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东 拓雨欣:数字化生存方式与自由时间的政治经济学研究
摘 要:立足物质资料生产活动,马克思主义将人类时间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三种类型。文章在深入剖析时间结构在三大社会历史形态中不同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数字技术蓬勃发展造就了包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于一体的数字化生存方式,人类自由时间的量、度、质在这种生存方式中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而这种时间结构的变化蕴含了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形态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向“自由个性”阶段转变的可能性。数字化生存方式的社会主义转变有助于人类的自由时间回归其发展本质。基于唯物史观原理,这一社会经济关系转变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在生产力层面,运用数字技术实现自由时间量的扩充;在政治上层建筑层面,通过法治和行政手段明晰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的界限;在思想上层建筑层面,以正确的时间观、休闲观、消费观引领自由时间质的飞跃。
关键词:时间;数字化生存方式;自由全面发展;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理应极大地提高人类的劳动效率和生活便利程度,让人们享有更多的自由时间,并由此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但在现实生活中,人类的工作和生活从未像今天这样依赖于各种各样的通信设备和数据终端,且工作与生活的时间界限日益模糊。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数字化生存时代的时间类型是否还能清晰界定?本文从数字化时代生产生活现象出发,从理论上进一步回答:人类的时间结构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中发生了哪些变化?社会主义如何引导自由时间回归其促进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从结构安排上,本文首先划分出不同的时间类型,梳理时间结构在人类历史的三大社会形态中发生的变迁过程。其次,聚焦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自由时间在量、质和度三个维度的变化。最后,探讨何以推动数字化生存方式的社会主义转变,以实现自由时间量的扩充、质的飞跃和度的明晰。
一、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的时间结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学说,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展开。立足于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时间可被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三种类型。时间结构在人类三大社会形态中发生历史性变迁,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迥异特点。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类劳动时间与生理时间作为统一整体而存在,内部并未分化;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时间分化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在“自由个性”阶段,时间类型实现否定之否定,复归于更加高级的统一体。从“人的依赖关系”到“自由个性”,自由时间的“量”逐渐增加,自由时间的“质”逐渐被人自身所占有。
(一)物质生产实践与时间结构
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科学文化实践构成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物质的基本存在形式,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客观载体。对时间不同的利用和占有方式决定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会呈现不同特点。时间观是人们对时间的认识。区别于物理时间观和观念时间观,马克思主义时间观以人的实践活动作为理解时间的出发点,因而是一种社会时间观。在马克思的表述中,与“人化自然”类似,“社会时间”这一概念也是由“时间”概念所具有的劳动分工与社会属性印记衍生而来的。
马克思虽未直接提及“社会时间结构”,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剩余劳动时间等概念的背后隐含着对人类时间结构的构思。马克思对人的实践活动形式的分析为时间结构的划分提供了方法论启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再生产的三个条件: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第一个条件是指,生存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前提,即“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58。而要满足这个条件,就要进行物质生产,从而相应消耗劳动时间。第二个条件是指,知识和技术的积累、文明和制度的确立都是人类进行物质生存的现实条件,即“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1]159。要满足新的需要,就在于劳动时间之外自由时间的充分发展与利用。第三个条件是指,人类生命的延续是社会存续的条件,即“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1]159。在生理时间里,劳动者维持、恢复自己的体力和再生产出其他个体劳动者的生命力,第三个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也正是在三种生产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社会时间观将人的时间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时间的结构划分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决定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劳动时间指劳动者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时间,劳动时间的不同利用与分配方式构成不同的生产方式;自由时间指劳动者能够自由支配、用于休闲与发展的时间,自由时间的利用方式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生理时间指劳动者体力的恢复与保持、再生产出个体劳动者生命力的时间。在劳动时间里,劳动者通过劳动实践使其劳动技能得以提升;在自由时间里,劳动者通过消费获得生活资料,并从事教育等发展性活动;在生理时间里,劳动者体力得以恢复和保持。因此,无论是劳动时间、自由时间还是生理时间,都是劳动者体力和智力得以补偿的时间,都是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劳动时间、自由时间、生理时间三种类型是马克思对时间在一般意义上的划分。资本主义特殊生产方式下的时间结构划分,是在实践逻辑的基础上加入了资本主义批判的逻辑。