案组工作人员对整老干部有些动摇,也可以看出汪东兴如何为他们打气。
在第一个指示中汪东兴说:
“陶铸、陆定一的问题中央讨论了,也定了。彭真、杨尚昆、薄一波闹翻案,不理他们。目前专案组要好好学习一下,总结一下专案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中央75年发的23、24、25、26号文件。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的人站出来工作,错误还是有的。不能一说从宽处理,什么问题都没有。过去审查他们,那是党中央决定的。你们怕什么?你们不要怕打击报复。在中央领导下怕什么?有些人闹翻案,不是反你们专案组,而是翻党的九大、十大的案,反九大、十大的路线。你们一办对翻案风是顶住了,顶住了当然是中央指示的。对案子该肯定的就肯定。处理从宽,但写结论不能含糊,是什么就是什么。你们要好好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不能搞折中主义。折中主义就是修正主义。文化大革命老同志受冲击有好处,很有必要。但冲宽了些。从冲击的角度来看,70%是有成绩的,30%不那么准确。”
在第二个指示中汪东兴说:
“现在要集中力量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对敌人不能宽大。陆定一现在放不放,还要看看时候。现在有的案子要重新考虑,搞造谣的要追查。邓小平为什么搞翻案?因为他儿子在北大跳楼自杀,他能不仇恨?有的受审查的人员老婆死了,像薄一波这些人能不仇恨?”
关于中央专案组问题,12月15日,我们西北组的新疆军区的刘震和二炮的陈鹤桥联合发言,讨论的情况我记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说海军查出一份《中央专案小组第二办公室序列和审查对象登记表》。刘、陈两同志把这个材料交给小组,在简报中登出。这个材料列举了十个专案组:
(一)罗瑞卿专案组。专案组成员中有吴法宪、叶群、李作鹏等人。看来这个材料是林彪集团灭亡前的文件。专案审查对象有罗瑞卿和他的夫人郝治平等。
(二)彭德怀专案组。专案组的成员有谢富治、吴法宪等人。审查对象中除彭德怀夫妇外,有黄克诚、谭政,还有我的朋友李锐。
(三)饶漱石专案组。专案组成员中有江青、谢富治、叶群。专案审查对象有饶漱石、潘汉年等。
(四)解方专案组。解方这个人我没有听说,直到现在也不了解。审查对象中有吕正操。
(五)贺龙专案组。专案组成员中有康生、叶群。专案审查对象除贺龙外,还有我们西北组的黄新廷、郭林祥、陈鹤桥。
(六)无线电专案组。
(七)“四三”专案组。
(八)汪全祥专案组。这三个专案组我不懂。从“四三”专案组审查对象中有马明芳、张子意、杨之华来看,这个专案组似乎同新疆有关。
(九)叶向真(叶剑英的女儿)专案组。专案组成员中仍有吴法宪、邱会作、叶群、汪东兴等人。审查对象除叶向真外,我知道的还有一个刘诗昆。
(十)刘志坚专案组。名单是很完整的,可我只记下我知道的和较关心的人。我听了长了不少“知识”。
除了专案组问题,还有一个中央警卫局、八三四一部队的问题。大家认为这也是必须整顿的机构。汪东兴是党中央的副主席,不但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职务,还兼任中央警卫局局长、八三四一部队的首长。中央警卫工作在他手里,在粉碎“四人帮”中起了作用,但不能让人一直放心,而且警卫部队的机构也太大了。大家认为这个问题也需要解决。
还有一个机构便是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委员会办公室。那是当时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汪东兴的助手李鑫主管的机构。这个机构当然也要改组,更换领导。
西北组的《十二点建议》和其他类似的建议
在讨论人事问题时,在12月7日,西北组用全体人员名义向党中央提出十二条建议。这个建议把前面说的增补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内容,作为这十二条中的一条,此外还有其他内容。我手边正好有这十二条,现在把它抄在下面:
一、东兴同志在保卫毛主席,揪出‘四人帮’的问题上是有贡献的。但是,东兴同志在两个‘凡是’问题上的态度引起很多同志的疑虑。我们认为,坚持两个‘凡是’和坚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这不仅是思想路线的分歧,而且是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重大问题。东兴同志怎样考虑两个‘凡是’?希望他能在这次会议上说明。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和关于《红旗》不介入的方针,东兴同志采取什么态度?吴冷西、熊复、胡绳、李鑫、张耀祠等同志在有关问题上的错误言论和行为,是否得到东兴同志的支持?东兴同志现在对他们的那些言行采取什么态度?也应一并说明。
二、东兴同志对于周总理、对于朱委员长是怎样对待的?希望在这次会议上说明。
三、毛主席对邓小平同志多次做过很高的评价,认为‘人才难得’。东兴同志说(邓小平)他对文化大革命刻骨仇恨。我们不能同意这种说法。
四、为了东兴同志能集中精力考虑国家大事,建议他不要兼任中央办公厅主任,更不要兼任警卫局局长了。
五、东兴同志主管的宣传工作,这两年来在揭批林彪、‘四人帮’中设立了不少禁区,做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有很多意见的,已经反映在简报上,希望东兴同志对这些问题作出说明。
六、中央办公厅、《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警卫局等单位需要整顿,深入进行揭批查。八三四一部队在建制上应交归北京卫戍区,中央警卫局只作业务联系。一个师的编制太多,仍恢复警卫团。
七、中央办公厅的各专案组应将材料、人员移交中央组织部,不能销毁任何材料,包括片纸只字。
八、建议陈锡联同志不要兼任北京军区司令员。
九、建议纪登奎同志不再分工做常务副总理。
十、热烈拥护陈云、邓大姐、胡耀邦、王震四位同志为政治局委员。建议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名次安排上放在汪东兴同志前面。同意习仲勋、王任重、周惠、宋任穷、韩光、胡乔木、陈再道七位同志补选为中央委员。
十一、为减少中央常委事务,建议恢复中央书记处。
十二、改组《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由胡乔木同志主持《毛泽东选集》编辑工作。主席的遗著、遗迹等全部交给《毛泽东选集》编委会办公室。
这十二条后,列上了30人的名字,指出是这30个人举手通过的。我记得清楚,通过这十二条时胡耀邦不在,大概因为十二条中有建议他进政治局这一条,他感到不便举手赞成吧?不过我不记得举手赞成这十二条建议的30人中有没有王震、宋任穷,他们俩人也在西北组,也是建议进政治局或进中央委员会的人。我也不记得纪登奎在不在场,他举了手没有,因为十二条建议有他不再分工做常务副总理这一条。有可能他在。
举手通过这样的建议,我以为只是我们西北组的发明创造。第二天看简报,才知道东北组也有一个类似的十点建议,这样的建议西南组也有。其他三个组,华北、中南、华东组我记不起来了,估计也会有。这实际上是一次投票,我们组的十二条,前七条都是关于汪东兴的。最后一条实际上也是针对汪东兴的,加在一起共八条。
建议中关于恢复中央书记处这一条,是根据有一次我在分组会的发言列入的。这一条后来在三中全会公报中没有写进,中央书记处是一年多后的1980年2月才成立的。最后一条要胡乔木重新主持《毛泽东选集》编辑工作的建议,还是我提出、大家同意列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