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庆全:《醉入花丛》风波
在《“歌德”与“缺德”风波》一文中,我讲到李剑引起的第一场风波。他因为主张文艺作品只能“歌德”不能“缺德”而遭到批评。这场风波过后,1980年,李剑连续发表了三四篇短篇小说,其中引人关注的《醉入花丛》(《湛江文艺》1980年第6期),故事情节是:
“美酒加咖啡,我只要喝一杯,想起过去,我一杯又一杯……”喝得醉醺醺的女红卫兵叶丽,唱着颓废的歌曲,跌跌撞撞地在金色的田野上走着,恍恍惚惚地开始了回忆:十年前,她在串联途中掉队,不得不留宿于一个青年农民家里。半夜时分,在这个农民想要奸污她,她坚决予以拒绝。但后来,在“最高指示”的启示下,她“急贫下中农所急”,和他发生了两性关系。第二天,和他结了婚,成了实行“两个决裂”、“扎根农村”的“先进典型”。不久,她又被地委书记奸污。她的农民丈夫因为她“不贞”,加上只会生女孩子,经常随意打骂凌辱她。现在,她一无所有,也已无所求,醉卧在油菜花丛中,茫然而不知所归。
这是一个相当悲惨的故事。它的悲,不只是个人命运的坎坷,而是带着鲜明时代印记的悲:政治口号挤进了人的身体,公共话语侵入了个人生活,崇高的词语与卑污的现实纠缠在一起,最后把一个女人推到了失神落魄、无路可走的境地。
如果按照李剑自己先前“歌德”“缺德”的分类法,这样的作品,无论如何都很难归到“歌德”一边去。当年,我在整理《〈歌德与“缺德”〉风波》的材料时,也曾电话采访过李剑:为什么会从“歌德”走到《醉入花丛》?遗憾的是,李剑不愿意回答。
他不回答,未必只是回避。这个问题,本来也不好答。因为它不是简单的“前后不一致”。更深一层说,它涉及一个作家如何从一种观念姿态,走向与生活真实的短兵相接。承认这样的变化,有时候也意味着承认自己曾经说得太整齐、信得太轻易。而这,往往比反驳别人更难。
当然,对于李剑来说,这个转弯不仅格外刺眼,更因为它踩在了政治与文艺关系的敏感地带上。
那个时期,拨乱反正已经开始,思想解放也逐步展开,文艺界的空气较“文革”时期当然松动得多。但另一方面,政治上的高压敏感并未完全消退,尤其涉及毛泽东、毛泽东思想、“文革”历史这些问题时,边界仍然十分清楚,也十分紧。可以批判林彪、“四人帮”,可以反思极左路线,可以清算个人崇拜的流毒,但不能轻易把这种反思引申为对毛泽东思想本身的否定。这个分寸,在政治上极微妙,在文艺上也就极容易出事。

《醉入花丛》的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它把一个带有强烈刺激性的女性遭遇故事,与“最高指示”建立起了直接关联。这样一来,它在当时引起的,就不只是文学上的讨论,而会立刻被置于一种政治性阅读之中。
所以,小说发表后,文艺界立即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很快又酿成了《醉入花丛》争论风波。
《河北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指出:
作品中的人物每作一件错事、丑事,就要拿出一条‘最高指示’作为行动的依据……《醉入花丛》这样的表现生活,是既不真实也不典型的。客观上起到了向毛泽东思想泼污水的效果。
文艺界的权威刊物《文艺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指出:
按照作品描写的逻辑,女红卫兵所以被奸污,几百名知识青年所以葬身海底,都是由于这些本是正确的‘最高指示’的坑害,而不是其他。这里的描写不仅是完全不真实的,而且把毛泽东思想描写成了罪恶的渊薮。不错,林彪、“四人帮”制造的个人崇拜确实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但个人崇拜与毛泽东思想并不是一回事,决不可以混同。我们批判个人崇拜,是批判林彪、“四人帮”对毛泽东同志的神化,绝不是批判毛泽东思想本身。这种批判是为着恢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而不是去嘲弄以至丑化毛泽东思想。
