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刘亚伟:必须清算文革的四宗罪行

发布时间:2016-05-16 22:46 作者:刘亚伟 浏览:206次

前不久,乌克兰政府副总理兼文化部长基里连科表示,乌克兰必须成立极权主义博物馆,让人们了解GC极权制度的犯罪规模和罪恶,和苏共统治的历史。乌克兰的极权主义博物馆还将从事学术研究活动,对年轻一代人可起到免疫作用,避免类似的极权制度死灰复燃。

然而在我们这里,回避文革,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这种现象当然是由社会、历史、政治等诸多原因造成的,但其中有一点是主要的也是致命的,这就是缺乏面对历史真实——面对自己的勇气。

有人说,“当今权贵对文革半遮半掩,源于他们不能缺少精神支柱”。我对此有不同看法,社会发展至今,耄早已不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只是他们全部谎言的支柱而已。他们恐惧一旦这根支柱倒下,用谎言建造的极权大厦将轰然倒塌。

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政治、经济的浩劫,也是一场文化、人性的灾难。它使我们以一种新的眼光,来重新审视我们的政治、经济制度,提醒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我们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更是在提醒我们(包括我自己在内)作为一个人,应承担的罪过。

文化大革命虽然与奥斯维茨集中营有着本质的不同,但都是人类的历史灾难,这一点是相同的。因此,我们也不可能漠视文革而获得拯救,漠视文革的存在绝不可能探寻到历史的真理。无论是参与者、亲历者、幸存者,还是后之来者,我们都将背负着文革这个历史的重负。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的存在都将变得异常严峻和艰难。因为文革作为一场文化的毁灭性的灾难已先我们而存在了。

某个组织利用阻止出版,封锁言论,阻止人们了解真相的手段,再加上所谓一个未来的中国梦来做掩饰,妄图回避文革,让人们逐渐忘记那场灾难,企图以此来获得的拯救,那只能是虚妄。

文革——十年浩劫,是我们古老悠久的文化失败的一个见证,一个深刻至极的见证。这场浩劫使中华民族引为骄傲引为荣光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成为一个遥远而苍白的天方夜谭,礼仪之邦、温柔敦厚、仁义道德、文质彬彬、温良恭俭让、君子风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都成为美丽的神话。

面对文化大革命这个巨大的存在,那些“爱国的自大家”(鲁迅语)们的中国道德天下第一、文化天下第一、西方文化在向中国文化回归的美梦应该破产了。

一切企图绕开文革去编织道德、人性的美丽花环,或构想更完美更和谐的中国梦的做法只能是虚妄和欺骗。

文化革命用它那只布满灾难沾满血腥的手,把我们推到人和文化面前, 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

德国哲学家,精神病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在对德国罪过问题的讨论中,将罪区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刑法罪过,它侵犯的是法律。第二种是政治罪过,它源自参与罪恶的政治制度。第三种是道德罪过,它关系到个人的错误行为。第四种是形而上罪过,指的是不能尽人的责任去维护文明的人性。

雅斯贝尔斯认为,每个德国人无论是否具体参与过纳粹政权的罪行,都必须以一国成员的身份“为一国的政体承担(政治)责任。”因为:第一,一国成员因政体组织关系而分享共同利益,他们因此必须分担政体的责任;第二,国家有制度化的决策机构和程序,公民既参与其中,就应对其结果负有共同责任;第三,即使国家不具有这样的政策结构和程序,其居民也不能完全推诿共同政治责任,因为他们必须为“屈从(权力)的环境“负责,正是由于他们的屈从,专制权力才有机会猖狂施虐。

“道德罪过”是雅斯贝尔斯剖析德国人之过的另一个重要范畴。如果说政治罪过是每个公民不容推卸的共同责任,那么道德罪过则是个人必须承担思想和行为责任。雅斯贝尔斯把道德罪过规定在私人领域内,但也为道德思过留下相互交流的公共空间。道德思过虽为“个人独自的自我评价,但我们可以自由地相互交流,相互帮助在道德问题上取得较为清晰的认识。”在现实社会里,人们有时不得不为生存而在面具下苟活。雅斯贝尔斯强调,道德反思首先就是要知道自己以前过的是假面生活,进而重新看待自己现在的生活。

对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恶,常常听到一种说法“我无能为力”,于是选择了“随大流”。 的确,在严酷的现实生存中,人们为了自我保全,为了力争前途,不能不听任权力的摆布。人为了活下去,保住饭碗,抓住机会,不想干也得干。

雅斯贝尔斯承认,“无能为力可以成为(不行动的)理由,因为任何道德法则都不能要求人们去壮烈赴死。柏拉图就说过,在极度危险的灾难情况下,苟且偷生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因无能为力而不行动却并不能使人免于道德罪过,“无助的服从总是会有一些行动的余地,这种行动虽有风险,但仍然多少有一些效果。”同样,“随大流”和无能为力一样,它虽可理解,但却不可原谅。“因为事实上毕竟还有许多人不随大流,并为此付出代价。”

正因为道德选择往往源于世俗目的,并受环境所限制,所以它不能代替更为基本的人性良知。雅斯贝尔斯将因人性良知受损而产生的罪过感称作为“形而上罪过”。如果说道德罪过是“我处世的罪过”,那么形而上罪过就是“我为人的罪过”。

人性的原则高于道德原则,人性意识往往为道德意识所不能启及。雅斯贝尔斯指出,“形而上罪过包括幸存者的罪过和不象人的罪过,它指的是不能与人类彻底团结一致,不能完全按人性行事。”因此,“但凡我所眼见的坏事或恶事皆侵犯这种(人的)团结,即使我小心翼翼地冒着生命危险去阻止它,这仍不足以平息我的形而上罪过。如果恶事发生时我在场,别人死了,而我却活下来,我就会听到我对自己说,我因自己还活着而有罪过。”在雅斯贝尔斯那里,“我之所以为人”和“活得象个人”,是一种至高的良心境界。

雅斯贝尔斯是在德国纳粹的政治史中解释形而上的罪过感的。纳粹于1930年毁宪专制,1934年血腥清洗,1938年排犹,直到发动战争,“数以千记的德国人在与(纳粹)政权的抗争中找到了死亡,大多数无名无姓,我们这些存活者并没有这样做。”活着的人在邪恶昭彰的每时每刻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人不象人”的地步,“我们选择苟活,……在(1934-1945)这十二年里,我们整个的人都已发生了蜕化。”

我们呢,在文革结束至今的五十年里,我们的生活又是一种什么状态呢?

刑法罪责当年已由四人帮承担了;党天下体制必须承担文革的政治罪责,李九莲、林昭、遇罗克、王佩英、冯元春、陆兰秀、丁祖晓等文革反对者反抗者的存在,使我这样的服从顺从甚至是积极跟从的人必须要负起道德罪责;面对那那些死去的受难者,使每个从那个时代活下来的人都背负了为人的罪责。

当前,欲把改革继续推进,必须面对文革这个巨大的历史存在,主导改革者必须与这笔涉及全民族的负遗产做全面切割,也即在“没有宪政民主,任何人都不是安全的”在这一点上形成共识,才能获得继续推进的动力。这也许是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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