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林称“李文普说‘枪走火’”辨析
原题:张清林称“李文普说‘枪走火’”辨析——兼对林彪是自己走的逻辑证明
“九一三”事件研究中,对林彪的警卫秘书李文普所中的那一枪,到底是自伤还是他伤、对这一枪的判断会否影响对林彪是自主出走的定性,近年来民间研究一直争论不休,甚至有认为李文普“自伤”与林彪“被”出逃有着直接的关联,其叙事如下:由于李文普“自伤”却谎称“林立果打伤”并被中央确定为林立果致伤,致使李文普出于“某种考虑”跳车被谎称为是听到林彪问“伊尔库次克有多远”后才跳车,由此,中央得以把“叛逃”罪名强加给林彪。
对此,笔者持相反观点,认为李文普不是自伤而是他伤(林立果开的枪),李文普没有做伪证,官方没有作假。并认为无论李文普自伤或是他伤,都不影响做出林彪是自主出走的判断。本文中,笔者将对这个结论给出笔者的分析推论,并对与之相关的张清林2011年的说法[1]进行辨析,确定张清林说法为不实。
张清林,据说已改名张青霖,也有文称张云林。为便于书写,本文均以“九一三”事件时的名字作“张清林”(引文除外)。“九一三”事件发生,刚成为林家新成员的张清林与林豆豆同甘共苦,经历坎坷,令人嘘唏。但让人不解的是,自1979年以后,张清林以“妇唱夫随”的方式与林豆豆共同编造了诸多谎言。本文涉及的“李文普说‘枪走火’”就是这个核心谎言中的一个重要关节点。笔者要做的就是对此加以辨析,澄清张清林这段虚假说法。
巧合的是,数月前的8月底完稿后笔者把此稿放了下来,初衷是不想凑“9月13日”这个热闹,恰逢其时,柳栋的《林豆豆的“原罪”与“救赎”》(2015年9月17日)[2]在共识网发布,与笔者本文主题正好形成了某种呼应,亦与笔者对林豆豆、张清林的基本看法互有重叠。二文同时成文固然纯属偶然,但笔者不认为这仅仅是一种无意识的“偶然”,其中必定带有“必然”因素,随着对林案研究的深入和诸多严肃学人的介入,研究方向和研究结论必然走到一起,正所谓“殊途同归”。
一、写在前面的话
笔者曾著有《林彪为什么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载共识网,2015年12月23日)[3],不仅论证林彪存有发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的多重可能性,同时还引据李文普跳车后三次说到“叛徒”,间接证明李文普说“叛徒”是因为“大红旗”上确实有人说了同性质同类的话,从而逻辑地证明林彪说“伊尔库次克有多远”是真实的。
该文中,笔者还三处提到将作专文回答或解读几个疑题,这些疑题如下:
1.“九一三”后李文普有一个交代:林彪曾命令中途停车,遭叶群、林立果拦阻,林立果为此还打伤了企图执行命令的李文普。提供这一情况的海外学者高文谦认为这表明林彪行前内心矛盾、犹豫,在去留之间摇摆不定。但笔者不同意高文的解读,而是作另一种解读。
2.李文普没有第一时间直呼林彪是“叛徒”(他仅称叶群、林立果是“叛徒”),也没有在最初时间交代林彪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笔者将另作专文说明李文普为什么这么做。(1和2将在第四部分解答)
3.张清林2011年在“九一三”40周年文史研讨会上重申李文普说过“叛徒林立果”,但他同时变相否认李文普说过“叛徒打我了”。那么,对张清林就李文普跳车后说过“叛徒打我了”说法发生的奇怪变化进行分析,即为本文的主题。
此外,对该文开头提及的李文普曾被人唤作“王连举”(注:京剧《红灯记》中人物,危急关头打了自己一枪,但被医生出身的日本宪兵队长鸠山识破。说某人是“王连举”,还含有“叛徒”之意)一事,给出笔者的解读。(在第四部分解答)
二、张清林说了什么?
2011年9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九一三”40周年文史研讨会上,“九一三”事件亲历者、事件主角林彪的女婿张清林有一个发言[1],其中谈到“九一三”事件发生时,林彪、叶群乘坐的“大红旗”冲过部队阻拦、冲出北戴河驻地,同在车上的李文普跳车后中枪倒地,李文普在负伤后即说是“枪走火”;同时,张清林继续坚持过去对李文普所中一枪的判断,即认定李文普是自伤。张清林的发言原文如下:
【张清林披露:李文普挨的那一枪是自伤
卜卫华(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我提一个问题。“九一三”事件当天李文普挨了一枪,他那个枪伤据说当时你们处理的,你对这个枪伤有什么说法吗?
张清林:当时我第三次报告已经跑到了58楼,我就知道汽车再过10分钟就下来了,然后就跟张宏干起来了,干起来不一会儿车就下来了,我见这个李文普跳车正好是58号楼大队部的门口,车再滑行一段,也就大概30米左右,8341的战士就把他扶到里边来了,当时他说:“叛徒林立果,叛徒林立果。”
卜卫华:李文普说?
张清林:对,只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接著是一个姓卢的卫生员就开始给他包扎,我看他包扎得不熟练,因为我是专门受这个野战外科训练的,我当时想我来给他包扎一下更专业一些,但我突然有一个意识,我想看看伤口怎么回事,在此之前有人跟我说是枪走火了,根据我对伤口的判断,我当时说了是“自伤”。
卜卫华:你根据什么说是“自伤”?
张清林:这是根据他自己说的“枪走火”。
卜卫华:他自己说是“枪走火”?
张清林:对,枪走火,只能是自己的枪走火,别人的枪走火他是不知道的,这是前提。第二点伤口由内下往外上,进去小出来大,而且衣服上还有枪口离衣服很近的黑印。
卜卫华:黑印?
张清林:对,衣服上的痕迹。这个好像不难,而且,不用看伤口都可以判断他是自己打的。林立果的智商不会低到要逃跑了还开枪。李文普跳车无非是两个原因,第一,我和他谈过五次话,他一直说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的异常现象,他就是不相信,但是这个时候是不是听到什么,为什么就一无反顾了?因为我们报告以后,58号门口有全副武装的部队,都包围了、聚集了,他知道肯定出事了,才在那跳车;另外,一种更大的可能,我思前想后,如果跟他谈了五次话他始终“不相信”,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大的黑手在掌控他,因为很多事情不可思议。这是我当天晚上就有这个想法。所以“九一三”以后,我们给中央写的材料里边明确的声明,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制造的大冤案。】
这段话中,抛开张清林对李文普为什么“自伤”的动机猜测以及“林立果的智商”作何解不说,涉及李文普中枪的叙述有三层意思:
第一,李文普自己说是“枪走火”。从上下文看,李文普是在他中枪后捂着受伤胳膊走到大队部去包扎(也是张清林看到伤口之前)这段时间说的:“我当时想我来给他包扎一下更专业一些,……我想看看伤口怎么回事,在此之前有人跟我说是枪走火了,……他自己说的‘枪走火’。”
第二,张清林给李文普做了包扎,并根据李文普这句“枪走火”以及他观察到的“伤口由内下往外上,进去小出来大,而且衣服上还有枪口离衣服很近的黑印”,判断是“自伤”;根据其中文字所述,似乎是张清林即时当场说出“自伤”。需要指出的是,“张清林当场说‘自伤’”,属于笔者的判断,因为在这里有关时态的文字(“当时”)表意比较模糊,似可做多重解读。但笔者这个判断又是可以获得佐证的:1998年舒云采访张清林[4],张清林说:“……我一边包扎一边问,谁是叛徒?李文普说,就是林立果。我一看就是自伤,我说了一句,李主任,你自己打的啊。李文普低着头,不再吭气。包扎很快,只有两三分钟,副团长张宏问我,怎么打的?我说自伤。”这段文字,无论是对张清林动作的描述(“一边……一边……,包扎很快……”)还是对李文普反应的描述,无疑都是指的“当场”。诚然,“舒云采访”的真实性也有待证实,这在后文将有涉及。
第三,李文普中枪后说“叛徒林立果”且只说了这一句(意指没另说其他)。
单从张清林这次发言看,他对李文普是“自伤”的判断可以实现自洽:张清林先听李文普自己说“枪走火”,再结合察看到的伤口情况做出判断;同时认为因为“衣服上的痕迹”,“不用看伤口都可以判断他是自己打的”。张清林还通过这样一句简单分析来加强他的判断:“林立果的智商不会低到要逃跑了还开枪。”
三、舒云采访下的张清林又说了什么?
张清林的说法,似乎可以作为李文普“自伤”并一开始也自称“枪走火”的有效证据了。然而,对证词的收集、辨析、采信,除了张清林一方外,还要看事件的其他亲历者特别是当事人又是怎么说的;即使张清林本人说,也还要看他在其他时候又是怎么说的。
我们可以对比不同时间的另外两段材料。
舒云在《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中使用了两段材料,按采访时间先后,一段是舒云采访姜作寿(1997年)[5]:
【萧奇明最先赶到,姜作寿在他后面30米。他们看见李文普半躺在地上,捂着左大臂的负伤处,嘴里还在哇哇乱叫:叛徒,叛徒。
谁是叛徒?