今天再看这些批评,当然能感觉出浓重的时代印记。但如果回到1981年的现实语境,它们也不是无缘无故地出现。那一年,政治上对历史问题、思想问题的界限划分,恰恰处在一种非常审慎、非常敏感的状态之中。尤其是围绕毛泽东、毛泽东思想与“文革”错误之间的关系,任何表述上的滑动,都容易被放大。
所以,从一开始,《醉入花丛》的争论就不只是关于作品优劣的讨论,而是一场夹杂着强烈政治敏感性的批评。
面对着几乎是一边倒的批判,李剑发表了为自己辩护的文章——《谁酿的苦酒》。文章中,李剑首先亮明了自己的创作动机:
十余年来,我在所历、所见、所闻中,也有不少生活素材。……生活本身是产生创作冲动的基础,在他的催动下,才可能拿起笔来。在批判了“四人帮”骗和瞒的“文艺理论”之后,我所奉行的是忠于生活的创作思想。
在李剑自己的理解里,《醉入花丛》不是故意“唱反调”,也不是为了猎奇,更不是有意去与自己先前的“歌德”论作对,而是想从“骗和瞒”的反面,回到“忠于生活”。他说:
我们没有忘记,林彪、“四人帮”肢解、篡改、编造毛泽东思想,在现代迷信和极左思潮中酿制了淹没中国大地的万吨苦酒。……《醉入花丛》中的女主角,是被骗子们的苦酒灌晕了的。她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中,就是那样来理解“最高指示”的;也就是说,她就是那样理解、捍卫“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向毛泽东思想泼污水的,不是她,也不是作者,而是那个时代中的政治骗子。……“格调不高”的,其行为“不堪入目”的,是那个时代的打手们。他们有什么“格调”呢?
文章最后,李剑说他“坚定地相信读者”会理解他的创作意图的,而且强调说:“作品反映生活真实性和艺术的魅力,将在读者中找到公正的天平”。
平心而论,李剑的辩护并非全无道理。他抓住了一个关键点:那个时代的很多悲剧,确实不是抽象发生的,而是在某种特定政治气氛、特定话语机制之下发生的。政治语言被肢解、被滥用、被神化,最后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就会变成真正的苦酒。在这个意义上,李剑提出“苦酒是谁酿的”,并不是一个虚晃的反问。
但问题也在这里。历史逻辑成立,不等于小说逻辑就成立;现实中存在荒诞,也不等于艺术上可以随意拼接荒诞。尤其是把一个女红卫兵“献出贞操”的心理活动,直接和“急贫下中农所急”这种政治语言拼接起来,确实容易显得过于刻意,也损害了人物心理的可信度。
《醉入花丛》纷纷攘攘的争论一直到7月,则被文艺界另一部作品的争论的风头盖过了,那就是关于电影文学剧本《苦恋》的批判。我在本号中《《苦恋》风波》有详细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点击标题阅读。
对《苦恋》的批判,邓小平有两次谈话,7月17日谈话后,8月3日,中央主持召开召“思想战线座谈会”,“正式传达和讨论”邓小平的“重要谈话,研究部署在思想文艺界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胡耀邦在讲话中,批评了“党对思想战线的领导处于软弱的状态”。胡乔木则系统地罗列了思想界是资产阶级自由化表现。
会后,文艺界学习讨论“思想战线座谈会”的座谈会上,发言者以《苦恋》批评对象,《醉入花丛》偶尔被人提起,也是作为一个例子附在《苦恋》之后。不过,发表这篇小说的《湛江文艺》,则被湛江地委列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之一,受到严厉的批评。
《苦恋》风波收尾后,胡耀邦继续努力提倡他一以贯之提倡的健康的文艺批评。这时,他读到了《中国青年》19期上刊登的《评<醉入花丛>》文艺评论。
这篇评论的意义,不在于它为李剑辩护了多少,而在于它与此前一些批评文章相比,明显少了几分武断,多了几分从容。它没有把《醉入花丛》的问题简单上升为“向毛泽东思想泼污水”,而是从“生活常理”和“人之常情”切入,分析作品为什么不成立。文章写道:
《醉入花丛》却把现代迷信的狂热和女红卫兵献出“贞操”拼凑在一起,把“解放全人类”和满足贫农的“肉欲”拉扯在一起,从而编造出一篇污秽、邪恶的“情史”,这种既悖违生活常理,又不符合人之常情的故事,怎么能叫人信服呢?

