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对社会异质性的消解

——透过上海游民改造的分析
发布时间:2009-09-11 21:44 作者:杨丽萍 浏览:187次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即开始了全面的社会改造。游民是造成社会失序的众多社会异质性群体之一,聚集在上海且为数众多的游民是当时的一大社会问题。在对游民实施大规模收容之后,新政府着力开展对游民的改造工作。这些工作既包括通过教育的方式,重塑他们的思想和价值观,也包括通过对游民进行劳动能力的训练,改变其寄生性。特别是后者使得具备劳动意识和能力的游民被重新赋予公民身份得以再次进入社会,他们所具有的新的职业身份和阶级身份亦自动做出调整,使得游民得以被纳入新的社会阶层。最终,随着负载整个游民文化的戏剧整改进行,游民这一阶层一度消亡。

关键词:游民社会改造 异质性消解

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将“黑色大染缸”上海打造为共和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是新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当时,上海是远东和中国的第一大城市,国内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与此同时,由于资本——帝国主义的长期浸淫,使得这个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充斥着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因异质性群体游民云集而造成的社会失序即为代表[1]。多年来,学者们对于游民问题的关注集中于过程性的梳理,而寄寓于过程管理中的内在逻辑却鲜有触及。本文尝试在社会改造的视野下,通过分析新政府对游民改造的过程,揭示思想重塑、身份再造以及“文化整改”是国家对社会异质性进行消解的密匙。

一、社会改造中的异质性消解:游民改造的缘起

“改造中国与世界”是毛泽东一生的追求,新中国成立后他立即提出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社会主义改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制度的改造,一方面是人的改造。”[2]实际上,就“制度的改造”而言,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行此项工作从未间断过,而“人的改造”特别是对诸多异质性群体的改造却是迎着新政权的建立一一铺开的,游民收容与改造正是其中具有典型意义者。

游民主要指一切脱离了当时社会秩序(主要是宗法秩序)并从事非稳定、正当职业的人们[3]。游民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礼记·王制》之中:“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无旷土,无游民,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这里的游民是指离开其特定的居住地区,没有固定职业的人们。而随着游民群体历经数代不断扩大,其概念和范围也日渐模糊。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将游民和刁民联系在一起。清朝统治者就把游民与流民区别开来,和莠民中的游手、无赖、地痞、流氓一起打入另册[4]。这实际上把游民中最边缘化的个体特征扩大成整个“游民”群体的。

新政府也是根据游民的思想倾向、道德品质来对其进行定性的。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瞿秋白、毛泽东等人很早就对游民现象进行了研究。毛泽东把游民局限于“兵,匪,盗,丐,娼妓”五种从事不正当职业的人,并估计这个群体约有两千万人。他所概括的游民谋生方法:兵为“打”,匪为“抢”,盗为“偷”,丐为“讨”,娼妓为“媚”。并认为这些游民谋生方式虽各不相同,然谋生弄饭吃则一,由此认为游民乃人类中生活最不安定者[5]。建国之初,政府对游民的定位受到这种思想支配,游民被定性为“寄生者”以及“影响社会治安”者。

从游民这一概念本身来看,游民影响安定,具有极强异质性。而游民作为一个异质性符号在其漫长的发展中,又被严重泛化。新中国成立之初,上海游民固有的一些特质加剧了其作为异质性群体引发社会失序这一大众想象,在社会改造推展开来之后,消解游民社会异质性这一工作变得更为迫切。具体而言:

其一,上海游民为数众多。

上海开埠后,游民大量增加。有记载说,“闽粤贫民游食于兹者,不下数十万。”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上海游民数量剧增,不得已之下,当局采取了绅士们的意见,招了一部分游民练为兵勇[6]。然而,这一做法无异于杯水车薪,随着上海人口的增加,游民也迅速地拓展规模。到1949 年,上海游民连同家属在内共计17 万人[7]。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对游民进行了收容,一度造成收容所人满为患。

