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1949年,国民党高官杨兆龙如何释放了万余名共产党政治犯

发布时间:2016-07-26 22:02 作者: 浏览:329次
杨兆龙,字一飞(1904-1979);毕业于燕京大学和东吴大学;后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通晓英、法、德、意等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曾任租界法院法官、律师、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草拟《国家总动员法》、《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等法律;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职;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建国后在“左“的形势下迭遭不幸,1979年不幸离世,1980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杨先生一生除“立言”方面的学术研究贡献之外,“立功”方面的贡献包括审判日本战犯、和庞德教授一起进行中国法治改革、响应我地下党号召释放 “政治犯”、呼吁新中国尽快制定基本法典等四件大事。本文依据当事人的第一手资料,对杨兆龙释放“政治犯”一事予以简述。
杨兆龙
1948年年底,国民党政府风雨飘摇,共产党夺取政权的大局已定。荷兰国际法学院寄来聘书,邀请杨兆龙赴海牙任教;加拿大一所大学经其驻华使馆转来请杨担任终身教授的聘书;他的老师庞德也来函力邀其赴美哈佛大学任教。杨倾向去加拿大,但其妻以父母年迈为由坚决反对。正当杨兆龙决意告别政坛,回归学界时,中共南京地下党市委为了营救关在狱中的共产党“政治犯”,找到了他,随后发生了令蒋介石非常震怒的释放共产党“政治犯”事件。
原南京地下党市委书记陈修良在《李宗仁释放政治犯轶事——怀念杨兆龙同志》一文中写道:
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任命李宗仁为代理总统。蒋介石在大江南北尚拥有大量兵力,妄图背水一战。国民党最顽固的反动派绝不甘心把政权交出来,他们一心想依靠美援继续打下去。在这种形势下,江南各大城市的狱中政治犯随时有被屠杀的可能。中共南京市委分析了这个形势,为了营救政治犯,决定各方面寻找同国民党司法机关有关系的人,设法进行疏通。我们深知李宗仁与蒋介石矛盾很深,他被捧上代总统的宝座没有实力,只好徒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并不想同共产党拼命到底,只想国共谈判成功,可以实行划江而治的局面。因此,我们觉得李宗仁可能同意释放政治犯的要求以换取“和平”条件。
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任命李宗仁为代理总统。
我们到处物色可以接近李宗仁的关系人物,准备同他秘密谈判,要求释放政治犯。后来,查到了沙轶因同志(学委的委员之一),有一个姐夫杨兆龙是国民党政府司法部的司长。她的姐姐沙溯因思想进步,沙轶因请求她的姐姐劝告杨兆龙为革命立功,利用他手中的权力,释放政治犯。杨兆龙起初动摇不定,他一方面深恨国民党的腐败,失尽了人心,蒋介石的败局无法挽回,自己今后到底走哪一条路呢?他却徘徊不定,犹豫不决;一方面同意妻子的看法,相信沙轶因是不会骗他的,按理应当立功赎罪,劝李宗仁下令释放政治犯,但又因为他身居要职,有很大的危险性,怕一旦事泄,生命难保,同时又怕共产党方面不会信任他,恐怕出力不讨好,后果难以设想。所以他曾对沙轶因说:“做这件事,是很危险的,以后共产党究竟对我怎样?这是关系后半生的大事,不可不慎重考虑”。
