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绵阳千人武斗震惊全川 激战21天用毒气弹
本文节选自《中国共产党绵阳历史(1949—1978)(第二卷).第四章 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出现的群众组织,对于谁是“造反派”,谁是“保守派”争论不休。各造反派组织之间从维护他们各自的利益出发,在“权”的根本问题上争夺更为激烈。各造反派组织之间不断发生纠纷和冲突,甚至酿成残酷的武斗。支左部队介入,也很难避免支持那一派或这一派,于是造反派组织同支左部队之间也发生纠纷和冲突,乃至出现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武器弹药并酿成流血惨案事件。
绵阳地区的武斗最先发生于三线建设重点的绵阳、江油、广元、德阳等县。据1967年4月30日统计,全区19个县,有11个县发生过大、小武斗。由于武斗蔓延,引起了人心不安,社会秩序混乱。为使社会稳定,人民安心,中共绵阳军分区委员会于1967年6月26日作出决定,从机关、部队抽调干部战士,组成多路纠察队,在城区昼夜巡逻,对打死打伤人的凶手临时拘留,交公安机关查处;对重要单位和目标增派部队维护安全。
1967年7月,武汉市发生“七二○”事件,林彪、江青一伙借机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江青甚至公然提出了“文攻武卫”的口号,煽动“造反派”进行武斗。武汉“七二○”事件后第二天,绵阳城区的群众组织和部分驻军进行了上万人的游行示威,两派群众组织由于对事件的看法不一,对立情绪突出,矛盾激化。7月22日后,武斗急剧升级。从1967年下半年至1968年下半年之间,绵阳及省内一些地方的“造反派”和“武斗队”数次冲击驻绵军事机关,抢夺武器,抢了收,收了抢,反复多次,武器弹药流散于社会,出现令人不安的局面。绵阳地区抢枪最典型的是“四二○事件”。1968年4月20日(时称“四二○”事件)、5月8日,广元国防军备仓库399库武器装备被抢事件震惊全川,有6个专区(市)的55个县数千人先后55次抢夺过该库的武器装备。为了维护仓库安全,宣传“九五”命令(196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颁发了《关于不准抢夺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和各种军用物资的命令》,时称“九五”命令),制止抢枪行为,399库政委任存世(师职)光荣牺牲,护库的干部、战士、职工和群众被杀害4人,打成重伤10余人。7月10日,7848部队、省革委、绵阳地革委、军分区派出10人到广元调查,经过工作,停止了抢劫国防仓库活动,收缴各种枪支1400多支,子弹60多万发。旺苍县也发生了抢枪事件。1968年5月14日晨,旺苍“三代会”(工人、农民、红卫兵)代表120人,分乘两辆汽车开往嘉川煤铁厂(属劳改厂矿)独立团九连,强行夺走机枪2挺、半自动步枪12支、手榴弹63枚、子弹4053发。在抢枪过程中,战士护枪,有的被殴打,有的被刺伤,仍然坚持耐心宣传解释,没有开枪,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减少了损失。从1967年8月23日至1968年7月,绵阳军分区军械仓库也先后10多次被抢,造成了严重后果。
武器流散于社会,被某些群众组织的一些人所控制,持械行凶,为所欲为,欺压群众之事时有发生,持枪武斗时断时续,长达近两年之久,全区19个县程度不同地先后发生过持枪武斗。最为严重的是中江县,武斗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伤亡人员多,工农业生产损失重,全国罕见。1967年初,中江县的两派群众组织(继光兵团与东方红造反司令部),从争论“革”与“保”开始和“平反”与否,产生了严重分岐,逐渐形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从1967年秋开始,两派先后在兴隆、辑庆、集凤、黄鹿、广福、苍山等地发生过大型武斗七次,长达二年多。特别是1968年4月25日至5月15日,在中江县广福区太阳山一带,发生震惊全川的大型武斗。此次武斗是刘结挺、张西挺支持搞的所谓围剿“保守派”据点,激战21天,参加武斗的不仅是中江的两大派,而且有来自全川20个县3个市的武斗队,达数千人之多,不仅使用轻重武器,还使用了毒气弹,围攻对方,摧毁阵地,双方伤亡数百人。1971年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制造武斗的首要分子进行了依法严惩。
此外,在绵阳、梓潼、三台、江油、安县、盐亭、遂宁、广元等县也两派对立、武斗不息。这种严重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危害社会和军队安全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内乱局面。这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超越法制的行为,引起了人们的普遍焦虑。为尽快平息武斗,绵阳军分区和地、县革委(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一方面尽力做两派群众的大联合工作,另一方面尽力收缴武器。地、县革委和驻军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宣传队,派出宣传车,深入城乡宣传“九五”命令,组织力量收缴被抢的武器装备。
