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梁定邦:我向总理提条件 年薪一元没商量

发布时间:2009-01-16 21:14 作者:韩福东 张磊 寇震 浏览:105次

■口述人简介

梁定邦,香港资深大律师。1979年起任职私人执业大律师之前,曾任香港政府政务主任13年之久,历任多个首长级职位,离职前为廉政专员公署助理署长。曾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理事会及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出任其纪律委员会及债务证券小组主席。1995年2月1日出任香港证券及期货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主席。离职日期是1998年9月30日。1996年9月获选为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负责为世界各地的先进市场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1997年7月1日,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委员。1998-2004年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年薪一元。

我跟朱镕基说,我给你提两个条件,第一个,我太太要同意,她不让我来我就不来了;第二个,我收你一块钱年薪,跟你还个价。这两个条件是没得讨论的。第三,我告诉你,六个月没法做什么工作,如果来的话,我估计不会六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多长我也不知道,但起码要更长一段时间。———梁定邦

“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

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在这个条幅前急匆匆走过。5月30日下午,他离开办公室,应朋友之邀和爱人赶着去澳门看西班牙的舞蹈表演。他是一个长期受西方文化熏陶的中年男子,头发稀疏,身材魁梧,有着炯炯有神的目光,说话的间歇会习惯性地向我展现仪式化的笑声。“我从小第一语言是英语,父母在家里是说英语的,我念书也是英文学校,没有学过中文。”梁定邦对我说,他真正开始学中文是在出来工作之后,越学越有兴趣,觉得传统文化真的是源远流长,对现代人的处事和生活态度等各个方面都很有启发。学法律的喜欢精确用语的他,开始喜欢上不精确的中国古文言,因为“古文表达上的美感是别的语言很难找到的”。

1985年,梁定邦第一次去深圳,在深圳大学最大的一间教室,面对200多听众讲解香港法律的时候,他惭愧自己的普通话“讲得非常不好”。但现在他的国语不再是昔日阿蒙了。时不时有点闷的时候,梁定邦会随便抽出一册《史记》读一读,这是他最喜欢的古书,“文笔是无以伦比的漂亮”。他自称看书很杂,《四书》都看过,相较于内容繁复的《孟子》、《中庸》,他最喜欢短小精悍的《大学》,《易经》虽然很难,但他喜欢慢慢琢磨思考其中的玄机。

这是以法律、行政和证券为业的梁定邦不为更多人所知的业余小兴趣。当我问他原因,他的回答是,“我估计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作为一个中国人,想从中国文化中找一个共同点。”作为中国人的梁定邦,在上世纪80年代投身于内地的改革事业,并以此为荣。或许是受他信奉的诸葛亮的“宁静”、“淡泊”箴言的影响,他很多工作是免费的。在北大教书免费,他给的理由似乎显示出他的慵懒:“无所谓啦,给我工资我也都捐出来了,报税很多问题,很麻烦。我到美国也不收他们工资,因为在美国报税更麻烦,那个单子一寸厚啊,所以我宁愿不报了,不收你工资了。”但事实他是一个很勤奋的人。他成为中国证券业界的风云人物,很大程度上是因应朱镕基邀请担任中国证监会的首席顾问。在长达五六年的首席顾问期间,他只每年象征性地收取“一元钱”。

他现在回归了他的律师本业,每年又有上千万元的收入。

改革开放以后恐惧开始淡化

内地“武斗”的尸体不时从东江流下来了,香港人对“文革”印象不好,改革开放后,觉得国家有希望了

“四人帮”被捕受审、邓小平上台,当时都有电视报道,所以香港很快就得知消息了。我1976年自英国读书回来,担任香港廉政公署助理署长,记得大概是1979年,《红旗》上刊登了胡乔木写的一篇讲改革开放路线的文章,令我印象很深。大陆改革开放的消息传出来,香港人也觉得国家开始有希望了,以前的恐惧不能马上消失,但开始变得淡化了。