李文普说:叶群、林立果。
这种时候,谁也顾不上负伤的李文普,姜作寿跳上随后赶来的大卡车,往机场追去。】
另一段是舒云采访张清林(1998年)[4]:
【张清林回忆:给我当助手的是八三四一部队的卫生员(小陆),我们给李文普脱下军装。血流得不多,贯通伤,伤口位于左臂内侧……。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叛徒打我了。我一边包扎一边问,谁是叛徒?李文普说,就是林立果。我一看就是自伤,我说了一句,李主任,你自己打的啊。李文普低着头,不再吭气。包扎很快,只有两三分钟,副团长张宏问我,怎么打的?我说自伤。
这个过程,张清林当时对林豆豆和杨森都说过。】
笔者注:张清林、舒云提到的“卫生员小陆”,在舒云博客称“军医陆正武”[6],在张清林2011年发言中又成了“姓卢的卫生员”,李文普在《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则说是“卢医生”。这个出入无足轻重,李文普、张清林都不是8341部队的,也许听岔了“陆正武”的姓。从部队编制看,当时配备的应该是卫生员,“医生”也许是一种客气的习惯称谓。
这两段材料的讲述者,一个是在李文普中枪倒地后立即追了上来的8341部队二大队大队长姜作寿,另一个就是身处大队部(58楼)的张清林。如果加上张清林2011年的那段发言,这样一来,身份不同且事件时所处位置也不在同一地点的两个人:姜作寿和张清林,在他们讲述的三段材料中,不约而同地都出现了同样一个情况:李文普在中枪后说了“叛徒”。稍稍不同的是,姜作寿说法中还有“叶群”,即“(叛徒是)叶群、林立果”,张清林的则没有,只说“(叛徒)就是林立果”。由于姜、张并非在同一场合、同一时间听到李文普这么说,这个“不同”视为正常。
两段材料还提到:李文普说这句话时,在场的除了姜作寿、张清林外,还有萧奇明、陆正武。此外张清林还说(以舒云“采访张清林笔记”方式)“这个过程,张清林当时对林豆豆和杨森都说过”,似指林豆豆、杨森不在场而被转告。而李文普《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提到大队部有姜作寿、卢医生、林立衡、杨森、张清林。从李文普说法看,林豆豆、杨森也同时在场,而不是张清林事后才转告的。也就是说至少有六个人当场听到或当即被告之李文普中枪后说了“叛徒”这个词并指称林立果是“叛徒”。而听到李文普说“(叛徒是)叶群、林立果”(即多了叶群)的,有姜作寿、萧奇明二人。
不过,笔者特别注意到的却是:这两段材料还有一个较大的不同,那就是张清林说法比姜作寿说法多出一句“叛徒打我了”。当然,如果张清林在1998年的说法真实的话,姜作寿说法中没有“叛徒打我了”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姜作寿当务之急要处置的事(林彪跑了!)更严重更急迫,他没有追问是谁打了李文普也正常。
由是,从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2006年)我们看到了与张清林2011年发言大不同的另一幅画面:
在舒云采访下,李文普第一时间就对在场的张清林、陆正武说“叛徒(林立果)打我了”,而张清林又把这个过程的情况告诉了林豆豆、杨森。张清林并非是因为李文普先说了“枪走火”才据此得出“自伤”的(如2011年所说),而是以“揭穿”李文普的口气说出“你自己打的”。张清林还说李文普被揭穿后,“低着头,不再吭气”,似呈羞愧状。张清林这个说法清楚表明:李文普没有说“枪走火”。
但问题在于:2011年的张清林变相否认他说过“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他在另一位与会者卜卫华(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的插话提问下,语气确定地重复道:“对,只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这句话,任何人听了都不会产生歧义。
这么一来,“舒云采访”下的张清林(1998年),和2011年在研讨会上当众发言的张清林,就有了大相径庭的两个说法:前一个说“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后一个却说“李文普没说别的话”而是说了“枪走火”。也就是说,在公众面前,有两个“张清林”在说话、说着不同的话!
为什么会出现出入这么大的两种说法?这是张清林长着两副记忆大脑,还是舒云的采访“访”出了跟讲述人所述相去甚远的内容?由是,笔者需要追问:李文普到底说没说过“叛徒打我了”?换句话说,张清林2011年的发言,与舒云2006年出版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中记载的1998年“采访张清林笔记”,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是否其中一方对材料掺了假?
笔者希望两位相关人都能站出来说清楚这个情况,还给读者特别是研究者一个清晰且准确的史实信息。——因为这个情况的核准不仅事关两位相关人的社会声誉,更关系两位相关人都共同坚持的林彪是“被骗走”说在逻辑层面能否立得住的问题。
至于张清林这段说法对李文普“自伤”的证实作用,笔者认为其“杀伤力”并非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大,关于这一点后文将论及;同时还将论及李文普是否说过“叛徒打我”并不影响对他并非自伤的证实。
四、张清林所说真实吗?
除了需要请张清林和舒云澄清李文普是否说过“叛徒打我了”,笔者也将试对张清林说法的真实性加以辨析,以使这个细节通过研究得以廓清还原。——因为这个细节的确定将对林彪是自主出逃继续给出有力的逻辑证实[注1]。
注1:对林彪是自主出逃的证实,笔者的《林彪为什么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中已做过逻辑证明。
这里需要重复前面已述的张清林2011年发言涉及的三层意思:第一,李文普说是“枪走火”;第二,张清林当场判断并当众说是“自伤”;第三,李文普中枪后“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这也是下文中笔者将做的辨析。
(一)对李文普是否说“枪走火”的辨析
对于李文普说“枪走火”,笔者需要举出另一个材料,这就是这次枪击的当事人李文普(按:就枪击现场而言,张清林本人不是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回忆材料,又是怎么说的。
李文普在《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7]中分两处叙述:
【……我提着枪流着血走回到58楼2大队队部,庐(引者注:卢)医生马上找了一个急救包给我包扎,十几分钟后就送我去军区疗养院作检查治疗。在大队部里的人有姜作寿大队长,林立衡、杨森和张清林。】
【受伤后,我倒在路边,先后听到三辆车通过……后来,是8341部队二大队的卢医生给我包扎的。……我说去军区疗养院。到那里检查,子弹穿透手臂,造成粉碎性骨折。
医生问我怎么受的伤,我不好说林彪父子如何如何,因为这是重大机密,我们做这项工作不用谁教都知道的。所以,只好说是自己“枪走火”。】
这是说,李文普先是在8341部队二大队队部简单包扎,十几分钟后送到北京军区疗养院治疗。到了医院,在对刚发生的高层重大事件需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和警卫纪律约束下,在与事件无关的医护人员面前谎称“枪走火”。透过李文普叙述再结合张清林说法,说“叛徒打我”与说“枪走火”,两种说法,时间分了先后,场合分了内外(警卫部队大队部与医院),最重要的是人员不一样了,讲述(报告)实际情况与对外保密的要求也就根本不同,即内外有别。
李文普为对外保密谎称“枪走火”,却被舒云解读成是在张清林“一针见血”[8]后(指揭穿李文普)并被人“抢白”下(指随行人员在医生询问受伤原因时抢先回答“你自己打的”),李才不得不承认“枪走火”[9]。笔者认为若按性质分,李文普自述“枪走火”,属于保密纪律要求,“不该说的不说”,为“善意的谎言”,当然也没人会拿来当真,更不会当成真实情况向上级报告;舒云解读成“改口承认”,涉及事实认定问题;把自伤说成他伤还属于诬陷他人(“诬陷”话题,后文还将论及),性质也完全变了。两者根本不在同一话语层面也不在同一语境下。对舒云的“怪味”解读,笔者读之同样会像柳栋那样惊得“一抽一抽的”,不足为道又不得不道:李文普如果改口承认“枪走火”,他要做的是将此情况直接上报给相关负责人(“林办”负责人或警卫部队负责人)再由他们报告中央,或是对向他调查核实的专案人员做出正式更正,而不可能向没有资格了解内情的其他单位的医护人员“坦白”,以李文普的中央首长警卫秘书身份是不会对为他治疗的医护人员透露与事件有关的任何内部情况的。
相反,对于自己的中枪,李文普明确说他是被林立果打伤的。在“林彪的警卫秘书李文普的回忆”[10]和《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都有相同的文字。前者写道:
【汽车冲过58楼以后不久,我突然喊了声:“停车!”
杨振刚把车停下了。我立即下车,当时车里几个人没有吭声。我为了保命,向后车门后面退了几步。 我说:“你们到底要往哪儿跑?”
叶群气冲冲地说:“李文普你想干什么?”
我说:“当叛徒我不去。” 便转身向58楼喊了一声:“来人哪!”
