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习仲勋重锤铁腕:要对小贪“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5-05-20 20:48 作者: 浏览:134次

1934年11月,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在南梁成立,21岁的习仲勋当选主席。习仲勋强调:“我们苏维埃政府一定要把惩治贪官污吏、树立廉洁政风列为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当时还制定了这样一个法令:凡一切党军干部,如有贪污10元钱以上者执行枪决。有了这条警示,根据地工作人员中没有发生过贪污案件。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只要是下决心惩治腐败、造福大众的领袖人物或政治家,都是采用铁腕铁规来打破官僚体制的恶性循环。诸葛亮治蜀时,形势非常严峻。有人劝他学习汉高祖约法三章,“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他却认为,秦以无道,政苛民怨,高祖因之,可以弘济。而如今“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所以,应当“威之以法,限之以爵”。“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是刘邦还军霸上的一份“安民告示”,筑牢了楚亡汉立的民心之基,史记其为“约法三章”。毛泽东认为,凡属管理钱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他的意见十分明确,“打虎斗争”包括所有领域和单位,没有任何单位可以例外。李克强总理上任伊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并“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让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好日子”,这既是一份奋力共圆“中国梦”的政治承诺,也是一份建设“廉洁政府”的民心契约。李光耀在出任新加坡首任总理后,快速磨快了两把“刀”,一是完善和强化法律,二是调整贪污调查局的定位。他的“有罪推定”法律条款备受关注,那就是“异常财富”可以成为指控证据,无法解释的财产就算贪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伊始,中央“八项规定”似一剂良药,对患病初期者给予了防治,对悬崖徘徊者勒紧了缰绳,对贪念分神者敲响了警钟。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想蒙混过关、甚至想侥幸逃脱纪律检查关口的,都要遭到严厉的制裁。中央“雷霆反腐”,“铁腕抓作风”,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心愿,更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新一届政府的“约法三章”,语气坚决,掷地有声,不容讲价钱,尚属首次。“约法三章”,表明了新一届政府反腐的“铁腕”,不唱高调也不故弄玄虚;表明了新一届政府接受各界监督的态度,不搞神秘也不搞小动作;同时也表明新一届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勇气,敢立“军令状”,一级做给一级看。

人民公仆人民选,选出公仆为人民;只要是领导干部,都必须牢记入党宣誓时的严肃认真,都必须时刻践行对党当人民的那段海誓山盟。铁腕反腐,就是要严之又严,蚁穴之溃,随之而来的就是排山倒海和洪水猛兽。只有严,才能出成绩;只有严,才能培养出好干部;只有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得以顺利贯彻实施;只有严,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党的根基才能更加牢固。只有这样的“严”,官员才能远离腐败走“正道”。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甚至以一概全,粗放发展,不仅党不能容忍,广大人民更不会容忍。

有压力就有动力,有约束才会有尺度。铁腕反腐,就是要行程压倒一切的高压态势,在反腐面前对一切贪腐现象“零容忍”,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欢迎,才能受到领导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发展的道路布满荆棘,我们只有拂去遮眼的迷雾,扫清绊脚的砂石,根除腐败的毒瘤,实现中国梦的道路必然是一片坦途。(长江网 韦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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