可以看出,这不是替李剑说话。它同样批评《醉入花丛》,而且批评得并不轻。但它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批评的是作品的叙事逻辑、人物心理和艺术真实,而不是先给作者扣上一顶政治帽子,再倒推作品的罪名。
胡耀邦读后,于1981年10月13日写下这样一条批示:
默涵、敬之、光年、冯牧同志:
这篇小评论,也许你们都看过了,如果谁还没有看过,请他看看。我对文艺批评能够健康地发展是充满信心的。文艺报已经带了一个头,从这篇小评论也看出了一个好苗头。我不是说这篇东西写得很成熟,而是说他多少说了一点道理,并且根本没有打棍子。再进一步说,也只有报刊上,首先是各种文艺刊物经常有点文艺评论,才能真正带出一个好的文艺批评的风气来。坐而论道,什么恰如其分的、有充分说服力的文艺批评风气,永远学不会,永远带不出。能不能向文联和各个协会的负责同志提出一个指标:每人每年亲自写两篇?当然可以评论好创作,也可以批评坏作品。能不能把这个指标看作是加强对文艺工作领导的一条重要要求?请你们议一议。
这条批示很值得反复读。它的重点,不在《醉入花丛》本身,而在文艺批评的方式问题上。胡耀邦并没有说这篇评论“很成熟”,也没有说《醉入花丛》就因此可以不批评;他说的是,这篇文章“多少说了一点道理,并且根本没有打棍子”。
这句话,看似平常,实则很重。因为它等于明确提出:批评当然要有,但批评不是靠打棍子完成的;批评作品可以严厉,但不能不讲道理。
在1981年,这样的话尤其重要。因为那时整个思想文化领域,都还带着“文革”批判方式的阴影。很多人并不是不会判断问题,而是一下笔就容易走回老路:先定性,再举例;先扣帽子,再分析;先把人放到立场对立面,再谈作品。胡耀邦的批示,恰恰是在这个关口上,试图把批评往“讲理”的方向拉一把。
当年,我看到胡耀邦这条批示的材料中,后面附有《评〈醉入花丛〉》影印件,上面有胡耀邦阅读这篇评论划的道道,可见读得很仔细。
文章署名“华铭”。这个名字很像“化名”的谐音,我怀疑作者并未署真名,于是专门到《中国青年》杂志社翻档案。结果,稿签上“作者地址”一栏写的是“文艺部”,这就证实了我的推测:这篇文章的确是《中国青年》有意安排写的。
带着这个疑问,我又找到了文章作者——当年《中国青年》杂志的文学评论编辑何志云。
“文化大革命”中,何志云曾在东北兵团当过知青。在1976年前后,曾在东北发表过一些稍有影响的文艺评论,在文艺评论界渐露头角。1977年返回浙江老家后,又陆续地写了一些文艺评论。1978年以来,《中国青年》成为思想解放的重要阵地,因而也需要大量的人才。1980年将何志云从浙江省教育厅调到《中国青年》杂志文艺部,担任文学评论的编辑。
“说这篇文章是有意安排是对的,但是,不是胡耀邦的意思。”接着,他讲述了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
《中国青年》杂志在新时期的作用,我不用多讲。中青社内部的在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下,提倡研究的学术、民主风气。我一进社,就能感受到这一点。所以,这篇文章的问世,与社里的这种气氛是有关系的。
《醉入花丛》发表后,首先是上海《文汇报》发表批判文章,接着《人民日报》也发表了文章,这几篇文章对小说上纲上线,说成是否定毛泽东。这样,对这篇小说就形成了一种围攻与否定的态势。
在文艺部,我们也在议论。我们认为,这篇小说是有缺点的,但是,绝对不能上纲上线到否定什么的问题。我们部的两个主任宋文郁、陈汉涛也参与我们的讨论,赞成我们的看法。讨论起来后,我提议,写一篇文章,表述一下自己的看法。两位主任也都同意。报到社委会,社委会也同意,并希望就这个题目扎扎实实地来写。于是,就由我来执笔。