车里向我开枪,我即向汽车的前门开枪。】
后者写道:
【我转身朝58楼喊了一声:“来人哪!”与此同时,我听到了车门响声和枪栓声,林立果就向我开枪。
当时距离很近,只一米左右,我侧着身,手扬着,所以子弹从前胸擦向左臂。】
李文普否认他本人正式说过“枪走火”。在《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李文普说:“我在几年监护审查期,组织上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一枪不是自伤。”由是可以确定:警卫部队向周恩来报告的只有一个内容:李文普是被林立果打伤的;并能确定李文普没有说过“枪走火”,更无“改口”一说。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见诸网络的《中国人物传记》(新浪博客)上发布了最新一篇李文普口述:《李文普历经劫难再说“9·13”》(作者:特父)[11],依然维持李文普的原有说法。
此外还有几个事实能印证李文普没有说“枪走火”。一则,《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12]提到:“周恩来又打电话到西郊机场,告诉我说:“林彪已经和叶群、林立果乘车离开了北戴河,车正在往山海关机场方向开去,临走的时候还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二则,《邱会作回忆录》[13]提到:9月13日晨6时在人民大会堂四川厅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通报“九一三”情况:“十三日零时左右,还得到住北戴河中央警卫团的报告说:林彪的老警卫员,现在的保卫处长李文普,从北戴河到山海关的途中被打伤了……。”三则,事件后第6天即1971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57号文件,称:“现已查明,林彪……开枪打伤跟随他多年的警卫人员”[注2]。中央文件发布时与12日午夜第一时间报告林彪出逃情况已经过了5天多,李文普如果第一时间说“枪走火”或后来更正为“枪走火”的话,部队也必定要向上报告,不可能使中央文件出现“乌龙”的,因此同样可以印证李文普没有说过“枪走火”。
注2:中央文件称“林彪……开枪打伤”一句,并非指林彪“亲自”,因为从上下文看,调飞机、驾驶飞机,也都不是林彪“亲自”的,全句没有使用“亲自”一词。在这一段文字表述上,舒云又一次发难,加进了“中央57号文件说:林彪亲自开枪”[14]等字,借“林办”秘书之口说林彪连握个铅笔都要别人捂热,而且林彪没有枪,怎么可能开枪打伤警卫人员呢?[9]这种解读,使人再次有了柳栋那种被惊得“一抽一抽”的感受。
上述三则事实都证实,部队向中央报告的是“李文普被打伤”,在场的军人并没有听到来自李文普的“枪走火”一说。
由是,可以证明张清林在2011年的发言中说的“在此(笔者注:指包扎现场)之前有人跟我说是枪走火了”、“他自己(笔者注:指李文普)说的‘枪走火’”,这个情况并不存在,张清林说法应为不确。
(二)对张清林是否当场说“自伤”的辨析
之一
张清林是否在警卫部队大队部李文普包扎伤口时当众说出“自伤”,笔者亦存有怀疑。
对于张清林是否在包扎现场当场就判断李文普是“自伤”并随即当众说出这个判断,笔者认为这个情况对认定张清林2011年说法是否不确并无特别作用,但对建立事实真相、还原历史现场会有启发。
还是引用李文普的说法[7]:
【在大队部里的人有姜作寿大队长,林立衡、杨森和张清林。姜大队长、杨森处长都能证明不是张清林给我包扎的。刘吉纯不在,也没有什么“其他保卫干部”,林立衡关心的是林彪的行动,哪有什么人给我检查伤口,张清林有什么资格给我做“自伤”的诊断。……】
李文普这一段,是针对张宁说法而说。对张宁的说法,后文还将涉及。另外,张清林是否接手给李文普包扎或与卫生员陆正武合手给李文普包扎,不在笔者辨析之列,但张清林应该是有机会察看到李文普伤口的,哪怕仅仅掠过一眼也算“察看”到了。关于这一点,没有太多辨析价值。
笔者认为,对于近距离(一米以内)造成的枪伤,从可能性判断,既可能是自伤造成(含刻意自伤或枪走火)也可能是他伤造成,因为就人体结构、生物力学以及枪械构造来说,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形成李文普那样的伤情,即“李文普的胸前有擦伤的血迹,看来子弹是贴着前胸的衣襟穿过去”[4],“伤口由内下往外上,进去小出来大,而且衣服上还有枪口离衣服很近的黑印”[1]。这是说,京剧《红灯记》中日本宪兵队鸠山队长根据地下党员王连举的伤口判断为“自伤”,这个案例其实并不具有刑侦学典型案例样本意义。只因为敌我近身搏斗中持枪抵近对方开枪,这在常理上难以成立,因此鸠山的判断才会摧毁王连举的心理防线;但在“九一三”事件中,李文普述林立果开枪是在他毫无防备下的(“我转身朝58楼……”),这种情况就可能存在,林立果在车内的身姿(击发点)亦低于李文普(中枪处),弹道轨迹也能够建立。
而对是否自伤的判断,不应该仅由一名外科医生单独做出判断,而应该由专门人员(包括法医、刑侦、监察等专业人员)组成并经相关机构立案才可做出,如做结论更应如此。因为这是涉及了以法医学、刑侦学为基础的涉及政治性质的刑事调查,涉及对总参警卫处一名副军级干部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置;这一切也还不是最关键的,更为瞩目的还在于:枪击事件发生的背景是“九一三”事件,涉及到中央高层、中国当时的二号人物。不说张清林的专业仅仅是外科医生,就张清林的级别、所在单位(广州军区某师)他也无权介入这个调查。张清林仅凭简单察看伤口就当场做出“自伤”判断,既缺少科学依据,从职业道德来说也是不妥的。
再者,林彪一家此时并没有跑出多远,谁能确定林立果不会跑回来辟“谣”呢?即使张清林一心想为林立果洗“白”,在没有向林立果及车上其他人核实之前(这是否说明张清林确定林彪他们都不会回来了呢?),张清林一介普通外科医生(张清林当时的军队级别未见公开材料,估计不超出营级),怎么就能确定长年为林彪辛劳工作且忠心耿耿深得林彪信任的副军级警卫干部“李叔叔”(林家儿女对李文普的称呼)是自伤呢?
顺带科普:对于是否自伤的刑侦学调查,除了法医检验、枪弹和弹道检验外,还应有其他调查,比如询问目击者,询问当事人,以及对当事人行为动机的调查。对当事人调查除了李文普还应有“大红旗”上的其他人,其中最应该有被称打伤李文普的林立果。——等等,“大红旗”上的其他人?林立果?是的。笔者这么写不是拿逝者开涮,而是为后文做的铺垫:
从李文普的叙述还可以知道,李文普受伤倒地、到移往警卫部队大队部包扎、到转送医院治疗,前后约20分钟左右,此时林彪的“大红旗”还在奔往山海关机场的路上,林彪不仅还未登上256号三叉戟,连确定他的专机正飞向国外都还远远谈不上。因此,在未能确定林彪一家不会再回来之前,他们每一个人均有可能回来并为李文普的枪伤作证:是李文普自伤还是林立果致伤。在没有确凿信息证实林彪不会回来之前,李文普没这个胆量敢于说“叛徒打我”(以李文普确为自伤为前提,他伤不在此议论范围),张清林同样没这个自信敢于说“李主任,你自己打的啊”。
有意思的是,张宁,这位曾经与张清林有着相似身份(林家准婿准媳)的女子,在自己的书中[15]也与张清林遥相呼应,异口同声:
【李处长枪伤在胳膊上,由张青霖和八三四一的医生共同进行急救包扎。张青霖是外科手术室医生,检查伤口时发现枪伤是自伤。外勤警卫处长老刘会同八三四一姜队长,以及其他保卫干部再次验伤,确定张青霖诊断。】
与张宁针锋相对,李文普回应道[7]:
【刘吉纯不在,也没有什么“其他保卫干部”,林立衡关心的是林彪的行动,哪有什么人给我检查伤口,张清林有什么资格给我做“自伤”的诊断。
……我在几年监护审查期,组织上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一枪不是自伤。只是在近几年林立衡才私下对人散布说“那一枪是他自己打的”。】
李文普否认刘吉纯在现场验伤,也否认有其他保卫干部给他验伤,审查期间组织上也没有向他查问是否自伤,并说1971年和1972年的中央文件也明确说明是林彪打伤了跟随他多年的警卫员,“自伤”说是林豆豆后来才私下散布的。
之二
由上已述,笔者认为张清林曾公开说出“自伤”,这点不存在疑点,但具体时间存有时序错植之嫌,在李文普被转送到医院以前张清林并没有公开说过“自伤”。在仔细研读多个材料并做必要的辨析之后,从还原和重建历史真实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当年的真实情况应该是这样:
判断一 张清林其实并没有如1998年舒云采访和2011年发言所述,在大队部当场说出李文普“自伤”这句话,李文普也没有第一时间说“枪走火”且一直不承认“自伤”。李文普没有说“枪走火”,有充分证据可证。而在张清林2011年发言的话语中,李文普第一时间说“枪走火”与张清林当场说“自伤”是关联关系(前者是张清林做出“自伤”判断的最初依据之一),在逻辑判断中,前者假,后者必假。
判断二 那么,张清林说过“自伤”吗?什么时候说的?笔者认为张清林的确说过,但他在1998年舒云采访他时和2011年发言时提到他当众说“自伤”,在时序上出现了错植。张清林说出“自伤”应当是听到李文普为对外掩饰事件对医护人员说“枪走火”之后,但时间不是在李文普最初伤口包扎时,而是推后到李文普到了医院更后一些时候。因为张清林引以为据的李文普自述“枪走火”不是发生在包扎现场而是到医院之后。也就是,张清林公开说出“自伤”肯定要在推后的一段时段内。
张清林对“自伤”的内心判断到底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是看到李文普伤口的那一刻还是其后某个时段,笔者无法确知但可以在后文做出推测,而他公开说出“自伤”肯定在作出这个判断之后的某个时段内。
判断三 从心理需求等因素分析,张清林公开说出“自伤”应当是在确知林彪专机已经起飞之后。做出是否自伤判断,当在等待林彪被中央“拯救”无望(也意味着不可能回来作证)之后才有可能。因此可以推定,张清林是在确知林彪专机已经起飞并已远远飞离北戴河上空、一切都已无可挽回,在林豆豆绝望情绪(其中含有林豆豆内心隐隐担心的林彪是自己要走终于被事实所证实)感染下,那个年代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样板戏《红灯记》中“王连举”的形象给了他电光石火般的提示:李文普是“自伤”!因为这样一来:林彪是因各方(从主持中央的周恩来到警卫部队到警卫秘书)护卫不力而被叶群、林立果“劫持”的说法,才可能落到真真切切的“点儿”上。出于同一原因,张清林就与林豆豆一样,从此以后对自己的猜测愈加“坚信”,并在中央并不认同的情况下私下散布。
归纳起来,笔者认为,第一,“自伤”首先是林豆豆、张清林夫妇推责的心理需要,林彪是自己要走的事实是他们无法承受无法面对的,林豆豆们需要由林家以外的人来担这个责,至少要有人来与她所指责的母亲和弟弟同时承担林彪“被”出走的责任。第二,做出“自伤”判断,是在确知林家(含林彪本人)不会回来作证(证实或证伪)的前提下,否则张清林不能也不敢如此。虽然张清林已是林家确定了的女婿,从此可以跟随林豆豆当然也就是跟随林彪而一荣俱荣、为所欲为,但无端认定林彪的老警卫“自伤”,从心理上说这位林家新晋女婿还不应该有那个胆量;而确知林彪不会再回来后就不同了,林彪不会再回来的事实会给被留下的这对苦命“鸳鸯”心理带来质的改变,包括无端质疑、信口开河、随心斥责他人。第三,“自伤”判断是受到林豆豆绝望情绪的影响而生发的。第四,《红灯记》中的“王连举”给了张清林做出“自伤”判断的直观形象启发(这是潜移默化的,只要经历过那个年代的都会懂)。第五,符合前三个要求的时间节点,以留在北戴河的人员听到飞机在空中传来轰鸣声、猜测或证实林彪专机终于走了之后为基点。
印证一 张清林在舒云对他采访时(以“张清林回忆”方式)说:
【张清林回忆:……我一看就是自伤,我说了一句,李主任,你自己打的啊。李文普低着头,不再吭气……。
这个过程,张清林当时对林豆豆和杨森都说过。】
李文普伤口包扎的过程,笔者尚不能确定此刻林豆豆、杨森身在何处。从张清林这段叙述看,林豆豆似乎并不在场,他是之后才转告林豆豆的。张清林后来有一个与林豆豆及杨森三人相处的时间,这个时间里,张清林转述了对李文普伤口察看的情况。舒云在《林彪事件完整调查》[16]中也叙述了在听到空中传来飞机声时,张清林和杨森陪着林豆豆,二人之间有一些对话。即使林豆豆同时在包扎现场,李文普说当时“林立衡关心的是林彪的行动”,那么李文普伤情如何不会在林豆豆最初的关注中,李文普的具体伤情就是张清林后来才转告她的。
可以推测张清林也是在转告的同时才向林豆豆说出他对李文普是“自伤”的判断(猜测?)的。这与笔者前面的判断(判断三)可以自洽。
印证二 张清林讲述的这一段:
【……在此之前有人跟我说是枪走火了,根据我对伤口的判断,我当时说了是“自伤”。
卜卫华:你根据什么说是“自伤”?
