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之默:陈炯明:一个联邦主义者
陈炯明,为我们所熟知的,大概就是一个旧军阀,一个曾经背叛孙中山,将其逐出广东者的旧军阀。这是历史教科书告诉我们的。然而,如果抛开历史教科书,我们却会发现,和其他军阀一样,他们并非如原来所描绘那样,十恶不赦。假如他们不认可民国宪法,不承认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流行自由,那么,便不可能有我们所谓的“五四运动”这样伟大的运动的诞生。而中国20世纪思想最为自由的时代,也不可能诞生在20世纪前二三十年。
作为一个军阀,陈炯明不是被其他军阀所打败,而是被其曾经热烈支持的战友孙中山所打败。而大抵上,两个人之间的冲突,只是源于两种国家类型的不同实践。最终,孙中山的“中央集权国家”战胜了陈炯明的“联邦自治国家”。
可以说,孙中山与陈炯明两人,事实上都有着相同的梦想,就是实现国家的民族统一。因而,即使是在1913年,时任民国总统的袁世凯强力镇压革命力量时,陈炯明仍然坚定地忠于孙中山,并在此后的十年里,在宪政与军事策略上,为孙中山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并在其控制地,广东推进了教育与社会改革。而事实上,正是因为陈炯明在广东的存在,对孙的忠诚,因而,孙中山才能在20世纪20年代,在广东进行了一场国民运动,因而,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国民革命。
但尽管如此,孙中山与陈炯明两人关于国家类型上的差异,最终打破了两人这样的一种合作。陈炯明是一个坚定支持地方自治的人。这与孙中山决定实现中央集权政府的理念是相对立的。因而,当1922年两人的国家理想走向冲突时,孙被陈逐出了广东。
陈炯明作为一个地方首长,其梦想和抱负却超越了省界。其积极主张实现地方自治,进而以联邦形式建立起联邦政府,以实现国家的民族统一,与清王朝后期的政治格局紧密相关。满清王朝,自立国以来,实现的政治格局便是“满-汉”与“中央-地方”的二元政治体制。满清贵族控制了中央以及地方大员的军政大权。而汉人一般只能在地方一级的县、州、府等基层任职。然而,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打破了旧有的“满汉”二元结构的力量对比。以曾国藩、李鸿章等汉人势力的崛起,令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焕然一新。在组建湘军、淮军以镇压、对抗太平军的同时,由于财政上需要自给,从而产生了厘金,这一由地方征收的税源,并最终导致了地方拥有了财政权。与此同时,地方乡绅也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充当了地方政治的重要角色。因而,到了清末民初,也就渐渐形成了以地方乡绅为主的地方自治力量。在中国民国初年,这一股力量充当着不可忽视的力量。
而事实上,陈炯明在广东受到的来自乡绅力量的支持,远大于孙中山。在孙中山的“以党治粤”与陈炯明的“粤人治粤”这两条原则,哪条对广东地方乡绅更有影响,事实上在1922年陈炯明“叛变”前已经变得非常清晰。陈炯明在1922年推行的县级直选,受到了孙中山的强烈质疑。孙认为广东民众并不具备自治所需的政治自觉程度,因而,主张以党治来取代地方的自治。但在陈炯的“中国”政治理想中,自治才是中国实现民族国家统一的道路。因此,坚决主张“粤人治粤”。所以,尽管孙并不支持,但陈仍然坚决地进行了地方试验,因为地方的乡绅更愿意实践陈的理念,而非孙的理念。因此,当孙中山在1925年对陈进行讨伐时,地方士绅团练选择了与陈一致行动。因此,在1922年,陈炯明坚定地在广东实行了县长及县议员的直选。
尽管在当时欧美国家看来,这场选举近乎“闹剧”。在某种意义上,也应验了孙中山所说的广东民众并没有相应的政治自觉程度——但导致其沦为“闹剧”的更根本原因,乃是当时政治的腐败所致,而民众未达到所必要的政治自觉程度并非唯一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如历史学家温斯顿·谢所表示的,它们在“中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正是由于陈炯明坚持了这场选举,一场源于地方自治或是党治的优劣之争,促使其与孙中山的分裂。而当孙中山决定进行北伐以推翻当时的北京政府时,两人的决裂不得不演变为现实。就陈炯明而言,其担心孙中山这位国民领袖在推翻北京政府之后,进而实行组建中央集权政府,实行党治国家,并将这种陈所不认可的模式强加到广东,以弥补其在广东时未能实现的目标。尽管当时需要陈的地方财政支持的孙中山向陈炯明保证,广东将会是唯一的例外。但事实上,陈的担心并非无依据。虽然在后来的军事进程中,孙中山未能推翻北京政府,却很快将其在广东之外纠集而成的军队,将矛头对准了广东,并最终成功地将陈炯明逐出了广州,并在广州建立起了新党治政权。
最终,这位曾经作为广东的一省之长的联邦主义者,不得不在香港,以潦倒、贫困来终结其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