马克思将时间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目的在于进一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工人自由时间的剥削、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侵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劳动时间内部划分了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以批判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资本家通过缩短工人的自由时间来完成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通过侵蚀自由时间的发展本质实现工人对资本的实质从属。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自由时间的概念已展开了很多讨论,但关于自由时间的外延仍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自由时间的原初语境是相对于劳动时间而言的”,因而自由时间用于“满足人的基本的生理活动(吃饭、休息)”[2],内在包含生理时间;相反观点认为,自由时间“相当于非劳动时间与必要生理时间的差”[3]。从本质上讲,自由时间“是完全‘属己的’和‘为我的’”[4],“自由时间中的行为是真正自律的,并且由自由的人类自为地决定”[5]。个体的自由时间在阶级社会里往往带有所属阶级的特征,“社会的自由时间还包括不劳动阶级的自由时间,这是私有制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主体部分”[3]。“自由时间的品质、它的节奏、它的内涵……这一切重新成为对个体、范畴、阶级进行区分的特征。”[6]资本主义的自由时间不平等表现为资产阶级建构的“有闲制度”,“有闲生活是金钱力量的,因此也就是优势地位的最简捷、最确凿的证明”[7]。自由时间主体不仅指向个人和阶级,社会同样也拥有自由时间。“充裕的自由时间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8]“对全社会来说,自由时间就是‘创造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实际上代表了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9]这种发展水平具体表现在自由时间对财富的价值,“就是科学技术或知识对财富的价值”,自由时间促进智力和科技发展,从而与生产力和消费力正向联动。[10]
同时,马克思从不同视角对自由时间的内涵进行了阐释。从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主体——劳动者的角度分析,自由时间是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1]787。从自由时间与相关范畴的关系分析,自由时间、劳动时间和生理时间构成劳动者个人和社会的时间。从自由时间的内部结构分析,马克思[1]790将自由时间划分为闲暇时间和发展时间两个层次,“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闲暇时间也就是劳动者个人“星期日的休息时间”[11]306,指单纯用于休息、消费的,不从事劳动的时间。发展时间指“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11]306。从自由时间的功能作用分析,自由时间是用于人的休闲与发展的时间,闲暇时间“用于闲暇”[12]214和消费,发展时间“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12]214和"用于从事自由活动"[13]。(见图1)
图1 马克思主义社会时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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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类三大社会形态的时间结构变迁
时间结构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展现出不同特点。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以生产方式作为划分依据,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三种历史形态。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表现为自然经济社会;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以资本为纽带相结合,形成商品经济社会;在“自由个性”阶段,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发达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再次直接结合,进入产品经济社会。三大社会形态的生产方式差异决定了其时间结构是不同的,并且相应地,人们占有和利用自由时间的数量和方式也有显著差异。
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时间作为统一的整体而存在,时间结构并未分化。在第一大社会形态中,满足人的生存需要是生产的首要目的,这使得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追求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因此,人的时间没有也不必要分化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而是作为统一的整体而存在。这一阶段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统一是原始的、低级的、自发的,这种统一不利于人的发展。此时,手工工具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完全是自然发生的”,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决定了只有少数人占有少量的自由时间。人的能力只能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14]52。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商品交换的出现、社会分工的分化和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人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获得了其充分发展的前提。在第一大社会形态向第二大社会形态的转型过程中,自由时间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的演进过程。
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物质资料的生产追求劳动产品的价值,人的时间结构分化为自由时间、劳动时间和生理时间。马克思在资本“活生生的矛盾”中看到了“剩余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自由时间”的可能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社会总自由时间的量理应得到较大提升。但决定自由时间量的因素并非仅有生产力,还有生产关系,不平等的生产关系直接表现为自由时间占有的不平等。在第一大社会形态下,自由时间占有的不平等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前提;与此相区别,在第二大社会形态下,自由时间占有的不平等源于劳动对资本的从属,源于剥削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此时,自由时间在阶级间的不平等占有体现在量和质两个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个阶级享有自由时间,是由于群众的全部生活时间都转化为劳动时间了。”[15]工人与资本家占有自由时间的数量相互对立、此消彼长。资本家只有不断压缩工人的自由时间、延长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才能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而构成他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资本家的自由时间一方面来自生产力的发展所节约的必要劳动时间,但更多是来自对工人自由时间的野蛮掠夺。工人的自由时间并不是没有被节约出来,而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人的自由时间不断转移为资本家的自由时间,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峻。最终,资本家的时间表现为充裕的自由时间,而工人的时间表现为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
