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汉:大字报在中国的兴衰

发布时间:2013-11-04 22:29 作者:罗平汉 浏览:186次

本文摘自:《神州》2004年11期,作者:罗平汉,原题为:《大字报在中国的兴衰》

当年流行一句颇为自我安慰的话,叫做“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前半句很快实现,后半句却成了空中楼阁。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这20余年的时间里,中华大地上共贴出了多少张大字报,恐怕是永远无法统计出来了。遥想当年,稍微能识文断字的人,没写过大字报者,或许不会很多;没看过大字报者,更是寥若晨星。大字报成了这些年间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大字报产生于何时?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农村推广大字报的好处后说:“中国自子产时就产生了大字报。”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人,如果这样的话,大字报的历史可谓久矣。从其形式上讲,古代的揭帖与大字报颇为相似。揭帖者,就是张贴的启事。要追根溯源,大字报真是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大字报的盛行,始于1957年那场后来被称为“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派运动。

最早出现大字报的高校是北京大学。

5月19日清晨,第一张大字报出现在北大大饭厅灰色的墙壁上,内容是质问北大团委出席共青团三大的北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可惜,这张大字报在当时的报刊书籍中都没有登录下来,使我们今天无法知晓它的全文。

随之,一张一张的大字报相继贴了出来。这一天,后来被北大的学子们称为“五一九运动”。

大字报不仅颜色是五颜六色,有红的、绿的,也有用旧报纸写的;形式也五花八门,短文、杂文、口号、对联、漫画,不一而足。

在1957年那个炽热的夏天里,有人因写大字报而成了“右派”,也有人因别人大字报的揭发、批判而成“右派”。大字报作为一种武器,实际上既不利于资产阶级,也不利于无产阶级。表面上看来,利用大字报加上别的武器,取得了反右派斗争的胜利。但是,这个“胜利”付出的代价却是十分惨重的。不要说那50余万被错划为“右派”的人的悲惨遭遇,就对我们年轻的共和国而言,这些人中,不少是有才华的知识分子,他们被划为“右派”后遭到了各种各样的处分,使他们难以献出自己的宝贵才智。

在反右派斗争中,伴随大字报的广泛使用而产生的是大辩论;在大辩论中,大字报又常常被用来作为辩论的手段。加上在此之前出现的大鸣、大放,于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四大”,在高等学校和党政机关中被广泛使用。这样,人为地造成了全国性的政治紧张和不稳定状态。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有多方面的原因,而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在运动中的广泛使用,是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右派分子“向党进攻工具”的大字报,在反右派运动中却成了反击右派“进攻”的武器,并且得到了最高领导人的一再肯定,甚至被赞扬为是“一种极其有用的新式武器”。此后,在整改、“双反”(反浪费、反保守)、“大跃进”运动中,大字报得到了广泛使用。当时的宣传舆论工具也对大字报的功效一再推崇,大字报的作用被吹得神乎其神、玄而又玄,在那个创造神话的年代制造出一件又一件滑稽的事情来。

“大跃进”运动之后,大字报曾一度沉寂了好几年的时间。然而,“文化大革命”之后,自北京大学的聂元梓等人贴出所谓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开始,大字报的狂飙再次席卷中国。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大动乱的年代里,大字报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悲剧,一桩又一桩冤案。个别人因为写了一张“革命”大字报而飞黄腾达、青云直上,而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许多人则被大字报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被打倒在地,并踏上一只脚,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大字报表面上看来谁都可以使用,但事实绝非如此,且不说那些已被划出人民队伍之外的所谓“牛鬼蛇神”没有张贴大字报的权利,就是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看法,对权倾一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稍有不满,或对有些掌了权的“造反”新贵有些看不惯,但还是位列于人民内部的人,一旦把自己的看法、不满用大字报表达出来,顷刻之间就变成了“反革命分子”,发配到了“地、富、反、坏、右”的行列中去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人民代表选出的堂堂国家主席,在受到诬陷的时候,贴出一份答辩的大字报,不是眨眼之间被撕成了碎片么?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大字报几乎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先是以语录开篇(当然是择其所需),接着写一通形势大好,然后笔锋一转,抓住被征讨者的只言片语,或断章取义,或张冠李戴,或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再佐以“砸烂”、“横扫”等“革命”语言,随意上纲上线,任意口诛笔伐,欲置被征讨者于死地而后快,用当时的时髦语言说就是要“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其永世不得翻身”。可以说“文化大革命”导致了大字报的恶性发展,而大字报的恶性发展,又加剧了“文化大革命”的大动乱局面。

诚然,在个别问题上,大字报发挥过积极作用,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字报也曾被人们利用来作为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武器。但是,大字报作为所谓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四大”的最主要方式,从总体上讲,其消极和破坏作用,要远远大过它的积极作用。

到了1975年,大字报已成了强弩之末的时候,却被写进了堂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反思的深化,大字报的弊端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

在1980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谭震林在书面发言中深刻指出了大字报这种“大民主”的本质。他说:

“‘四大’根本没有民主的意义,而是文革小组强有力的棍棒。文革小组需要打击谁,一夜之间满城大字报。受到大字报揭发、批判、打击的同志,个人任何辩论的大字报,不管写了几张,是贴不出去的,即使贴上了,也立即被别的大字报所覆盖。因此,不能说它是‘大民主’,不能说取消‘四大’,就取消了‘大民主’。”

1980年1月中旬,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邓小平做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在讲到“四大”问题时,他指出:

“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是载在宪法上的。现在把历史的经验总结一下,不能不承认,这个“四大”的做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应该让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领导的负责的批评和积极的建议,但是“大鸣大放”这些做法显然不适宜于达到这个目的。因此,宪法有关“四大”的条文,根据长期实践,根据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党中央准备提请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审议,把它取消。

在1980年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大字报终于成了历史的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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