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占彪 :80年代,正法“官二代

发布时间:2026-09-21 14:43 作者:陈占彪 浏览:806次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静安体育馆宣布了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等六人的强奸、流氓罪行,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对陈小蒙、胡晓阳、葛志文执行死刑的命令,据1986年2月22日的《参考消息》报道:“他们被绑着胳膊、低着头,在三千名旁听者面前示众,然后被拉去枪决。”其余三名同案犯陈冰郎、陈丹广、康也非分别被判处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陈冰郎系陈小蒙的弟弟,后来在狱中自尽身亡。

 

1986年1月9日,胡耀邦在中央机关干部大会上讲话中代表中共中央郑重宣布:

按照我们的党规党法,一切忠诚正直的党内外同志,对于我们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的负责人严重渎职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如实地向党中央报告。

来源:《看历史》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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