他为了更加了解党的政策,对沙轶因说,要同共产党的干部面谈一切。我们决定派策反部的白沙同志前去同他见面。白沙与杨兆龙痛快地谈了一夜,杨兆龙听了以后坚定了信心。决定冒险去找李宗仁面谈,提出释放政治犯问题。杨兆龙对李宗仁表示,要求他为了国家与人民的生活,早日停止内战,先行释放政治犯,表示有和平的诚意。李宗仁同意了他的意见。
1949年2月,李宗仁忽然因事飞到广西去了,我们怕他变卦,即派杨兆龙坐飞机到广西去见李宗仁,要他签署释放政治犯的命令。李宗仁立即下令,这一招果然马到成功,堂堂正正释放政治犯的命令由李代总统签名在南京公布了。执行这个命令的人就是李宗仁提拔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的杨兆龙。在我军过江之前,特务机关来不及动手屠杀,南京的政治犯全部释放了。这是李代总统在离大陆之前做了一件好事,杨兆龙也为人民立了一大功,受到全国人民的赞扬。

杨兆龙的姨妹、原南京地下党市委下属的学委委员沙轶因1982年9月给陈修良提供的《关于我通过杨兆龙的关系进行释放政治犯工作的情况》写道:
1948年时,我的姊夫杨兆龙任国民党司法行政部司长,并在当时的中央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淮海战役后,我解放军节节胜利,国民党反动派即将垮台的大势已很明显。地下党南京市委根据对形势的分析,估计反动派在垮台前很可能会搞大屠杀,应尽量设法营救被捕同志出狱,以减少党的损失。当时南京市委委员中联系学委的王明远同志知我有杨兆龙这样一个亲戚关系,就和我一起研究能否通过杨的关系来营救被捕同志。我和明远同志分析了杨的基本情况,认为杨是国民党官员又兼中大教授,他虽系国民党员,但与特务组织并无联系。
另外,在国民党大势已去的情况下,有些国民党政府的人员已在找关系向我方靠拢,以谋求个人出路,在这时争取杨为释放政治犯出力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同时,我们又分析了我姐姐的情况。我姐姐沙溯因,当时是南京中华女中教师,她在一九三五年到一九三六年曾参加过曹孟君等组织的南京妇女救国会,思想比较开明,估计我去作争取杨的工作,还可能得到我姐姐的帮助。她和丈夫的关系较好,估计即使此事不成,杨也不致加害于我。王明远同志把我们分析的情况向地下党市委领导汇报后(后来我才知道是向市委书记陈修良同志汇报的),组织上决定要我去进行争取杨的工作,这大概是1948年12月份左右了。
我以一个进步分子的面貌先和我姊姊谈话。大意是说,现在国内形势已很明朗,国民党即将垮台,无论为国家民族的前途着想,还是为你们全家的前途着想,应赶快弃暗投明,为人民做点事。目前很希望杨能为释放政治犯出力。如你们同意,我还有这方面的朋友,我可和我的朋友们谈谈,以后再商量具体办法。我姊姊一口表示赞成,并要我和杨直接谈。
于是,我仍以进步分子的面貌和杨商谈,前后谈了好几次,主要是对他谈了国际国内形势,分析国民党肯定要跨台;并且把我党对国民党党政人员立功赎罪的政策告诉他,说明只有走这条路,他个人及其家庭才有出路。后又介绍他读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他也认真地读了。从几次谈话中,看出杨已有所触动,他也表示“国民党的气候恐怕是不长了的”,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得不考虑“个人的出路”等。但从谈话中,也看出来他还有两方面顾虑:一是认为如真为我们做事,是要担风险的,二是对我党对像他这样的人(国民党较高级的官吏),以后究竟会怎样对待,还有怀疑,他曾认为“这样干是很危险的”,又说过“这是关系我下半辈子何去何从的大事,我不能不慎重”等话。在这段时间里,杨的思想斗争很激烈,有时星期六我到他家去住一晚(那是我父亲和他们同住,我一般每星期都要去看看父亲),听到隔壁房间里他们夫妇叽叽咕咕直到深夜,有时甚至声音较高,似与我姊姊发生了争论,我估计是在议论这件事,但具体内容听不清楚。