在遏制武斗、收缴武器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1968年7月3日和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分别发布两个制止武斗的布告,即“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两个布告要求立即停止武斗,无条件交回抢劫的解放军武器装备,解散一切专业武斗队,拆除工事、据点、关卡,无条件交回抢去的现金、物资,立即恢复中断的车船、交通、邮电。绵阳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7月8日成立,以下简称地革委)和绵阳军分区以此为契机,在全区组织了7万余人参加的2万多个宣传队进行宣传。8月21日,地革委、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意见》,要求各地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两个布告,制止武斗,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各地革委会和驻军要组织宣传队,深入到工厂、农村宣传中央精神;各群众组织停止武斗,上缴武器。绵阳军分区成立了收缴武器办公室,在全地区掀起收缴武器群众运动。经过耐心的工作,各造反组织陆续交出武器弹药,解散了武斗队伍。据1968年9月12日统计,全区收缴各种步枪23611支,轻重机枪1096挺,各种炮110门,各种手枪1743支,冲锋枪920支,其他枪支619支,各种枪弹9584436发,各种炮弹18000发,手榴弹6075枚,雷管23099个,炸药3073公斤。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布告”精神,9月2日,地革委在《关于贯彻执行省革委、成都军区“抓紧做好外流人员返程工作的指示”的意见》中要求,对驻有外流人员的10多个县,由当地革委会和驻军组织专门班子,组织好返程工作。返程群众必须就地上缴武器弹药,决不能携带武器返回。9月15日至21日召开的地革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两个“布告”,无条件停止一切武斗,立即解散各种名称的专业武斗队,撤出一切工事、据点和管卡,上缴全部武器弹药、物资、车辆、器材,不准转移外运。对违反“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情况必须予以坚决、彻底打击。
“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并未完全消除武斗。如1969年2月至3月,三台某群众组织在当地和剑阁等地重新挑起武斗,持枪抢劫国库粮食,拦截运输车辆,开枪打死革委会成员和群众,阻拦、围攻人民解放军奉命派出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3月4日,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政委张国华写信给三台安居、向阳、新生等地群众,要求迅速停止武斗。3月5日,绵阳地革委发出坚决贯彻“信件”的通知,派出宣传队向三台、剑阁等地群众宣传,并强行收缴武器,外流人员集中到绵阳办学习班,稳定了局势。
196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解决山西问题的布告,即“七二三布告”,重申了1968年“七三布告”和“七二四布告”的内容。地革委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贯彻,要求各级革委会、各地驻军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有武斗的地区要立即坚决制止武斗,外流人员立即返回本单位,坚决收缴武器、装备、物资。全区出动宣传队10407个,80403人(次),地县两级革委会还抽调70多名负责同志到“老大难”地区和单位进行宣传。8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战备命令,即“八二八命令”,要求一切群众组织必须实行按系统、行业、部门、单位的大联合,解散所有跨行业的群众组织、非法的山头和队伍;立即无条件停止派性武斗,解散各种专业武斗队,撤除一切武斗据点,上缴一切武器。为贯彻中央精神,地革委于8月29日在城区人民公园广场召开落实“布告”动员大会,共6万余群众参加。会上,绵阳县革委人保组和公检法军管会依法逮捕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8月30日,地革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二八”命令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级革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革委、成都军区的指示精神,所有跨行业、跨地区的群众组织,要立即解散;任何人员凡用武力强占地盘、冲击和进驻革委会的,必须依法惩办;同时要加强团结,反对分裂,反对资产阶级派性,收缴武器,依法严惩破坏“命令”的阶级敌人。至10月中旬,全区收缴各种枪3万余支,子弹3226万发,各种炮141门,炮弹18万发,手榴弹5000余枚,外流人员基本返回本地,武斗严重的中江、三台、梓潼、广元、蓬溪等县形势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地革委组织地、县各派群众组织负责人分期分批参加中央和省革委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以克服“资产阶级派性”,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克服“无政府主义”,增强纪律性。仅中央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全区就组织了372名群众组织的头头到北京学习。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对制止武斗、稳定社会局势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后大规模的武斗没有再发生,武斗逐渐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