工人和资本家占有自由时间质的不平等表现为工人只占有闲暇时间和被动的发展时间,而资本家则占有从事高级活动、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时间。高强度的劳动导致劳动者需要更多的休息时间来恢复劳动力,工人在有限的自由时间里只能从事休息休闲、消费娱乐活动。甚至资本家为了控制工人,会用赌博、毒品等低级的娱乐活动控制工人的身体与意志,超额消费、奢侈消费也被资本用于剥夺工人的自由时间和劳动报酬。同时,为了不陷入失业的困境,工人被迫参加职业培训,劳动能力的提升沦为一种被动的活动。科学、艺术、政治、社交、受教育等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高级活动,成为打上资产阶级烙印的特权活动。最终,资本家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工人“便出现了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16]。
在“自由个性”阶段,物质生产活动成为人自由自觉的活动,时间结构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再度回归统一,每个人平等地占有充足的自由时间。共产主义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7]267。随着新兴技术的大规模应用,直接形式的劳动即直接劳动时间的量不再是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现实财富的创造更多依赖生产力水平在普遍意义上的提高,那种以耗费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为尺度的交换价值将被扬弃。必要劳动时间不再作为价值和财富的度量标准,它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相反,作为劳动时间对立面的“自由时间”将成为财富的尺度,构成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基本前提。正如马克思[17]784所指出的:“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此时,人们可以“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1]165。在“自由个性”阶段,自由时间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未来社会自由时间的创造必然离不开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劳动时间构成自由时间的基础。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不是异化劳动,而是自由劳动。劳动者不再被局限于狭窄单一的分工内部,而是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自由流动。在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之上,劳动活动不再是单个人的活动,而是转化为自主联合劳动,并且劳动成果由劳动者共同占有。第二,未来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平等占有自由时间,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在主体上实现了统一。在“自由个性”阶段,那种阶级间自由时间量和质的不平等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每个人对自由时间在质和量上的充分占有。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分化将被消除,每个人平等、公平地享有自由时间。第三,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在过程上实现了统一。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不再是对立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彼此促进质的提高,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自由个性”阶段,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异化劳动转化为自由劳动,消极的自由时间转化为积极的自由时间。
表1 三大社会形态与时间结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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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字化生存方式与时间结构调整
进入21世纪,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催动了人类生存方式的颠覆性变革。当前,数字化的触角以十分隐蔽的形式延伸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活动从实体领域转移到数字界面。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尼葛洛庞帝[18]指出:“数字一族的行动已经超越了多媒体,正逐渐创造出一种真正的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知识分子的故作姿态。”一种融合了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生活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逐渐形成,并深刻改变了人类的时间结构,而时间结构的新变化蕴含了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形态从“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向“自由个性”阶段转化的可能性。
(一)数字化生存方式与时间结构变化
根据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可将数字劳动划分为完全雇佣劳动、半雇佣劳动和完全数字活动三种类型。数字化生存方式的特点是:劳动方式由完全雇佣劳动向半雇佣劳动及完全数字活动转变,三种类型的数字劳动交叉重叠。时间结构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中日新月异,在三种类型的数字劳动中呈现不同特征。①
在完全雇佣劳动中,企业工时制度直接决定劳动时间的长度,间接决定自由时间和生理时间的长度,个人对时间控制的灵活度较低。完全雇佣劳动意味着劳动者与数字信息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如,数字企业内部员工运用数字技术,开展程序设计、计算机语句编写、数字运算等算法开发和处理业务,从事生产数字化和信息化商品和技术的工作。完全雇佣劳动的时间结构承袭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时间结构特点,时间分化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与生理时间。劳动者高强度的雇佣劳动使其需要较长的生理时间来恢复劳动力。受制于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同时上班时间外还会附加不定时的加班时间,大量的劳动时间严重挤压了人们的生理时间和自由时间。自由时间的数量受企业用工制度的制约,而且自由时间的利用质量也受制于雇佣公司的用人要求——为了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必须不断地进行职业培训。