文章虽然是我写的,但是文艺部和社委会讨论的结果。我的文章最初是以为李剑辩护的手法写的,辩护的色彩浓一些,火药味也浓一些。那个年代写文章,或许都有一点火药味,因为刚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嘛。文章写完后,文艺部讨论过一次后,社委会又讨论。我记得当时主编关志豪和副主编郭楠柠都来参加了。讨论的结果是,领导认为,我们写文章不是要参与辩论,也不是为李剑辩护,而是要重点分析小说的内容,从创作手法、价值手段等方面来分析,评论小说的优劣。这样,可以写成一篇说理的文艺评论文章。
根据社委会的意见,在修改文章的过程中,我着重说理,而有意避免了那个时代的火药味语言。文章发表时,编辑要署名,我就取了个“化名”的谐音,用“华铭”的名字发表了。此后,我发表一些文学评论方面的文章,也经常使用这个名字。
我问道:“耀邦批示后,杂志社有什么反映?”他说:
文章发表后,我就去宁波出差了。回来后,听说耀邦同志有批示,刊登在《文艺通讯》上。作为这篇文章的作者,我当然很高兴。但令我佩服的是,耀邦同志站得很高,他的批示虽然是就这篇评论文章,但是,批示的内容却是就整个文艺界的问题,并由此上升到重建文艺批评的问题。至于杂志社,也没有觉得得到耀邦的批示是多大的荣耀,因为《中国青年》得到中央重视的文章很多,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
这话说得平静,分量却不轻。它点出的,恰恰是问题的根本:关键不是某一篇文章碰巧被领导看见,而是那个时期确实有人在认真思考,文艺批评究竟该怎么从“文革”遗留下来的粗暴方式中走出来。
胡耀邦的批示,在文艺界领导人中传阅,并很快付诸行动。1981年11月5日,《作品与争鸣》编辑部在北京召开爱情题材作品讨论会,与会者认为,文艺作品反映爱情,应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会上批评了李剑的《醉入花丛》《女儿桥》等作品。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这次讨论会的综述《提高社会责任感,正确描写爱情》。
从结果看,李剑的作品依然受到批评。但这种批评,与此前那种动辄上升到“向毛泽东思想泼污水”的批判相比,明显已经不同。风波之所以能逐渐平息,并不是因为谁在立场上彻底战胜了谁,而是因为批评的方式开始回到较为正常的轨道:谈题材,谈分寸,谈责任,也谈艺术,而不是一味上纲。
这很重要。因为对一个时代的文艺来说,创作空间固然重要,讨论问题的方式同样重要。没有后一层,前一层也站不稳。批评如果只有声势,没有道理,那么它对作品的伤害,往往并不亚于对作者的伤害。
何志云还给我讲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1984年,我和李剑都到北京大学作家学习班学习。开学时,北京市一位文艺界的老前辈给我们讲课。谈起这个问题时,他风趣地说:挑事的李剑和平息风波的何志云,你们两个都凑在一个班里了。其实,哪里是我平息风波,是耀邦同志对文艺批评工作的指示平息的。
采访结束时,何志云建议我,你要是写文章的话,不要拘泥于这件事情本身,而应由此写出胡耀邦所要求的那种民主的、说理的学术气氛。这当然是有道理的。直到今天,不讲道理的批评、先扣帽子后作判断的文章,仍不鲜见;真正从作品出发、从事实出发、从逻辑出发的讨论,也仍然不能说已经形成了多么浓厚的风气。某种意义上,1981年胡耀邦那条批示,并不过时。
只是,这样的大题目,我未必写得动。我所能做的,不过是把这段旧事尽量说清:说清一篇小说怎样惹出风波,说清一个作者怎样从“歌德”拐到了《醉入花丛》,说清在1981年那种政治与文艺关系微妙而紧张的背景下,一场文学争论怎样被卷入更大的思想战线之中;也说清,这场风波后来之所以慢慢平下来,不是因为谁喊得更响,而是因为终于有人提醒:文艺可以有立场,但批评不能没有道理。
因为,真正能让一个时代的文艺慢慢长出筋骨的,恐怕从来不是立场,而是道理。
来源:徐庆全与八十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