例如,从1949 年到1952 年,针对市内的游民聚集情况,上海市政府共进行了4 次大型突击性收容。在1949 年12 月突击性收容中,四天共收容游民4522 名[8]。1950 年11 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生产救济委员会协同发动了全市第二次游民大收容,仅11 月16 日夜就收容游民8830名,此后十余日里又陆续在街头进行说服收容,到月底,共收容了12000 多人[9]。经过历次突击性的收容之后,上海街头巷尾的游民才有了明显减少。再如,在上海接管后的第一年中,以经常性收容形式共收容游民6293 人[10]。到1950 年初,公安局和法院陆续拘捕涉嫌犯罪的流氓、扒手之类共7000 余人,民政局收容上千人,连同警备司令部收容的上万名散兵游勇在内,上海市共关押收容了这类游民将近3 万人[11]。

如此规模游民群体的存在给上海社会治安造成了巨大隐患。例如,在新政府的一份调查中,解放初期原虹口、提篮桥、北四川路3 区内发生的抢劫或扒窃案件,有40%以上被认为是游民干的[12]。其二,上海游民成分复杂。

上海游民与其他城市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其特点。早在上海接管前,其游民就以种类繁多、难以管束著称。按其行为分类,有职业乞丐、窃贼、劫匪、骗子、黄牛、拾荒者、“吃白食”、“推桥头”、贩毒人员、妓女、散兵游勇、地痞流氓等10余类。据统计,在“华界”人口的职业构成中,从1930 年到1936 年这七年间,无业游民和囚犯等所占的比例,最高年份的1930 年为18.21%,最低年份的1934 年为15.47%,七年平均为16.35%[13]。

这一统计尚且混杂着囚犯的人数,但如将国民党的兵痞、警棍等考虑在内,出入也是不大的。在一份15 万左右游民的统计中,扒手、小偷约20000 人;贩卖毒品及聚赌的约2000 人;散兵游勇约2000 人;娼妓约30000 人;流浪儿童约5000 人;拾荒约4000 人[14];依赖、依靠游民生活的约8.7 万人[15]。如果细化其分类,则种类更多。1950 年,据对收容在劳动、儿童、妇女、残废四个生产教育所的6344 名游民的统计。这些人主要包括乞丐1676 人,扒手1468 人,流浪儿童2841人,娼妓10 人,特务游勇132 人,吸毒者166 人。论文化水平:大学程度者10 人,专科学校22 人,高中61 人,初中256 人,小学3238 人,私塾260人,不识字的2446 人。其中有1146 人是具有生产能力或者一技之长的,他们的职业类型涉及二十多个工种[16]。论籍贯则遍及全国30 个省市,甚至还有少量的华侨和外国籍游民。

新中国建立后,在上海仍然生活着相当数量的外国人,1953 年为4896 人,1956 年为2553人,而无法回国的外国人很多沦落为游民。据统计,从1952 年9 月至1956 年8 月,在外籍游民收容所收容的174 名外籍游民中,无国籍者96人、苏联籍50 人,另有少数朝鲜人、南斯拉夫人、希腊人等[17]。这些外籍游民同国内游民并无二致,也参与偷窃、诈骗、卖淫、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还乘外宾来沪参观之际拦路强讨。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群体,上海游民不仅人数众多,而其本身所具有的异质性亦十分突出,这使得游民成为中国共产党评价体系中具有超强异质性的社会群体。为了防止游民异质性可能招致的严重社会失序,新政府沿着社会改造的思路对游民厉行改造。毛泽东之所以对社会改造情有独钟,关键在于他认为社会改造不仅可以彻底医治旧社会的疮疤,解决新民主主义遗留问题,而且对社会主义新制度起到了良好的拱卫作用。

新中国社会改造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不同的构成要素、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在此过程中,为了防止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因为缺乏亲和力而导致社会冲突和失控,就必须对其中可能造成这种状况的异质性进行消解,游民改造正是这些工作的起点。

二、改造预备式:游民收容

游民的收容是改造的基础。一般而言,社会改造就是针对社会基本的矛盾,采取相应措施变革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结构和生活习惯,以推动社会进步。就此而言,社会改造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社会工程,即使包含于其中的具体工作游民改造亦是如此。这是因为,游民不同于一般的流民、难民,相对而言游民更为固定,并且组织化程度较高。因为有着固定的组织与文化,游民俨然成为一个社会阶层[18]。一位党的干部如是说,上海“游民的多,他是全国各城市不能比喻的。上海瘪三、扒手的地痞流氓,已形成一种特殊力量”[19]。有鉴于此,在整个改造工作进行之前,首先必须对游民进行大规模的收容,以保证游民群体被尽可能全面地纳入到社会改造的框架之内。

