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明:邓小平的反腐倡廉思想及启示
作为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以推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提出了一系列丰富的、相互联系的反腐倡廉思想,构成了科学完整、独具特色的理论体系。研究和继承邓小平的反腐倡廉思想,对于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进一步推动建设廉洁政府和廉洁政治,具有深远意义。
一、邓小平把反腐倡廉当作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启示
我们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下必须担负起历史责任
首先,邓小平从我们党的宗旨的角度来认识腐败问题,认为腐败是对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背离。建国后,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内还有一种人,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这样的干部为数很少,但是,他们的危害很大。”[1]“产生这些倾向的根源,是这些同志认为革命胜利了,可以睡觉了,可以骄傲了,应该享福了,不必努力了。这是非常危险的。”[2]这就警示我们,坚持党的宗旨必须坚决反对腐败。
其次,邓小平早就看到了腐败滋长的态势,指出不狠抓“大老虎”就有“改变面貌”的危险。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对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敏锐。早在1982年他就强调:“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这股风来的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绝不是危言耸听。”[3]这就警示我们,如果我们对腐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苍蝇”就会变成“老虎”,“小老虎”就会变成“大老虎”,“老虎”们就会层出不穷。必须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抓小抓早,常抓不懈。
再次,邓小平还看到了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他指出:“打击经济犯罪,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我看,至少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4]“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5]“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6]可以预期的是,至少在本世纪中叶我们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终形成和成熟之前,我们都将面临着腐败的严峻考验,反腐败都将作为我们必须承担的一项战略任务。
总之,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邓小平都高度重视反腐败对我们党和党的事业的影响,尤其是把反腐败斗争置于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背景中予以考察,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对全党指明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可以说,反腐败是贯穿邓小平整个一生的、一以贯之的思想。他的这一思想也有一个随着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和深化的过程,直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达到顶峰。
反腐败不仅是邓小平个人的思想,还是我们党的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共识,毛泽东、陈云等领导同志对反腐败问题也有丰富而深刻的认识,并领导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与他们相比,邓小平亲历了我们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领导了我们党在不同时期、不同路线、不同中心任务下的反腐败工作,特别是主张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绝不动摇的情况下进行反腐败。因此,他的反腐倡廉思想是指导我们当前乃至今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最宝贵财富。
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同志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了这些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特别是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取得了显著成效。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反腐败工作,既有对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继承,也有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创新和深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邓小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大战略思想,启示我们必须正确
处理反腐倡廉和发展大局的关系
毛泽东本人也非常痛恨腐败,主张采取严厉措施对待腐败。他严惩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发动“三反”运动就是例证。但他把解决政治和思想问题摆在压倒一切的位置,并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去处理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过于强调“革命”对“生产”的反作用,希望通过“抓革命”来 “促生产”,从而逐渐把经济建设放在了次要地位。历史证明,忽视了经济建设,就不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尽快地消灭贫穷,就不能使人民充分相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要彻底解决思想政治问题以及腐败问题也是不可能的。
邓小平通过对历史教训的深刻思考,调整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他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也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经济建设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7]在深入分析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的基础上,他又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8]“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9]“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10]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首先坚持的是唯物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是以唯物论为理论基础的。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只有物质文明上去了,精神文明才可能真正持久地搞上去。没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做基础,先进的意识形态、思想境界、共产主义道德在社会上就不能被普遍遵循,甚至有坍塌的危险。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还体现了辩证法。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前提下,邓小平特别强调发挥反腐败对经济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他认为,不坚决反对腐败,经济建设就可能失去正确方向。要正确处理好包括反腐败在内的思想和政治建设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使之同步发展、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始终。我们学习他的这一重要思想,不能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这里有个重点论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在大多数正常情况下,都要紧紧抓住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在特殊情况下,在某些地区、部门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出现大面积腐败,在国家或地区面临分裂、动乱、战争等严重威胁的局势下,这些问题就上升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这时就必须暂时把解决好这些问题放在首位,否则经济建设就无法正常进行。
邓小平的“两手抓”思想内涵是丰富的,但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是有难度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邓小平就反思:“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11]时至今日,我们再回头去看,可以说,在后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人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现代化的必要成本;认为发展经济是硬指标,非抓紧不可,反腐败是软东西,可抓可不抓;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把经济面临的困难归咎于反腐败,一讲要把经济搞上去,就要求纪律“松绑”、反腐倡廉“降温”。这些认识不仅会干扰反腐败工作,而且对经济建设也是十分有害的。必须把反腐倡廉、党的纪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法制建设等在内的思想和政治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相称的位置,使这一手更加硬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邓小平提出了靠体制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的根本思路,警示
我们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邓小平要求,对社会政治中存在的问题“都要当作制度问题、体制问题提出来,作进一步的研究。”[12]在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面前,他也总是“考虑从制度上解决问题。”[13]“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严重。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4]
邓小平从体制和制度层面考虑问题,是针对我们党执政后的经验教训提出来的。那种依靠人治、不受约束的治理方式往往是不确定性和危险性极大的,甚至导致文革这样的无法无天的状况出现。党和国家的治理必须依靠制度,要坚决杜绝把党和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仅仅维系在某些领导个人威望的这一危险做法,“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5]“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6]
改革我们的体制,必须解决好党和法的关系问题。党的领导是我们体制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并不矛盾。法律是社会主体的共同意志和党的正确主张的集中体现,是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重要载体。我们要通过法制来制约和监督权力,保证党和政府的一切活动限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17]他反复强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去解决社会上的各种问题,包括不正之风、特权和贪污受贿等,推动反腐败斗争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遵守党纪更要遵守国法,法律面前没有例外,已经成为我们党内以及整个社会反对腐败的共识。
