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劲秀:《“土改”的必要性》读后感言
今天,从共识网上读到《从三间房村看“土改”的必要性》一文,很有感触。对任何一场政治运动,由于所处的地位和感受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评价,这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但是,叙述事情的原委要符合事实,表达某种道理要合乎逻辑,这是记述历史的基本原则和常识。
我读了此文之后,从总体上说,我认为作者是比较理性的,但有些表述和认识则不尽确当。
作者称自己“从1963年1月到1969年10月期间,在家乡——南阳县新店公社菱角池大队三间房村当了7年的生产队会计,对乡情变迁做了多年的业余‘调查研究’。我觉得,三间房自然村的情况,最能够‘窥一斑而见全豹’,对解放前中国农村、农民问题的突出矛盾是啥也就十分清楚了。“
接着,作者说:“我所在的三间房自然村解放时仅100来口人,却拥有耕地1700多亩(还不包括快解放时地主们争相贱卖出的100来亩),其中约1600来亩的土地是8户地主和4户中农、5户下中农所有。也就是说,平均每户地主就拥有土地200来亩。“
作者“调查研究“得很细,只是账算得让人糊涂:三间房自然村土改时有耕地1700多亩,其中约1600来亩土地是8户地主和4户中农、5户下中农所有的。接着又说”平均每户地主就拥有土地200来亩。“按照此说,8户地主至少拥有1600来亩。那么,4户中农和5户下中农连1亩土地都没有吗?显然不符合事实。既然1600来亩的土地都是地主的,却说这1600来亩的土地是8户地主和4户中农、5户下中农共同所有的,这合逻辑吗?
如果说”1600来亩的土地是8户地主和4户中农、5户下中农所有“的,那么说8户地主”平均每户地主就拥有土地200来亩“就是错误的;如果说”平均每户地主就拥有土地200来亩“是事实,那么,说”1600来亩的土地是8户地主和4户中农、5户下中农所有“就是错误的。
另外,作者说“我所在的三间房自然村解放时仅100来口人,却拥有耕地1700多亩(还不包括快解放时地主们争相贱卖出的100来亩)“,即使以1700多亩计算,三间房村人均也达10多亩土地。据我所知,土改时绝大多数农村人均土地没有这么多,三间房村人均土地拥有量不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作者说”三间房自然村的情况,最能够‘窥一斑而见全豹’,对解放前中国农村、农民问题的突出矛盾是啥也就十分清楚了“,这是不是有点以偏概全呢?
至于说“没有当初,怎会有今日?若没有‘土改’对全国土地‘大和泥’般再分配,接着而来的“合作化”呀!‘借地’呀!‘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呀,特别是后来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顺利实施,简直是不可能的,一系列的‘大戏’、‘好戏’也就根本无法演唱。而‘土改’就是‘撘台子’的问题,俗话说:‘先搭台子,后唱戏’嘛!“把后来的所有“大戏”、“好戏”都归功于土改,不知土改后发生的大跃进和大饥荒是不是也被包括在这些“大戏”、“好戏”之内?
作者又严厉斥责“有些学者或‘土改’时曾被‘革命’的部分后代们(我觉得他们当中对土改认识不到位的是极个别人),从根本上否定土改的必要性、正确性这是非常错误的。”
笔者认为,推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一些学者和所谓“‘土改’时曾被‘革命’的部分后代们”评价土改,大多都是披露、批评和否定土改中极左、过激的做法,并非“从根本上否定土改的必要性、正确性”。 当年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用画画挣的钱在家乡购置一些土地,土改时当地要把他划为地主。他连忙给毛泽东写信求助,毛泽东亲自给他回信,告诉他已批转给湖南省政府主席王首道处理,使问题得以解决。齐白石是大名人,与毛泽东不仅是同乡,而且曾有过交往,所以问题顺利解决。一般平民百姓受到冤屈不可能有齐白石这样的机缘和幸运。
一些有良知的学者和所谓“‘土改’时曾被‘革命’的部分后代们”说一说土改中一些错划、错斗、错关、错杀的冤假错案也不行吗?只要他们说的符合事实、符合逻辑和情理,没有胡编乱造,就不能笼统地给他们戴上“从根本上否定土改的必要性、正确性”之类的政治性大帽子。
文章最后说:“蒋介石到台湾后,借鉴共产党的经验搞起了‘土改’,而且还真搞成了”。 人所共知,蒋介石到台湾后推行的土改是采用发行股票、成立土地银行等一系列经济手段达到“耕者有其田”的“和平土改”, 整个过程没有暴力,没有流血,没有死人,没有引起社会的剧烈动荡就平和、稳妥地解决了棘手的土地问题。收到极为显著的成效,为后来的“大戏”、“好戏”——“跻身“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打牢了基础,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誉。台湾土改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步骤,与大陆土改毫无共同之处,两者没有任何外在或内在的联系,风马牛不相及,扯不到一块的。
暴风骤雨般的土改运动已过去六十多年了,认真、理性、实事求是地回顾那段往事,有利于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6年1月5日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