半雇佣劳动过程受到平台监视,其时间分配由个人意愿和平台双重因素决定,时间规划相对灵活。半雇佣劳动分为依据订单数量获取薪酬的计件工作,以及依据点击、收藏、转发等数据获取薪酬的创作工作。半雇佣劳动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劳动者与中介平台签订合作服务协议,从平台领取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后平台给予劳动者经营服务费。依订单工作的劳动者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内容创作者以网络主播、平台写手、流量博主为代表。半雇佣劳动的劳动形式趋于隐蔽,劳动时间向人们的生理时间和自由时间逐渐渗透。在半雇佣劳动中,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二者在数量上存在重合,自由时间更多用于劳动而较少用于人的发展。因此,平台零工的自由时间也呈现新的特点。相较于完全雇佣劳动,半雇佣劳动在时间分配上享有更高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时间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计件工作者的自由时间时长没有随着劳动形式的改变而增加,在平台提成、成本支出之后劳动者低下的收入迫使其不得不自主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关系和实际从属关系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呈现结构性的撕裂状态。[19]相比于计件工作者,内容创作者的自由时间有所增加,同时对自由时间的利用质量也更高。部分内容创作者可以从事自己感兴趣的行业,传播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消除分工对人发展的局限。但同时,也有部分内容创作者受流量支配,传播内容有悖真理或较为低俗。
表2 数字化生存方式与时间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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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数字活动实现了数字生产与数字生活的深度融合,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成为统一的整体。完全数字活动是平台用户使用网络平台而产生的行为,譬如在网页或APP上浏览、点赞、收藏、转发等活动。从形式上看,完全数字活动的时间分配完全由用户个人决定,但用户的浏览内容和喜好被平台所监视,其所产生的数据经过算法技术处理,从而使用户自身作为广告受众为平台和商家赚取广告费等收入。非雇佣劳动者在浏览网页时,大部分内容都是大数据和平台推送的广告,他们的网络在线时间大多被企业的广告时间所占据。实质上,平台用户在自由时间里不知不觉沦为平台资本的无偿劳动者。相对于完全雇佣劳动和半雇佣劳动的劳动时间在数量上是具体、可计量的,完全数字活动的劳动时间更加隐蔽。从形式上看,劳动者在量上绝对占有自由时间,但是自由时间的质却受到数字消费主义、数字技术主义、数字拜物教、数字自由主义的侵袭,很大一部分发展时间变为闲暇时间和劳动时间。人们在自由时间里浏览、点赞、评论、转发等行为构成数字劳动,数据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离不开平台用户的数字劳动,但大部分剩余价值被平台资本和数字资本无偿占有。
随着数字化生存方式的形成与发展,灵活用工形式逐渐增多,自由时间的数量在形式上表现为越来越多的积累,但自由时间并没有因为量的增加而使其发展本质得到充分发挥。恰恰相反,自由时间大量被用于娱乐消费和数字劳动,数字化生存的人类的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闲暇时间与发展时间之间的度逐渐模糊。劳动逐渐向生活领域蔓延,出现活动化倾向,并采取了更加隐蔽的形式。于是,物质资料生产活动逐渐与生活相融合,一种数字化的生存方式逐渐形成。(见表2)
(二)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自由时间的变化
随着数字化生存方式的演进,人类时间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从现象上看,人们似乎是在自由支配非劳动时间,而实际上,自由时间却逐渐被数字劳动和消费娱乐活动吞噬侵占。数字化生存方式将物质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融为一体,这便导致自由时间的量在形式上得到延长,但其发展性本质被逐渐消解,同时模糊了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闲暇时间与发展时间的边界。
1. 量的延长:
自由时间显著增长。数字化生存方式下,自由时间的总量得到延长,具体表现为数量上闲暇时间的大幅增加和发展时间有所增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时间利用数据库将时间利用活动类别划分为有偿劳动或学习活动时间、无偿劳动时间、个人护理时间、休闲时间和其他。[20]这里对照我国的数据,截至2023年,我国分别于2008年和2018年开展了两次时间利用调查。其中,将生理时间界定为睡眠休息时间、个人卫生护理时间、饮食活动时间。劳动时间可以通过调查中的“有酬劳动时间”来反映,包括就业工作时间、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时间。自由时间则包括个人自由支配活动时间、无酬劳动时间、学习培训时间、交通活动时间、互联网使用时间。200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每天的自由时间平均为7小时10分钟,有酬劳动时间平均为5小时11分钟,生理时间平均为11小时39分钟。[21]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每天的自由时间平均为3小时56分钟,有酬劳动时间平均为4小时24分钟,生理时间平均为11小时53分钟。[22]相比2008年,2018年我国居民每天的自由时间在数量上增加了33分钟。②
2. 度的模糊:
“生理时间—自由时间—劳动时间”的界限虚化。在马克思看来,缩短劳动时间、争取自由时间是人从必然到自由的客观要求。然而,随着劳动自由度的日益提升,数字资本却在时间层面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实施剥削:生理时间、休闲时间、发展时间、劳动时间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数字经济的发展不断挤压工人的闲暇时间,不断“诱导”工人将自己的自由时间投入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活动中。同时,通过“数字泰勒主义”,资本不但可以从工人的自由时间中获取剩余价值,而且可以使剩余价值最大化。
数字劳动是一个模糊了劳动和生活、工作和玩界限的范畴,[23]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于完全雇佣劳动者,工作和休息的分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劳动时间延长严重挤压了工人的生理时间和自由时间。在依托网络搭建的虚拟空间中,劳动者不用完全拘泥于固定的地点和时间,而是可以随时随地投入到工作中,哪怕是闲暇在家,也要时刻关注各种工作信息,譬如Facebook(脸书)的员工就要时刻应对各种软件漏洞。第二,数字资本主义运用灵活用工方式,将工人的生活与劳动最大限度地融合在一起。半雇佣式劳动中劳动者的时间分配受到个人意愿和平台的双重制约,劳动的形式变得更加隐蔽,劳动时间向人们的生理时间和自由时间逐渐渗透。第三,对于完全数字活动,数字资本主义以完全的数字活动侵夺人们的休闲生活,导致休闲生活的异化。这意味着,在用户使用智能设备时,已经无形地为数字资本带来了利润,因此,资本正在千方百计地拉长用户上网的时间,导致人们从未像今天一样离不开手机。消耗在网络上的时间越长,从事数字化工作的时间也就越长,这种完全数字化的活动就成了资本不受限制地剥削的制度根源。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数字技术的发展,完全模糊劳动与闲暇的界限,逐渐延长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但数字化生存方式下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界限的模糊也孕育了未来社会自由劳动出现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的实现需要数字化生存方式的社会主义转型。
3. 质的嬗变:
数字化生存方式消解了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自由时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与功能,决定了自由时间本质上是一种积极的、发展性的时间。在数字化浪潮中,自由时间作为“人的发展空间”的本质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数字资本、平台资本对数字劳动的剥削。资本主义通过数字技术进行更为隐秘的布局,并以“知识型经济”“技术决定论”来掩盖其剥削的本质。
在资本逻辑中,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使自由时间的量得到延长,但消费主义和数字经济的介入却侵蚀了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资本对自由时间的侵占与剥削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展开。一方面,发展时间成为劳动时间。在看似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里,人们实际上却在无意间沦为数字资本的劳动者。平台用户在自由时间里浏览网页、收藏点赞、转发评论等行为直接创造的价值本应在内容创作者、用户、平台三者之间分配,但现实中大部分价值却被平台资本所攫取,成为被数字资本剥削的剩余价值。同时,平台贩卖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消费习惯,“投其所好”定向投放广告给用户,从而加速资本回流。在这个过程中,广告商、平台和企业之间形成了一条产业链,通过贩卖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无偿占有用户的自由时间为广告时间,剥削用户创造的价值。同时,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订单型半雇佣劳动受资本逻辑裹挟,通过自我加压主动将自由时间用于劳动。另一方面,发展时间沦为闲暇时间。躺平文化、享乐主义、快餐文化、消费主义及娱乐至上等观念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对人们的生活方式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部分时间用于快餐式的低级娱乐活动,如浏览短视频和娱乐新闻。部分自由时间用于超额消费,陷入电商平台的营销策略。用户的个人偏好信息被平台搜集,平台反向推荐给用户相关商品,这一行为给消费者创造了超额的消费需求。数字个体浏览、挑选、购买商品的行为在满足超额需求的同时,自由时间的发展性被消磨殆尽。显然,这样的时间利用方式对于生命的宽度及广度延展而言,其意义是极其有限的。
归根到底,资本逻辑中的数字化生存方式难以摆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的特征,价值的获取成为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首要目的,创造数据价值成为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关键环节。资本借数字化生存方式的形式,通过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躺平文化、快餐文化侵占自由时间,对劳动者实现精神奴役,使劳动实质从属于资本。譬如,当代自由时间中的用于培训学习的时间虽然确实提高了劳动者的能力,有利于人们的发展,但在其中,有多少时间是劳动者出于自身全面发展的目的自愿开展学习?又有多少时间是企业强制开展培训抑或劳动者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而进行的劳动能力培养?这些都是不可获知的。
三、以社会主义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引领自由时间的回归
习近平总书记[24,25]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强调“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就涉及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资本逻辑中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异化了人类自由时间,改变了这种生存方式中的社会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导向下,引领自由时间回归其发展性本质。从唯物史观原理来看,要实现资本逻辑下数字化生存方式发生社会主义转向,改变其内在的社会经济关系,可以从生产力和上层建筑两端实施引领性举措,而这本身也是运用数字技术不断推进“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向“自由个性”阶段发展的应有之义。
(一)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
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一方面源于自由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是指自由时间是衡量人的发展程度的标尺。马克思[1]61指出,“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自由时间内在地包含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升级为“另一主体”后投入劳动的意义。从自由时间的本质来看,自由时间是能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时间。在发展时间里,人们从事科学、艺术、教育、社交、政治等较高级的活动。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自由时间的异化问题后,论述了未来社会自由时间对于个人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个成员创造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即为个人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因而也为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创造广阔余地)。”[1]786
自由时间的发展性第一位地体现在其作为人和社会“发展的空间”。一方面,自由时间作为用于自身身心发展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在自由时间里,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从而实现对人的全部本质的真正占有。在“自由个性”阶段,人不仅具有不依附他人的人身自由,还获得了不受制于外在强制力的劳动自由。人们在自由时间里根据自己的需求、意愿,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活动,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个人通过对自由时间的占有,自主地安排时间,从事自由自觉的活动,并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从而,人的劳动不再为某一阶段而补偿,不再为适应交换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其次,在自由时间里,人通过自由支配时间,在各种类型的活动中发展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包括个人生产力、体力、智力等全方位能力的发展。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劳动力在不同部门间流动提供了基础条件,构成劳动自由的前提。最后,在自由时间里,人可以充分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形成的关系,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宗教关系、伦理关系等人的生存与发展中产生的一切关系。社会关系的全面性通过个人社会交往活动的普遍性得以实现。