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文革的制度根源与其导致的制度变化
发布时间:2016-10-2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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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制的第五个特征是党全面控制社会的所有组织,包括所有非政府组织(NGO),所有宗教组织,非宗教组织。这种控制深入渗透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城市中每一个街道都有街道委员会,街道委员会的核心是党组织。农村每个村必须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每一个工厂的每一个车间都有党的组织,每一个人民公社的每一个生产队都有党的组织。不允许全社会里,有任何一个角落没有党的组织。所有的党组织的首长都是自上而下任命的。党用这个办法来保证对社会中所有人的所有活动的控制。这是极权主义最基本的特点。虽然典型极权制与分权式极权制都是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由超人的领袖领导的,自上而下组织的,贯穿全社会、统治全社会的官僚组织,但是如何来具体的组织和运转全社会的政治经济?在这些方面,典型极权制与分权式极权制有着基本差别。在典极权制下,党-政官僚体制的核心是按照专业化的原则组织。在分权式极权制下,党-政官僚体制的核心是地方政治、经济。
文革前:典型极权制在中国全面建立
极权主义制度既不是中国传统制度,也不是在中国纯自发产生的制度。因此它不是传统的“中国特色”。典型极权制在中国全面建立始于1949年。全面倒向苏联的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方面学习苏共,逐渐彻底地控制了中国的所有组织,包括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建立极权制的第一步是控制所有的政党。中国共产党1949年召开的政协会议,发表的中共和参会的民主党的共同纲领表明,中国共产党放弃了其不久前对所有向民主党派做出的,关于多党制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正式许诺。尽管如此,这些民主党派仍暂时被允许独立存在。但在不久之后的反右运动中,所有坚持政党原则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骨干人物都被打成了右派。任何一个重提“多党制”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人,无论是民主党派人士,是共产党干部,还是知识分子,都被打成右派。通过反右运动,“多党制”已经被正式禁止。这些“民主党”已经不再是通常意义的政党。同时,中国共产党逐渐地全面控制了所有的非政府组织。其中包括所有的学校、科研机构、医院和其他非盈利组织、宗教机构等。不经过共产党批准建立任何组织为非法,甚至被打成反革命集团。
第二,中国共产党直接控制了政府的所有部门,包括行政、军事、司法。
第三,通过国有化和集体化,全面改变了经济的所有制,以此控制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但有一个特例,就是所谓的民族资产阶级。按照1954年宪法,民族资产阶级仍然被允许存在,即一部分的企业仍然是所谓民族资产阶级的企业。但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民族资产阶级逐渐丧失了这些企业的产权。更重要的是,即使在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控制的企业中,也必须接受共产党的控制,包括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共产党的组织。
由此,在中国建立起了典型极权制。党对整个社会形成全面的控制,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思想的方方面面。“一个主义、一个党、一个领袖”是1940年代后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推动多党制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用来描述国民党的词。但这是对典型极权制更准确地描述。
建立、巩固、发展如此全面和严密控制的制度,必须依赖超强的激励机制。其中既包括对其积极参与者的强烈的诱惑,也包括让所有可能的怀疑者、挑战者和反对者感受到巨大的恐惧。最大的诱惑是把个人对党和领袖的忠诚与其升迁紧密挂钩。而恐惧则针对这个制度中的所有人的可能的不忠诚行为。任何人,无论其政治社会地位,对这个主义、这个党、这个领袖,持有任何不同的看法,哪怕表达的是技术细节上的“不同政见”(例如反对建造三门峡大坝,反对苏式高等教育大纲等),就可能沦为反党、反革命份子。而这个“罪行”将受到极其严重的惩罚,甚至极刑。这种激励机制早在延安整风时期就已经在苏联帮助下建立并成熟。现在,这种党内制度被扩大到了全社会。
在中国建立典型极权制的过程中,苏联的援助起了巨大的基础性的作用。除政治文化等因素外,世界上的极权制总是与现代工业化的基础密切相关的。最初产生极权制的苏俄、德、意,都是比中国发达得多的具有完整工业体系的国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中国是世界上最落后的几个国家之一,人均GDP只有世界先进水平的1/20,大部分的中国人生活在近乎原始状态,汲汲于生存。如此落后的经济水平难以支撑典型极权制。从近乎原始的经济水平到在短短几年时间建立起现代极权制度,苏联的政治军事经济援助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十年代苏联对华的156个重大援助项目,使得中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了自己的工业化经济体系。但比物质技术援助更重要的是,除了大批技术和设备进入中国,中共还邀请了大批各个领域的苏联专家,试图系统地从制度上把中国改造成苏联。来自政府、法律、经济、管理、科学、工程等领域的苏联专家,指导甚至直接介入中国制度的建立,并深刻影响中央所有领域的各部门和重要的经济领域。
所有极权制都高度注重培养忠诚的专门人才。中国的高等级教育也按照苏联极权制度的方式,改造重组。苏联专家们在指导原则上,在制度上,甚至直接在人事上,决定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如以苏联模式推进的全国院系调整)和科研制度(如以苏联模式改造中国科学院)。以清华大学的改造为例。改造前的老清华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基本上教授治校(国内其他顶尖大学与此相似),是一所完整的综合性大学,涵盖人文、社科、科学、工程、医学、法律等所有领域。多数教授都是从美国、西欧留学回来的,在很多领域都培养了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栋梁之材,在一些领域的水平甚至超过当时与西方隔绝的苏联。但自从1952年执行“以苏联为师”的院系调整以后,大学不再有自主权,教授不再治校。学校越来越走到培养独立思考能力的反面。按照自上而下的苏式计划,不仅人文社科被全部裁免,即便在理工方面,也把基本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和数学都从清华裁减出去。原本综合性的清华大学被肢解成为一个工程学校,变成了狭窄的“工程师的摇篮”。
