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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经济改革本质上都需要扩大个人权利与社会活动空间

发布时间:2025-11-03 15:06 作者:华生 浏览:19次

中国改革的逻辑是双轨制增量渐进,即承认保护和转化优化既得存量,同时培育和发展市场增量,不断扩大改革的基础和可行性空间。增量渐进是所谓双轨制的本质,因为双轨制其中一轨就是稳定计划存量,另一轨是发展市场增量。改革不是革命,不能推翻和取消国家计划经济的既得利益和既成体制,因此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个经济改革的逻辑延续和成功依赖于政府功能的持续转变。

以价格改革为例,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几乎统管一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是双轨制,就是主要的部分按照票证和计划价格向城市户籍人口供应,同时也允许和保留了少部分农副产品可以按照市场供求的价格在集市贸易上交易。这其实是典型的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行的双轨制,只是当时允许农村集市贸易交易的这部分农副产品数量很小,对交易的限制也会随着政策环境变动不断时松时紧。1979年改革开放伊始,国家大幅度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即将原计划内统购价格提高20%以上、超计划的部分再加价50%收购,这被认为是启动农村改革的重要起点和支点,因为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大幅提高和合理化对于提高农民的收入、矫正长期扭曲的城乡激励机制给了一个最初的推动力。

就工业品价格而言,由于即便在计划经济下许多集体企业和20世纪70年代初兴起的乡镇企业产销的产品并不被纳入国家的计划供应和分配保障,因此它们的产品长期也是在计划边缘的半市场化的交易环境下进行。改革开放之后,1981年中国需要进口石油,当时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大大高于我们国内的计划价,改革就从进口石油的定价来开始突破。这就是国内生产供应的石油保持计划低价,但是进口石油定价则是高来高去,随行就市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因此石油人讲价格改革双轨制都是从1981年就开始了。19845月在改革的热潮中,政府又允许工业企业增产的价格可以加价20%出售。1986年初开始实行的著名的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改革,仅仅把这种计划内一个价、计划外又一个价的双轨制从个别产品推向了全部核心工业品。

80年代,城市改革遇到的最大拦路虎是价格。几乎所有国营企业的工业品价格都是计划定价,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核心产业,比如最关键的生产资料的价格特别是原料的价格都是国家规定的。这里有一个故事,就是两分钱一盒的火柴调一个价格,政治局开了几次会议还是没有动,因为调一分钱就是涨价50%,可能会在全国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觉得物价不稳定了、通货膨胀又来了。但是长期僵死的计划价格又太不合理了,比如当时国家统配的煤炭价格每吨还只有20多元钱,而乡镇企业自产的煤有的已经卖到100多元了。在这么严重偏离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下煤炭肯定永远是供不应求,从而造成资源配置的严重浪费,怎么办呢?计划经济下的传统办法就是调价,调价是所有人在原则上都赞成的,坚持计划经济的人也主张。但是光调价肯定也不行,因为我们自己的实践和苏联、东欧的历史经验都表明,用计划的办法调一次基础工业品的价格很不容易,比如调煤炭的价格,电的价格也要调,所有消耗煤炭、消耗电力的产品价格都要不同程度的调整,而所有上下游的产品价格都是相互关联的,所以调一次价格要算无数的账,财政部和各个部委都要算账,要平衡调价所引起的方方面面关系的失衡,往往是好不容易下决心调一次价,搞了好几年才尘埃落定,但调出来的价格又已偏离和落后于市场供求的真实状态况了。

就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而言,把计划价格一步放开的休克疗法代价极其昂贵,而基础工业品的价格是互相关联和依赖的,分步或分产品放开的话没有放开产品的计划定价也就搞不下去了,因此直接对计划开刀不具备可操作性。而随着城市改革潮流的涌动,已经允许超产的部分可以加价20%来鼓励国营企业有增产的动力,但由于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距巨大,就开始有人通过倒卖在每个交易环节都加价20%,结果这部分超产产品的价格最终加到了市场平衡价格,但是其中真正超额生产企业得到的好处只有20%,其他都被中间的流通环节给拿走了。所以提出来把超产的部分一步放开,涨价的好处全部给生产企业。领导和部长们都认为这样好,计划没动、计划外一步到位,直接鼓励生产企业多增产。这样做的结果是,超计划生产的部分可以卖高价,所以大家拼命都在增产,由于计划内的指标和额度是固定的,超计划的部分有利益驱动不断增长,这样市场化所占的比例就会越来越高。