自有游民始,游民收容救济事业也就开始了。在传统社会,游民救济多采取赈抚政策,如发放“恩赏米石”,收养老残病弱等丧失劳动力者、设立粥厂,收留灾荒与战争性无业游民等。清代,政府对游民的收容有了较多的改进,已经开始采取垦辟荒地和开办技术传习性质的公艺局所的办法来安置游民。晚清时期,政府曾经对无业游民进行救助,这些救助活动一度改变了传统制度下单纯的、临时性的救济方式,而是采取了复合的、长远性的教养兼施的救助,取得了一些成效[20]。

近代上海在游民收容与救济工作中承担了主要角色的,是以各种慈善组织、同乡组织为代表的社会中间组织。原因是开埠以来,大量游民汇集于上海,传统的游民救济办法和机构逐渐不能满足游民的收容与救济工作,社会中间组织于是参与到游民收容与救济中来。早在1922 年末,上海主要慈善团体的30 多名代表就商议成立收养游民的工厂。到1925 年,游民人数日益增多,游民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当年底,上海华界、租界的士绅联合发出倡议,扩充原先作为残疾人收养机构的上海残疾院,成立了收容乞丐的凇沪残疾乞丐游民教养院[21]。该所以传授工艺技术,增强生存能力,图求社会的安宁为宗旨,随后,淞沪教养院也设立。1927 年,南市慈善团体会同上海县当局和上海县警察局,在漕河泾建立了乞丐习艺所,后改称游民习勤所。到1931年6 月,该所共收容游民1347 人,其中763 人习得技艺,重新走向社会[22]。然而,社会中间组织所进行的慈善活动,往往具有不稳定性,更缺乏全市性的统一行动,各种救助活动犹如杯水车薪,无家无业无生活依靠者于问题无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建立了自己的收容机构,并全面承担了游民工作的职责,各种社会救济团体逐渐淡出了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政府全面接手收容工作后,收容工作体现为突击性与经常性收容,临散性和全面收容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游民收容工作的有效性(见上表)。

如上表所示,从1949 年到1958 年上海市共计收容各类游民69573 名。通过突击性、经常性,以及对各种类型游民的全面收容,流浪于街头巷尾的游民大为减少,社会治安情况也有了较大的改善。据沪北地区公安局报告,突击收容了游民集中的哈尔滨大楼后,至少使沪北地区内的治安案件减少了40%[23]。从全市的情况来看,治安状况也随着游民的收容有了起色。据市公安局的统计,自大规模收容工作开展以来,偷窃盗劫案件逐渐减少。1950 年10 月份(未收容前)的全市偷窃案发生2937 件,11 月份进行收容后全月发生2492 件,减少435 件。以灾民较多的闸北区为例,11 月份上半月和收容后的下半月来比较,上半月偷窃案计73 件,下半月为51 件,减少了33%[24]。

然而,这种好转是暂时性的。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游民收容并不能解决游民问题本身,一段时间的集中性收容治标不治本,收容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游民群体亦会死灰复燃。如何彻底解决游民问题,纠结不在于收容,而在于改造,并且这绝非一般意义上改造,而是一种异质性的消解。

三、游民改造:异质性的消解

作为社会改造的一部分,消解社会异质性的游民改造工作并非易事。“改造这些人,不是短时间的事情,他(它)不仅要有充分的财力,而且要有大量的干部。当着还没有完整一套改造这些落后分子经验的时候,就是有钱有干部也不能贸然来大批收容的。”[25]这是因为,社会改造本身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多维进行,才能达到釜底抽薪彻底解决游民问题的目标。纵观上海游民改造历程可以发现,为了完成对游民的改造,上海市政府制定了有效的过程管理模式,渐进推行。

