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在“传统”与“政治”之间:文革时期的性恋与婚姻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全球的社会运动浪潮中,青年始终站在时代潮头,成为推动变革的先锋与主力,中国的“文革”时期亦不例外。从最初的红卫兵,到后来的青年造反派,再到数百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年轻一代在政治舞台上的沉浮起落始终备受瞩目。但长期以来,对“文革”的研究多将这一代人简化为单一的“政治动物”,却忽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恋爱、婚姻的观念与行为,以及这一“个人领域”与当时的政治实践、历史条件和意识形态之间的深层关联。而“文革”并非单一的历史切面,其可分为“可以发动的文革”与“可以发生的文革”,前者是自上而下的政治推动,后者是每个普通人的参与实践,要理解这场运动的全貌,就必须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去勾画年轻一代如何参与创造历史,又如何被历史改变着自身的政治信仰与生活轨迹。
谈及“文革”时期的青年婚恋,大众的固有印象往往与清教式的禁欲主义绑定,这一认知也因八十年代以来的文艺作品再现而不断加深。正如《中国青年》1978年的文章所指出的,在林彪、“四人帮”的破坏与干扰下,青年的恋爱婚姻问题成了无人敢触及的“禁区”:一切男女爱情被视为“邪恶”,文艺作品不许描写爱情,中外名著被列为“禁书”,报刊不登载婚恋指导文章,电影中不能出现爱情镜头,青年团也无法正常关心青年的生活问题。男女生理、两性健康的相关知识,更是被贴上文化与政治的双重禁忌标签,青少年无从通过正常渠道获取,与性、性别相关的内容,还常被红卫兵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视作邪恶、下流、肮脏且危险的存在。
但“文革”并非全然的禁欲年代,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青年人之间,禁欲主义与青春期的情感暗流,始终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竞争与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文革”一代在不同的年龄段,也有着截然不同的情爱表达和婚恋行为。要讨论这一时期的性恋与婚姻,年龄与地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并非所有青年都被统一的禁欲观念所束缚。城市里的年轻学生,因身处高度政治化的环境,往往持有更为“纯洁”的清教徒式恋爱观念,而农村的两性观念则相对开放,这也是不少知青在上山下乡后,经历了别样“性启蒙”的重要原因,农村的生活语境,让他们脱离了城市的政治桎梏,得以接触到更为真实、鲜活的两性关系表达。
“文革”的不同发展阶段,青年的婚恋状态也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1966年运动初期,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氛围催生出较“十七年”时期更为保守的两性关系伦理,青年学生被赋予“无产阶级革命的接班人”的身份,婚恋被归为无关紧要的个人小事,过多关注会被视作偏离革命路线,男女之间的交往只能限定在“革命同志”的范畴内,就连情书中的称呼也必须是“某某同志”,结尾只能署上“革命的敬礼”,情爱表达被视作“小资产阶级情调”而遭到严厉批判。
1967年元旦后,“文革”进入“全面夺权”阶段,以学生为主的红卫兵逐渐退出主力舞台,工厂、企事业单位的青年造反派成为运动的核心,这批造反派年龄更大、生理更为成熟,其中不少人还因家庭出身,在过往的政治运动中遭受过排斥与打击,内心积蓄着诸多不满。在造反派与老牌红卫兵的派系武斗中,出现了大量性暴力事件,这一极端现象,既是特殊时期被压抑情欲的畸形发泄,也成为部分青年实施政治报复的方式,将对政治的不满,转嫁到了两性关系的极端行为中。