张清林:这是根据他自己说的“枪走火”。】
李文普说“枪走火”的时间、地点,恰恰是在到医院后。虽然李文普的本意是为了保密而忽悠医护人员,但肯定给了张清林一个非常实用的启发,他自认为终于能敲实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搞走”的这个判断了[注3]:李文普及警卫部队在阻止林彪被“搞走”上严重失职。这样一来他和林豆豆就找到了推责于李文普的最恰当的路径。
注3:“九一三”事件发生最初,在林豆豆向中央的报告和部队向上级的报告中,都认为是叶群和林立果把林彪搞走了[17],也即“挟持”说是最初的说法。
张清林应该是把李文普后来在北京军区疗养院治疗时才说的那句善意忽悠医护人员的“枪走火”的时间大大提前,移植到在大队部包扎时了。李文普在医院说“枪走火”时张清林不在场,只能从他人那里听说,张清林说“有人跟我说……”也就恰好与这段情节相吻合。由此看来,张清林说“在此之前有人跟我说……,我当时说了是‘自伤’”,时间就应该是李文普到医院后、“枪走火”一句被人传了回来时。
判断四 因此,笔者认为张清林说“之前有人跟我说是枪走火了”,并非完全不实,只不过他张冠李戴且以假当真,将李文普在医院说的“枪走火”当成实话,在2011年就把李文普说这话的时间、地点整个大挪移,提前挪到给李文普包扎的现场,并说自己当着李文普的面说“李主任,你自己打的啊”。其实,张清林所说与真实事实并不相符。
而张清林当着李文普的面说过这句话也不是不可能,但极有可能是在李文普出院回到“林办”人员中之后的事了。
印证三 张宁写的一段话:
【……张青霖是外科手术室医生,检查伤口时发现枪伤是自伤。外勤警卫处长老刘会同八三四一姜队长,以及其他保卫干部再次验伤,确定张青霖诊断。】
这一段应该是对刘吉纯、宋德金驱车追到山海关机场、从山海关机场回来后,听说李文普负伤,随即往北京军区疗养院探望,并在张清林提示下(“张清林提示”一段,张宁叙述中虽无此话但含有此意),有意察看了李文普的伤口这一过程的描写(参见下文刘吉纯回忆)。还可以指向张清林其实是在追到山海关机场的人们回来时才开始对众人说“自伤”的。
刘吉纯回忆[18]:
【刘吉纯回忆:看机场已经没有我们的事,我们几个人就乘车返回北戴河。我以为李文普也在飞机上,下车后我才知道,他受伤住进了北京军区疗养院。反正也有车,我和宋德金就去看他。我一看伤处,就知道是他自己打了自己一枪。】
刘吉纯的叙述,也隐约能看出他是带着疑问专程去看望李文普的。这个疑问必定是张清林先行提供的。
而这段描述在张宁笔下却走了形、变了味:第一,本来刘吉纯和宋德金去看望李文普是个人行为,既不代表组织更无上级指派对李文普的伤口进行检验,同去的也没有姜作寿(姜本人也没提到他去探视过李文普)及“其他保卫干部”(“林办”的警卫干部仅有李文普和刘吉纯二人,张宁可能把与刘吉纯同去的林办秘书宋德金当成保卫干部了),他们的看法仅属于个人看法,与张清林的看法没什么实质区别,与组织指派进行“验伤”不可划等号。但张宁下笔这么一描述,还使用了“会同”一词,读之会认为是上级及保卫部门(“保卫干部”)曾经对李文普进行有组织地“验伤”。第二,刘吉纯和宋德金是在从山海关机场回来后听到李文普的情况才去的医院,而在张宁笔下时间概念变得含糊不清,又加了“再次”“确定”两个词,把一次普通性质的个人探望变魔术似地变成了“保卫干部”按工作程序进行了“复核查验”。
张宁这么写的用意是什么?笔者估计应当属于“司马昭之心”:她的意图是想编造某一级组织(警卫部队大队一级单位、“林办”负责人指派?)、专职保卫干部曾经调查李文普“自伤”的事实,如同舒云也试图编造警卫部队经过弹道检查后向中央报告林立果的那一枪打到了“大红旗”车门上的事实[注4]一样。
注4:舒云称[19]:“8341部队向中央报告:车里面打了一枪,是林立果打的,子弹打在车的摇把底下,弹洞找到了,子弹壳也在车里。”从这段内容看,似乎部队做了正式的检查和分析,正式向中央送交报告。舒云这个写法的确给人部队有一个正式检查报告并正式向中央报告的印象。然而她提供的两个采访材料[20]却不支持她的说法而呈矛盾状态,可以确定,舒云把她采访的几段材料生硬拼接、无中生有地编造出“8341部队向中央报告”情节。然而,同是警卫部队的吕学文就是枪击的目击者,舒云为什么避开吕学文的说法[21]不提?是否选择性失明?
由是,以经辨析的张宁说法并结合刘吉纯说法,笔者可以侧证张清林说出“自伤”的时间应该是确知林彪专机已经起飞之后,张清林应该还对刚从山海关机场回来的姜作寿、刘吉纯、宋德金等人说起,也许也对警卫部队张宏副团长说起,也就引起了刘吉纯、宋德金的特别注意,才会特意察看李文普的伤口(若非特意,在治疗处理包扎好之后,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允许随意打开察看伤口的);也引起了姜作寿的特别注意,才会在第二天借擦车机会对“大红旗”察看了一下。姜作寿的“检查”行为,同刘吉纯、宋德金一样,仅是个人行为。
判断五 经综合梳理,笔者认为,张清林说出“自伤”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最初观察到李文普的伤口,感觉诧异,附近衣袖熏黑引起注意,但在整个事件大背景下,张清林此时心无旁骛,无暇顾及李文普这个小人物;
第二,在获知林彪飞机已经起飞后,在林豆豆绝望情绪感染下,与林豆豆交谈,并告之对李文普伤口的最初印象,两人谈到可能是“自伤”;
第三,李文普在医院向医护人员自述“枪走火”被人传回“林办”,林、张二人于是据此开始认定是“自伤”,并在公开场合谈论,还告诉了从山海关机场回来的张宏、姜作寿、刘吉纯、宋德金等人;
第四,李文普出院后,张清林当李的面说“你自己打的”,希望看到李文普的反应,李文普的不辩解使张清林更相信自己的判断;
第五,其后,获知林彪专机上人员全部死亡,随着林彪事件后续影响的扩大,林豆豆、张清林个人命运及当前境遇与对林彪的政治定性密切相连,便由最初的猜测到逐渐“坚信”李文普是自伤,到推责于李文普对林彪“被搞走”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最重要的一个既成事实是:林彪、林立果已不可能回来“辟谣”了,这也给了张清林坚持“自伤”说以可靠前提和自信;从某种意义说,坚信和坚持“自伤”说,更成了林、张二人坚守林彪“无辜”信念以及自我慰藉的最大精神支柱。
笔者此处使用的“坚信”是带引号的。是否真的坚信,只有林豆豆、张清林两位当事人才知道。
判断六 张清林把他说出“自伤”的时间,刻意从李文普转到医院后提前到给李文普包扎时,是否包含有规避某个情况的心理:如果虚构成在给李文普包扎时(即林彪“大红旗”还未跑出多远、林彪登机外逃未成事实)他即说出“自伤”,与在已经确知林彪不会再回来后(重要的是不能回来作证!)才说出“自伤”,在道德上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判断七 笔者还认为,李文普在事件发生后的最初一段时间曾想为他常年服务的首长保守名节、保守林彪曾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这个秘密(见[注5])。那么如果李文普听到“自伤”说法后真有“低着头,不再吭气”的情形的话,也属正常反应:不做任何自我辩解,甚至可能暗自认为占据着“忠诚”首长的道德高地。其内心也许非常纠结和矛盾:既为林彪痛心又为自己保守着林彪的最大秘密而欣慰。
判断八 被审查期间大家都叫李文普“王连举”[22]。但笔者认为这个外号不带有恶意,同在被审查和“学习班”期间,张宁也被称作“妃子”[23]。张云生就回忆在“林办”时,秘书们大多有外号,本人没有反感大家就都跟着叫。李文普也给人起过外号,林彪的学习秘书李春生书生气十足,李文普便给他起了个外号“领导人”,取笑他从没当过领导,当然这是善意的玩笑,李文普本人也同样有外号[24]。那么当他胳膊吊着扎眼的绷带重新回到“林办”人员中时,这副“王连举”式的狼狈而怪异形象,被叫作“王连举”并无特殊含义,不过是善意玩笑,在人人自危、前景难卜的突发重大变故面前苦中作乐罢了。从张云生对“林办”人们日常生态的叙述看,互相取外号的确不含恶意。
这一本不含恶意的情节,被持“阴谋论”的舒云故意放大并加曲解,演义成“林办”人员称李文普“王连举”是因为他“自伤”;并刻意解读成专案组为敲实林彪为主动外逃有意隐瞒林彪“被劫持”和李文普“自伤”的“真相”。