简政放权,是我们对体制进行改革、从体制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邓小平认为,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18]“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 [19]为此,邓小平把以放权和精简机构为重点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相提并论,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20]我们这些年不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成果,从客观上减少了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分配制度不尽合理,也是容易引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单纯按职级划分的薪酬体系,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存在距离,传统的那种对干部“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道德要求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面临很大冲击。对干部而言,除了晋升之外的激励机制不足,大锅饭效应仍然存在,积极性难以调动,加上流动和淘汰机制不健全,晋升通道不畅也容易诱发腐败。因此,除了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外,在分配上,也应改革完善与各级各类、不同岗位干部的能力、贡献、责任、身份相匹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福利待遇货币化、透明化。同时,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加快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严控灰色和不合法收入,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激励约束多措并举,使干部从自身利益出发,减少主观上进行腐败的动机。
标本兼治是我们既定的反腐败战略。治本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它需要辅之以治标的手段。当前我们以治标为主,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但这并不是拖延改革和治本的借口。十八大后的强力反腐已经为深化改革、从体制和制度上解决问题赢得了一定的回旋余地和时间。当前,必须争分夺秒,在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抓紧推进实质性的改革措施,扎紧可能导致腐败的各项制度的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惩违反制度的行为,用制度刚性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不断消除腐败产生的体制和社会基础,将制度性腐败的空间压至最低。
四、邓小平强调反腐败要动真碰硬,坚决反对干部特权特别是高级干部特殊化,这就要求中央带头,从中央做起,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反腐败要突出重点。邓小平指出:“对执政党来说, 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21]“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22]特别是党的高层,又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邓小平告诫全党:“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23]
社会风气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风不正,而党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搞特殊化。邓小平指出:“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24]“要讲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现在高级干部身上。”[25]“有些高级干部不仅自己搞特殊化,而且影响到自己的亲属子女,把他们都带坏了。”[26]“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级干部,各级都有,各个部门都有。”[27]“人民群众对干部特殊化是很不满意的。”[28]
邓小平指出,反腐败应从领导干部抓起。“如果我们高级干部首先把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就能理直气壮地去解决全国在其他方面存在的这类问题。上面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没有讲话的权利,人们会问,你们自己怎么样呢?”[29]“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30]邓小平还指出,要对高级干部的生活待遇作出规定,逐步做出各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规定,克服特殊化。他认为,领导干部享受过高的待遇“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31]。
当前,整顿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做到党和政府带头;党和政府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必须做到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做到高级干部带头,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一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管是在职还是退休,都要以身作则,做出榜样。有必要对高级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做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控制过高待遇,严格规范管理。比如,司局级及以下干部取消公车并不意味着省部级干部就可以公车私用,对此同样要明确规定,加强监管。要加大对实权部门及其干部的作风情况的整顿,督促其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改进“四风”问题,推动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机制化、制度化。通过狠抓高级干部和实权部门的作风问题入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解决腐败顽疾,带动全党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五、邓小平强调发挥思想教育、监督、惩治的配套作用,要求我们解决
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系统整体,腐败问题也是一样,需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邓小平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强调把思想教育、加强监督、加大惩治等方面结合起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整体推进和开展。
思想教育是我们党的工作传统和政治优势。由于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发展市场经济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因而受到剥削阶级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经过长期的思想教育,增强人们抵御腐朽思想的自觉性和能力,才能削弱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思想基础。邓小平清楚地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在总结教训时讲:“最近十年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32]强调“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33]他认为一些人“一切向钱看”是没有理想的表现,强调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年要有理想。”。[34]“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35]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养成方面的教育,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对干部的影响,教育他们“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特别是加强对新任公务员和年轻干部这方面的教育。从长远来看,还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使他们在人生一开始就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扣好第一粒扣子”。力争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形成一个廉洁的社会、廉洁的国家。
监督是对权力加以制约的利器。邓小平说过:“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36]他指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37]。必须“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38]“没有支部生活就没有战斗力。”[39]第二,是群众的监督。邓小平不赞成通过群众运动来惩治腐败的“大民主”,但认为可以搞“小民主”。“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40]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当前,要抓住对权力进行制约这个核心,抓住行政审批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抓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各类“一把手”这个重点,通过加大巡视力度、推进党内民主、实行公开透明、拓宽群众参与、改革纪检体制等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督,尤其是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题。
从领导干部抓起,还体现在严格执纪上。邓小平对惩治腐败不力的情况十分担忧,他说:“在对错误倾向、坏人坏事作思想斗争和组织处理的问题上,这些年来党内确实滋长了过分容忍、优柔寡断、畏难手软、息事宁人的情绪。”[41]“现在总的表现是手软”。[42]“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43]“管你是谁,六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四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二三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都得摸。一摸,就见效了。”[44]“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45]当前,要借纪检体制改革的东风,加快理顺纪检体制,提高纪检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当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责、抓好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更多精力放到查办案件上来,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以履职尽责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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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文明,国家行政学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