中国的改革双轨制增量渐进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新的市场体系、新的市场主体都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和完善,因此旧的体制也不是能一天就废除的。首先,价格放开不等于市场形成,新的市场主体需要培育、市场本身需要发育。工业原料和制成品完全没有成形的商品市场,更没有期货市场。其次,当时除了小商小贩这样的个体户以外,没有以营利性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因为那时除了个体商贩以外,就是国营与集体企业,长期习惯于被动接受计划安排和计划调配,不了解也缺乏在市场环境下的生存能力。所以双轨制就是增量渐进,即保证新旧体系转换中的每一步,增量收益都比成本大,是边际增量的改进,能保证有人受益而无人利益受损,那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社会中只会偶然出现,时间稍微长一些肯定是不可能的。过度激进的体系转换过程如果代价过高,成本高于收益的话,改革本身就会遭到反噬。唯其如此才使中国从很低的起点上保证了改革的持续推进。

双轨制不仅仅限于价格改革,所有制的改革更是如此。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城市工商业的所有制都是公有制,国营及小型集体企业一统天下。起先只是为了解决返城知青和刑满释放等城市边缘人口的就业问题和活跃小商品经济,合法化了个体工商经营户。在整个80年代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只有国营、地方国营和集体的工厂商店及个体户。许多乡镇企业虽然由个人承包了,实际上由私人拥有经营,但是也必须顶一个集体企业的红帽子。直到90年代初开始允许设立包括个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经济才逐步开始被承认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后来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壮大,进一步被肯定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发展到今天,非政府控制的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多半比例,法律和政策上的提法是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双轨制。

外汇体制开始也是从只有国家官价,后来也有国家的牌价和非官方的市价。今天尽管是一个价格了,但是并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所以外汇价格也是受到了调控和管制,改革也并未完成。

再如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过去农民不能进城打工。改革开放后相当一段时期,农村人来城市讨生活也是盲流,要被抓回去的。用工制度改革也是走的双轨制。最初允许农民可以进城来打工了,但叫作离乡不离土,被称为农民工,不管在城市打工了多少年户籍仍然是农村户口。到今天这个双轨制也没走完,农民工及其家属还不能够自由地在就业地落户,所以这也是双轨制的改革。回过头来看各方面的改革,主要的各个纵向经济领域其实都是走的这样的路径。

从横向来看,一开始搞对外改革开放,搞了开发区、沿海十几个城市开放也是双轨,希望一下子开放太多当时的意见并不统一。有领导同志说其他地方可以搞对外开放区,但是江浙不行,因为江浙传统上民族资本主义力量太强大,所以不能搞开放的试点。到了90年代中央才决策浦东开放。这就是中国改革实际走过来的道路。深圳为什么叫特区,无非是它可以搞,别的地方不能搞,这其实就是双轨。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因为统一推开阻力很大、风险很大,意见也不统一。

中国经济改革的逻辑需要认清一个基本点,这就是政府始终是改革的主导和决定性力量。林毅夫教授讲到正确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选择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赶超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这个正确的发展战略以及产业政策从哪里来,源头在哪里,谁来决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选择?其实还是需要政府。不过政府可能选择正确的战略和产业政策,也可能选择错误的战略和产业政策,这方面历史上的教训也非常多。因此还是要解决闭环的问题,不能光讲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发育的不完善,需要政府的作用和正确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还要讲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能有让政府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选择的机制设计。那么多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做得那么差,往往就是因为政府战略选择的失误。我们无论怎样重视市场作用都不能忽略政府的功能和作用。

人类的制度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脱离人性的制度终究是无法长期维持的。这个问题是不是能通过政府来解决呢?政府是有政治取向的,掌权者是有个人抱负的。这一点过去可能有些幻想,现在看应当很清楚了,没有幻想的中性政府。

经济改革本质上都需要不断扩大个人权利与社会活动的空间,也就意味着政府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政府要向有效而又有限政府进行转化,这本身是有难度的。90年代邓小平同志主张不争论,因为一争论就把什么都耽误了,所以这个问题并没有真正回答。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改革进展到今天,我国最大的公有制企业,比如说工商银行、中石油、中石化,其实当中都有大量的个人股东,因为它们已经上市了,是公中有私,因为大量的资本包括外国资本和个人的钱,包括各方面的资金都在其中。所谓姓私的企业呢,比如是一些人合伙办的,在收入归私之前要差不多60%要交公。这些稅收构成了我们所有公共开支的主要来源。现在的文件乃至法律都开始使用民营企业这个称谓。其实,所谓民营企业就不是按照公与私的所有制概念区分的,对应民营企业的概念是国营、公营,古代叫官营。因此,是继续按照所有制还是按照经营方式划分企业性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新问题。

二是解决身份社会的问题,这是中国所特有的,全球几乎没有其他国家是这样的。人家有身份政治,我们有身份社会。今天农民工在很多经济待遇上包括求职、住房、社保医保、子女入学等许多方面,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还是大不相同。中国要进入现代化这个问题不解决恐怕是不行的。有删节。

来源:经济管理学刊、经济学家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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