(一)扼灭游民思想上的腐朽性:思想之重塑

游民的阶层意识形态往往与官方的、正统的意识形态不符甚或相对立,很难为主流意识形态所容,通过教育的方式,重塑他们的思想和价值观是改造游民的前提。

任何阶级、阶层一旦形成,必然形成其特有的思想政治意识,这种意识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经济、政治关系的反映,它集中代表着该阶级或阶层的愿望、要求和根本利益。游民阶层也是如此,他们在经济生活以及组织形式上的种种特征,也反映到了他们的思想意识、政治倾向、道德观念和行为价值取向上。瞿秋白就认为,游民在政治和文化观念上表现出“狭隘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排外主义”以及“国民文化主义”,并由此而产生了“一切反动的思想和策略”;在政治生活和组织观念上表现为“首领式的个人主义”、“盲目的服从”的意识、“流氓式的纪律观”;在行为上表现为“无政府主义”、“盲动主义”、“个人恐怖主义”,甚至“主张烧毁城市的倾向”[26]。

这实际上把游民中最腐败分子的特质扩大为整个游民阶层的。但这种观点构成了新政府对游民的基本认识,这样一个印象化的群体,显然难以符合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标准。因此,新政府对于游民的基本态度是,“必须采取坚决的强迫劳动、教育改造的政策与长期耐心的教育相结合,启发他们的政治认识和自尊心,培养他们的劳动习惯,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从而使他们自觉地、积极地劳动生产,成为社会生产力之一部分”[27]。游民在进入收容所后,往往先集中半年左右时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以培养其劳动人民的品质。

这些教育包括政策纪律教育、阶级教育、爱国守法教育、劳动与前途教育四个方面。例如,政策纪律“教育的目的是逐步清除游民散漫的习性,培养其集体生活的习惯,使游民了解政府的政策和他们的光明前途”[28]。教育内容一是讲收容改造的目的与好处、人民政府改造游民的方针政策;二是组织游民学习有关生活、卫生、纪律等方面的规则,使他们养成服从改造、遵守纪律的习惯。阶级教育主要是“运用诉苦和坦白方式使游民深切了解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对人民的迫害,启发他们的觉悟性”[29]。

除以上教育外,管教部门还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任务,向游民宣传国家总任务、总路线、宪法等,中间也穿插进行有关时事政治的教育,以提高游民的思想认识。游民所受到的教育完全是一种社会主义色彩的教育,而教育在游民的社会主义社会化过程中,能够“以完整的、系统的、正面的、强制的方式对‘游民’进行社会化”,从而塑造出具有社会主义人格与素养的公民[30]。在此过程中,游民思想中的腐朽性被扼灭,游民的阶层意识为新政府的政治文化所同化。

(二)改变游民的寄生性:身份之再造

游民的出现源于其生活的无保障,游民形成并不断劣化的主因也在于此,如此一来,改造游民的关键就是改变其寄生性,再造“公民”的身份,以方便其被纳入正常的社会序列之中。

人口的游民化以及游民的阶层化都源于生活的无保障。自鸦片战争以来,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和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在我国社会内部,一方面出现了代表新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另一方面也造就了被排斥于社会生产之外的空前庞大的无业人群[31]。这个庞大的无业人群,因失掉了土地和赖以为生的职业而游民化。而部分游民在生存危机中,通过从事不正当的职业以谋生,“当这些由于过分都市化而产生的庞大而又复杂的游民阶层形成并迅速扩展时,由于求安全,求温饱以及求发展的本能”,使他们纷纷投入的帮会组织体系[32]。这样,具有庞大群体规模、帮会化的组织体系,以及鲜明文化特质的游民就逐步阶层化。也由于生活来源的极不稳定,遂使这个阶层成为具有随时沉浮、变化无常的阶级特性,可以说是“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33]。

而作为一个整体都边缘化的庞大存在,游民很难为社会所消纳。与此同时,作为阶层分化十分突出的群体,它又在近代社会的变迁中流动不居,不仅寄生于大社会,而且向社会的各阶层渗透[34],腐蚀着整个社会。

防止游民阶层异质性对社会的腐蚀是游民改造的根本,而其关键是改变游民的寄生性。换言之,只有使游民具备保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才能使其因新获得的经济地位而重新被纳入社会的不同层级内,而不伤及社会本身。在上海,这一过程是通过赋予游民劳动者的能力、意识和身份来进行的。当游民从异质性群体转化为普通劳动者——公民时,也就在事实上完成了对游民阶层的分化以及对该异质性群体的消解。具体过程如下:

在游民进行收容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收容所的人满为患,大量人力物力被耗费,而游民问题并未因此而解决,游民收容工作突破口打不开,一度陷入两难的尴尬。通过对游民的调查发现,很多游民不仅曾经有过职业身份,而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根据1950 年5 月对6293 名游民的调查统计,这些游民的文化程度都不低,其中,私塾263 人,小学3238 人,初中256 人,高中61 人,大学10 人,专科22 人民,只有少数为文盲。在这些人员中有生产技术的占总数80%以上,其中具备农业生产技能的有3313 人,工业1630 人[35]。在有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这些人只需接受短期教育培训,即可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有鉴于此,教养部门把改造游民的活动围绕劳动教养和培训展开。“对长期以偷盗、抢劫、欺骗、敲诈、乞食、贩卖违禁品、赌博维持生活的游民,强制其离开上海市,到农村中劳动生产,在生产中教育改造他们成为劳动人民。”[36]最初,为了配合劳动教养,政府组织了一些手工业、建筑工程、农业、饲养业等生产活动。1950 年开始,又先后组织起缝纫、制鞋、装订、麻袋加工、理发、摇绳、织袜、弹棉花、泥水工、竹木加工、打铁、制豆腐、发豆芽以及牧羊、养猪、种菜等30 多个生产项目。上海市新人习艺场“把游民中有工业技术与一部分年青而有学习技术条件的游民,集中该厂进行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场内先后设立营造、缝纫、制鞋及汽车修理等生产部门,创建一年就在劳动生产中培养出670 多名技术工人[37]。

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训练,游民掌握了一定的谋生技能,提高了自我生存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促成游民向公民的转化。

从1952 年5 月起,游民教养所开始对参加生产的游民实施按月给予生产奖励金的办法,每人每月2-7 元。1953 年5 月起,新人习艺场实行工资待遇办法,工资标准为:定有劳改期的游民每月按劳发给奖励金;已恢复自由因无出路自愿留所与自投入所的劳动者按每月70 个工资分(折合人民币15 元)加奖励金发给;职工实行计件工资与固定工资相结合的办法,有特殊技术者酌情增加报酬。此后,根据教养单位生产发展的程度,各教养所都先后实行计日、计时、计件工资等多种工资形式[38]。工资待遇办法的实施改变了最初教养所“不要报酬白做工”的义务劳动制度,意味着游民已经成为经济独立的劳动者,这一制度的改革是游民身份转换的一个转折点。

1953 年初,市民政局贯彻国家内务部关于“规定三年为游民改造期限”的指示精神,拟定《评定游民成份及确定改变成份的实施细则(草案)》。《草案》针对收容人员的行为、品质、历史情况、流浪时间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定改造期或定改造期的详细规定。一般游民的劳动改造期限定为三年,游民改造期满后,恢复政治自由,不再称为游民,由劳动教养所宣布出所,发给出所证明。

如此一来,游民在获得劳动技能、经济上取得独立、成为新的个体的同时,通往社会中心体的道路也向他们打开。1956 年,上海市一年之内就有17000 多个经过改造的游民走上了工作岗位。其中大部分是回乡生产,并有6000 千多人到上海各工厂、企业等单位工作,还有一些志愿去安徽、甘肃、西藏等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39]。通过对游民进行劳动能力的训练,具备劳动意识和能力的游民被重新赋予公民身份得以再次进入社会,此时,他们所具有的职业身份和阶级身份自动做出调整,游民群体伴随着游民身份的消除而消减。

(三)游民的去阶层化:文化的整改

游民阶层在漫长的形成发育过程中,拥有了本阶层的文化,游民文化不仅根深蒂固,而且维系着并壮大着游民这一群体,因此,游民文化的整改是消解游民阶层的根本。

游民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不仅如此,游民文化还对主流文化产生了冲击。王学泰先生认为,游民文化是与孔孟文化相对立的文化,“自宋代以来由于通俗文艺作品的普及,游民的思想意识也通过通俗文艺作品散播到一般民众中去,因此,才使得许多不是游民的中国人的灵魂中也活跃着游民意识,它与儒家意识和道家意识构成了中国的思想传统,应该说这是极其可悲的。”[40]王先生所指的由游民文化滋生出来的各种游民意识,主要是“逞英雄”、“打不平”、“讲义气”、“有办法”以及“威风”之类[41]。就这些意识本身而言,虽然是愚昧和目无法纪的集中表现,但这种意识不仅由来已久,且深入人心,甚至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行为逻辑。一些会道门组织正是以标榜这种意识为幌子,吸引了众多徒众,而当它作为一种集体意识存在时,其暗含的破坏力也是巨大的。