“林办”人员中对李文普有过怀疑的是刘吉纯、宋德金,他们在审查期间向上级报告后,负责专案工作的公安部部长李震说,“不管李文普左臂上那一枪是不是他自己打的,只要没有跟林彪跑就是好同志。”[25]而宋德金认为李文普“自伤”,是因为事件发生之初“那时大家深信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挟持走的”[26]。中央关于林彪事件的文件传达后,宋德金知道中央的定性后又认为李文普是“出于制造‘与叛国外逃分子划清界限’的假象而开枪自伤”[27]。看来,宋德金虽认为李文普是自伤,但他后来并不认为林彪是“被”出逃。
之三
当然,张清林自述在给李文普包扎伤口时当场说出“自伤”,这段细节是张清林刻意编造还是因年代久远记忆模糊、张冠李戴,或是由于多年来内心“坚信”从而渐渐把想象当成了事实,只有张清林本人才清楚。2011年的研讨会上,由于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卜伟华的插话,张清林在回答卜伟华时使用了同句重复方式(即“对,只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来肯定他所说的是准确的。但本文做的辨析能证实张清林所述的真实性并非他自己肯定的那样。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张清林这种对历史不负责任的做法,不可能获得严肃的历史研究者的尊重。
如林彪事件研究者蒋健指出的:“就林豆豆而言,正是她当年的告密导致她至亲的父母和弟弟走上黄泉路,所以她更有逃避自我责任的心理需求,她宁愿把发生‘九一三事件’的责任推给李文普、推给张宏、推给张耀祠、推给周恩来、推给‘中央’。”[28]新近撰文分析林豆豆(自然也包括了张清林)的柳栋(见《林豆豆的“原罪”与“救赎”》)则指出:“谁能说林彪叶群林立果之死,与林豆豆没有干系?虽说在主观动机上,林豆豆绝无‘弑父母、诛兄弟’的恶意;但是在客观事实上,她则实实在在地埋下了‘弑父母、诛兄弟’的恶果……——这便是林豆豆锥心泣血的苦处,也是她大半生极力要为其父洗清‘罪名’的最为隐匿的政治动因、情感动因,或曰‘救赎动因’。其实,她最最渴望‘洗白’(救赎)的是自身的‘弑亲’罪名(‘原罪’)!”[2]
张清林就配合着刚刚成为他伴侣的林豆豆迈出了这个推责与救赎的重要一步,也就开启了妇唱夫随共同编造林彪事件种种神话的漫漫长路。
(三)对李文普中枪后只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的辨析
2011年,张清林坚称,李文普中枪后“说‘叛徒林立果’,没说别的话”(意指李文普没说“叛徒打我了”),就与舒云所著“采访张清林笔记”互相抵牾。诚如笔者所指出的,这有待于舒云和张清林这两位相关人站出来说清楚这个情况,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是否其中一方涉嫌掺假编造?这还将关系两位相关人都共同坚持的林彪是“被骗走”说能否立得住的问题。
究竟哪一方说法才是真实的,笔者既无证据也未获得两位相关人的证实或证伪,但笔者在个人博客中做过推演分析,认为最有可能是张清林说法不真实。依据是:
第一,张清林之前应该是读过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2006年)的,对此笔者没有证据,但按常理应该如此。如果舒云编造了本不存在的对他的采访或编造了采访内容,他应该指出来,他有责任指出以前舒云那样写是错的,是曲解或编造。特别是在研讨会那样比较严肃的场合他应该做出说明,何况张清林还专门谈了与之最贴近的话题。因为这不是他与舒云两人之间的私事,而是对公众的愚弄,对历史的愚弄,当然也是对他个人的愚弄;同时还会对他所坚持的观点(即李文普“自伤”说)产生负面影响。即使不便当众指出也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做出澄清。然而张清林没有这么做,尽管他在2012年刘家驹与舒云的笔墨“官司”中[29]首先向刘家驹“参”了舒云一本,却依然对此事只字不提,这是为什么?
第二,反向考察,如果说是舒云造假,显然不合情理。这要分为以下两种假定情况:一是假设“舒云采访张清林笔记”整体属于编造,二是假设“舒云采访张清林”为真但采访内容掺假。
舒云在《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中曾推测李文普的心理:“……在他下车时,枪突然‘走了火’,他受了伤,当然不能再‘鞍前马后’了,这就给自己找了个可进可退的万全之计。”[30]基于此,舒云也就需要李文普自己曾承认是“枪走火”的“事实”,何况舒云也的确曲意把李文普在医院治疗时说“枪走火”解读为被张清林“一针见血”(揭穿)后才改的口。那么,无论假设“舒云采访张清林笔记”整体属于编造还是假设“舒云采访张清林”为真但采访内容掺假,她要编也该编一个被访人说听到李文普说了“枪走火”(因为被访人2011年就说他当年听到的就是“枪走火”)不比编出“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更合理么?尤其是在“舒云采访张清林”为真但采访内容掺假的假设下,如果张清林1998年接受舒云采访时就说的“枪走火”而不是“叛徒打我了”,那么舒云2006年出版《林彪事件完整调查》时为什么不直接使用这一段,却把李文普为对高层重大变故保密而忽悠医护人员的“枪走火”说成是迫于张清林“揭露”的改口呢[8]?舒云这个弯子不是绕得太大了吗?
故此,舒云采访的真实性及采访内容的真实性,笔者认可。如能确定,则相应地反证张清林没说实话。
第三,从事件发展本身所反映的事理逻辑推演,称叶群、林立果是“叛徒”,除了必定包含对其行为的价值否定之外还应该有着极度愤慨的情绪在其中,特别是后者。如果不是因“某件事”骤然引发了这种激愤,李文普以“叛徒”称林彪夫人和儿子的行为,就很不合常理,无法合理解释。再就张清林说法与姜作寿说法的细微区别来说,“张说”与“姜说”稍有不同,“张说”仅称林立果是“叛徒”没有称叶群“叛徒”,更可以看出李文普的极度愤慨是集中在了林立果身上。而“某件事”与“叛徒(林立果)打我了”恰好构成合理的契合关系:突然无辜无防备被人枪击受伤,由伤痛和鲜血引起的激愤反应,当比仅是听到“伊尔库次克”会来得更强烈、更直接、更迅速、更入骨(伤痛已然入骨了),这些反应的集中表现就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叛徒林立果。”
笔者认为,如果仅仅是听到林彪说“到伊尔库次克多远”,按照李文普想为林彪保守名节的心理[注5]推想,他可以跳车但不会公开称林家成员为“叛徒”,只有被枪击负伤,在激愤情绪下才会脱口而出“叛徒”。笔者上述推论的前提是:如果李文普仅仅因为听到林彪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他可以恍然醒悟并决定不跟着走,此时李文普的理智还在可以自我控制范围,不会激愤到当着部队(姜作寿、萧奇明等六人)的面直呼林家成员是“叛徒”,因为这意味着姜作寿们事后都将成为李文普说过这句话的见证人;但如果他同时被林立果枪击而伤,这时因激愤肯定会脱口直接称开枪者“叛徒”,此时他的理智会因激愤导致短暂失控。
注5:李文普虽然决定跳车不跟林彪走,但他仍想为林彪保守名节,保守林彪是主动外逃的秘密。因此他最早对专案组的交代竟说是林彪中途要求停车但被叶群、林立果阻拦,自己还被林立果打伤[31]。这段交代本身存有明显相悖之处,林彪如果真想下车,杨振刚不会不听林彪招呼,林彪也不会在山海关机场毫无求救表示。因此这段材料在引用者高文谦那里是作为林彪曾一度犹豫不想走来解读的。但笔者认为这是李文普最初交代的含有隐瞒成分(为尊者讳)的不真实材料。而真实的情节即“林彪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一节,则足足隐瞒了近半年后才做交代[32]。
第四,张清林有着改换以前说法说和编造假话的动机。诚如一些研究者指出过的:林豆豆为了推卸因告密导致父母和弟弟死于非命的内心负罪感,于是推责于他人,编造了很多假话。林豆豆的同父异母姐姐林晓霖也表达过妹妹在林彪事件上编了很多不实之辞。
当然,笔者还认为,在父亲是否自己要走的问题上,林豆豆内心并非她对外所说的那样:林彪与叶群是两条路线的对立、林彪是被叶群欺骗、她在“九一三”事件中代表和执行她父亲的意志,究其心中应该是有隐隐预感的:预感到父亲是自己要走。林彪事件研究者余汝信认为林豆豆其实已经完全明白自己成了林家的另类,父亲和母亲、弟弟是有相同看法和行动的[33]。柳栋认为林豆豆有五天的充裕时间,为何不直接面呈乃父(这也是李文普的质疑)?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林豆豆已经悄悄地劝告了其父?[2]笔者则认为林豆豆仅有预感未能确证,更不敢确证兼害怕见证。她不敢询问父亲并警示父亲,她只是预感到父亲会被母亲和弟弟说服、最终与他们站在一起,她害怕的其实是父亲自己要走这个事实被她亲自(亲眼、亲历)证实,于是以躲避证实来自欺并欺人[注6]。林豆豆也就有着把父亲的最终出走推责于“未被有效阻拦”的心理需求。归罪李文普就是她最主要的手段,将李文普污名化,也是她编造假话的目标之一。
