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者忆文革秦城监狱:打骂虐待 每天只一杯水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出于其篡党夺权的阴谋,扰乱了党政机关,他们把全国一大批革命老干部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打倒并关入监狱,中央的一些老干部被他们打倒后关进了秦城监狱,这些“犯人”在监狱里饱受欺凌和虐待。
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投靠了林彪、江青一伙。江青在一次讲话中诬蔑“公安机关是反革命专了无产阶级的政”,谢富治就要求把这个讲话广为散发。1967年1月17日,谢富治主持召开公安部干部大会,鼓动要彻底砸烂“公检法”。造反派把广大公安干警尊敬的、大腿已经骨折的罗瑞卿同志用大筐抬上会场,进行批斗,同时强迫公安部的一些副部长和局长陪斗。会后,公安部7位副部长和43位正副局长、63位正副处长被打成叛徒、特务、反革命、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副部长徐子荣、杨奇清、汪金祥、凌云和一批局长被关进了监狱。
1967年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从军队抽调了32名军、师、团干部到公安部,分别掌握了部、局两级的领导权,同时任命李震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任命施义之为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成立以谢富治为首的公安部领导小组,主持部机关的“斗、批、改”和行政工作。实际上是彻底改组了公安部领导班子,实行了不叫军管的军管。
1969年3月,公安部1000多名机关干部、工人连同家属子女被下放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山劳改农场和湖北省沙洋劳改农场劳动,其中包括副部长于桑、刘复之等领导干部。
我当时在公安部劳改局任副局长,在经过彭真、罗瑞卿和徐子荣、汪金祥、刘复之、凌云等副部长的陪斗及局里造反派的揪斗上百次后,被罢了官,戴上“叛徒”、“走资派”的帽子。因为我爱人在工厂的运动中因劝阻工人不要殴打干部,过于激动,患心肌梗塞不幸去世。留下两个孩子,一个6岁、一个12岁,因我正遭批斗,只好将孩子托亲友照料。面对当时的形势,我已做好了去劳改农场的准备,造反派仍气势汹汹地说:“董玉峰,你走定了,不要以为你身体有病,就是抬也要把你抬上火车。”就这样,我随劳改局的干部一起到了黑龙江省笔架山劳改农场,被编入二队。由于军管人员宣布这些人今后只能务农,不能再当干部,所以农场由“五七干校”改为“五七战校”。
1967年1月,造反派在公安部礼堂召开批判大会
秦城监狱被军管后,监狱原来的干部和看守人员全部被撤换,经过批斗“黑帮”、批判“修正主义路线”之后,随同部机关干部被下放到笔架山农场劳动。监狱原有的监管制度被说成是“修正主义”的东西,一律废除。对被关押的所谓“叛徒”、“特务”、“反党分子”,按照被批斗时的办法搞了一套“管理制度”。在这些“管理制度”下,对“犯人”可以打骂虐待、肆意污辱人格;米菜不洗,打饭时撒在地上的还让“犯人”捡起来吃;每天只给“犯人”一杯水,吃药也不再给水;所谓“教育”,就是两巴掌;要求“犯人”睡觉时只能面对门口不准翻身以便于监视;每天放风10分钟左右等等。看守人员要是讲政策就是“右倾”,就是同情“黑帮”,就是“立场有问题”。形成了一套法西斯式审查方式,搞得“犯人”十分痛苦,病号越来越多,病情越来越重。
公安机关被“砸烂”后的严重后果是造成社会治安极度混乱,引起了在“文革”中处境十分艰难的周恩来的关注。1970年12月3日,周恩来对谢富治说,公安部割断了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系后,关门不管事,上下也不通气,是非常错误的。他要求公安部赶快筹备召开公安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在他的督促下,公安部从下放干部中借调回一部分业务骨干,由李震、施义之主持进行筹备工作。
