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均:“简政放权”是一场利益革命
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强调通过简政放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简政”就是精简政务、精简机构、精简人员。“放权”就是减少政府所管理的事务,把一些可以由市场调节的职能交给市场,把一些可以由非政府公共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服务交给社会。
大道至简,明政善为。早在抗战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把“精兵简政”作为改进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行政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简政放权的历史。每一次简政放权,无不推动经济发展,催生和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近年来,很多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的精神时,进行了可喜可贺的“简政放权”先行先试。但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却依然没有跳出“集权—放权—收权”和“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简政放权”昙花一现,根本的原因还是利益的纠结。改革本身是利益关系的调整。机构改革、“简政放权”是一场革命,它必然触及政府及其部门的既得利益。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利益关系,就抓住事物的根本;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就把握住工作关键。
这些年,政府之所以喜欢向“无限政府”发展,是因为“权”和“利”结合地过于紧密,放权在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政府的非税收入锐减,就意味着政府利益直接分配者的角色退化,也意味着一些权力部门人员自身权力寻租的空间缩小。于是,所谓的“简政放权”,一方面变成了更加大张旗鼓地“甩包袱”,另一方面却又悄无声息地收权、集权。以与投资有关的行政审批权为例,由于其决定市场投资的有效运行,变成了权力市场化的直接通道,成为了部门利益自肥的手段,简政放权就如割肉。
“简政放权”遭到的另一个阻力,就是上下不一致。“简政放权”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变条块分割为加强块块,但很多时候,实行完全条条管理的单位,上级政府部门都实行比较紧密的直接控制,下级的改革一有可能触及到上级部门的利益,就很可能会遭到上级的否定,“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而对社会市场来说,主要是和基层打交道,如果基层不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一样会遭到“上改也白改”的命运。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行简政放权,用汪洋副总理的话来说,那是政府在“割自己的肉”,这就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政府部门要正确处理自己的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不能因为改革触动了自己的利益就不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也可以把加法和减法结合起来做,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把应当由自己担当的责任担当起来,这是加法;对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采取提出规划和设计思路、方案,把管理和服务权交给企业和社会,由政府加强监督管理的办法进行,也就是“政府掌舵不划桨”的办法,这就是减法。中央政府的改革对地方政府是一个示范,地方政府也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改革方案。具体而言,就是各地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要把简政放权向简化政府行政层次、精简和优化政府流程、弱化和减少政府行政审批权限等领域深入发展下去,真正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和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因此,改革行政审批权是政府的一场自我卸责革新和拆弹。要有效缓解部分政府部门的利益束缚,把行政审批权改革由自我割肉变成自我卸责,实行主动简政放权,决策层可做实行政审批的责任约束,即若某政府部门不愿放权,那么要求其对所做的行政审批决定进行全流程负责,而非一审了之,实现谁决策谁负责,出问题问责,以倒逼相关部门主动放弃干预经济社会运行的行政审批权。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人大闭幕后与中外记者见面时说:“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但毫无疑问,我们应当迎难而上,把转变政府职能与简政放权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新的辉煌,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