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陈璞平:陈独秀的社会主义观

发布时间:2008-07-02 19:18 作者:陈璞平 浏览:102次
      中国共产党创建之后,陈独秀在积极投身和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同时,凭着对马列主义一般原理的理解和对世界上唯一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理性思考,创造性地在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等重大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至今依然发人深省。
     
      一、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领导
     
      大革命时期,联共(布)、共产国际从苏俄国家利益考虑,对中国革命作出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决策,因而也就经常受到陈独秀的抵制和反对。他曾对包惠僧说:我们“要靠中国人自己组织党,中国革命靠中国人自己干,要一面工作,一面革命”。大革命失败后,他再次呼吁:“中国人的革命,总得要有中国人自己领导!”当共产国际要求他去莫斯科讨论中国革命问题时,他断然拒绝,并说:“中国问题是中国人了解,还是外国人了解?我要研究中国问题,为什么不能在中国研究,而要到莫斯科去研究?”当时,奉共产国际为神明,陈独秀能够清醒地保持这种独立意识,强调中共应当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难能可贵的。胡绳曾经说过:“陈独秀这个人有一个长处,有民族自尊心,用外国人来管我们的事情,他不高兴。这点和毛主席的情绪有点相同。在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国家,要有点民族骨气。”
     
      二、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陈独秀正确地理解了关于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的理论。他认为,“以国家计划的生产代替私人自由竞争,使社会的生产力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便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意义。”他进一步提出:“今日之社会,植产兴业之社会也;分工合力之社会也;尊重个人生产力,以谋公共安宁幸福之社会也。一人失其生产力,则社会失其一部分之安宁幸福。生产之力,弱于消费,于社会,于个人,皆属衰亡之兆”。陈独秀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能预见到落后国家取得社会主义胜利后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是非常可贵的。
     
      三、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
     
      中共建党之初,有些人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缺乏清醒的认识,认为革命一成功,就应该马上实行社会主义。为此,他们指责俄国“现在还闹什么新经济政策,未免是变节欺人”。陈独秀尖锐批驳了这种“左”倾观点。他认为,由国家资本主义时期过渡到共产主义时期“并非旦夕所能促成”,不能急于“向共产主义猛进”,一定要在“创造无产阶级经济力”之后,才谈得上过渡,否则就是把“共产社会看得不值钱”。他断言:“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一劳永逸的改革。”他说:“从革命发生起,一直到私有财产实际归公,必然要经过长久的岁月,从私有财产在制度上消灭,又必然要经过长久的岁月,在这长久的岁月里,无论何时都有发生阴谋使资本制度死灰复燃甚至于恢复帝制底可能。”经历了民国初年袁世凯和张勋两次复辟事件,使陈独秀对社会革命的成功和反复,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
     
      四、社会主义是使多数人民得到幸福
     
      陈独秀认为,“封建主义时代只最少数人得着幸福,资本主义时代也不过次少数人得着幸福”,而“主张实际的多数幸福,只有社会主义的政治”。“使中国人都得着人的生活,非废除资本主义生产制采用社会主义生产制不可”。所以,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必须使人民生活进步、幸福,“国民的革命如果成功了……而真正的中华民国还只创造了一半,其他一半,乃是中华民国经济上的创造;因为民国必须建设在最大多数人民的幸福上面,人民的幸福又以经济的生活为最切要,经济的生活不进步,所谓的人民的幸福,仍只是一句空话。”在这里,陈独秀显然已把使多数人民幸福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来认识。社会主义是使多数人民得到幸福,这是陈独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根本的理解。
     
      五、社会主义绝对不是平均主义
     
      陈独秀认为,“现在批评社会主义的人们,以为社会主义者是专从事于分配方法,就是相信社会主义的人们,也往往误会到这样。其实专讲分配方法去平均贫富,是均富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这就从根本上区分了社会主义和平均主义。他还进一步指出:“不但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根本上不是什么劫富济贫的平均主义,并且共产国际及中国共产党都不曾幻想中国马上就能够实行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制度。”这种把社会主义是使大多数人幸福与平均主义(均富主义)区分开来的思想认识,从今天来看仍然有着现实意义。
     
      六、社会主义社会应该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陈独秀认为:“一个社会的经济,各种不同的新成分,都往往继续并存着,尤其是在落后国家;因此,我们观察各国的经济,要估计是哪一种经济成分居领导地位,来确定它是哪一种社会,……更不能因为他有各种经济成分,遂认为它是各种社会。”因此,“非到共产社会实现,私有财产是不能完全废绝的,此事谈何容易,俄国劳农革命家是马克思派,不是玄学派,自始便未尝妄想一革命便能够将私有财产完全废绝,不过照马克思共产党宣言所指示将大企业及土地收归国有罢了。”在他看来,在社会主义,尤其是不发达的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允许存在的,也是必然的。但他同时认为,社会主义阶段私有经济又不同于完全的资本主义私有,而是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因此,“国民革命成功后,中国的的经济制度,自然是家庭的手工业与农业、小生产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制、国家资本主义等,四种并行”。他说:“中国国民革命后的经济建设,在主观上在客观上,都不必采用私人资本主义为全社会主要的生产制度,而可以采用国家资本主义以过渡到非资本主义的国家工业,即是行向社会主义的社会。”社会主义虽然是“财产公有”的社会,但“非到共产社会实现,私有财产是不能完全废绝的,此事谈何容易”。今天重新认识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多种成分并存的思想,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七、社会主义建设是开放型的
     
