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是新疆地区最为稳定的时期(下)
——兼告司马南、冼岩们一些民族问题常识
三、90年代民族分裂势力重新抬头
进入90年代,新疆少数民族民生问题日渐突出,干部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加上中亚、西亚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泛滥,民族分裂活动再度猖獗起来,并且与民族分裂势力结合。以下列举较为典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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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3年南疆系列爆炸事件。6—9月,“东突”分裂分子在南疆喀什、和田、莎车、叶城制造爆炸、暗杀案件十多起,造成2人死亡,三十多人受伤。
3.1995年和田、伊宁骚乱。
4.1996年全国政协委员卡吾力.托卡全家遭血洗杀戮案,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委、新疆政协副主席、喀什伊协主席阿荣汗·阿吉及儿子被杀案。
5.1997年2月伊宁市骚乱。从5日开始,分裂分子制造骚乱,暴徒高喊“建立伊斯兰王国”等口号,疯狂打砸抢,7人被打死,二百多民众受伤,两间民房被烧毁,三十多辆车被砸毁,多家商店遭抢 捣毁。后查明,此次骚乱是“东突伊斯兰真主党”等分裂恐怖组织所策划,8日暴乱被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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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999年10月24袭击泽普县赛力乡公安派出所案,枪杀2人并击伤1名警察和1名联防队员,后将派出所10间房屋、1辆吉普车和3辆摩托车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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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9年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事件。在此次事件中,造成197人死亡,1700人受伤,被毁车辆达260部,全市总过火面积达到56850平方米,有两栋楼房被烧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恐怖暴力事件。
11.2011年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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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3年巴楚县“4·
14.2013年鄯善县鲁克沁袭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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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苏联长期是东突运动的主要外部诱因
新疆东突分裂势力,其外部主要受“泛土耳其主义”、伊斯兰极端势力和苏联的影响。苏联对东突分裂势力的支持,时间最长,力度最大,对中国的伤害也最大;不仅长期危害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更是当代极端恐怖势力的祸根之一。
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起开始插手新疆,妄图将其“外蒙古化”,建立一个脱离中国的、为苏联控制的独立地区,或者一个象外蒙古那样的“社会主义国家”。
1933年在南疆成立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开“东突”独立运动之滥觞,在这场闹剧中不乏苏联派遣的“革命者”,比如库车暴动的领导人艾合买提,即曾在苏联生活,并在东方共产主义劳动者大学学习,其后加入维吾尔地下组织,接受任务返回新疆南部。
1944~1945在新疆伊犁、塔城和阿山地区发生的“三区革命”中,夹杂了很多苏联扶持的“东突”独立因素。
1960年中苏关系恶化后,苏联再度扶持“泛突厥主义”势力。首先是1961年—1962年策划伊宁、塔城地区边民叛逃苏联,接着扶持叛逃高官祖农·太也夫、马尔果夫·伊斯哈科夫等成立东突独立组织。
l967年在苏联克格勃授意和指挥下,孜牙·赛买提牵头在哈萨克斯坦首府阿拉木图组建了“东突厥斯坦救国委员会”。该组织直接听命和服务于苏联克格勃,是苏联对我国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政治工具。1972年,为了蒙蔽国际舆论,苏联要求叛逃中亚的分裂分子将“东突救国委员会”更名为“东突民族爱国阵线”,以适应“斗争需要”。
苏联在塔什干和阿拉木图设立反华电台,每天以4至6小时交替使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对新疆展开反华宣传,鼓吹“维吾尔的祖国是东突厥斯坦”,煽动维吾尔族“民族自决”,像苏联那样建立民族共和国。
最为甚者,苏联为东突独立势力提供军事训练和特工培训,鼓动他们回国发动武装暴动。90年代以来,很多活跃的东突恐怖主义组织头目,都曾经在苏联受过训。
五、 80年代胡耀邦关于治疆的一些思想
胡耀邦在担任总书记期间,一直关心新疆的稳定和发展。1980年、1981年期间,他4次主持中央书记处新疆工作座谈会,这4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奠定了新时期新疆政策的基础。1983年、1985年、1986年他3次来新疆考察,是到新疆次数最多、视察地方最广、深入穷乡僻野的中央主要领导人。尤其是胡耀邦1985年的新疆之行,他利用休假时间,在新疆下基层考察14天,以70岁高龄,马不停蹄,千里奔波,行程遍布塔城、博尔塔拉、阿勒泰、克拉玛依、阿克苏、温宿、喀什、莎车、叶城、和田、且末、若羌、哈密,深入维族村落、兵团农场,了解民间疾苦。新疆80年代的稳定,与胡耀邦的心血与智慧是分不开的。耀邦同志治疆的主要思想,对当下的民族工作亦应有所启示。
1、稳定新疆至为重要
妥善处理上海知青返沪潮是稳定新疆的一项重要工作。
1963年至1966年底,根据国务院安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共接收安置了上海、南京、北京、武汉、天津等内地城市支边知识青年12万多人,其中仅上海一地支边青年就达9.7万多人。从1979年至1981年,全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掀起了回城的高潮,新疆阿克苏地区一些团场的上海知青也要求返回上海。
1979年4 月和7月,阿克苏地区部分支边知青两次组织“赴京上访团”,要求留在阿克苏工作的上海知青返沪。1980年1月初,阿克苏地区上海支边知识青年3700多人聚集阿克苏市游行示威,要求回上海。1980年11月上旬,喀什、阿克苏、巴音郭楞等垦区的8000多名上海知青,再次聚集阿克苏,他们占据阿克苏地委、行署的办公室40多天,其中还有1000多人进行绝食,要求为他们办理回沪手续。
中央领导同志对上海支边知青问题十分关心,胡耀邦同志先后4次就此问题进行了批示,再三强调“一定要坚信,只要我们领导上真正把工作做好了,支边青年的生活(物质生活和政治文化生活)能不断提高,绝大多数青年是能够长期为建设边疆贡献力量的,请区党委务必重视这个影响全国人心的重大问题,舍得花费心血和舍得拿出一些同志把这件事办好。”
针对新疆地区一个时期出现的民族纠纷,
胡耀邦高度重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警惕苏联霸权主义的斗争。
1980年12月底中央工作会议之后,胡耀邦再次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新疆问题。新疆参加的有汪锋、司马义·艾买提、宋致和、铁木尔·达瓦买提、韩劲草、贾那布尔、巴岱等自治区领导。
