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勇:“改革大纲”需以法律形式落定
新一轮改革或已如箭在弦。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
转型中国要到哪里去?怎么去?何时抵达河对岸?无论朝野,人们都在期待一个更加明确的回答。各个领域富于主动精神的社会力量,已在朝着自己心中的答案着实努力。
这些年,中央建立低保体系,增加教育投入,逐渐开放社团登记;地方试点财政民主恳谈,尝试权力分设,皆有所改,有所革。允许试点,再慢慢推开成功做法,走经验主义的路子,是中国改革的一个诀窍。但如朱熹所说,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终归是为了全体上下,表里内外,豁然贯通。转型还需要打通一些至关重要的关节,建立和完善一些至关重要的制度。
建立市场经济是大纲领。2012年10月国务院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从1980年代农村改革、民企发展到1990年代国企放小,再到入世直至今天的取消行政审批,在在呈露出这条重要的改革思路。国企尤其是央企有没有更恰当的定位和改革途径?土地权利怎么界定?土地交易怎么实施?顶层设计应如何考虑从根上约束政府之手直接伸入市场的发生机制?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皆禁止。法治政府落地,才有市场经济的完成。
建立现代政治文明是大纲领。邓小平深刻反思过的权力过分集中弊端如何解决?公民选举权如何更好落实?何日公共财政可全部细化公开?官员财产公示能否由全国人大立法强力推行?对公民社会的发育,政府如何减少障碍、提供助力?对公民而言,法不禁止皆自由。下一步改革还要给民众和社会充分开放哪些权利,顶层设计要明确。
收缩权力与张扬权利,诚属一体两面,实质就是行宪。权力与权利的消长之间,大量利益将重新分配。而收入分配改革8年举步维艰,原计划2012年12月出台的方案被再度推迟,充分说明博弈空前激烈。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提城镇化的重要性,但由物的城镇化变为人的城镇化,涉及巨大调整,岂是几个行政命令所能扭转?这些调整,皆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要求让宪法更好地落地。
行宪就是改革的大纲领,而行宪需要重温邓小平的改革大智慧。改革已涉深水区,当下不仅要有打破姓“资”姓“社”的政治勇气,也要如当初设立“体改委”那样,设立一个利益相对超脱的机构来设计和推动整体改革。这应是顶层设计的首要内容。
光有一纸宪法,不等于落实了宪政。习近平说:“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真正落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才有生命力,有权威。
宪法不会自动实施,需要有符合现代治理原则的制度设计。这个制度设计,本身就是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中自然有对公民各项权利的规定,也要有对公权力的基本界定,有各项权力具体而科学的架构和运作规则。
宪法只是原则性的说明。如何与时偕新地解释这些原则,需要有专门的司法机制。对那些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红头文件、地方土规矩,对违宪行为,要建立和完善可操作的审查途径。简言之,宪法要有牙齿,宪政才能落地。
依宪执政,尤其要发挥全国人大的作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吴晓灵2012年11月19日呼吁:我们应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这一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从作为执行机构的政府手里收回更多立法权,让人大真正主导预算审查和监督,并切实对人大任免的干部实行问责制,对被选举出来的官员有问责的权利和途径。这既非老路,也非邪路,却需要改革的勇气和决心,需要一份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已获得相当自由的公民与社会,期待纵深改革;国门已开,坐享全球化红利的国人,希望世界更平。“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这是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的宣示。执政党的政策和改革宣示,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与时间表,需要以具体法律形式落定。而这,本身就是在实践宪法,依宪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