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军:把权力关进“笼子”需“多方并举”
“八项规定”是新一届党中央的庄严承诺,也是普罗大众对扭转党风政风的呼唤。落实好“八项规定”,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更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在实践中,经常是“上有政策,下游对策”。对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的不良作风,老百姓经常批评说:“再好的经,都让下面的歪嘴和尚念坏了”。
前不久,新华社一则报道说“凡事都有变通的方式。据银行内部人士介绍,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喝茅台把商标先撕下来,更为隐秘的办法则是,把茅台酒倒进矿泉水瓶。”。
积习难改,作风不变。凡事讲变通,这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特点。影响到国民性,就是不认死理,不会在一个问题上固执地打转转。在实践中,无论是政策的执行,还是办法的采纳,往往采取实用理性的原则。
这种观点和做派,自有其良善的一面,那就是遇事不走极端,不固执己见,一旦发现问题,立马纠正,改革开放30多年,大陆经济实现了腾飞,举世瞩目,这与以变通方法绕过理论上的争执,极有关系。
任何一枚硬币,都有正反两面。比如,为了治理胡乱吃喝风,历届中央都是三令五申,但疾风暴雨过后,一切又回归到常态,这就是变通思维的另一面。
“八项规定”是否能落到实处?我以为,只要措施得力,上下齐心,加大对公权力的约束,转变作风是可行的。这需要执政党有坚定的执行意志,但更需要制度层面的保障。
首先,转变作风,在于财务公开基础上的政务公开。
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政务必须公开。财政支出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基础。顺应中央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实施年度预决算的公开;但也有一些基层政府,财务公开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即使实施了财务公开的基层政府,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方面公开的范围有限,另一方面公开的数据也是笼而统之,成百万、千万“其他”项,就往往让人一头雾水。
在财务公开的基础上,就是实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开,这样就能更好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现在看来,政府部门虽然多次“精兵简政”,但公务员队伍却越来越庞大,这固然与事务增多有关,但人浮于事也不少见。
以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保障,让政府敢于把自身工作情况定期到网上“晒一晒”,这既是展示工作成就的好举措,也是接受外部监督的好办法。
其次,转变作风,在于有效发挥党内外的各种监督。
执政党抓好自身监督很重要。但就目前体制而言,同级纪委部门监督同级政府,有很大难度。财权、人事权不独立的纪检部门,必然受制于一把手甚至相关部门。如何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权力?在我看来,可以把纪检部门改为上级党委直接领导,这样就可以有“钦差大臣”的监察权力,对腐败现象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牵制。
发挥媒体监督更重要。长时间以来,基层部门放大了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而降低了批判监督的力度。如果只宣传成绩,而无视不足,就发挥不了媒体的监督作用;面对新形势,党报党刊应该加强监督功能,这不但是党报党刊走向市场化、赢得读者的必由之路,也是执政党自洁的内在力量。
在党报党刊之外,更要重视“新媒体”的监督力度。随着网络反腐力度的加大,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微博、博客、论坛的舆情。但一些基层部门收集舆情,更多是为了“灭火”,而不是将其视作有力的外在监督。更有一些地方,发生了跨省跨市抓捕监督者的丑闻。
随着民众信息获取渠道的增多,执政党就应该有更开阔的心态,来制定媒体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有法可循”。
其三,转变作风,在于提高公务员的收入并缩小地域差距。
高薪养廉是发达国家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在,国内公务员招考火爆,但大学生目光所聚,还是在一二线大城市,事实上,也只有这些大中城市,能保证公务员有不错的收入。
反观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就很一般。以粤北某县公务员为例,一工龄20年的实职正科,其月薪是2300元左右,本地房价是5000元/平方米,这个收入,只能勉勉强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制度,提升公务员的收入,让他们体面地生活,有尊严地做事情,不但可以避免一些公务员“剑走偏锋”,也有利于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可以考虑在公务员队伍的考核中引入绩效工资制度,让公务员收入与工作量挂钩,与付出的辛勤汗水挂钩。在这个考核基础上,就可以引入公务员辞退制度。
其四,转变作风,更在于将公务员评价体系建立在群众的满意度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府干得好不好,群众对干部满意不满意,就应该由群众说了算。
对于基层政府的工作作风,就应该交由本地群众评议;对于公务员的工作业绩,在上级评定基础上,再加上本地民众的意见,这样就从制度上保障了官员在工作中,注意群众的感受,关心群众的利益。
一些公务员“上班时间喝酒,工作间隙斗地主”,这不但反应了一些部门人浮于事,无事可干;也反应了工作作风的上行下效,互相庇护,形成了庸俗的实用主义理念,只有对错,没有是非。
以制度建设确保群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就是要将权力放在阳光下,关在笼子里。
其五、转变作风,就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有一种意见,认为国民素质太低,所以要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一些干部经常抱怨说:明明是好心,怎么不能获得好报?在他们的心目中,群众永远是需要启蒙的对象。
1945年,在延安,68岁的黄炎培直言相问:“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见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 毛泽东肃然相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在中共建政之初,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已认识到民主对党的建设的重要作用;中共在延安时期,关心民瘼,实行民主,老百姓欢呼雀跃,争相支持。国民党失天下,共产党得天下,某种意义上讲,是民主对专制的胜利。
可惜在建国后,执政党走了一段弯路,民主没有真正落地,之后更导致了反右,继之而来的是文化大革命。惨痛的历史告诉人们: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要结合本土实际情况,先在党内实行民主,继而在党外推开,这样才能体现制度的优越性。
作风的转变,固然需要执政党接受多方面的监督;但监督的前提,就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没有制度作为保障,不把公权力关进“笼子”,转作风就会流于空谈。
本文刊发在2013年5月《领导之友》杂志 作者 顾春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