注6:事件发生时,林豆豆对中央“指示”她跟着上飞机,反应异乎寻常的强烈,却不设法借机与父亲沟通告之母亲和弟弟要挟持他的“真实”想法,林彪专车将冲出北戴河的紧急关头,只会痛骂警卫部队负责人张宏自己却不主动冲出大队部、亲自迎上去拦阻父亲,就是害怕这个预感被证实的下意识的行为表现与内心折射。
由是,林豆豆、张清林这对患难夫妻中的张清林,在2011年研讨会上,把1998年曾在舒云采访时谈过的“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更改成除了“说‘叛徒林立果’”外“没说别的话”,更把“李文普说‘枪走火’”加塞进去,达到变相否认“李文普说‘叛徒打我了’”那句至关重要的话和编造李文普亲口承认“枪走火”的目的。
多年来,林豆豆和张清林编造假话并非一步到位、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间推移不断更换说法。这其实反映出他们的政治幼稚和人格扭曲。亦如许多学者对他们的直观感受那样,林豆豆的一些谎话给具有正常分辨能力的人们的印象就是缺乏常识,缺乏理性与思辩能力,偏执之外还使人有种从骨子里往外冒寒气的颤栗。
第五,在当年的政治语境下,说“叛徒打我了”的“杀伤力”并不比说“叛徒林立果”更大,李文普如果诬陷林立果开枪打他,其实并不比指称林立果是“叛徒”更严重。如前所述,林豆豆、张清林的一些谎话给具有正常分辨能力的人们的印象就是缺乏常识,缺乏理性与思辩能力。从心理分析角度看,2011年“‘九一三’40周年文史研讨会”时的张清林,也许无意识中没看懂这之间不存在根本性差异,他在保留且强调后一句(“叛徒是林立果”)的前提下抹去了前一句(“叛徒打我”),希图形成对李文普人格、名誉的致命“杀伤”,从这点看也能反证张清林称“李文普说‘枪走火’”为不实之说。具体的分析展开由下文完成——
五、李文普是否说“叛徒打我”无关宏旨
其实张清林2011年刻意否掉“李文普说‘叛徒打我’”,实际效果不会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可以达到污名化李文普、更重要的是推翻“林彪是自己要走的”这个事实。因为比起李文普曾说“叛徒林立果”来说,他是否还说了“叛徒打我”,已是等而次之、无关宏旨了。换句话说,有“叛徒打我”怎么样?没有“叛徒打我”又怎么样?有或没有都不会影响李文普说过“叛徒林立果”以及由此而对李文普非自伤的证实,当然也能证实李文普听到“大红旗”上有人(不需要特指林彪,只要是林家成员任何一人即可)谈论了“当叛徒”的话题,这是导致他跳车的惟一原因。依此推,也可以这么说:李文普是自伤又怎么样?不是自伤又怎么样?李文普是否自伤,都不影响对“大红旗”上有人谈论过“当叛徒”的证实和对林彪同意“当叛徒”的证实。
读者也可以看到,笔者前一篇文章《林彪为什么说“到伊尔库次克多远”?》中,在分析论证中也没有引证“叛徒打我了”这句用于论证和证实林彪的确说过“到伊尔库次克多远”。即使不引证“叛徒打我了”,同样可以实现对林彪的确说过“到伊尔库次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的论证。
笔者这么说的底气是什么?在对证据进行罗列、辨析、采信的同时,还有着对事实的分析论证,此处则是严密的逻辑推导。凭着逻辑推导之路,就能达到笔者前文提出的目标。
1.关键之一在于多人证据的不可推翻:张清林本人认可“李文普说‘叛徒林立果’”。
无论是1998年舒云对张清林的采访还是2011年张清林的发言,张清林都称李文普说过“叛徒林立果”。同时,在舒云的采访中,还有姜作寿也做了同样的叙述(“姜说”比“张说”还多出“叶群是叛徒”的叙说);还要注意:同时在场的还有张清林说的陆正武、杨森(林豆豆算在张清林一方,此处不另外单列),姜作寿说的萧奇明,李文普说的姜作寿等。多人同时在场的场面,证据的确定性有效性就比仅有一人在场要更有力。——即使张清林出面澄清舒云1998年对他的采访为不实,张清林总不能说自己所述也不实吧?即使有人评说李文普的说法是“孤证”,他总不能说张清林、姜作寿这两人都是舒云虚拟的人物吧?
2.关键之二在于事实证明的不容置疑:“叶群、林立果是叛徒”一句证明至少叶群、林立果向林彪表达了当“叛徒”的意愿。
李文普跳车后立即称叶群、林立果是“叛徒”,证明李文普在“大红旗”上听到了什么,从而判断叶群们此行是要去“当叛徒”。李文普的材料还提到,他跳车后对叶群说“当叛徒我不去”[34],这个说法就与姜作寿、张清林说“李文普说‘叛徒是叶群、林立果’”(或“叛徒是林立果”)就是同样的内容,并起到互证作用。这是说,李文普自述中也提到叶群们要“当叛徒”。李文普的自述及姜作寿、张清林的他述,三者构成同一指向,这是加强证据效力的一种强势关联。
3.关键之三在于逻辑推断结论的不可辩驳:如果没有林彪、叶群、林立果中某一个人谈论要当叛徒,李文普敢称林家成员“叛徒”吗?
要知道,叶群是林彪夫人,又是政治局委员,在那个年代,这两个身份凭哪一个都显赫无比。试想林彪是元帅、党的副主席,党章规定的“接班人”,中国炙手可热的二号人物,文革中的“公安六条”规定反对林彪就是反革命罪,而政治局委员的身份,按照中国体制属于国家领导人,诬陷林彪夫人、政治局委员叶群的人会担什么样的罪就是可以预见的。尽管事件前“林办”人员对叶群很有看法,但那仅属于工作方面的意见,顶多带有对叶群的为人、品质方面的微词,这与“叛徒”远不能相提并论。林立果则是林彪的“眼珠子”,按照当时的政治“潜规则”,林彪是毛泽东的亲密战友,紧跟林彪就是紧跟毛泽东,而在空军,紧跟林立果就是紧跟林彪、也是紧跟毛泽东,反对林立果就是反对林彪、反对毛泽东。这么一划拉,诬陷林立果,将要担什么样的罪也就是可以预见的。
问题的严肃性及其逻辑关联就在于:如果叶群、林立果没有当着李文普表示要“当叛徒”,李文普又怎么敢公开指称这二人是“叛徒”呢?这个情况能够反证即使不是林彪本人,至少叶群、林立果已经当着李文普表达他们要去“当叛徒”了。又者,李文普之所以先是跟着上了“大红旗”后又突然跳下车,表明此前他还不能证实叶群们是要“当叛徒”,仅仅林豆豆这么说还不足为据,作为李文普也不敢轻信林彪女儿的报告(兼无证据),只有在“大红旗”上才证实叶群们的确要“当叛徒”。
4.关键之四在于逻辑反推结论的不可逆转:即使李文普诬陷了林家成员,也能表明他确切知道林彪及家人再不会回来了。
还把笔者前文一段话翻出来:在没有确凿信息证实林彪不会回来之前,李文普没这个胆量敢于说“叛徒打我”,张清林同样没这个自信敢于说“你自己打的啊”。本段就进行这一逻辑反向推导。需要说明的是:逻辑反推依据的不一定都是事实,但却是至真常理。
逻辑反推能够证明:第一,李文普说“叶群、林立果是叛徒”,表明他能够确定林彪一家决不会回来了,且不说他们不能否认曾经在“大红旗”内谈论“当叛徒”(还有杨振刚可以作证),退一万步说,哪怕李文普“诬陷”也不怕林家成员会回来辟“谣”。第二,李文普肯定地说那一枪是林立果打的,且不说林立果不能否认打了李文普一枪(同样有杨振刚作证),退一万步说,哪怕李文普“诬陷”也不怕林立果会回来辟“谣”。第三,林彪就在同一辆车上,他本人就是知道至少认同其家人“当叛徒”的,退一万步说,哪怕李文普“诬陷”也不怕林彪会回来辟“谣”。李文普该知道被“辟谣”的后果是什么。总之,这至少能证明李文普确切知道林彪一家不会再回来了。无情的事实却是:李文普“诬陷”的内容(“叛徒”)恰恰与后来才出现的事实(李文普的“诬陷”远远早于林彪一家登上256号三叉戟之时!)完全吻合。
正因为此,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撰文指出:“纠缠李文普的自伤和他伤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实际上是一个假问题。因为无论说是自伤说还是他伤说,都不会改变关于林彪外逃这一基本事实的判断。”[35]
至于林彪是否问过“伊尔库次克有多远”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这个问题笔者已有专文[3])。笔者完全可以依此继续推导:问了怎么样,没有问又怎么样,林彪同意或默许家人“当叛徒”的事实能因此被推翻吗?“林彪是自己要走的”同样能被逻辑推导确证无疑。
5.逻辑推导的延展问题:林彪是否知道叶群们“当叛徒”及林彪如何表态?