这种普遍性包含社会主体之间的物质、精神、信息交换,要求社会主体摆脱个体限制、物质限制、地域限制和民族限制,进行真正自主自由的交往,而普遍性的社会交往要求主体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自由时间对于社会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从整个社会来说,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创造产生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14]86自由时间是社会精神生活发展的空间。“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1]784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的需要包含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而在自由时间里从事的音乐、艺术、宗教活动能丰富人的心灵,促进精神世界的丰富和发展。在未来社会中,充分的自由时间与先进的精神文明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自由时间与科学技术发展之间也具有相同的作用机制。因此,创造大量的自由时间,才谈得上社会发展、社会享用、社会活动的全面性。自由时间的占有与利用水平代表了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作为人类发展程度的衡量尺度,自由时间这一标准是多维度的,既有自由时间量的维度,也有自由时间质的维度;既有闲暇时间的维度,也有发展时间的维度;既有精神财富的维度,也有物质财富的维度。但自由时间作为衡量人类发展尺度是有条件限制的,即必然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随着异化劳动向自由劳动的转化,自由时间也越来越成为社会财富的衡量标准。“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是在同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中并且是由于这种对立而存在的,或者说,个人的全部时间都成为劳动时间,从而使个人降到仅仅是工人的地位,使他从属于劳动。”[1]786-787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中,人类的自由时间获得了较大发展与丰富,呈现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向“自由个性”社会过渡的特征,但自由时间仍未完全成为财富的代名词。一方面,自由时间构成发展数字劳动的时间;另一方面,自由时间主要作为休闲娱乐的时间而存在,其发展性本质尚未得到充分彰显。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引导自由时间充分发挥其发展性本质,促进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可以从自由时间量的扩充、自由时间度的明晰、自由时间质的飞跃三个方面实现。
(二)运用数字技术促进自由时间量的扩充
数字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其在生产环节的应用降低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为自由时间量的延长提供了生产力层面的支持。正如马克思[14]175指出的:“满足绝对需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留下了自由时间(它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是不同的)。”
首先,在数字化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本身发生结构性分化,新的生产资料为自由时间的延长提供了前提性物质条件。在数字化生产方式中,除一般性生产资料之外,技术性生产资料的作用愈发突出。技术性生产资料主要是指数据中心和信息平台所拥有的信息化设备和数据本身。其中,信息化设备是指服务于数据存储、传输、分析、管理、应用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集合,例如作为基础设施层的数据库存储设备、服务器、光纤、计算机等数字化设备,以及作为数据管理层的互联网平台、算法技术、操作系统、大数据系统等。[26]这些信息化设备包括且不限于高性能的电子计算机和大型服务器等。一方面,相较于一般性生产资料,技术性生产资料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生产成本,在价值创造中发挥着较大作用。如,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生产领域,减少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搜索采购成本、运输成本,降低了生产资料的储备时间和仓储成本,使得“及时”(Just In Time)的“精益生产”模式成为可能。这有助于提高生产各环节的配合默契程度,降低不同环节的协调成本,缩短生产时间,从而为进一步缩短劳动时间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技术性生产资料促进了价值实现的高效顺利进行。企业通过数字技术对数据进行整合处理以获得有效信息,进而生产出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生产者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将商品信息快速准确推送到有相关需求的信息平台和消费终端,通过电商网店、直播带货、网络直销等多样性的线上交易方式,帮助企业加速完成“惊险的跳跃”,极大节约资金回笼时间,加快资本周转速度,为劳动者自由时间的延长提供了可能性。
其次,数字技术应用促进了企业生产组织变革,而这些新的生产组织方式为自由时间量的延长提供了重要的载体条件。第一,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与传统的全能型大企业不同,新生产体系通过细化的产业分工,从专业化的角度将原先属于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外包出去,使每个企业只专注于某一部件或产品的一个部分,因而企业的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网络与其他企业相互协调来完成的,大企业的垂直管理被扁平管理所替代。第二,企业生产弹性化。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与其他企业的优势联合,组成灵活的团体。这样,决定企业发展的就不再是“木桶”中的短板,而是最长的木板,即用最长的木板与其他企业组合,形成容量更大的“水桶”,有效克服传统形式只强调僵化的技术分工及只讲分工不讲整合的缺陷。综合来看,扁平化、弹性化的组织结构都有助于劳动者把更多精力投入自己的专业领域,而不需要在一些附属和辅助工作上花费过多时间,这就为劳动者延长自由时间提供了契机。
最后,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节约了大众处理各种民生事务的时间并提高效率。随着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使人们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各种业务。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事务中,数字技术的运用一方面减少了相关事务的办理时间,把人们从繁琐的程序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高质量的民生事业发展也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恢复和提高劳动能力。同时,民生事务办理效率的提升同样有助于缩短劳动时间、延长自由时间。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全国联网与异地支付功能的实现,将极大地降低因区域政策差异而导致的协调成本并缩短办理时间。
(三)以法治和行政手段明晰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界限