此前报纸上对“文革”有报道,内地“武斗”的尸体有一部分时不时从东江流下来了,香港人一般都很有法制观念,对“文革”的印象是不好的,不明白为什么就斗死人了,觉得无法想象。

我第一次去大陆是在1983年。因为一个商业纠纷案子,当时新华社经济部请我前去调解,我当时是律师。纠纷双方分别是广州市政府和香港一个非常有名的、对国家很有贡献的家族。这个家族要在广州建一个宾馆,和政府起了纠纷,僵持在那,很难接着做下去了。内地1983年底之前都没有《合同法》的,1979年有了《中外合资法》,但是很粗,操作层面的细节纠纷都没有办法处理。当时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但是双方都觉得打官司没有意思,所以就请了我们这个专家组,请我们以法律的原则去解决这个问题,然后出一个报告。我1983年年底组织了一个团队,包括会计师、测量师、宾馆的管理师等去了广州。大概半年后我们给出了报告,从法律、管理、财务等各个方面把客观情况说清楚了,纠纷的双方都很满意,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纠纷基本平息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去了广州两三次,当时广州还是比较整齐的,但是地面很肮脏,城市的市容跟现在还是相差很远的,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城市。不过在广州想吃好的东西都能找到,人们也开始吃点心了,当时大三元都恢复了,有个酒店号称有3000款点心。

1984年底,我们开始筹备去深圳,当时深圳大学刚刚成立,他们想搞一个法学院,在调解广州商业纠纷案时认识的曾超科律师跟我说,你能帮一下忙吗?大概在1985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我们组织了18个人到深圳大学讲解香港法律,前来听课的包括全国各地一些很有名气的法学教授,有200人。后来我们出了一本书叫《香港法律十八讲》,就是根据那一次的讲义编的。这本书很畅销的,是当时唯一用中文写的关于香港法律的书,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后来卖到大陆了。后来我们成立了“港人协会”,主要工作就是跟内地的教育机构联系,使得两地的沟通更畅通。我们很多人当上了深圳大学的客座教授,包括我本人,还有梁爱诗,她也是最初我组的18人团中的成员。

因为成了深圳大学的客座教授,1985年后我们每几个月就去大陆一次。到深圳大学时路过罗湖,罗湖当时新的大厦是很少的,最高十一二层,多是一些小平房。虽然已经成为特区了,但是还没有开始大规模的建设。当时对深圳的印象就是一个小镇,连小城都说不上。1988、1989年之后,就不一样了。

1985年年底,我们来了北京,认识了很多北大、人大和政法大学的法学院的朋友,之后就有了学术交流。一直到1989年之前,我们和大陆这边基本上都是学术上的交流。1989年之后我开始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当时的案子很多,一年有好几个案子,时不时在深圳或北京开庭。这个职务一直延续到现在,1995年年初我去香港证监会工作后,做得就比较少了,但是贸促会还会时不时给我打电话,说他们人手不够,让我过去再帮帮忙。

内地企业在港上市谈判内幕

双方的法律专家针锋相对,包括史美伦等人蛮强硬的,我和孙司长坐在一起,谈判对手结成统一战线

1991年,我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工作。1992年我们就与内地开始进入一个大致8个月长的、高密度的接触。当时香港联合交易所主动做了一个报告给内地的政府各部门看,目的是想让大陆企业来香港交易所发展业务,策划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

1992年3、4月时,我们组了一个团,由李业广主席带队,去北京和他们谈内地企业香港上市的事情。

当时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理事会,是去北京的其中一个代表。现在我还记忆犹新,我们住在钓鱼台,半个小时后就必须去国务院见朱镕基副总理了,我们在一起商量。李业广主席说,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向国家要《证券法》、《合同法》等,等这些全部齐了,我们才能允许到香港上市,他们都拿不出来,他们对我们反应可不好哦。当时我一看这个报告,就不认同,我告诉李主席,中国内地当时已经发展很快,但你要求的这些东西很难一下子一步到位的。我考虑到当时中国内地法律的发展程度,觉得我们尽量做到内地和香港法律相接轨,务求国际市场能够接受就行了。我当时说我们自己在法律上设计一些东西出来吧,不然再等十年也做不成的。主席说你怎么设计,我说暂时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我有把握能做出来。