在反右运动中,所有寻求恢复教授治校,或对全盘苏化治学持不同见解的教授们,全部被打成右派。大批清华最优秀的教授被打成右派(全校共有571名教师被打成右派)。反右巩固了统治清华大学的极权制度。从此,不仅清华,不仅大学,所有学校都要培养“党的驯服工具”(刘少奇语),都要把尽量多的人改造成革命的“螺丝钉”(雷锋语)。而如此培养的原子化的群众正是之后的文革的基础。最可悲也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当年靠打击教授来巩固自己统治的清华校党委领导,在文革中被清华“自发”的革命群众运动打倒,成为全国最早被打倒的“统治学校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之一。把清华大学作为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反映的更大图像中,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所为和下场与清华校党委领导何其相似。这种相似不是偶然,而是同一制度所然。
文革与分权式极权制
文化大革命从政治、经济制度上破坏了中国共产党自己建立的一种极权主义制度,代之以分权式极权制。实际上,这个破坏和取代始于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人民公社。那是建立了典型极权制后的第一次系统性的重大体制变化。它是文化革命的前奏,是破坏典型极权制建立分权式极权制的第一步。
大跃进集中于削弱典型极权制中央各部的行政和经济权力,同时在行政和经济方面向地方大规模放权。将中央直接控制的大部分企业转移到地方。经过一年大跃进之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就从1958年的约80%降到了1959年的25%。由此,在中央严格控制政治和人事的条件下,建立起在行政和经济上相当自治和相对自给自足的地方基层。在这种中央-地方制度中,所谓的中央计划被基本破坏。此后,除了几百个非常粗旷的全国性指标外,本质上并不存在可以操作的,中央对经济的具体的计划。所谓的“中央计划”是以地方计划为基础,由上层政府协调补充的官僚制度。相比之下,在典型极权制的、基本消灭了市场经济的苏联,中央直接计划和控制大约120万个具体的计划指标。这些指标之间涉及极其复杂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位高权重的领袖,也必须依赖大量握有实权的技术官僚。因此,中央计划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政治经济制度。其组织形式有重要的政治含义。斯大林虽然从上到下肃清了数以百万计的政敌,在消灭了所有政治制衡的典型极权制里,至少在技术层面上,他对国家的控制仍然要依赖技术官僚,仍然要受到中央官僚机构的限制。
大跃进运动的政治实质是铲除中央计划,增强地方力量,以削弱中央官僚。在相当程度上,这是在模仿中国帝制的统治制度。毛泽东在1958年的北戴河会议上,自称为马克思加秦始皇,其中秦始皇指的就是帝制传统(而所谓马克思则指从苏联批发来的典型极权主义制度)。大跃进同时消灭市场经济(反资本主义)和破坏计划经济,最终以空前的大饥荒灾难而告终结。救灾时期的所谓“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以及之后以“四清”方式展开的阶级斗争,都是为了巩固大跃进建立的制度,有些更务实,有些更激进。
在破坏了中央计划的制度中,领袖的政治权力和权威变得更强大。党由领袖自己的派别统治。不在领袖的派别中的其他党员,轻则受排斥,重则变成反党集团,属于被整肃被打倒的对象。党把整个社会对领袖的忠诚度推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领袖变成了神。领袖成了“大救星”,成了“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与马克思主义反对存在救世主的基本立场正好相反。原本相对抽象的党的意识形态,其内涵变得越来越窄。党的主义由领袖的路线来定义。对主义的其他解释变成反党路线。这说明,在极权制建立后,极权主义的基本成分——意识形态并不总有实质含义,其中许多内容是为专制权力服务的。群众对领袖的迷信的重要性超过意识形态。而高度的这种迷信正是文革重要的基础之一。
与大跃进运动相比,文革是以包括暴力在内的各种方式(如文革时期最常引用的毛的语言所宣称,“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从制度上彻底破坏典型极权制的“革命”。通过这场革命,文革最终铲除了典型极权制的残余,清除了政治反对势力,建立了完整彻底的分权式极权制。
文革系统性地破坏党政官僚机构,尤其是最上层的官僚机构,这个观点在研究文革的文献里受到相当充分的重视。但是,在消灭了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作为一个可以操作的制度,向地方放权是与削弱中央权力互补的,不可或缺的一面。除了行政和经济的操作方面的重要性,从政治制度层面,架空中央各部门权力,向地方放实权,是巩固领袖个人权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因为,在个人迷信盛行的条件下,同地方政府的权力相比,领袖的权力是绝对的。而任何有实权的中央部门,都是潜在的挑战领袖政治权力的对手。所以,通过分权式极权制,从制度上极大地削弱和架空中央各部门,从而在制度上保证领袖的权力是无法挑战的。
1969年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和1975年通过的宪法正式以党、政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分权式极权制。在分权式极权制中,官僚机构大幅度扁平化。除直接与领袖相关的权力圈子外,中央官僚机构所剩无几。在分权式极权制得到巩固的1975年,中央财政的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不到12%。没有人,没有机构,在任何方面拥有权力和资源能够挑战领袖。地方基层由无限忠于领袖的革命者掌权。在理想状态下,领袖通过“思想”、“口号”,无需过问技术细节,几乎可以直接领导无限忠于他的自给自足的地方基层。
值得深思的是,文革留下的制度遗产分权式极权制并没有随着文革的结束而结束。历经几十年的改革,在这个制度遗产基础上,中国的制度演变为分权式维权制(相关分析有待下文)。它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路径和性质,但时至今日我们对此还缺乏共识。一些造成文革的制度条件仍然遗留在当今的制度中。类似于文革的这样的悲剧会不会重演。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今后的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