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35年:在希望的田野上
2015年,农地经营权流转以及相应的土地确权工作的展开,将中国的农村改革又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改革开放后,始于安徽,最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全国的农村改革也是遵循了这一最基本的逻辑。农地经营让困在土地里的农民再次从土地里看到了希望。
2015年,距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肯定安徽农村改革,并为这一改革荡清障碍已经过去35年,期间改革基数庞大的农村改革,其变化的轨迹以及各个阶段的形态都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缩影。
包产到户之前的责任田
土地改革完成之后,1951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决议提出了引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道路的三种形式即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又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的决议》。到1956年年底,全国农户的近90%都加入了高级农业合作社。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过程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挫伤。更冒进的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的想法被推行下去。
1956年底,因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和劳动成果的分配方式引起了一部分农民的不满,在安徽、四川、浙江的一些农民主张将农业生产的经营范围缩小到户,并通过“包产到户”的实际行动带来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此种经营方式被认为本质上是抛弃了社会主义路线而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因此遭到了严肃批判,到1957年8月,这次“包产到户”试验就此收场。
人民公社、大跃进、共产风刮过之后,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生产积极性急剧下降。1959年夏,江苏、甘肃、湖南的一些农民又重新搞起了“包产到户”。但同年8月份,反右倾运动被发动起来。这次“包产到户”的行动被压下去了。
但是,接踵而来的三年困难时期使得农村的生产、生活困难加剧。当时担任安徽省第一书记的曾希圣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大胆地提出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并在1961年2月派出工作组,到合肥市南新庄搞试点。并在全省推行。当年实际增产粮食近50亿斤,除保证安徽自身顺利渡过难关,还支援河南、山东、苏北等地粮食约5亿多斤。
这次试验得到了很多中央领导人如刘少奇、陈云、邓子恢的支持和肯定。而邓小平的“不管黑猫白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名言,也是直接针对此事而说出来的。
但当时主流的意见认为,人民公社制度的底线就是将生产小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再分的话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因此强烈反对“包产到户”,最终,责任田以失败而告终。
“省委六条”与“借地渡荒”
"省委六条"是安徽农村改革的第一个序曲。”时任安徽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的王光宇说。
“省委六条”是指在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其主要内容是: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分配要兑现;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等等。
这个文件的出台源自于万里在1977年6月担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之后开始的农村调研。“现在回过头来看,"省委六条"并没有什么特别新奇之处,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出台这些政策规定冒着极大风险。”王光宇说。1977年冬,中央发出49号文件,提出今冬明春要把10%的生产队过渡到大队核算。“省委六条”中的内容明显与当时的国家政策相比更为超前,例如提出“生产队可以搞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同“学大寨”精神是相背的;提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同“过渡到大队核算”是相对的。
对于“省委六条”,农民与基层干部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且舆论风向也开始有所转变。《人民日报》1978年2月3日以《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为题予以报道。1978年3月,《红旗》杂志发表了万里的《认真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长篇文章。
在“省委六条”之后,第二个序曲随之到来,王光宇说第二个序曲就是“借地渡荒”。1978年安徽遭受大旱,全省共造成6000多万亩农田受灾,4000多万人口的地区缺乏生活用水。
秋收之后,到了播种冬小麦的季节,但没有水灌溉。群众被号召起来采用打井、深挖沟塘的方式取水抗旱种植小麦,同时,采用“三干法”(干地、干土、干种)种麦子。农民担心种下去的种子根本不会发芽而白白损失,便不舍得把种子种下去,导致大片大片的耕地抛荒。但是来年的收成无望,造成恐慌。
万里询问分管农业的王光宇怎么加快秋种速度。王光宇回忆起1954年安徽发大水,曾采用过“借地渡荒”的办法,收到了明显效果。因此,王光宇向万里建议,现在全省耕地大面积抛荒,与其抛荒,不如借给农民个人耕种,充分发挥各自的潜力,尽量多种一些秋季作物以渡过灾荒。
安徽决定采取非常措施“借地渡荒”:凡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社员种麦、种油菜,每人借三分地,并鼓励农民开荒多种,谁种谁收谁有,国家不征粮,不分统购任务。“这一措施立竿见影,不仅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抗灾热情,使全省最终超额完成了秋种计划,而且为在农村广泛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提供了契机和良好条件。”王光宇说。
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78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真理标准讨论和年底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安徽的农村改革是个巨大促进和鼓舞。据原新华社记者,亲历安徽农村改革的张广友回忆,1979年更是掀起了农村改革报道的新高潮。
由于长期推行的极左的农村经济政策有很大的明显松动,全省许多农村闻风而动,或公开、或暗地、或自发、或有组织地搞起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8年秋种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到十二里半公社检查工作,问全县产量最低、社员最穷、集体经济最薄弱的前郢生产队长有什么办法能搞好?回答是什么办法都不行,只有一个办法,干脆包产到户。王业美说:“我批准你们搞,但这不是县委意见,其他生产队不准搞。”但是很快邻近队纷纷效仿。
在来安、肥西、芜湖等县推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过程中,凤阳县马湖公社干部和农民则创造了“大包干”办法。基本内容是:坚持耕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联产承包为核心,采取“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式。该县小岗生产队率先突破了这一形式,在1979年春节期间秘密搞起了包干到户,成为凤阳县农村大包干到户的第一家。
多种形式的农村生产责任制虽然广泛兴起,并非常显著地推动了农村生产的发展,但当时并没有得到中央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万里提出一条建议:把山南公社作为省委的试点,进行(包产到户)试验,搞一年。年底总结,这个办法好,我们就搞;不好,我们就收回来。而且规定试点工作暂不宣传、不登报、不推广。王光宇回忆说,这个消息在肥西县还是不胫而走,“包产到户”捂也捂不住,全县很快就有一半以上的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万里认为这是顺应了群众要求,坚持不动摇。
1979年5月21日,万里亲自去山南公社作调查。农民向他提出:“包产到户允许我们搞多长时间?”万里当场答复:“你们愿意搞多久就搞多久,什么时候不增产了就不搞。”
但是困难仍然很多,阻力仍然很大。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甘肃省档案局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按语强调分田到组、包产到组在政策上有问题,要坚决纠正错误做法。
1980年1月1日至11日,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正式提出要承认包产到户也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要求为包产到户报个“户口”。万里在会议总结时,风趣地说:“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孩子已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你不给他报户口,行吗?……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包产到户不是分田单干,分田单干也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群众已经认可了”。
但是真正使安徽的农村改革大踏步前进的还是邓小平的肯定。面对来自多方面的争论与反对,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的一次谈话中明确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邓小平的讲话传达后,对生产责任制的争论逐渐平息下来。1982年1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政策的第一个一号文件,肯定在农村广泛兴起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是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正是有了这么一个基础,此后关于农村的综合改革、税费改革、治理结构改革、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等逐渐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