游民文化的一种典型载体是地方戏,其流传的过程,也是上海游民文化不断酝酿和形成的过程。由于游民文化是维系游民群体的精神力量,故游民的改造也就落实到旨在消解游民文化的戏改上。“人民戏曲是以民主精神与爱国精神教育广大人民的重要武器。我国戏曲遗产极为丰富,和人民有密切的联系,继承这种遗产,加以发扬光大,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遗产中许多部分曾被封建统治者用作麻醉毒害人民的工具,因此必须分别好坏加以取舍,并在新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发展,才能符合国家与人民的利益。”[42]

上海游民人数众多,而戏曲界戏院剧种之繁多,艺人队伍之广大,亦是其他任何都市所不及的。据调查,上海共有京剧剧场10 个,演员1200人;越剧30 个剧场,演员1500 余人;沪剧9 个剧场,演员近千人;江淮戏11 个剧场,演员800 余人,维扬戏7 个剧场,演员340 余人;滑稽戏8 个剧场,演员175 人;评话弹词100 人。此外还有通俗话剧、苏弹、故事、蹦蹦戏、常锡文戏、甬剧、绍兴大班、魔术、大鼓快书、相声,以及不经常演出的粤剧、川戏、潮州戏、崑曲等。这些剧种共拥有剧场100 个左右,书场及饭店表演的约百家左右,演员总数8000 余人。每天的观众达15 万人(电台和郊区场子尚无统计),每天演唱的艺人约5000 人,业余的还未算在内[43]。如此庞大的传播规模与受众,再加上戏剧所特有的娱乐、消遣而非强制性的传输方式,使得游民文化几乎可以做到无孔不入。因此,整个戏改工作受到上自中央下到地方的全面重视。

1951 年,政务院发出“改戏、改人、改制”的戏曲改革指示,首先改戏。5 月5 日,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戏改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简称“五五指示”),《指示》明确了戏曲改造的方向:“戏曲应以发扬人民新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人民在革命斗争与生产劳动中的英雄主义为首要任务。……凡鼓吹封建奴隶道德、鼓吹野蛮恐怖或猥亵淫毒行为、丑化与侮辱劳动人民的戏曲应加以反对。各地文教机关必须根据上述标准对上演剧目负责进行审查,不应放任自流,……对人民有重要毒害的戏曲必须禁演者,应由中央文化部统一处理,各地不得擅自禁演。”[44]

通过对演出剧目的审查,禁演“坏戏”和不健康的剧目,戏剧文艺工作的内容、性质由此发生巨变。从内容看,这一时期上演的大多数作品都以反映革命历史和社会主义时期新生活为主题,如昆剧《琼花》,京剧《红色风暴》、《赵一曼》、《智取威虎山》,沪剧《罗汉钱》、《星星之火》、《红灯记》,淮剧《海港的造成》,评弹《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毛泽东诗词谱唱《蝶恋花答李淑一》等[45]。从出演形式看,曲艺表演走向有领导、有组织、有针对性的演出,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文艺阵地。而旧社会的“戏子”也被冠以文艺工作者的身份,陆续参加了土地改革、镇反运动、抗美援朝等政治运动。正如文艺工作者自己所说的:“我们参加了每一项爱国运动,如劳军、庆祝开团纪念、劝购公债等、五一劳动节等大游行,并且也经常做救灾等义演、义播工作。”[46]通过戏改,戏剧开始以“为工农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宗旨,并向大众化、革命化的方向发展,逐渐与游民阶层脱离,曲艺等文艺形式从此负载的不再是游民文化而是整个社会主义文化,至此游民完全去阶层化。

综上可见,为了清除各种异趋,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新政府制定了严格而有效的游民改造过程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之下,通过“思想改造”扼灭了游民的腐败性,通过“身份再造”精心塑造其社会主义人民性,最后通过“文化整改”实现了游民的去阶层化。通过这样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得游民整个阶层退出了上海社会舞台。