1967年底至1968年底,军队通过“三结合”接管地方政权,武斗基本平息,而1969年上山下乡的高潮尚未到来,这一短暂的间隙,成为城市青年婚恋的特殊窗口期。北京的青年因逐渐被政治运动边缘化,开始盛行“拍婆子”的社交方式,上海、广州、成都、长沙等城市的年轻人,也对无休止的政治革命心生倦怠,将生活的兴趣转向了“个人问题”,读地下流传的爱情小说、“轧朋友、荡马路、谈情说爱”成为常态。这一时期,城市的结婚率和生育率一度大幅上升,部分城市的婚姻登记率甚至高于“文革”结束之后,这股被学界长期忽视的婚恋潮,是年轻人以“恋爱代革命”的真实写照,他们用谈情说爱的方式,消极抵抗着无休止的政治运动,发泄着内心的失落与不满。
1968年后,上山下乡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数百万城市知青背井离乡,迁居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知青群体的婚恋状态也随之发生剧变。尽管知青中出现了不少“非法同居”、未婚先孕、堕胎甚至同性恋的现象,展现出情欲的自然流露,但受限于农村的生活条件、户口限制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知青的结婚率却持续走低,多数人不敢轻易谈及婚姻,只能让情感处于游离的状态。
1970年,大批机关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他们留在城市的子女则陷入了“有家无长”的无政府状态,正如王朔在半自传体小说《动物凶猛》中所描绘的,这些年轻人通过打架斗殴、追逐异性、传阅地下手抄本等方式,发泄着青春期过剩的荷尔蒙,成为特殊时代背景下,青年情感表达的另一番独特图景。
而在婚恋的底层逻辑中,“文革”狂飙突进的政治运动,并未彻底颠覆中国积淀已久的婚姻家庭传统伦理,彼时的青年婚恋,始终受革命意识形态与传统伦理的双重制约,在国家提倡的“新事新办”与民间延续的“新事旧办”之间摇摆不定。一方面,阶级身份成为择偶的重要考量标准,青年被划分为“红类”与“黑五类”,红类身份成为婚恋追逐的香饽饽,而“黑五类”子女则希望通过婚姻,改变自身的阶级成分,实现政治身份的“跃升”。国家也曾大力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将入赘称为“实现男女平等的革命行动”,试图打破传统的婚姻习俗。
但另一方面,传统的婚恋观念并未因政治运动而消失,反而在民间根深蒂固地延续着。“门当户对”“男高女低”的传统择偶梯度,依然左右着青年人及其家长的婚恋选择,从夫居的传统习俗也被普遍沿用,多数情况下,仍是妻子通过婚姻改变阶级成分和家庭出身,丈夫则继续继承父母的出身,民间传统的宗族伦理,在与国家提倡的婚恋革命化的博弈中,依然占据着上风。而从实际的择偶标准来看,广州、上海、哈尔滨等地的调查数据显示,“身体健康”“人品端正”“性格相投”“志趣相合”,仍是多数青年最看重的择偶因素,“政治面目”“家庭背景”反而排在其后,这一现实也打破了“文革”婚恋彻底政治化的刻板印象,说明这一代人的婚恋观,既延续了传统对伴侣品性、健康的基本注重,也保留了1950年新婚姻法所提倡的自由恋爱精神,并未因政治运动而全然走向单一的政治化。
彩礼这一传统婚俗,在“文革”时期也呈现出独特的时代特征,成为国家与民间角力的典型缩影。国家将收受彩礼视作“四旧”习俗,大力批判并倡导废除,而在民间,彩礼习俗却以各种隐蔽的方式延续着,只是改变了表现形式,从直接的财物馈赠,转为更为含蓄的物品往来。这种国家与民间的角力,折射出“文革”时期社会生活的真实样貌:政治运动可以改变表层的社会行为,却难以彻底撼动深层的民间传统与生活逻辑。
总体而言,“文革”十年的青年性恋与婚姻,是一幅复杂而多元的历史图景,既受政治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又始终扎根于中国的民间传统,延续着婚恋的本质需求。这一时期的青年,在政治的狂澜与生活的潜流中,一边被时代裹挟着参与政治运动,一边又在缝隙中追寻着人性的本真与情感的需求,他们的婚恋选择与情感表达,既是对特殊时代的回应,也是人性在压抑环境下的自然流露,而这些看似微小的个人生活细节,也为我们理解“文革”的历史全貌,提供了更为鲜活、真实的民间视角。
来源:明请书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