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的社会保障观
作为党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陈云一贯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他在长期负责社会保障的工作中,提出和实施过大量与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对于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个政治问题
陈云曾指出:“十亿人口吃饭穿衣,是我国一大经济问题,也是一大政治问题”。“人民群众要看共产党对他们到底关心不关心,有没有办法解决生活的问题。这是政治问题”。可以看出,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和敏感的社会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个政治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失业问题相当严重,直接涉及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甚至社会动乱。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党和国家制定了预防失业的相应政策,及时将失业问题控制在安全阀以下。陈云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把国民党旧军政人员包下来的政策,指出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他分析了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如果只是把这批人遣送回家,回去后没有饭吃就要走不正当的道路,必然造成地方的不安,结果有害于人民。如果能供给这一批人吃饭,使他们安下心来,就还可以松懈尚未解放的残余国民党军队人员的斗志,新中国有家可归,将会有很多人跑过来吃饭。针对失业问题,陈云也认为关乎社会的稳定。为了减少失业人员,他主张:“有些工厂则是可扶可倒,我们就要力求把它扶起,使它不要倒。有人说:‘倒就倒吧,迟倒不如早倒。’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工人来说,在业无论如何苦,总比失业好。”陈云站在战略的高度看待失业问题,才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后,陈云始终关注社会保障事业,尤其是普通群众的公共福利。1981年,针对老年人的福利问题,他提出:“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工作必须做好。要使人心安定。” 只有人心安定了,社会才会安定,国家才会稳定。陈云认为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的认识,是从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精辟结论。
统筹兼顾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水平
在关注和实施社会保障的过程中,陈云充分意识到,社会保障问题很迫切,但须缓进,应与经济的发展水平同步。这个思想在陈云“统筹兼顾”的思想中有充分的体现,既要兼顾民生发展与经济建设,又要兼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到在平衡和协调中发展。
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国家既要搞建设,又要解决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如安排回城知青的工作,提高职工工资福利水平,增加城市居民住房等等。各方面的工作千头万绪,更需要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兼顾。陈云说:“好事要做,又要量力而行。”“因为只能量力而行,所以有些好事不能一时就办到。有些好事,只能做不登报。”也就是说,“人民生活改善的幅度不能大于生产增长的幅度。工资也好,奖金也好,对农民的补贴也好,都要有一定限度。”这里就包含着一个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界限:只有这么多钱,不能提高太多,必须做到一能吃饭二能建设。
社会保障建设也要适度发展,否则,欲速则不达。1980年底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后,经济工作开始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有较大的发展。就在这时,陈云提出要统筹兼顾,他说,“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人民要求有较快的发展,但改革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带来某些不稳定因素,我们只能是“在不再折腾的条件下有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发展了,人民对社会保障的水平就会提高,但要适度而行。
在谈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时,陈云强调在平衡和协调中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他以劳动福利为例,提出了低工资、高就业的观点。他在l990年同中央负责同志的一次谈话时强调,“在我国,还是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好。这是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因素。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某些产品也是实行补贴的。当然,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逐步减少一些不合理的补贴,例如某些企业的亏损补贴,但要从根本上取消补贴是不可能的。”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个方针不失为一条稳妥的举措。
每个时期的保障工作应有所侧重
社会保障工作包罗万象,但每个时期的工作应有所侧重,要分层次、分时期、分重点来进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始建立起城乡二元保障体系,失业问题主要出现在城市。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约有400多万失业人员需要安置就业或提供失业救济。这一时期,陈云具体主管劳动就业工作,他多次强调务必做好失业预防,尤其要重视大城市的失业问题。他在解决目前工商业困难的五点办法中,就提到了要重点实施失业保障。陈云强调,失业救济的对象不仅包括工人,也包括资方人员的家属,“对于失业工人,我们都要给以救济,不要使他们闹架。” 就在这个时期,陈云还较早首倡实行职工退休制,以减少失业人数。他解释说:“退休办法符合国际上的情况,也符合中国的实际。中国人多,老的不退,年轻的就进不来”。后来,中国实行了退休制度,成为劳动体制改革上的一大创新。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调整了城镇知青上山下乡政策,大量人员等待就业安置。陈云提出通过政策调整来安置失业人员,但“这次调整和六十年代初期的调整不一样,那次可以下放人员,这次不能下放”;具体解决办法有:通过广开门路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就业格局,通过公开招工在新增劳动力中确定双向选择关系,通过全员劳动合同制促使劳动力合理流动。
要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对象,同样的问题也有不同侧重。如住房福利方面,陈云特别关心如何解决专门人才的住房问题。他在1981年5月指出:尽管国家现在有困难,也要花点钱,编一个经费概算,为专门人才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这些社会福利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高层次,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建立国家和社会互动的保障体系
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事业的过程中,陈云始终强调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对于群众的广泛参与,还要有积极的引导性措施。
政府主导的救灾机制在历次救灾中发挥出突出的功能。如在灾害预防和救治方面,陈云首先强调国家应统筹规划,在国家预算中留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自然灾害预防,他说:“像中国这样大的国家,水灾可能每年都会有,在预算里头每年都要列上一笔救灾经费”。同时,陈云也强调发动群众开展灾情预防和灾后自救。在解决建国初的失业问题时,陈云主张采取国家包下来和生产自救两条措施。除了把国民党旧政权下工作过的职工统一安排就业外,对其他失业人员主张采取生产自救、以工代赈和鼓励失业人员向劳动力短缺地区流动等办法加以安置。在以工代赈安置就业方面,陈云曾提出,尽量把失业者组织起来参加国家公共工程,例如兴修水利、修建市政工程等。当然,这些生产自救也需要政府积极引导,组织实施。
在强调政府责任意识的同时,就牵涉到一个经费支出问题。陈云认为,政府投资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如在老年人的福利方面,陈云多次提出,准备在这方面花一点钱。有的地方可以搞干部休养所;有些老干部离休以后医药费困难,国家可以花―点钱。不管怎么样,这些钱我们花得起,一年几个亿就够了。陈云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件事情办好。当然,不只是钱的问题,还要有思想工作的问题。
陈云深刻意识到,社会保障问题直接关切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获取救助的渠道。陈云多次强调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住房福利。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低工资、较高住房福利补贴的制度。有人建议取消或减少住房补贴。但陈云认为,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我国的住房补贴必须保留。我国是低工资制,如国家不补贴,就必须大大提高工资。究竟哪种办法好?他认为还是国家补贴、低工资的办法好。十年之后,陈云再次强调:“在我国,还是低工资、高就业、加补贴的办法好。这是保持社会安定的一项基本国策。”
陈云强调政府履行保障责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形成广泛的良性互动。在教育投资体制上,陈云曾提出:“财政部门用钱要精打细算,避免浪费。学校不要全由公家办。水利与社会公益事业要动员群众办,公家帮助。” 在妇女福利方面,陈云也主张福利事业要在女工、女职员多的地方协同厂方和工会―起来办。
陈云的社会保障思想,来源于他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更来源于他对中国国情、民情的熟悉和关注。他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劳动者生活和劳动福利的正确政策,为保障不同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