1971年2月8日,周恩来总理接见了出席全国第十五次公安会议全体代表并讲了话。他指出:“对建国以后17年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要作科学的分析。这17年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领导全国,不能说‘文化大革命’以前是黑线统治着,这种说法等于否认主席的领导,否定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好多次公安会议文件,都是毛主席亲自修改审批的,有的是主席亲自写的。一共开过14次公安会议,主席亲自过问的有10次,而且还有很多具体指示。”他还说:“就整个公安队伍看,还是好的。怎么能说公安系统垮了呢?要重建呢?还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整顿。”并且还说:“还是要用老干部,一个老的带三个新的,要老中青三结合。”他严厉地批评说:“你们统统下放(指公安部干部),等于靠边站,底下跟你们学,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政治错误。”
“十五公”后,公安部的一些领导干部陆陆续续被调回,恢复了工作。1972年,公安部原预审局局长姚伦从“五七战校”调回公安部任预审组(即预审局)组长。
1972年11月,我在“五七战校”劳动三年多以后,第一次获准回北京探亲和治病。因我在农场劳动时,政治上受迫害,人格上被污辱,每天被迫劳动十多个小时,有时甚至20多个小时,劳动强度太大。1971年秋天,我突然患了突发性十二指肠溃疡病,大出血,四个加号,据后来医生说是临近死亡期。痛得我七天七夜靠在炕头上昏过去几次,在此期间只有“黑帮”李绍声给我打过一壶开水。住在隔壁房间的造反派班长和队领导,没有一人过问,并且还不让我去看病。我请求排长报告支部书记,要求让我去看看病。排长回来说,支书讲:“不能去,他跑了呢?”就是这位支书,在“文革”中带领造反派整死了劳改局办公室副主任管思。因为对“黑帮”迫害有功,他受到了李震、施义之的器重,被授意继续带着劳改局造反派改造编在二队的两个单位:一个是“国民党十二局”,一个是“出版社小台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后来被校党委树为“模范党支部书记”。由于支书不让看病,我只好强忍着病痛,身体受到很大伤害。这次不知何因,让我破例回北京看病,我是非常高兴的。在北京自费治疗(造反派不给报销)了一段时期后,病情基本好转。
1972年12月18日,毛泽东主席在原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爱人刘淑清呈送的一份反映秦城监狱虐待“犯人”的材料上批示: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当天,周总理就给李震、杨杰(北京卫戍区负责人)、吴庆彤(国务院副秘书长)指示,要他们联合起来办三件事:
一、将刘建章保外就医,送医院治疗,通知刘淑清及其子女去看望刘建章;
二、将刘建章全案结论抽出来送国务院批;
三、请公安部会同北京卫戍区在年内对北京地区的监狱再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出的“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一一列举出来,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人员公布,如有犯者,依法惩治,要容许犯人控诉。
公安部接到毛主席、周总理的批示后,不得不立即向北京地区的监管场所的干部原原本本地传达,并派了一个工作组到秦城监狱,检查那里的工作,向在押人员逐一传达。秦城监狱的“犯人”大都喜形于色,感到这可能是被“解放”的兆头。监狱的军管人员学习了毛主席的批示,为此写过两次检查报告,但在当时,公安部核心领导小组组长李震等军管领导人的思想指导下和“文革”中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检查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没有触及根本问题。
1973年初,刘复之副部长会同其他领导给我摘掉“黑帮”帽子,3月份被分到预审组任副组长。姚伦组长当时被抽去搞林彪专案,军代表耿德芳主要抓运动,我主要抓业务。为了加强秦城监狱的工作,原华北公安干校校长王剑一被调回任秦城监狱党委书记,原预审局副局长孙鹏飞被调回任党委副书记。原秦城监狱的一大批管教干部、看守人员也分批地回到秦城监狱,恢复了原来的工作。