      在陈独秀看来,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十月革命的爆发,已使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当年发达国家大不相同,“全世界的经济关系成了整个的”。处在这样的大变动时代,“第一要明瞭世界的经济政治现状是怎样,第二要明瞭中国的经济政治现状与世界各国的关系是怎样的”。因此,陈独秀认为,“在资本帝国主义现世界,任何弱小的民族,若企图关起门来,靠自己一个民族的力量,排除一切帝国主义之侵入,以实现这种孤立的民族政策,是没有前途的”。“都非依赖先进国家不行”。他指出:“现在已经不是闭关时代,我们并不拒绝和任何国家通商往来”,“我们的敌人,虽然昨天还把刀放在我们的颈脖上,他们如果今天放下刀来,拿笑脸或苦笑的脸同我们说和,我们仍然是欢迎的……因为我们需要得到和平发展的机会”。他还说:值此国际大势之下,“举凡一国之经济政治状态有所变更,其影响率被于世界,不啻牵一发而动全身也,立国于今之世,其兴废存亡,视其国之内政者半,影响于国外者恒亦半焉。”毛泽东后来对此评价说,虽然“这一理论的意义还没有发挥”,但这是一个“正确的命题”。
     
      八、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
     
      陈独秀指出:“资本主义无论为功为罪,而毕竟是人类社会进化所必须的过程。没有它,小有产者的社会便没有发展力和生产集中之可能。”他认为,中国落后的原因在于“未能进入资本主义和工业社会,这就是中国和欧洲、日本强弱盛衰之历史原因”,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的工业虽然要造成滔天罪恶,同时却创造了较高的生产力,较高的武力,较高的道德与文化,扫荡了整个旧社会各方面的落后性”。所以“如果人们不敢断言中国此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制发展工业,就必须毅然决然采用资本主义制来发展工业,只有工业发展,才能够清除旧社会的落后性,才能开辟新社会的道路”。他进而指出:“资本主义决不能因为人们厌恶它而不来,社会主义也决不能因为人们爱好它而来,这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决定的”。他说:我们不要“一听到社会主义便肃然起敬,一听到资本主义便畏之如蛇蝎,厌之如粪蛆”。陈独秀也并非无原则地要求向资本主义学习,他提出的对外开放,并非崇洋媚外,也不是全盘西化,他认为,“救济中国断不能不发展实业,但采用在欧美已经造成实业界危机的资本主义来发展中国实业,未免太无谋了”。倘国人不思觉醒,“仍旧走欧美、日本人的错路,前途遍地荆棘”。虽然陈独秀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他对经济发展中“左”派幼稚病的批判,其方法是辩证的,其态度是理性的。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刚刚起步,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刚刚开始之时,陈独秀的这种远见卓识是难能可贵的。
     
      九、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五四时期,陈独秀高擎民主科学大旗,成为中国思想界最耀眼的明星。被开除党籍后,他根据“苏俄二十年的经验,深思熟虑六七年”,最终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大众民主思想。陈独秀认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制与科学、社会主义并称近代人类社会的三大天才发明”。民主是超时代的,“民主的内容固然包含议会制度,但议会制度并不等于民主的全部内容”。“议会制度会成为过去,会成为历史残影,民主则不然”。苏俄堕落的最大原因就是“把民主和议会制度当作一回事。排斥议会制度,同时便排斥了民主”。他断言,“苏维埃制度如果缺乏民主内容,仍旧是一种形式民主的代议制”。他尖锐批评了那种“民主已经过时,无产阶级政权只有独裁,没有民主”的极端观点,指出十月革命以来,“苏联领导层轻率地把民主制度等同于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以独裁代替民主,民主的基本内容被推翻,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大众民主只是一些无实际内容的空洞名词,一种抵制资产阶级民主的门面语而已”。陈独秀大声疾呼,“一个真正的工人国家绝对应该比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更加民主”。陈独秀痛切地指出:“苏联二十年的经验,尤其是后十年的苦经验,应该使我们反省。我们若不从制度上寻找缺点,得出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一个史大林倒了,会有无数史大林从俄国及别国产生出来。在十月后的苏联,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如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竭之时,不必为民主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阶级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应该说,陈独秀晚年的民主思想是真理与谬误的结合,其中的无产阶级民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补充,对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有直接的借鉴作用;其中对社会主义“政制”的深刻反思和尖锐批判,充分表现出他的远见卓识和理论勇气。陈独秀关于民主制本质的探讨,摒弃了以往将民主制视为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私有物的传统观念,更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认识和继承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开创了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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