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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关于贫富悬殊问题

——“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之四
发布时间:2017-04-28 11:56 作者:胡德平 浏览:116次

耀邦同志主张全民“共产”国有资源,“共产”劳动对象。那么他是否主张贫富之间也来一个平均主义的大“共产”呢?否!耀邦同志坚决否定这一反动政策。耀邦同志主张社队利用地下资源,兴办企业,又反对平均主义,那么是否会带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呢?耀邦同志对此课题也有自己的分析。

 

  • 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政治障碍

 

消灭贫困,共同富裕当然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可是绝不能认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生产,消除贫困就没有任何政治、体制上的障碍了。

建国以后,我国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却加重了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等级色彩。“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城市人口吃商品粮,农村人口吃自产粮、返销粮;户籍制度割断了城乡、工农之间的正常流动,生活在不同等级,有着不同身份人们的上学、就业、医疗、居住都各有各自的空间。对此,刘少奇同志有言:“……是不是开始萌发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刘少奇选集》下卷P304)他先涉及的是干群问题,以后又提到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其思想相当深刻,可惜“文革”的巨石压“死”了这株幼苗,改革开放的实践,又使这株思想的幼苗复活。所以我国的贫富问题,既有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丰富的问题,也有政治问题和体制问题。这是我国二元化对立的经济结构上的必然反映。

如果“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社队办企业的政策得以实行,那么农民的日用生产品可以得到部分满足,还有越来越多的初级产品和剩余产品需要卖给城市、国有企业。农民的经济地位就会提高,那么其政治地位跟着也会提高。耀邦同志说:

联社不能加工的产品和加工的剩余产品,须要出售给国家,国家通过商业渠道转售给国家工业部门、外贸部门或别的联社、地区。联社工业愈向前发展,自给自足的部分加大,出售给国家的部分也会加大。

社队企业兴办起来,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村的干部和农民的社会联系就会大大扩展。商业部门、工业部门、外贸部门,其它地区的社队,都成了他们的客户,成为一种买卖关系,双方可以议价、砍价,农民就会逐渐取得政治上的民主的权利。第二,农民有了自己的商品、企业、市场和话语权的地位,就会逐渐取得和其它利益群体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第三,社队企业出售给国家的产品不断增多、丰富,就会引起农村产品向商品的转化率不断提高,社队企业将必然逐步成为市场的自由主体。第四,这种市场的自由主体,也就是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完全是一支积极革新的政治力量。第五,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以后,他们对教育、文化、科学的要求也会日益突出起来,直至人的全面解放。正如耀邦同志所言:

联社因为有自己的工业,起初,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的某种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一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技术力量;往后,由於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提高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这样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科学专业的更快发展,而全面发展的人也才有可能逐步的实现。

农民有了自己的企业,甚至是现代化的企业,又有了文化、科学知识,农民才有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人才能真正获得最终解放。这是政治问题中的最终要求。

我们只有把消除贫困悬殊,共同富裕的任务,提高到广大农民,以至全民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教育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才能得到最快、最好、最妥善的解决。

解决贫困问题就生产而论生产,就经济而论经济,不管政治是不行的。我认为我国农村改革始初既受到了经济方面的压力,又受到政治方面的压力。若农民身上没有政治上的压力,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为何要立生死状,义乌农民进城经商务工为何要突破政府部门户籍、工商部门的严厉禁令。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虽没有提到农民的政治权利,但经济和政治是统一的,他和中央、地方一些领导正是在“文革”之后,最灵敏地感受到这两方面的压力和任务,所以才能很快顺应广大农民这一历史潮流,在潮流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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