我让主席去见朱镕基副总理时,建议做一个两方的工作小组,港方由李业广主席带队,中方由朱镕基派一个部长带队,我们在工作小组里分工,六个月内把方案提出来,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主席觉得这样很好。那是第一次见朱镕基,跟朱镕基见面,主要就是谈这个建议,朱镕基立刻就拍板了。朱镕基是这样一个人,他觉得能做的就当场拍板了。但他当时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要对外说,谈完之后觉得通了以后再对外公布。

接下来六个月里,主要工作就是放在法律问题里了。因为两地的法律差异很大,而且要适应国际社会上的要求,符合香港《公司法》对投资人保护的规定,要做什么样的设定呢?我们做了大概四五个月,把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请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来做出规定。我们就以这个行政法规作依归,写了很多很多对投资人的保护,包括设计万一出现纠纷的话,就用仲裁来解决。这个制度是从1992年年底拍板的,1993年6月,第一家公司就来香港上市了,我还记得给他们公司的号码是168号,很吉利的一个数字。

开会谈判的时候还是英治时代,设计的这个东西包括整套的法制构建,上市的规则,基本上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上市的方法,这个很快就能谈完;工作量最大的是法律,其次是会计。会计是交易所另外一个专门管会计的委员和财政部来谈的。法律组我是组长,代表港方和国家体改委的孙树义司长谈的。我们谈得很融洽的,我有一批法律专家,他们也有一批法律专家,包括高西庆在内。当然因为两地的法律概念很不一样,有很大的争议,后来慢慢调解了,距离慢慢缩小。有时候我们早上9点钟开始谈,一直谈到第二天的4点钟。这样长时段的谈判我们也试过了,很艰难。

现在看来谈判的结果根本没有不如意的地方,因为后来我们要求双方都是证券法律方面的专家,香港这边的证券法律专家包括史美伦等人,因为代表香港证监会,所以蛮强硬的。他们谈得很艰难,吵来吵去的。我跟孙司长夹在两边的专家中间,谈到最后都不是面对面谈的,我说你坐在我旁边,我们统一战线。两边的法律专家针锋相对,我们两个是调解的。专家有专家的意见,每个人都非常坚持的,最后拍板的人就是,你要让一点,他也要让一点。我们等专家吵到一定地步了,然后我们说一人让一步,是这样的。所以那次谈判没有什么缺陷,到今天都能用,是非常成功的。包括到美国上市,美国的要求是很高的,都接受了。

年薪一元的证监会首席顾问

朱镕基说,香港政府给你多少工资,这里一样的工资,甚至还可以增加,我只要一元钱,他有点奇怪

我还记得那是1998年3月5日,为什么记得这个日子?因为这一天人大开会(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这个会将决定朱镕基当总理。那一天他是非常忙的,但还是接见我。当时我带国际证监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开一个会,中国证监会做东道主。朱镕基来见我们,后来其他人———包括美国证监会主席等都走了,朱镕基留下来,我以为就是聊聊天。之前我们见过好多次,因为关于上市的事跟我比较熟。他知道我快从香港证监会退任了,就说能不能帮我一下,来中国证监会做首席顾问,时间大概是六个月左右。他说,香港政府给你多少工资,这里一样的工资,甚至还可以增加。那时我年薪600多万港币。我跟他说,我给你提两个条件,第一个,我太太要同意,她不让我来我就不来了;第二个,我收你一块钱年薪,跟你还个价。这两个条件是没得讨论的。第三,我告诉你,六个月没法做什么工作,如果来的话,我估计不会六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多长我也不知道,但起码要更长一段时间。

他有点奇怪。之所以只要一元钱,是因为我考虑到了,到了大陆你收那么多钱是没法做工作的,别人都只盯着你的收入了。何必要这样呢?!在朱镕基总理找我之前,我已经准备去欧洲了,意大利佛罗伦萨有个大学,非常漂亮的地方,已经邀请我做六个月的客座教授,还可以延长。我很想去意大利,我想学意大利语。已经全部安排好了,因为朱总理的邀请就没去。