姚伦同志和我们几个人研究,根据毛主席斥责法西斯审查方式的批示,汇集印发了毛主席对预审工作从井冈山根据地到解放后的多次指示。指示中曾经指出:“把人当人,反革命也是人嘛。”“勿用刑讯,严防诬陷”;“禁止一切不人道的待遇”;“采取镇压、压迫的方法他们宁肯死”等。组织监狱全体人员学习;每人对照自己进行检查,将个别违反政策的看守人员调离监区。对各种法西斯审查方式进行批判,废除了违反党的政策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恢复了过去多年来按照党的政策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改善了犯人的伙食和生活待遇,监狱领导分头到各监区,搜集“犯人”的反映,检查监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纠正各种错误行为。在市里六个医院建立了病人医疗点,把重病人送去治疗。因为监狱工作有了这些老同志,加上军管的同志由于受到了批评,也基本上能和这些老同志相互配合。所以,法西斯审查方式基本上得到了扼制。
但是,由于受到社会上造反派的冲击和影响,极“左”的东西积重难返,特别是那些精神病患者仍然受着残酷的虐待。监狱领导向李震汇报精神病人的情况,而他却学着江青的调子说:“什么精神病,都是些反革命政治疯子。”此后,谁也不敢再说有精神病人的事了。根据医生的检查和精神病人的反映,这些病人大体上是这样形成的:一种是“犯人”长期被单独关押(最长的七八年),无人交谈,加之在政治上又被诬陷为“叛徒”、“特务”、“反革命”,思想上饱受痛苦折磨,百思不得其解,压力太大所致;一种是每天放风10分钟后就在监房的小床上孤独地坐着,看着水泥地上的水纹和裂纹,时间长了,看着有的像神,有的像鬼,有的像动物,久而久之,越看越像,精神恍惚,造成神经错乱。这些神经失常的“犯人”,有的胡言乱语,有的呆滞傻笑,有的撕扯自己的衣服,有的寻死上吊,有的大声喧哗、打人骂人,但却一直得不到治疗。
我在去秦城监狱检查工作时,了解到虐待“犯人”的问题仍然严重。病号太多,特别是一些精神病人得不到治疗。我反复考虑,总觉得这些老同志都是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隐蔽战线上九死一生的幸存者,是中国革命和全国解放的功臣。痛心、忧虑、同情油然而生。当知道李震说他们是“反革命政治疯子”后,我感到这明明是政治上的迫害。我决心帮助他们,解救这些同志,为他们创造治疗条件。可具体怎么办呢?经反复考虑,最后决定请精神病研究所、安定医院、解放军261医院等医疗单位各派一名专家前往秦城监狱为这些人会诊。
1975年,在秦城监狱医院工作的吕兴华医生
专家们到了秦城监狱以后,很同情这些人的遭遇。在监狱的医生和监管人员的配合下,经过10天左右的诊断,确诊患了精神病的有陆定一、严慰冰、周仲英、员华、冯基平等60多人。还有一些精神虽然不正常但没确定为精神病患者。
我有了这些材料后,就大胆地以公安部的名义起草了一个给中央的报告,并提出了一些处理意见。我找到李震,请他阅批。我说:“李部长,经过几位专家诊断,秦城监狱确诊有60多个精神病患者,还有一些没有确诊的精神不正常的人,我们代起草了一个给中央的报告,请你审核批示,能否尽快上报中央?”
李震当时的表情很不耐烦,说了声:“放下吧!”就让我走了。过了十几天,得知报告还没有上报,我又去找李震。我说:“李部长,我认为监狱关押一批精神病人的事是大事,是否报告中央?监狱搞法西斯式审查方式已经挨批了,如果这事再不报,中央领导同志知道了,再批评我们就不好了。”可他还是不批。我猜他一方面怕报上去又挨毛主席、周总理的批评;另一方面又怕与江青的说法相抵触。也可能考虑自己罪恶深重,正心事重重,故采取了拖的办法,直到他后来畏罪自杀也没有批。
1973年10月21日深夜,李震突然自缢身亡。第二天,在公安部机关大院的地下热力管道沟里发现他的尸体,经法医勘查认定为第一现场。王洪文以及当时公安部的负责人施义之等人,在尚未弄清死亡真相之前,武断地认为李震之死是“他人谋杀”。他们组织“专案侦查”,在公安部机关干部中大肆追查“杀人凶手”。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就认定恢复了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有“杀人嫌疑”,将他俩隔离起来监护审查。把李震之死认定是自杀的两名法医也被关进了监狱。强令部机关的干部、职工检举揭发所谓“杀人嫌疑”线索,批判于桑、刘复之的所谓“算旧账”、“搞右倾翻案”的言行。公安部机关大院内又增加了一个连的兵力,到处岗哨林立,如临大敌,一片恐怖景象。