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谈事权财权不如先谈放权
今日中国,由于政府层级太多,征税权和举债权高度集中,公共品提供能力高度分散,因而事权最多的反而财权最少,越到基层政府此类抱怨越多。调整中央和地方权力分配的财税改革,呼声即滥觞于此。
改革路径其实不言自明,要么下放财权,要么上收事权,或兼而有之。民间和早期官方舆论多集中于前者,不少财政专家和官员提议修改《预算法》对地方举债权的限制,时任财政部长的谢旭人甚至在2010年的《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称可以“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但这并不是如今主流的官方意见,现任财政部长楼继伟就认为,在事权不调整的情况下增加地方征税权,“这个方向是危险的,是个分裂的体制”,相比之下,他更认同中央上收部分事权的做法。
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归属之前,有必要先弄清楚政府自身的定位。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政府一直在实施简政放权的行政职能改革,但现实的结果却是,中国各级政府的事权不是越改越少,而是越改越多了。在2002年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之前,中央政府所拥有的这一类事权高达3600多项,31个省(区、市)拥有超过5万项审批项目,而这些事权还不包括提供日常公共服务的那部分。其结果是,庞大的事权需要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维持,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财力捉襟见肘,对于财权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中央层面各种曾经免征的休眠税开始恢复征收,地方层面以土地为主的政府性基金也在急剧膨胀。
尽管中国一直在努力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但隐藏在行政审批背后的权力,使得政府同时也不愿意轻易放弃经济管理的事权,两者叠加导致的结果是:中央管经济,地方管服务,中央出政策,地方来“买单”。一方面,为了防止财政风险,中央更愿意在涉及大规模投资、且投资风险较高的地方公共产品供给上,实行集中控制,形成所谓地方公共项目的中央审批制;另一方面,为了防范社会风险,中央发布了很多政策来应对公众对司法、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涉及切身利益领域的担忧,但这些事权却越来越倾向于让地方承担,并向地方问责。
因此,要解决事权和财权的两级分化、变相异化问题,首先不是争论中央和地方谁该承担更多,而应该把本不属于政府承担的管理经济的事权卸掉,不是放权于地方,而是真正放权于社会和民间。另外,一部分政府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向市场中的竞争优胜者寻求。只有管住政府有形的手,才可能管住政府贪婪的口,厘清事权、加快放权是建立合理财权的基础,也是“将政府权力关在制度笼子”的第一步。(原载10月7日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