前文曾提到:如果叶群、林立果没有当着李文普表示要“当叛徒”,李文普又怎么敢公开指称这二人是“叛徒”呢?这能反证即使不是林彪本人,至少叶群、林立果已经向李文普表达他们要去“当叛徒”了。
那么下一个问题就被提上来了:林彪是否知道叶群们“当叛徒”的意向?林彪本人又是什么态度?前一问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后一问的答案虽然有点“拗”但也是肯定的。因为林彪如果反对(即叶群、林立果对林彪构成“挟持”),那么对林彪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的警卫秘书李文普为什么竟然跳车放弃对林彪的护卫?李文普的职责和受到的纪律教育使他应该知道,对所护卫首长人身安全的失职,他将受到法纪重惩。那么李文普为什么不担心法纪将对他的重惩?为什么同样对林彪安全负有责任的杨振刚不拒绝开车?最可疑的一点就是,为什么林彪本人也不向部队发声呼救?或在山海关机场拒绝登机?林彪虽然体弱不长于搏斗,但他要是坐在车上坚决不下车,身强体壮的林立果能把自己父亲怎么样?周围的警卫部队会袖手围观吗?
作为对事实的逻辑证明,还需要进行反向推导以检验其逻辑过程是否严谨可靠。笔者需要反证:李文普跳车并称叶群、林立果是“叛徒”后,如果林彪专车仅仅跑机场一圈又回来了呢?比如林彪本人醒悟了不愿走,比如中央早已安排部队在机场阻拦了,比如机组被控制了,比如飞机已被调走了,比如“大红旗”跑半路死活跑不动了,那么“大红旗”上的人都可以“证明”(哪怕是伪证)他们就是去大连。而对这一点李文普本人又是无法掌控的;不仅李文普个人的力量无法掌控,连中央都不能控制林彪必须走、不许回来。那么,李文普为什么敢于指称叶群们是“叛徒”呢?逻辑推导的惟一答案是:叶群们或以语言方式或以行为方式明白无误地这么表达过了。
6.逻辑推导另一个延展问题:林彪是否被骗?
逻辑反向推导的另一个方式是利用对方的其他论点进一步检验自己的逻辑推导是否严谨可靠。如对目前林豆豆、舒云坚持的林彪是“被骗走”说(林豆豆最初说法是“被搞走”即“劫持”说,1979年以后又改为“被骗走”说[36]),那么除了上面已经证明了至少叶群们是当着林彪表达了“当叛徒”(且不证明林彪本人是否问“伊尔库次克有多远”)、叶群们没有欺骗林彪以外,笔者还可以使用相同方式证明林彪没有被叶群欺骗:因为李文普的跳车表明他不担心林彪可能返回来证实他本人对此次出行的真实目的地是“伊尔库次克”一无所知。
7.一个逻辑性的比对:“叛徒打我”的严重程度并没有超出“叛徒是叶群、林立果”。
李文普称“叛徒打我”,仅仅是对“叛徒是叶群、林立果”做了一次重复而已,其严重程度并没有超出被重复的那个指称即“叛徒是叶群、林立果”,且具有同等性质。两个说法中,“叛徒是叶群、林立果”已足够表明林彪、叶群及“大红旗”去向的性质及严重性了,再增加一个“叛徒打我”不会给前一说法增加砝码,称林彪元帅的儿子开枪伤人,性质不会比称他是“叛徒”更严重。就证明林彪是自己要走而言,李文普已经说出“叛徒是叶群、林立果”足矣,他是否还说了“叛徒打我”就无关宏旨。
如果说张清林2011年发言故意抹去“叛徒打我”属实的话,那么这个做法并无可用于实证方面的价值,因为它不能证明“李文普说‘叛徒是叶群、林立果’”不存在或能弱化其严重性质。
8.关键之五在于吕学文证词指向清晰无疑:“车上有人(林立果)向李文普开枪”。
吕学文回忆[21]:
【……汽车开出七八十米后,突然来了个急刹车,紧接着车上的李文普跳了下来,并向车后跑了几步,他好像还向后面喊了几句什么话,接着车上有人(林立果)就向他开了一枪,接着又打了好几枪,李文普应声倒下。我们警卫人员飞快地向汽车追去,但追到离汽车三五米远时,汽车风驰电掣般地逃出了北戴河。】
吕学文回忆的价值在于:作为目击者,他对李文普的证词提供了有效证明,使得“叛徒打我”没有像“到伊尔库次克多远”那样(指“孤证”说),成为一些人拼命攻击李文普的口实。但奇怪的是,对吕学文的证词,同是这部分人竟相当默契地不约而同集体失语。包括著有《寻找真实的林彪》[37]的海外学者司马清扬,自称采访过吕学文,却对吕学文述及的“车上有人开枪”一段未加重视,因而未加当面核实。而以采访诸多当事人著称的舒云,在她的以“完整调查”作为书名的著作中(《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也以抄录众多材料为特色,却偏偏没有把吕学文这段很关键的材料抄上去,这是无意识遗漏还是选择性遗漏,只有舒云本人知道。
六、需要懂一点常识
证据与逻辑推导之外,还有常识。本节就是把相关的基础常识同时给出,以帮助读者理解。
1.一个常识科普:“九一三”事件“阴谋说”缺少证据,更缺乏常识。
前述的反向推导还可能涉及对方论点的另一种说法,即整个“九一三”事件是一个阴谋,李文普跳车不过是“阴谋”中的一个构成部分,是有布置有预谋的故意跳车。张清林就这么说:
【……另外,一种更大的可能,我思前想后,如果跟他谈了五次话他始终“不相信”,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大的黑手在掌控他,因为很多事情不可思议。这是我当天晚上就有这个想法。所以“九一三”以后,我们给中央写的材料里边明确的声明,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制造的大冤案。】
张清林之外,对这种“阴谋说”表达得最清晰的是袁策祥的《“9·13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38]。但持此“阴谋说”的也拿不出象样证据,仅提出怀疑依据,这些“阴谋说”者认为,第一,林豆豆报告了叶群和林立果要“搞走”林彪,李文普就应该相信她,不相信是否就包含阴谋;第二,李文普及部队获知林豆豆报告后应该阻拦林彪,同时还应该把叶群、林立果抓起来,不阻拦、不抓人必定包含阴谋;第三,中央知道情况后应该阻拦林彪,不阻拦绝对就是大阴谋了。
这些怀疑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就人的趋利避害本性及身处林彪家庭关系复杂这一特定环境下,李文普不相信林豆豆的报告再正常不过了。林豆豆光有报告却无证据,还多次回避李文普询问,她本人仅是保卫对象的孩子,这让不了解林家成员内部想法的李文普拿什么来相信她报告的起因不是家庭纠纷呢?女儿举报身为政治局委员兼林办主任、又是林彪元帅夫人的母亲,这让身为“林办”工作人员、叶群下属的李文普拿什么来怀疑自己的直接上级叶群呢?作为女儿林豆豆自己都不去向林彪报告,她不仅不向林彪报告,也不想向部队报告和向中央报告[注7],叶群又散布林豆豆“神经不正常”、她说了什么要先向叶群报告,这又怎么能使李文普相信她报告的内容不是出于病态臆想呢?而林豆豆的做法竟像处理家庭矛盾、家长里短,也让仅为警卫秘书的李文普左右为难。从常理分析,林彪本人是中央副主席、国字二号,涉及中央首长安危、涉案人又都是其家人,叶群本人还是政治局委员兼林办主任,你这也不让知道那也不能告诉,万一信息是假的或者事情根本不发生,我却轻信了你,一旦让叶群知道她还不吃了我?不仅叶群问罪,首长(林彪)也会责怪,一旦传出去对首长影响就非常坏,这个责任算谁的?李文普仅是一名警卫秘书,他能承担这一切吗?
注7:在林豆豆给中纪委的材料中,她自述在要求李文普谁也不报告的前提下从内部阻止林彪出行得不到李文普积极回应后,又想让李文普调动部队依然在不报告的前提下阻拦林彪出行,她还写道:“我为了不让张洪(宏)向北京报(告),便提出疑问:向他(指汪东兴)报告行吗?”[39]可以看到,林豆豆最初的想法是既不向林彪报告也不要向部队报告、不要向中央报告,在感到仅依靠“林办”力量(主要是寄希望于警卫秘书李文普出面不让林彪出门、上车)没有把握后才不得不寻求部队,但仍然不想让部队向中央报告。
笔者认为,在李文普内心还有一个隐秘的想法:因为林豆豆报告的内容事关重大且骇人听闻,他不是完全不相信,而是不敢不信又不敢全信,不敢报告又不能不报告,最终采取逼将方式促使林豆豆自己去报告。那么即使信息有误那也是你林豆豆自己去报告的,不能把责任推给我们,信息无误则向上级报告也实现了。这就是李文普打的小算盘。
至于阻拦林彪,警卫秘书和警卫部队都没有这个权限,否则就会形成“警卫造反”,这是其上级中央警卫局直至中央绝对不允许的;按警卫工作规定,随意阻止、干扰首长行动都是不允许的。至于抓人,那纯粹是少儿思维。叶群什么人?她既有正式的政治职务又是林彪夫人,不说北戴河的李文普、张宏,就是北京的张耀祠、汪东兴、周恩来,谁都没有权力想抓就抓。话就说回来了,最能管住叶群的还是林彪,可林豆豆为什么极力回避自己的父亲?
张清林作为当事人,当年也才初进林家,不说对中央警卫工作规定只有粗浅了解,他也很清楚李文普不相信的原因是什么。林豆豆就承认她光要求李文普阻拦林彪出行却不去向部队报告,李文普是不会相信她的。她在给中纪委的材料[40]中也写道:“……我明白李文普的意思是叫我去找八三四一部队,原因是他把握不了情况。”“当时我想,……我要不挺身而出,他们就更不相信我对他们讲的情况了。于是我断然对李文普说:你不去,我去!!”可见林豆豆是看懂了李文普不相信她的原因和李文普积极促使她自己去报告的。可是林豆豆、张清林却出于推责心理编造出“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大的黑手在掌控他”,“九一三”事件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制造的大冤案”的传奇,更是极不负责任的言论。当林豆豆、张清林编造说“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大的黑手”时,他们实在应该先把自己也摆进去。
笔者附评:本来于情于理都应该是林豆豆本人亲自去报告她掌握的叶群、林立果要“挟持”林彪的情况。她不想去报告也罢了,居然还使用了“挺身而出”“断然”两个词,顺手把自己再次表彰一番。对照其他研究者对林豆豆其人的评价,真没有妄评。
说到中央必须阻拦,话就长了,估计几篇文章都打不住,也不是本节要谈的“常识”问题。笔者还是长话短说:走不走关键还在林彪本人,不在中央是否阻拦和阻拦是否有效。何况周恩来曾下令256号专机立即飞回北京不得带人,这个釜底抽薪的做法也是怕林彪不跑?
