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逼债”的历史谣言可以休矣
不但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没有只言片语提及”苏联逼债“;就连70年代《人民日报》大肆渲染苏联如何向发展中国家”无情逼债“之际,也从不见有只言片语提到其曾对中国逼债;但这个历史谎言却在中国民间广为流传。
大跃进导致经济恶化,使中国无法履行对苏贸易合同,是对苏欠债的主因
中国对苏联的债务,主要是军事武器装备进口所致。1949年12月毛泽东访苏,同斯大林议定的为数3亿美元的苏联对华第一笔贷款中,就有一半属于攻台急需的海军装备订货。朝鲜战争开始后,中国军队急需大量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经与苏联协商,决定这笔军备由中苏双方”共同负担“,即两国按成本价各出一半的钱。中共建政伊始,财政尚无力立即支付这样一笔巨款,于是在1950年11月,由周恩来出面同苏联代表签订了关于苏联向中国政府提供军事贷款的协定,规定:以
朝战期间,苏联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的装备,除少量武器属于特殊原因下的无偿援助外,绝大部分装备都是由苏联半价提供的。中国因此欠下苏联军火债30亿元人民币,在当时折合13亿美元。1955年苏军从旅顺撤退时,又移交给中国折价9.8亿元人民币的装备。这些军事欠款,占了中国对苏欠款总额的六成以上。
第二笔重大对苏债务,是中国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援华的用于基础工业设施建设的大量机器设备。与之签的军火欠债需要用贷款支付有所不同,这些机器设备主要是以货物贸易的方式偿付,即苏联向中国提供机器设备的援助,中国则需要向苏联提供其急需的农副产品乃至矿产原料的援助。但自1958年”大跃进“之后,中国各种农副业产品的产量大幅度走低,已不能按贸易合同对苏联交货,在1959、1960年两年间遂又欠下25亿卢布的债务。
据当年主管财政的副总理李先念在《关于1961年和196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中所列举的数字,自1950年以来我国向苏联所欠的外债和应付利息,折合人民币计算总共为57.43亿元人民币。而在1960年之前,中国对苏联已还债33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中国出现经济困难前后,尚欠苏联总计23亿元人民币的债务。
官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说得很清楚,苏联没有对中国逼债那么,六十年代中苏关系恶化后,苏联有没有利用这23亿元人民币的债务,对中国进行逼债压迫呢?
答案是没有。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详细讲述了此一时期中苏”在经济领域的斗争与合作“,其中没有半个字提及”苏联逼债“.据该书说:
”苏联撤走专家后,许多过去苏联承诺的援助项目已经难以兑现。在贸易领域,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中国方面……向苏联方面提出了交涉。
那么,”苏联逼债“的传言又是怎么出现的呢?或许可以追溯到1960年。当时,中国方面向苏联口头提出”在贸易方面,中方估计共欠苏方20亿卢布,可能要在5年内还清“时,苏联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于当年12月17日约见中国驻苏大使刘晓,曾指责中国方面未与苏联协商,就片面地把贸易方面欠债偿还期限确定为五年,并以中方违约为由,表示短期内不向中国提供汽油。这一事实在当日受到媒体的渲染,而稍后苏联方面主动提出援助中国粮食和蔗糖以及对中国欠款不收利息一事,虽然也经过了媒体的报道,但进入”全面反修“时期之后,后者在民间的宣传和传播,显然已经成为一种禁忌,而前者虽然并不能代表苏联政府的真实立场,但却很自然地得到了最广泛的传播。”苏联逼债“说由此在中国民间泛滥成灾。
七十年代的官方媒体从来都没有提过”苏联逼债“问题
六九年包头钢铁工人举行”声讨苏修大会“六十年代、七十年代中苏交恶期间,官方论战颇多。不过在中共中央致苏共的公开信和政府声明中,从来没有提到过有”逼债“一事”.当然,《人民日报》确实屡次谴责苏联向其他发展中国家逼债,如
再如,
困难时期,中国每年对苏还债数额远不及每年主动援外费用数额虽然苏联没有对中国逼债,但困难时期,中国确实是在向苏联还债,则是毋庸置疑的。但若要说这种还债,加剧了中国的经济困难,则同样不是事实。
中国对苏联的还债高峰期在1959年至1964年,正值国内经济最困难阶段。但中国这一时期平均每年还债数额仅为10亿元人民币,而这一时期每年国家财政支出平均在400亿元人民币以上,还债款额仅占国家年财政支出的1/40而已,尚不及同期中国援外的费用多。1962年初,中国承诺对外援助69亿多元人民币,主要是越南、朝鲜、蒙古、阿尔巴尼亚,其次是柬埔寨、巴基斯坦、尼泊尔、埃及、马里、叙利亚、索马里等亚非国家。中苏关系紧张之后,中国更加扩大了对外援助的规模。大饥荒的1961年,援外支出接近偿还外债的支出。1962年后,援外支出远远超过了偿债支出。1967年我国对外经济援助占国家财政支出的4.5%,1972年达51亿多元,占财政支出的6.7%,1973年更是上升至7.2%.以越南为例:1971年中国与越南签订的无偿援助协议共7笔,援助数额达36.1亿元人民币。1972年中越签订中国向越南提供经济、军事物资援助的协 定,确定中国无偿援助越南27.98亿元人民币。1973年中越签署7笔包括一般物资、军事装备、成套项目和现汇在内的无偿援助协定,折合人民币 25.39亿元。每年对苏还债数额显然无法与上述这些主动援外数据相比。
结语
历史学者、中苏关系史专家沈志华教授说:“(1965年)
子虚乌有的“苏联逼债说”,可以休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