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燕祥:遥远又不遥远的林彪
林彪的罪证让我迷惑
林彪1966年5月18日在政治局扩大会议那个有名的讲话,不但宣扬“政权就是镇压之权”,替一切都是为了 “权”大搞论证,更指控有人为了夺权酝酿政变,并上溯中国古老的政变源流,这一套该都是他在养病期间习文读史的心得。这当然耸人听闻。而同样有趣或说无趣的,还有他在这次会上出示的简短声明,强调他和叶群结婚时叶是处女云云。固然在党内外政治运动史上,围绕乱搞男女关系抛档案、传秽闻,以“批倒批臭”“搞臭”某人,早已是行之有效的传统斗争策略,但党的副主席以受诬者家属身份,郑重其事地把这类糗事端到全国最高的政治场面上来,还是出人意外,叫人怎么说好?
这件丑闻,我不是听的文件传达,而是看的文革小报,后来印证史实,果有其事,并非造谣。而在批林整风中据以讨论的则是中共中央有关林彪事件的正式文件了。当时倾盆大雨,只记住点点滴滴,除了所述林彪仓皇出逃的狼狈以外,印象最深的却是文件塑造的毛泽东形象:他以最高统帅之尊,却像重耳流亡,坐不安席,南下武汉、广州,甚至在火车上找各地党政军负责人谈话,“打招呼”,似乎危机四伏,险情频发,犹如江青当年说只有到上海才能找到人帮她写大批判似的:何至于如此大绕弯子,大费周章?更不理解的是说到第二次庐山会议,怎么“称天才”就成了反党的思想纲领,“设国家主席”就成了反党的政治纲领?不过我也不求甚解。反正林彪是死定了,“称天才”那一段话过去也随大流朗读过,以后不读就是了(但也不可进一步论证毛主席不是“天才”),国家设不设主席,那是上面的事,还是林彪说的,“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吧,何况,设不设主席都不需要我去“执行”什么,与我何干?
对林彪也有不理解处,完全是从世俗之见出发,明明已经把接班人地位写进了宪法党章,干嘛非急着“抢班夺权”(这是文件说的)不可呢?那份“571工程纪要”,谈不上作为“武装起义”方案,但有些话倒是说到了点儿上,如给毛泽东当过秘书的都没好下场,以及有关入党做官论,劳动惩罚论等,确是那么回事。这些林立果带领的“小舰队”年轻人,其观点都是来自林彪的言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