于是,我就针对杨的这些思想顾虑推心置腹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再指出“只有下决心为人民干事,才是唯一的光明大道”。大约到1949年2月的样子,杨才开始下决心了,向我提出:“我和你是亲戚关系,谈了恐怕以后难以为信,你既有那方面熟人,最好再请你的熟人来和我谈谈。”我向王明远同志汇报后,王又请示市委,决定派地下党策反部的白沙同志与杨谈话。记得在一个晚上,按组织上约定的时间和暗号,白沙同志到杨家先与我接上关系,随即我把杨介绍与白沙同志认识,他俩在杨家(南京鼓楼薛家巷七号)的书房谈了整整一晚上。谈后杨反映较好,说‘这人不错,有些见解。要进行释放政治犯的事,可以从国共和谈这方面来想想办法’。(那是国民党为争取喘息的机会,正在和我们进行和谈)。
就在这时,国民党最高检察署检察长出缺,要杨代理此职,他和我商量此事,我立即向王明远同志作了汇报,王认为杨任此职,对进行释放政治犯的事有利,可以担任此职。于是杨就兼任了代理检察长的职务。当时,我解放大军已积极准备渡江,国民党机关纷纷向上海、广州方面迁移,伪司法部和伪检察署都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国民党各中央机关皆一分为二),杨把家庭先搬到上海,和国民党说他还有些事要处理,暂缓去沪。杨告我他先把家搬走的目的,一是怕打起仗来,一家老小不好办,二是家先走了,可使国民党不致对他怀疑。
杨这时留在南京加紧进行这方面的活动,我则不时到他家去催促并与他一起分析研究随时出现的一些情况,一起出出主意。这主要是围绕着“既然要求与共产党进行和谈,总要拿出点实际行动,放出些政治犯,做个样子也是必要的”这个理由,来向各有关方面争取,这段时间,杨活动十分频繁,并曾到广州直接向李宗仁面谈。
到4月中旬的一天,杨约我到他家说“释放政治犯的事,总算有眉目了,上峰已同意发个文件,我又和南京的监狱长说过,在南京总可放出些人,但这文件发到外地还能不能起作用,我现在也无能为力了,形势很紧,我不能再留南京,马上就要到上海去了’。后杨很快即去上海。1949年4月13日,我听王明远同志告诉我“伪检察署发的文件在南京还算生了些效果,朱成学等人已释放出来了”。

张知本
关于释放共产党”政治犯”问题,陈修良和沙轶因都认为是杨兆龙奉了中共之命,劝说李宗仁之后,由李宗仁下了决心,签署了释放“政治犯”的命令,因此,李宗仁是释放政治犯的决定性人物。但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医生根据她所了解的情况,认为是杨兆龙先做通了时任司法行政部部长张知本的工作,由张知本在行政院有关会议上提出,获得通过,然后再由李宗仁签署下发。张知本在事件中才是关键人物。
杨兆龙1968年2月25日亲笔撰写的材料中说道,“1948年年底,行政院改组,孙科任院长,司法行政部长谢冠生被免职,由赵琛以政务次长名义代理部长职务。这时,我又准备到中山大学去担任法学院院长。但赵琛硬要我担任最高法院检察署代理检察长。这个职位看上去是反动的,但是如果善为运用,可以为老百姓做一番事业(释放政治犯)。“
为什么说张知本是释放共产党“政治犯“的关键人物呢?杨兆龙说:“ 张知本当时已经70多岁,是个老革命党员。在辛亥革命时他任(民国)第一任司法部长。北伐后,曾任湖北省省政府主席。1932年以后,历任司法院秘书长、行政法院院长、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好几次有掌司法行政部部长的呼声。我和他从1933年在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成为同事后常常见面。他对我相当器重。他这样一位老人,对于像我这样一个四十几岁的人的信任和依赖之心比较殷切,所以一切比较容易沟通。此人很有修养,有菩萨心肠。年纪大了,总想做一件好事。他对年轻有为的人特别赏识……”