有116名机关干部、职工因此案遭到审查以至批判、斗争。机关工作基本上陷于停顿。王洪文还从当时举办的中共中央“读书班”调人加强所谓破案的领导力量。还调集了有关省市公安机关的一些技术尖子来公安部,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没有发现任何他人谋杀的迹象和证据,技术小组最后认定李震之死为自杀。在事实面前,王洪文、施义之等人仍不予认定。他们借此机会在公安部机关和全国公安系统批判“回潮”、“复旧”,把公安工作在周恩来关怀下得到的初步整顿与恢复,看作是“复辟”、“倒退”行为,对坚持正确意见的领导干部进行批判,使人民公安事业再次遭受严重挫折。在此种形势下,我写的那份意在解救被迫害的老干部的报告也就不了了之了。
1974年4、5月,听说中央已经确认李震是自杀,虽然还没有正式公布,但紧张的局势已有所缓解。当时,公安部的工作由核心领导小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施义之主持。我找到施义之说:“施主任,秦城监狱有一批精神病人,我代为起草了一个给中央的报告,李部长没有审阅上报,文件还压在办公厅,请施主任审批上报,因为这个问题比较大。”施义之说:“我看看再说吧。”过了十几天,我见还无音信,又去找施义之。我说:“那个报告如果再不报,中央知道后要严厉批评的,反正我是报告部里了。”重重地将了他一军。施义之经反复思考后,终于签批上报了中央。
中央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很多领导都圈阅。叶剑英同志作了大段批示,主要内容是:一要搞好生活待遇;二要对病人抓紧治疗;三同意调一位精神病专家到秦城监狱为病人治疗。
接到中央领导的批示后,我们立即与有关医院商议,经部里批准,调解放军261医院吕兴华夫妇到秦城监狱医院工作(吕兴华同志的夫人乔风景也是一位中医大夫)。我们把20多位病情较严重的患者送到市内医院治疗,其余的病人集中到一个监区,由吕大夫为主,其他大夫协助进行治疗。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斗争,我们终于解决了精神病人的治疗问题。
1974年,江青一伙借批林批孔运动,大搞所谓复辟回潮,批周公、揪斗老干部。公安部机关召开大会,批斗已经恢复工作的杨奇清副部长,说他是“胡汉三又回来了”。还把一些刚刚恢复工作的局长们称为“小胡汉三”,我也被多次批判。监狱党委书记王剑一同志被批判为“三无”干部,又靠边站了。后来,施义之找我谈话,要我下放到秦城监狱任党委书记,原预审局副局长孙鹏飞、政法干校副校长刘玉林任副书记。机关造反派用讽刺的口吻对我说:“董玉峰,让你到秦城怎么还不赶快走呀!”身为造反派的劳改预审局长田清润找我谈话说:“秦城监狱是处级单位,是归我管的,今后一切事情要向我汇报。”
我到秦城监狱后,和孙鹏飞、刘玉林以及军管的同志商议,继续进行对监狱的整顿,我们主要抓了如下工作:
1.抓好“犯人”的伙食。在“四人帮”迫害老干部的影响下,监狱伙食很差。一些炊事员把给“犯人”的油、肉、蛋做给自己吃。我们要求他们不准再吃“犯人”的东西,我们几个人轮流看着他们把“犯人”的饭做好送去,后来干脆让他们到职工食堂去吃饭。
2.延长放风时间。由过去的每天10分钟延长到分上下午两次,每次30多分钟。
3.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要求管教、看守人员不准打、骂“犯人”,要尊重“犯人”的人格,准许他们看书看报。
4.抓紧病号的治疗。重病人一律送城内医院,在药品供应、身体检查等方面享受他们在职的医疗待遇,要求监狱医院大夫对患病“犯人”认真治疗,保证不发生死亡事故。
后来,田清润和副局长刘某某几次派人来检查我们的工作,批评我们和“犯人”划不清界限,立场不坚定。公安部政治部一个领导也批评我们只抓小事(即上述四件事),不抓大事,即不批“右倾翻案风”,不批周公,不追谣等。
1975年,“四人帮”刮起“反击右倾翻案风”。同年5月,劳改预审局派了一名年轻的造反派李某某到秦城监狱任党委第一副书记,主管运动、政治和人事工作。这主要是针对我们几个来的。这名副书记上任后,在监狱里今天批这个,明天批那个,盛气凌人。连几岁的孩子叫我一声“董爷爷”,他都板着面孔说:“不要叫他爷爷。”我和孙鹏飞、刘玉林等人又被夺权了。
直到粉碎“四人帮”后,组织上再次派王剑一同志重新担任监狱党委书记,秦城监狱的工作才走入正轨。
本文摘自《人民公安》杂志2000年19期 作者:董玉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