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劳动出现活动化倾向,数字劳动与自由活动之间界限模糊,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出现交叉融合现象。在“自由个性”阶段,物质资料极大丰富,人们在共同所有的基础上共同劳动,劳动本身成为一种全面发展的需要。与之相区别,数字经济时代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度的模糊,更大程度上表现为劳动时间对自由时间的侵袭与占有。这就需要进一步明晰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的界限,将自由时间归还给数字化生存的人类。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工会、仲裁机构对完全雇佣劳动用人时长的规范与监督,落实八小时工作制。法律法规是保证自由时间的量免受挤压的重要力量。要完善保护数字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全雇佣劳动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必要劳动时间的所作规定,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数字经济领域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数据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惩戒。对于工会而言,要坚决维护和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维护数字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数字企业雇佣人员的合理诉求给予帮助。此外,当数字企业雇佣人员的自由时间受到工作时间侵占、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第三方仲裁机构寻求劳动仲裁和保护。
其次,调控治理半雇佣劳动平台的无序行为,厘清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边界。有观点认为,半雇佣劳动者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界限模糊,就是未来社会自由劳动的形式,这种度的模糊不需要加以明晰。事实上,在半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之间度的模糊中,既隐藏着有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因素,又潜在损害着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及其身心健康。其中,积极影响来自自由时间里人们从事创作型的高附加值活动,以及相对自由的劳动时间和空间;消极影响来自数据所有权不明确带来的分配不平等,以及新兴行业规定和监管的不完善导致劳动时间侵占了部分自由时间,譬如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自我加压延长工作时间。因此,对于半雇佣数字劳动中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界限模糊的问题需要分类讨论、区分对待。一方面,要对在相对自由的劳动时间和空间中从事高附加值工作的劳动行为予以鼓励和引导,从而促进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要全方位、多角度规范部分领域和行业内的不规范行为,通过行政和法治手段规范对半雇佣劳动者自由时间的侵占行为。如,2021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规定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合理确定休息办法。《意见》的出台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构建了权益“防护网”,有望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下延长劳动者的自由时间。
最后,通过数据确权明晰非雇佣劳动者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的界限。对于非雇佣劳动者,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度的模糊本质上源自数据生产要素的权利不明确。要明晰非雇佣数字劳动者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度的界限,需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区分数据在不同环节和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归属。根据不同主体在数据要素生产过程中发挥的不同作用,可将数据的权利分割为数据所有权和数据用益权。[27]第一,通过分析“数据资源—数据集合—数据产品”形成流程,明晰其使用权和用益权。在作为数据资源的第一阶段,数据来源者拥有数据资源所有权;在数据集合的第二阶段,数据处理者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和加工使用权;在形成数据产品的第三阶段,数据产品制造者拥有数据产品所有权。第二,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区分管理。根据数据的不同来源,可将数据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纯个人数据或隐私数据。这部分数据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主要包含生活中各项活动所产生的数据,如私人行程、私人相册、通讯录、电话短信记录、录音等,个人有完全权利决定该数据的使用与否和使用范围。二是生产经营数据。这部分数据的所有权属于产生数据的生产单位,如企业生产运营中的各项指标、运输和销售数据等,生产单位对该数据的使用有完全权利。三是中间数据。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创造了这些数据,但数据的信息挖掘和整理工作往往由企业来完成,比如点赞和转发记录、浏览网页时目光停留的时间数据等。四是公共数据。这部分数据的所有权属于公共团体,如政府机关、社会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公开发布的数据,可以为社会各界所用。对于不同类别的数据,还需要进一步采取分级管理,依据其重要程度划分权利所属范围。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数据、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应对其权利加以保护。对于具有社会价值的公共数据,应对其所有权采取公有导向,充分发挥其对公众的价值。第三,建立共建共享的数据平台,明确数据来源,发挥数字技术的计算作用和数字生产要素的生产价值。“十四五”规划提出,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我国已陆续建立了一些公共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处理平台,譬如2022年5月上线试运行的“人民云”(peopleyun.cn)。“人民云”基础技术平台实现了党管数据,是“国资监管的国资云”,真正实现了数据来自人民、数据计算成果由人民共享。共建共享数据平台打破了数字资本的平台垄断,让平台成为真正便民利民的工具,这也为明确非雇佣劳动者所生产数据的产权归属提供了载体,为其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明确分割提供了解决思路。
(四)以正确的时间观、休闲观和消费观促进自由时间质的飞跃
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自由时间本质力量的发挥造成了强大冲击。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文化在数字平台肆意蔓延,会动摇社会主义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导向的价值观。“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152生活方式决定观念上层建筑,先进文化引领生活方式的变革与发展。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就显著。与资本主义文化相区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28]388。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数字化生存人类的休闲生活,就是要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时间观、消费观和休闲观,正确认识、合理利用自由时间,在此基础上实现自由时间朝着促进人类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方向的质的飞跃。