1949年3月24日8时,张知本自沪乘火车抵京。杨说“当时司法界留在南京的人员中,要算我的职位最高,一切事情照例都是由我带领。张知本至南京时是由我去迎接的。他下火车后,我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到他的寓所。在路上,我就向他提起释放政治犯的事。我说,张部长在辛亥革命时是第一任司法部长,现在又来任司法部长。过去大官已做过多年,当然不是为做官而做官,而是要为国家做一点事。最近和谈之事甚嚣尘上,各方面要求释放政治犯者颇多。而所谓政治犯者,都是热血青年。他们一心爱国,主张正义,实在值得我们钦佩。现在反将他们囚禁在监所内,我们身在司法界的人,实在于心不安。部长一向以正义为怀,这一次应该将这些人释放出去。如果需要我出力的话,我愿意为部长奔走……”
“他听了我这番话很受感动。他说:‘你的看法很对;可是各方面对这事阻力很大,我们应该怎样进行呢?’我说:‘以部长的威望应该是可以克服的。部长不妨在行政院会议上坚持主张一下;如果获得通过,那真是造福匪浅。他朝我笑笑,说:‘好吧!让我们来试试看!’这样释放政治犯的基本政策就确定了。”
“自从张知本到南京后,我常常整天在他家里谈司法界过去的缺点,并指出这项释放政治犯的好处以及在行政院开会时如何应付等等。在某一次行政院会议上,张正式提案,要求行政院动议释放政治犯。当时何应钦主持,另有朱家骅、吴铁城等政务委员在座。大家对张的这个提案都觉得很诧异,表示‘共产党手段狠辣,不可对他们太仁慈。我们应该观察一个时期’,特别是朱吴二人坚决反对,何应钦也竭力劝张放弃自己的主张。张这时大发脾气说‘既然这样我这部长也不当了’,说后站起来要跑。大家见势不妙,连忙说‘张部长不必生气,我们照你的意思办就是了。’于是,行政院以微弱的多数勉强通过释放政治犯的决议,命令司法行政部执行。
“但此时,司法行政部的印信已由赵琛带往广州,尚未移交给张。张对外行文都是借用最高检察署的印信。当行政院通过释放政治犯的决议时,广州方面赵琛还对记者发表谈话说:‘已决犯的刑罚不得变更,换言之,已决犯非到刑期届满不得释放。’张知本拿到决议训令后,立即训令最高检察署拟具详细办法,通令全国各级司法机关一律释放。”“司法行政部的印鉴和训令稿的用纸借用检察署的,所以实际上都是最高检察署一手主办的。这在司法行政部接管档案内可以查对。”
行政院勉强通过了决议,释放全国政治犯,命令司法部执行。张知本委托杨兆龙前去广州请李代总统签署,李未说什么就签了字。张知本则立即训令最高检察署草拟具体落实的详细办法,通令全国司法机关一律释放政治犯,由检察署承办。杨的亲笔自述说道:“原来中共南京地下党指名要求释放的政治犯,只限于中央大学学生李飞等三人。在当时的制度下,不便这样做,同时考虑到其他非中共党员的政治犯也应当释放,于是就设法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大释放。在南京撤销了对‘五·二○’学运中被捕学生的公诉,释放政治犯100余人。
根据江苏、浙江、安徽等十几个省的司法长官报告的数字,估计全国释放一万余人。上海高等法院检察署未遵照执行,据当时的首席检察官张某说因受地方法院院长某某的威胁,故不敢释放。我来沪后就托上海市高等法院院长郭云观暗中关照监狱方面妥为保护。”据上海地方法院刑庭庭长兼书记长黄光钰说,上海后来释放了300余人。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杨兆龙遂将最高法院检察署的全部档案和印章移交给上海市军管会。从重庆回来的检察署同事、后来到复旦大学任教的顾宣魁告诉杨兆龙,国民党政府为此下发了对杨的通缉令,罪名是“卷印潜逃”。
南京解放后,原中共南京地下党市委书记陈修良亲到杨家造访杨兆龙,对其释放政治犯的义举当面致谢,连说几句“救命恩人”。继而在南京人民大会堂遇见中央大学熊子容教授和被杨释放的学生(地下党员),陈修良对那些学生说:“你们来见见杨先生,他就是你们的救命恩人。”
一万多名共产党“政治犯”在杨兆龙的精心运作下,得以释放,免遭屠杀,这是杨兆龙为人民立下的不朽功劳。2004年,在杨兆龙诞辰百年纪念会上,那些还健在的被释放的老共产党员们聚集苏州,向杨兆龙的遗像再三鞠躬,热泪盈眶。
(作者系上海文史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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