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袁文的猜测更像小说,也缺乏基本背景常识。袁策祥把历史编成了小说,那就很难在学术层面与之讨论了。因此,笔者不需要针对此说作出学理分析。
如柳栋指出的:“唯有‘大阴谋论’的确立(不是怕林彪跑,而是有人生怕他不跑),才能让林豆豆从原罪感下彻底挣脱出来。而罗织的人愈多,她(夫妇)的原罪感也就愈发地减轻。”[2]更深刻地揭示了林豆豆们近年来倒向“阴谋说”的内心需求。
2.另一个常识科普:认为李文普因见部队阻拦而主动跳车脱离林彪,此类猜测亦为缺乏常识。
除了“阴谋说”,还有另一种说法。张清林就说:
【……李文普跳车无非是两个原因,第一,我和他谈过五次话,他一直说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的异常现象,他就是不相信,但是这个时候是不是听到什么,为什么就一无反顾了?因为我们报告以后,58号门口有全副武装的部队,都包围了、聚集了,他知道肯定出事了,才在那跳车……】
舒云也猜测道[41]:
【那你李文普跟着走就是了,可为什么半路上你突然下车,不跟着走了呢?你是林彪的贴身警卫,历来是林彪到哪儿你跟到哪儿。是什么事情让你吃了豹子胆,居然敢不跟着“首长”走呢?是不是八三四一部队拦阻并开枪后,坐在“大红旗”内的你发生了某种变化呢?……】
可以看到舒云与张清林有着同样的猜测,即认为李文普看到部队阻拦,猜测中央已经对林彪采取措施(什么措施?不让林彪走还是赶林彪走?),为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主动跳车脱离林彪。至于部队开枪是在李文普跳车前还是跳车后,目前也有不同看法。这个问题本文不作讨论(尽管笔者认为是在跳车后)。在笔者博客也有网友留言,认为李文普可能从某个渠道得知毛泽东要拿下林彪,当看到警卫部队列队拦阻林彪,便跳车主动脱离林彪,这种可能性是否存在。
需要科普的是涉及本题的背景常识:警卫干部的工作是上级分配的,没有上级指令不能随意脱离岗位放弃职守。不管派给中央哪个领导担任警卫,包括坐冷板凳偏居冷巷的、被审查流放僻壤的,都是上级安排的任务,都是应当尽责的本职工作,无涉对警卫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的评价。因此,不存在不主动脱离警卫对象就会被处分或被认为政治态度不鲜明政治立场不坚定的情况,也不允许以此为由随意脱岗,当然就用不着以自伤来逃避“鞍前马后”。由于警卫对象都是国家级领导,警卫工作纪律就是十分严格的,随意脱岗或故意自伤(以逃脱责任),处分都很重。“九一三”事件中,如果林彪真的因为李文普放弃警卫职责(不管是否自伤并伪称他伤)而被挟持,李文普必定死罪。
可见上述张清林说法,就是缺乏警卫工作常识所致,其思维亦很浅显、偏执。不仅在林豆豆、张清林身上表现出这类思维,连林彪事件研究者舒云都深陷其中,对李文普“以自伤逃避‘鞍前马后’”一说津津乐道。在他们的无意识演义下,许多普通网民竟坚信不疑,对此“疑题”纠缠不已。
张清林、舒云说法的实质,其实都是在回避“大红旗”上确实出现了林彪一行的语言或行为已经向李文普明确表达了要“当叛徒”的情况。
3.思维逻辑常识科普:从“挟持”说转为“被骗”说后,李文普跳车原因变得莫名其妙,“自伤”更成了无厘头。
林豆豆、张清林自1979年开始改变林彪事件说法后,他们没有意识的是:林彪若是被挟持,还可以推责为李文普跳车脱岗未尽警卫之责,可林彪若是被骗,李文普跳车又是为什么?还有自伤呢、说“叛徒林立果”呢?李文普有一个交代说林彪曾命令中途停车,遭叶群、林立果拦阻,林立果为此还打伤了企图执行命令的李文普。笔者想问:“元芳,你怎么看?”
林、张夫妇令人惊诧得能使柳栋“一抽一抽”的地方还多着呢。
在历史难题面前,我们四顾寻觅打开这道历史密门的钥匙之时,往往忘却了最基础的工具:那就是证据的力量还需加上逻辑的力量、常识的力量。
结语
有史家言:个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不可靠的记忆重复100次,仍旧不可靠。
本文述及的张清林记忆的不可靠性,也在这个范围。究竟是技术失误(指年代因素造成记忆偏移),还是心理失误(指在心理需求暗示下将想象当成真实),或是思想意识失误(指刻意编造)?有研究者就说过耐人寻味的一段话:“由于林立衡是幸存者,又对林彪有较多了解,她应当提供更多的情况和材料。当然,前提必须是实事求是。这是最要害、最根本的,容不得半点自私自利和感情用事。”[42]
完稿于2015年12月30日
注释:
[1] 高瑜:《林彪女婿眼中的岳父:我原来对他没感情》,2011年。
[2] 柳栋:《林豆豆的“原罪”与“救赎”》,共识网,2015-09-17,http://www.21ccom.net/articles/history/xiandai/20150916128945.html。
[3] 三尺晴天:《林彪为什么问“到伊尔库次克多远”?》,共识网(改写稿),2015-12-23,http://www.21ccom.net/articles/history/xiandai/20151223131724.html;三尺晴天博客,2014-03-10,http://blog.sina.com.cn/s/blog_9ac3c7cd0101czwu.html。
[4]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2页、第691页注[14],采访张清林笔记,1998年5月10日。
[5]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1页、第691页注[12],采访八三四一部队大队长姜作寿笔记,1997年10月20日。
[6] 舒云:《“九一三”之夜一共打了几枪?》,舒云博客,2014-03-10,http://blog.sina.com.cn/s/blog_4447da480102ei3u.html#cmt_3299243。
[7] 李文普:《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载《中华儿女》1999年第2期。
[8]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2页。
[9] 舒云:《“九·一三事件”十大谜团》,载《文史参考》2011年9月上。
[10] 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250页。
[11] 特父:《李文普历经劫难再说“9·13”》,载《中国人物传记》,新浪博客,2014-09-19,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714c8c0102v2bk.html。
[12] 吴法宪:《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
[13] 邱会作:《邱会作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
[14]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5页。
[15] 张宁:《自己写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第252页。
[16]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703页。
[17] 参见图们、肖思科《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34页。参见康庭梓《专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年,第70页、第76页、第90页。
[18]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3页,第691页注[18],采访八三四一部队警卫科长刘吉纯笔记,1996年10月21日。
[19]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3页,第691页注[17],采访八三四一部队大队长姜作寿笔记,1997年10月20日。
[20]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5页,第691页注[20],采访八三四一部队大队长姜作寿笔记,1997年10月20日;第691页注[21],采访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张耀祠笔记,2003年2月18日。
[21] 吕学文:《亲历林彪出逃的前前后后》,载姜龙飞《那个年头,那些事:1966-1976》,学林出版社,2011年。
[22] 张聿温:《“九一三”事件考证》,中国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306页。
[23] 张丛堃:《父亲张云生在“9·13”后的日子里》,载《中华儿女》2003年第2期。
[24] 张云生:《近看“文革”中的林彪和毛家湾》,载《中华儿女》2003年第4期。
[25] 参见刘家驹《林彪的吃喝拉撒病——访内勤刘文儒》。又见宋德金《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录》,P371。
[26] 宋德金:《我在林彪办公室的前前后后》,载《百年潮》2000年第9期。
[27] 参见张聿温《“九一三”事件考证》,中国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305页。
[28] 蒋健:《回望“九一三”:偶然的摔死,必然的失败》,载《记忆》2011年第13期。
[29] 参见刘家驹《我写林彪传的遭遇》,《炎黄春秋》2013年第3期。参见舒云:《我为什么整理〈林豆豆口述〉兼复刘家驹〈我写林彪传的遭遇〉》,原载《新史记》2013年总第13期,舒云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447da480102ebl8.html。
[30]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84页。
[31] 参见高文谦《晚年周恩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3年,注释[72],1987年采访纪登奎。
[32] “事件后近半年”,参见张宁《自己写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第295页。
[33] 余汝信:《〈林立衡关于“九一三”经过写给中纪委的材料〉解读》,2013年。
[34] 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251页。
[35] 王海光:《“九·一三事件”谜团解析——评舒云〈“九·一三”十大谜团〉》,载《中华读书报》2013年12月4日、11日。
[36] 图们、肖思科:《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34页—第335页。
[37] 司马清扬:《寻找真实的林彪》,香港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年。
[38] 袁策祥:《“9·13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载丁凯文《百年林彪》,美国明镜出版社,2007年。
[39] 林立衡:《林立衡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材料》影印件,1980年3月20日,第73页。
[40] 林立衡:《林立衡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材料》影印件,1980年3月20日,第66页。
[41] 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美国明镜出版社,2006年,第679页。
[42] 佚名:《林彪事件背后不得不说的九大疑团》,红潮网,2012-10-17,http://www.823u.com/html/4-28/2884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