第一,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时间观。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意识形态控制使数字化生存人类的时间变得模糊不清,改写时间观念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潜移默化剥削自由时间的重要一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自由时间、劳动时间、生理时间,以及闲暇时间与发展时间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此基础上合理充分地利用时间。既要充分认识自然时间客观、均质、线性的特点,又要认识到时间作为社会关系的映射缩影特质,在“社会时间结构”的理论框架内认识时间。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利用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终价值旨归。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正确时间观的树立,就是要求我们把更多的时间投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维度、多方面发展要求的活动中来,以更多自由全面的人彰显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
第二,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人们养成正确的休闲观。休闲不等于闲暇,更不等于享乐主义。休闲是对时间的合理应用,使人得到真正的休息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28]388,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休闲观要求人们合理分配、利用时间。在保证自由时间量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将不从事劳动的闲暇时间转化为有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时间,将自由时间更多用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等。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休闲观的转变,就是要引导人们在闲暇时间里从事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等有助于个体和社会全方位发展的活动。如,“时间银行”就是一个数字技术运用于志愿服务和时间分配的典型案例,其将时间利用与公益服务相挂钩,通过互助形式将个人或团体的闲暇时间以虚拟货币的形式储存在数字平台,在志愿者自身需要帮助时,就可支取“时间银行”中的“时间货币”。目前,“时间银行”被广泛运用于互助养老、医疗服务、社会救助、社区融合等场景,较好地诠释了社会主义休闲观的内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丰富的集体主义元素。
第三,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闲暇时间实际上对应着“消费性的自由时间”,即闲暇时间具有消费性的本质。数字化生活方式为人们的消费提供便捷的同时,以异化消费、符号消费、奢侈性消费、炫耀式消费等为代表的消费主义陷阱也在迷惑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处于社会主义指向的消费既要满足劳动力恢复的需要,也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要满足人民全面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互助共享、理性包容等理念,有助于消费者规避数字消费中的种种陷阱,形成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同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倡导处理好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成为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之间关系的重要理念准则。
四、结语
对于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为什么缺乏自由时间的问题,本文提供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解答。在划分时间类型的基础上,本文考察了自由时间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分析了数字化生存方式下人类面临的时间挑战,并试图找到一条社会主义自由时间的解放之路。在三大社会历史形态的演进过程中,自由时间的数量螺旋式增长,自由时间的本质逐渐被人自身所占有。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推动人类进入数字化生存状态。在这个状态中,人们拥有的自由时间在量上得到延长,但其发展性本质被逐渐消解。同时,不同类型时间之间的界限不再清晰,特别是由于非雇佣数字劳动和数字活动的出现,使得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人类时间结构所呈现的新特征蕴含人类社会形态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向“自由个性”阶段深刻转变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推动数字化生存方式的社会主义转变,以引领这种可能性的实现,促进自由时间回归其发展性本质。进一步而言,在数字时代,如何把握社会主义自由时间的发展性本质,也关系到如何树立健康合理的休闲观和消费观等问题。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来看,要让人类自由时间回归其发展性本质,也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消费成为一种“去依附”于生产的行为,换言之,让消费成为一种完全出于促进人自身发展这一目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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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劳动形式和自由程度是构成数字劳动三种类型区别和数字化生存方式形成的重要现实因素,因此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劳动者的生理时间也受到劳动时间的挤压与侵占。在这一前提下,本文重点考察数字化生存方式给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二者带来的变化。
②《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3—2021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由45.4小时上升为47.6小时。这一数据与时间利用调查数据似乎矛盾,但实际上恰恰说明了本文的核心观点,即在数字化生存方式下,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在数量上存在重合,二者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
(来源:《经济纵横》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