来中国证监会前,我在北大教书已经教了一年,还搞了一个为期一年半的“证券资本市场综论”的论坛。中国证监会给我的办公条件很好,我在证监会有一个很好的办公室,一个秘书,一个司机。周一到周五每天我都去上班。白天我去证监会上班,晚上去北大带学生。做顾问期间,我大部分时间在北京,至少有两年多是专职顾问。2002年我去美国哈佛大学做客座教授三个多月,回来也是住在北京,一直到了2003年4月以后在北京就很少了,慢慢淡出了。2004年6月就全部退出。

我的建议一般直接给朱总理

时不时朱总理会叫我去报告一些具体的事,时间很难说,大概是两三个月一趟。但是我写东西给他比较频繁

说老实话,我在首席顾问任内,没有遇到很大的问题,因为我当顾问,不是做实务的,我没有某一天必须做完这个事的压力,催促我把问题马上解决。所以很难说我有任何困难。

初期有人会觉得我提供的意见和内地的国情不太符合,尤其是业界的人会有这种想法。但中国证监会的人不会。我试图转到他们的思想角度,跟他们说那些建议。我跟证监会的人也是打了很多年的交道了,和中国证监会的主席、副主席都是老朋友。我们有很多默契了,大家说的话基本上没有必要说很长,写的东西也是一看就很明白。我写的东西跟国情尽量靠近。当然我的初期和后期可能会有变化,后期更接近国情。他们也是说,你不要完全用香港那套东西,不适合内地的。所以当时我说,可以看台湾的市场,因为台湾是华人社会,当时也有非常多国有企业,其中很多后来都变成国民党的党产,跟大陆的情况差不了太多,而且台湾也和大陆一样是大陆法系。到中国证监会一年多后,我还找了一些台湾的学者过来,跟他们做研讨会。我认为,台湾已经把西方的那套东西过滤了,融进一个华人社会,和大陆更接近。当然跟大陆的体系还是不一样,但是比美国、香港的那套制度更接近。包括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这套东西都是从台湾搬过来的。

证券公司的管理方面,保险公司收回来的钱能不能进入股票市场?商业银行怎么跟股票市场交叉运营?各方面的问题都要提到国务院高层才能解决,部门跟部门之间是没法解决的,很多问题必须朱总理亲自拍板。朱总理具体的证券业务不是非常懂,但是他这个人非常聪明,看大局看得非常好。

时不时朱总理会叫我去报告一些具体的事,时间很难说,大概是两三个月一趟。但是我写东西给他比较频繁。我跟他交流都是很随便的,一个对一个,在他私人办公室里面。和他也会有具体问题的争议,但他跟我还是比较客气了。我还想到,如果我收他一千万年薪的话,他就会说:我给了你一千万,你一定要给我交过来东西!所以当时我收一块钱是有充分考虑的,收很多钱代表我们大家都有一个义务在里边,这样的法律关系,不收钱是没有的。我可以比较超脱,而且比较客观。你可以不听我的,无所谓,但起码我没有个人的利益在里边。

我的建议一般都是直接给朱总理,再给中国证监会抄送一份。朱总理一般批字让证监会考虑我的报告。基本上我大部分的意见都是政策性、方向性的,也有一部分具体的。具体的东西比较慢被接受,方向性的建议,朱总理觉得是该做的,他们也不能说不接受,但是慢慢实现也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时间。我当时建议的东西,到今天基本上能看得出来了。

