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曙生:我复查的三宗自杀案
1966年3月18日下午1时许,西宁市南川凤凰山烈士陵园,走进一位约50岁左右的妇女。她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目光呆滞,站在烈士陵园墓碑前,久久不愿意离去。她进陵园时被看守大门的值班老人张文举看见,对她在这个时候进入烈士陵园感到奇怪,但是没有制止,因为凭吊烈士是每个人的权利。
1936年10月至1937年5月,红军西路军2.1万多人,长征到达甘肃,西渡黄河,开辟宁夏战场,遭到马家军阻截,浴血奋战河西走廊,最终兵败祁连山,除李先念率领几百名红军指战员突围到达新疆外,大多数红军战士战死疆场,少数人脱逃,另有4000多人被马家军俘虏,先后押解到青海省西宁市,其中被杀害、活埋近1000人,包括红九军军长孙玉清在内。这些死难者被埋在凤凰山上的万人坑里。这个烈士陵园就是为这些死难烈士、围绕凤凰山而建造的。
没有被处死的3000多被俘人员,被改编成马家军的“补充团”,从事建桥、修路、兴修水利等繁重苦力工作,受到非人道的待遇。1937年冬,马步芳将“补充团”的3000多名红军调往甘肃张掖,编入国民党中央军孔令恂师。而被押解到西宁的近百名红军女战士,她们的遭遇则更加悲惨。这种悲惨不仅仅是她们受到马家军官兵十几年的凌辱,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而且解放后,她们受到非常不公正的对待,罗昌玉就是其中的一位。
烈士陵园平时很少有人来此凭吊,因为那些被害人连名字、家居何处都不清楚;同时他们都是南方人,亲属不在这里,平时无人来凭吊,只是在清明节,机关、学校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职工、学生来纪念烈士。
张文举看罗昌玉站在墓碑前一动不动,以为她可能是烈士后代或亲属,千里迢迢来青海悼念自己的亲人,很受感动,因为来此悼念的人太少了。他走到罗昌玉跟前,对她说:请问你这位同志是从哪里来的,你的亲人烈士叫什么名字?看你这样子,一定走了很多路,吃了不少苦,来看望自己亲人长眠的地方,难得啊!
罗昌玉望着和善的老人,眼泪流出来了,回答道:我叫罗昌玉,是四川人,红军女战士,我是来悼念自己战友的。
张文举恍然大悟,连声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被俘的红军女战士,然后……
罗昌玉追问:然后什么?
张文举接着说:然后你们就嫁给了马步芳军官当小老婆,解放后被管制起来,说你们是叛徒,是不是这样?像你这样的人前几年也来过几个,她们被俘虏后,不反抗,甘愿当马匪军官的小老婆,有什么资格到烈士陵园来?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吧?
张文举说的这些话是根据宣传部门对西路军被俘红军女战士被马步芳赏赐给下级军官当婢妾问题的宣传材料上讲的。据统计,青海省解放后还有40多位红军女战士活着,因为她们曾经是马家军军官的婢妾,大多数人被当作反革命家属对待,有的人被戴上“四类分子”帽子,长期接受监督改造,受尽屈辱。
罗昌玉虽然很生气,但是她觉得和一个烈士陵园看门人争论是毫无意义的。她不再理他,默默地站在墓碑前思考、暗下决心,死也要和她的战友们在一起,即使不能埋在这儿(她知道她死后尸体会被拖出陵园烧掉),也要把自己的鲜血流在这里。
张文举看她不理自己,自个儿走了。还没有等到他走到门口值班室,听到一声响动,回头一看,罗昌玉倒在墓碑前。他赶紧跑回去,只见罗昌玉的头顶向外不断喷射着鲜血,身体在抽搐,不一会,一动不动,死了。他跑回值班室打电话,报告陵园领导。陵园领导要他保护好现场,马上就有人来。不久陵园领导和南川派出所民警相继来到。民警从罗昌玉的衣兜里掏出绝命书,得知她是通海园艺场留场就业职工,因向“四清”工作组提出恢复她的红军女战士的身份得不到解决,反而受到批判,而到烈士陵园自杀的。
罗昌玉,四川阿霸人,1935年5月参加工农红军,是红四方面军前线话剧团演员。该话剧团一共50多人,随工农红军西路军渡黄河,1936年12月在甘肃永昌城外被俘虏。剧团20多名男演员被杀害,女演员30多人被马家军官兵轮番奸淫后,指挥作战的马家军将领马元海,为了邀功请赏,将这些遭到蹂躏的红军女战士,送给马步芳和他的弟弟马步青。她们被押解到西宁后,有的到医院做苦力,有的组成歌舞团,罗昌玉就在歌舞团,为马家军官兵演出,在演出时,马家军官兵看准了谁,就点名要去奸淫。歌舞团活动了几个月后,解散了,这些红军女战士又被马步芳赏赐给和西路军作战有功的下级军官当婢妾。罗昌玉被赏赐给名叫韩乙哈的团长。韩乙哈当时43岁,已是三男两女的父亲,大儿子已经22岁,比罗昌玉大两岁。韩乙哈作为团长带着大老婆驻在化隆县城,罗昌玉则和韩乙哈的父母子女住在循化县乡下。名为韩乙哈的婢妾,实则是他家的女长工。为了防止罗昌玉逃跑,她被严格监视,几次逃跑,皆因不熟悉路途和语言,被抓回毒打。她一年到头和雇工们从事繁重的田间体力劳动。据罗昌玉自述,她除了被赏赐给韩乙哈当婢妾在西宁被韩奸淫过几次外,还逃脱不了韩乙哈23岁儿子韩麻奴的奸淫。一次因为反抗,就被剁掉一根手指。
罗昌玉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青海解放,盼来了共产党。韩乙哈被解放军俘虏后企图叛乱,被镇压;他的儿子韩麻奴组织土匪武装被打死。韩家成年人中有3人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判刑劳改;罗昌玉则被戴上地主分子帽子。她不断和土改工作组吵闹,对戴地主分子帽子不服。她说被俘十几年来,受到打骂虐待,过着非人的生活,一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对照土改法,她不应该戴地主分子帽子。一次和土改工作组组长论理时,情绪失控,骂对方“连国民党、马步芳都不如”,为此以反革命罪被判刑4年,先后在甘都农场、西宁皮毛被服厂劳改、就业,1961年调整到西宁通海园艺场就业。她在劳改、就业期间,不断申诉,毫无结果,还为此延长劳改期2年。她曾经给红四方面军将领徐向前、李先念、耿彪、王树声等人写信,但是都石沉大海。她在1963年给省长王昭写信,要求为她平反,承认她是红军女战士。王昭批示:流落在青海的红军女战士,如果没有历史和现行反革命行为的,一般不要再以“四类分子”对待;但是,鉴于时间长、问题复杂,也不要把她们当积极分子。西宁城市“四清”运动开展起来后,劳改系统“四清”工作团通海园艺场工作组按照王昭的批示,宣布摘掉罗昌玉地主分子帽子,按普通职工对待,每月发25元工资。而罗昌玉则要求给她平反,承认她是红军女战士。工作组不同意,她就天天闹,最后工作组将她隔离审查,并组织职工批斗过她三次。她就是在隔离期间半夜起来翻窗逃走,步行20公里来到烈士陵园自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