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一位访民两次被送精神病院,判刑前却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事情大致经过是,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某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期间,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等到其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某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再次上访讨要说法。随后,她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出了“无精神病表现”的证明。目前,该案一审已判决,徐某不服上诉,仍处于审理阶段,徐某是否真有精神问题,有待权威机构进一步认定。
当下,因上访而“被精神病”的现象时有曝光,其背后反映了怎样的信访生态?
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导师陈锋表示,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确实发现个别上访人员的精神有一些问题,未必一定是精神病,通常比较偏执,但是,这类情况是个别的。
以此案为例,陈锋认为,根据已有内容,焦点之一在于政府对于访民的精神病鉴定没能取得各方充分认同。徐某儿子介绍,徐某第一次被“送肥城精神病医院时,我们家属没有接到政府或者任何人的通知,是我母亲进了泰安精神病医院几天后,求助别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的。”当时媒体亦报道,徐某甚至不知道自己被鉴定了。
陈锋指出,是不是精神病,可以通过正规机构鉴定,程序上至少要公开,比如,鉴定过程应该有家属参与,或者村干部、村民等参与,如果家属或者其他第三方都不在场,即使真的有精神问题,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
另外,村庄很大程度还有熟人社会特征,当事人是否有精神问题,回到村庄或居住地,基本会有较为一致的看法,也容易辨别。
陈锋表示,如果家属对鉴定有怀疑,可以再次鉴定,“精神病上访毕竟是少数,成本亦在可以承受的范围。”
陈锋介绍,实践中,面对一些无法或无力应对的上访问题,有的基层政府为了“不出事”,多以经济手段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让当事人不再上访;也有少数比较强势的地方政府,可能采取非法手段,比如找一些“小混混”,将访民打一顿,或威胁恐吓,“被精神病”也可能是方式之一。
但总体而言,第一种手段更为常见,后面两种手段主要针对的是一些缠访者,并不构成基层政府的普遍做法。“给钱安抚,在基层是很普遍的,无论是以救济款名义还是其他名义。”陈锋说。
以该案为例,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主要理由之一正是她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对于这笔款项,双方在审判中也是各执一词。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称徐某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徐某本人的供述则称,她没有主动要过钱,都是政府工作人员询问其上访及治病过程中所花费数额,然后主动给予其钱财并劝其不再上访,并非“强拿硬要”。
陈锋分析,围绕上访出现的一系列怪现状,源于整个维稳体制的高压性与基层治理能力不足之间的悖论,比如,有的信访问题可能完全超出了基层的解决能力,需要更高层统筹却没能及时统筹,或者是政策性原因使得当前的一些问题无法快速解决。当然,一些信访如若涉及基层政府的重大利益,也可能遭遇基层政府有意阻挠等等。而信访考核本身又是属地管理,先前还强调信访“一票否决”,导致地方政府必然会为了保证不出事,而想尽办法采取一切正规或不正规的办法。
甚至,对于基层政府采取的一些非正规手段,上级往往很难监控,甚至也可能是默许的。陈锋说,在“高压”的层层传递中,上级对下级的要求,更多是“看结果,把问题解决了就行,不去过多地过问采取了什么手段。”
近年来,在“依法行政”的背景下,上级对基层政府的违法行为的约束更为严格,这对基层政府的权力滥用起到了一定约束作用,与此同时,基层政府处理问题的权力也在缩小,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在下降。如此一来,基层政府受到自上而下的高压要求,也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便会采取一些非正规手段息访。只是,“这种非正常手段,往往外人很难一眼就看出来,与以前相比更隐秘,责任一般不会落到政府头上。”
另一方面,陈锋在基层调研中也发现,两类上访增加明显,一是求援上访,可能本人的权益并没有直接受到伤害,而是因为公共产品供给影响了生产生活等,农民通过上访能有效地督促基层政府积极介入到民众的公共事务中,这也是信访对于中国基层社会的一大现实意义;二是超出合理诉求的谋利型上访不断增加,在既有的信访体制下,访民与政府之间形成机会性的利益博弈,也使得二者关系恶化,甚至一些上访者会巧妙地利用这种“高压信访体制”的漏洞,形成对基层政府的威胁,进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是目前信访制度存在的悖论性困境。
总之,转型期,基层越级上访越来越多,相关问题日益复杂,根源在于乡村或基层单位自身治理能力的下降,与当前的高压性维稳体制紧密相关,也是当前基层治理的难题之一。
(财新记者 周东旭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