朱总理是非常果断的一个人,很聪明的一个人,很多问题一说他就明白。当然果断的人永远都会被争议的,因为你的决策不可能100%对的。外界有批评他有计划经济的一些思想,在证券领域,有时也有体现,但我觉得这受当时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本身制约,没有办法。很多人批评中国股市是“政策市”,这个是没有办法的,整个中国社会是有很大的局限的,到今天都是。分配都是中央政府分配,而且是有很多的既有利益在里边,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分配。对此,我是有一套理念的,当时叫小政府理念:政府不要管的东西尽量就别管了,尽量把它甩到市场去。小政府是个模糊概念,你可以认同,但具体你没有必要100%依据它行事。我当时提出有几条原则:第一政府不该管的东西不要管;第二,每一步都必须完全以法律为依归,所以当时证监会法律部的地位是不断提升的,后来请了陈大刚律师从美国回来做首席律师了。这两点中国证监会是接受的,尽量市场化,而且管理市场必须依法管理。

大方向很容易被证监会认同

做首席顾问期间,我提的建议,证监会很少说不接受的,但具体的如规划一个衍生工具市场就要慢慢来了

在做首席顾问期间,我提的建议,中国证监会很少说不接受的。具体的意见,我也会首先提出个框架性的东西,这样大家很少不同意的,大方向很容易就认同了,但……比方我说下一步要规划一个衍生工具市场,周正庆(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说,好事好事,可是那规划就慢慢来了,这个东西到今天都没有实现呢,当然有一部分已经实现了,认股权证已经卖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们的金融期货市场还没有实现,这个问题我们开过多次会。

因为当时中国股市绝少有机构投资者,所以很多投资是不理性的。中国证券市场的构建要有几个重要的基础。第一,完全以法律管理市场,不能政府没有依据地发号施令让你做什么事,先要有一套法规,证监会再在这套法规下做事。现在证监会已经做得很彻底了,立法比较完备,而且很多市场中人在和证监会打交道的时候都会说:你这是依据哪一条?当然说得很客气,但都是要求它有依据了。第二,必须孕育机构投资者,包括请国外的投资人进入我们的市场。没有机构投资人主导市场的话,这个市场就是一个赌场。中国内地近年揭露了很多证券黑幕,每个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出事的,只能在出事中吸取教训,美国、香港也有很多啊,到今天都有啊。昨天(5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还公布逮捕了一大帮人(侦破一宗认股权证交易涉嫌造市案),这是不奇怪的。2001年,吴敬琏说中国股市像一个赌场,他必须有一句比较形象的话,来描述那个状况,这句话有人说夸张一点,我觉得是很形象的。我跟他说,我同意你的说法。我在公共场合应该都说过这句话。当时我说,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政策来培育机构投资人,包括政府的社保基金,当时我们和国务院体改办做社保基金的设计———社保基金的钱不要自己投资,是请机构投资。我们用了很多时间做这个东西。到了今天,中国相对是一个理智的市场,大盘股买方、卖方基本上是研究基本面来操作的,我不能说没有市场操纵的情况,这每个市场都有,不能完全杜绝,但是现在机构投资人很多了。

在做首席顾问期间,我觉得内地不只财经官员,还有从业员,都很缺。当时我跟世界银行谈到,跟财政部搞一个学院,和会计学院一起搞,谈得不错,后来世界银行换人了,换了人之后就不了了之了。财政部还是想做的,但我要离开了。2004年,朱总理也退休了。温总理一上任之后,他的主要目的都是搞民生的问题,我觉得自己的建议也已经基本提了,一部分已经开始做,一部分没有做。我能做的东西已经做完了。如果我再不回香港的话,我就回不来我原来的律师职业了,因为我已经脱离了很长时间了。其实我2003年3、4月就回到香港已经开始慢慢恢复律师业务了。

我现在和中国证监会还有联系,还是它的国际顾问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但是接触不多,一年开一两次会议。我觉得该提的问题我会提,但是现在没有很多时间做一些具体的建议。很大的事可能会给他们写封信。

现在中国“政策市”淡化很多了。政策左右不了一个市场,主要是看市场的基本面。当然政策也是重要的,不光是为股票市场设的政策,其他的宏观政策,也会使股市受影响。但是国家必须做宏观政策,不做不行啊。相对来讲,我觉得中国内地股市是我预料之中的比较健康的发展,在新兴市场里边算是发展得不错的。

采写:本报记者 韩福东 实习生 张磊 寇震

统筹:本报记者 贾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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