注释

[1] 社会异质性是指社会中存在的破坏社会结构各个部分亲和力而容易导致社会混乱和无序的群体或者因素。

[2]《毛泽东选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年版,第443 页。

[3]王学泰认为,游民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从长远观点来看,他们缺少稳定的谋生之手段,居处也不固定。其大多数人在城市乡镇之间游动,迫于生计,以出卖劳动力(包括体力与脑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的手段牟取财物的。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上海〕学苑出版社1999 年版,第17 页。

[4“] 难民”是指遭到战争威胁或者受到某种外力压迫而背井离乡的人。“流民”,泛指丧失生产资料而无所依归的人群,他们没有生活来源,没有住所,四处流浪。参见尹虹:《近代早期英国流民问题及流民政策》,〔北京〕《历史研究》2001 年第2 期。“难民”、“流民”和“游民”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游民在生存状况劣化的情况下,也会成为难民流动,同样,游民中间也有难民,难民长久流浪于非居住地就化为游民。两者的区别在于,难民的出现带有偶发性。一旦偶发性因素消失,他们中的大部分会结束这样的流动,游民则否。其次,游民和流民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失去了基本生产资料,但流民和游民不同,“流民”是指成为“流”状态的而离开其故土的人们。他们有可能没有脱离其所处的社会秩序,和游民所区别的是:流民仅仅是处所的更改,但不一定会产生游民意识和文化。参见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8 页)。

[5][40] 转引自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6-17页,第6 页。

[6]毛禅麟:《三略汇编》,第982-983。转引周育民:《开埠初期上海游民阶层研究》,〔北京〕《近代史研究》1992 年第5 期。[7][10][14][19][25][27][35]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接管上海》下卷,〔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 年版,第84 页,第172 页,第171 页,第173-174 页,第173-174 页,第171 页,第172 页。

[8]《盖棉被,吃干饭:教养所游民编组》,《新民晚报》1949 年12 月21 日。

[9][24]《大力收容灾民游民有助搞好冬防工作》,〔上海〕《解放日报》1950 年12 月20 日。

[11]《上海市两年来游民改造工作》,上海市档案馆B168-1-932。

[12]《哈尔滨大楼清理记》,〔上海〕《新民晚报》1951 年2 月28 日。

[13][33] 转引自郑春苗:《论土地革命时期的游民问题与党的策略》,〔北京〕《近代史研究》1985 年第3 期。

[15][17][38]范静思主编,《上海民政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民政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年版,第291 页、第293页、第302 页。

[16]《三个月的学习与改造,游民确立了劳动态度》,〔上海〕《文汇报》1950 年3 月7 日。

[18][31]周育民:《开埠初期上海游民阶层研究》,〔北京〕《近代史研究》1992 年第5 期。

[20][34] 参见彭南生:《晚清无业游民与政府的救助行为》,〔开封〕《史学月刊》2000 年第4 期。

[21][22] 转引自张礼恒:《略论民国时期上海的慈善事业》,〔南京〕《民国档案》1996 年第3 期。

[23]《上海市收容散兵游勇办法》,上海市档案馆B168-1-932。

[26]《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87、342 页。

[28][29]《把旧社会的渣滓变为有用的人,本市游民改造工作获得成绩》,〔上海〕《文汇报》1951 年10 月19 日。

[30]参见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现代化进程中的上海人及其社会生活》(1927-1937),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第217页。

[32]苏智良、陈丽菲:《近代上海黑社会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0 页。

[36]《上海军管会制定方案,疏散二百万人回乡生产》,〔北京〕《人民日报》1949 年8 月13 日。

[37]《新人习艺场出现新气象》,〔上海〕《新民晚报》1953 年8月24 日。

[39]《从此自立作新人,上海今年一万七千多游民走上工作岗位》,〔北京〕《人民日报》1956 年11 月30 日。

[41]《怎样认识流氓的丑恶本质?》,〔上海〕《文汇报》1955 年2 月8 日。

[42][44]《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北京〕《人民日报》1951 年5 月7 日。

[43]《上海市一年来戏曲改革工作的总结》,〔上海〕《解放日报》1950 年7 月30 日。

[45]李太成主编,《上海文化艺术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文化艺术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年版,第6 页。

[46]《感谢人民大救星,翻身艺人上书毛主席致敬》,〔上海〕《文汇报》1951 年7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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