少数民族干部首先发言,紧接着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韩劲草作了长篇发言。他从新疆现代史讲起,讲了沙皇对新疆的垂涎,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政策及其对新疆的觊觎,包括苏联与三区革命的关系和1962年的“伊塔事件”。韩认为新疆是多民族地区,搞好民族团结至关重要。新疆解放以后,新疆自治区党委正确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总的来说民族团结是好的。现在的新疆区党委就是这样努力去做的。但新疆现在仍有股“东突”分裂势力妄图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对于这股势力,是分化、打击、镇压问题,不属于民族团结范畴。
胡耀邦高度重视反对分裂主义的斗争。
这次会议形成的《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工作问题的纪要》,
8月中旬,邓小平在王震的陪同下视察新疆。邓小平指出,新疆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共和国还是自治区的问题。高度肯定了
至此,新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形成并发展。
2.把民族团结视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耀邦同志一再强调,只有在搞好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的基础上,新疆的各项事业才能推进。所以,搞好民族团结,一直是80年代新疆政策的核心出发点。
耀邦同志提出,汉族干部同少数民族干部及各少数民族干部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并将其概括为“两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这以后成为我国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邓小平肯定和高度评价这个思想,他说:“这个观点很正确、很好,大家都这样想问题、处理问题就好了。”
耀邦同志在新疆考察工作期间,每到一地都要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他向新疆各族干部和群众提出了搞好民族团结的六条建议:看人家的长处,承认人家的优点;遇到问题共同商量;别人有困难要积极支援;别人有缺点要积极帮助;犯了错误要批评;要甘愿吃亏。
在民族问题上, 耀邦同志和当时的党中央敢于承认过去在民族问题上,“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犯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严重错误,伤害了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在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尊重不够。”
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党中央、胡耀邦和主要领导的这种真诚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是少有的。对消除“文革”造成的民族关系紧张起了重要作用。他们的这种勇气和真诚,来源于他们对改革开放事业的自信和对人民的赤诚。
3.切实推动改善各民族的民生
胡耀邦在新疆着重讲的第二个话题是“使各族人民更快地富裕起来”。他指出,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告诫各族干部,这是你们“每天、每时都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胡耀邦的这个决策与毛泽东当年的考虑是一致的。
伊塔外逃事件后,1963年毛泽东曾在北京召见中央及新疆主要领导专门讨论新疆问题。毛泽东在会上对新疆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新疆的反修工作主要是经济问题。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积累不能过多;粮食征购不能过重,不能过头。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新疆商品供应要比别处充分些,特别是布、茶、糖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必需品要多供应些。新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苏联好。
胡耀邦嘱托新疆的地方干部:“我们的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都要为农牧民致富服务,我们是搞服务的”,“怎么种葡萄,怎么种巴旦杏,怎么采蘑菇,怎么采中药,采了交到什么地方收购,都要告诉农牧民,要不断搞点新办法”。
胡耀邦严历批评发展中只照顾少数人利益的行为,严肃指出:“过去想问题,往往只照顾少数人,只照顾干部”,要求新疆地方干部“现在必须改过来,应当首选照顾群众”,坚定地站在95%的农牧民一边。
耀邦同志多次强调要减轻农牧民的负担,他心痛地说:“农民收入240元,就要拿出100多元,负担太重。这几年应该少拿,让农民富起来,让他们把房子盖起来,生产资料买上。”他还告诫生产建设兵团,一定要减少干部数量,来减轻兵团战士负担;又告诫莎车、叶城县委书记,重大工程一定要亲自带技术员监督,这样才能减少民力、财力浪费。
4.从制度和法律上推动落实民族自治
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之际,党中央积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新疆落实民族自治,198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为保障落实民族自治,党中央也重视培养新疆民族干部,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1949年少数民族干部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60%,1958年少数民族干部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53.2%,1965年少数民族干部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41.1%。1976年,少数民族干部有10.3万人。1978年少数民族干部有11.7万,占新疆党政干部比例的28.9%(因为1975年至1981年干部总数含生产建设兵团干部数,故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下降);1986年少数民族干部有21.1万,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44.4%;1989年少数民族干部有23.2万,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46.1%;1997年少数民族干部有31.2万,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48.8%;2000年少数民族干部有33.1万,占新疆党政干部的比例为50.8%;到2008年,数量提高到36万,比例提高到51%。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80年代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和民族比例基本上延续了建国以来干部任用问题上的方针和政策,之后的几届中央也基本延续了80年代的有关作法,只不过在民族干部的数量上呈上升趋势,在民族干部的比例上也呈上升趋势。
有若干唯恐天下不乱者攻击胡耀邦在新疆重用少数民族干部,打击排挤汉族干部,这个数字也算是对这些人物的一个回答吧。
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以及当时中央书记处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习仲勋同志和乌兰夫同志、王震同志、李维汉同志、杨静仁同志、阎明复同志等,都对新疆的稳定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们的光辉思想也都值得细细挖掘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