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由多种形式报纸并存向单一党报体系过渡——建国初报业“企业化”的制度逻辑
新中国建立伊始,国家财政状况极度紧张,生产、交通、教育处在恢复阶段,物价上涨影响报纸的经营发行(当时纸价一般占报纸总成本的70%),部分报纸分工不合理,多数报纸经营不善,各地报纸普遍发生严重的赔耗现象。在新闻出版署的推动下,报社实行“企业化”的经营方针。对此,学者们有不同看法:
唐绪军
1950年开始的这次报社“企业化”经营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环境下对办报方式的一次探索”。
张辉锋
这个阶段是“传媒经济蹒跚起步、中国传媒经济的发端”。
董天策
“由于事业体制意识的限制及措施上的局限性,这次探索并未能改变整个报业的非经济化特征,而且以失败告终。”
无论学者对这一阶段的评价如何,但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即1949年末开始推行的“企业化”是新中国报纸产业化的萌芽期。
与诸多学者不同,该文认为,这次报社“企业化”与其说是起步不如说是延续更为恰切。
这次报纸“企业化”首先应该是战争年代旧有报业体制的延续,还谈不上新的探索。因为从现代新闻历史来看,私营报纸本来就存在报业经营活动,即便是中国共产党的党报,比如在重庆时期的《新华日报》,也十分重视经营。
《新华日报》
如果进一步分析又可以发现,所谓延续仍然只是表面现象。就本质而言,这次报业“企业化”改革,报社经营活动各项政策整体上是“收”而不是“放”。如“报纸分工”、“地方报纸地方化”、“定额发行”等,一系列措施显示了报纸经营的收紧,由此实现了“报业经济由多元化经营向单一化经营方向发展;报纸的所有权由分散到集中;报纸的生产与发行分离。”总体趋势是由多种形式报纸并存向单一党报体系过渡。
从延续向过渡的转换,包裹着经济和政治的双重诉求,以单一报社经营行为的有无来评价1949年末开始的报社“企业化”,难免有简单处理之嫌。该文认为,1949年末开始的报社“企业化”,政府的策略主导了整个报业的变化,对于报社而言,要么进入党报体系,要么关门停业。其结果是:
旧有体制下的报社或者不适应新的报业形势自动关门,或者更换门庭,进入党报体系,实现了“平稳过渡”;
而党报体系在这次“企业化”进程中也完成了网络建设,形成了社会主义报业体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企业化”非但不是失败而且是非常“成功”的。就如1954年8月《中宣部关于统一和加强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企业管理的指示》所指出的:
“加强新闻出版单位的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保证这些单位完成自己的政治任务;同时,在于使这些企业能够尽可能地为国家节省和积累建设的资金。”
完成政治任务被置于节省资金之前。
经济空间逼仄中的扭亏策略
建国初期,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和计划的细致周详投射在报业经营领域中,导致经济活动空间狭小和逼仄,失去了自我运转的活力和动力。
1949年末开始的报社“企业化”制度,政府首先考虑的不是营利,而是如何在逼仄的空间中寻求生存之道。1949年12月17-26日,国家新闻总署召开全国第一次报业经理会议提出,报纸存在很多问题:
1全国报纸分工不合理;
2公营报纸只管伸手向国家要钱;
3缺乏领导,无政府现象严重,如用纸问题表现突出。
为此,这次会议做出了《全国报纸经理会议的决议》,决议认为,条件好的公营报纸应争取自给,办法是报纸定价不低于纸张成本,多登有益的广告,报纸发行逐步交邮局统一办理,以减少发行上的开支与损失,健全会计制度,消灭浪费,缩裁冗员。随后,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决议,并指出:凡在实行上述办法后仍不能自给的报纸,均由政府新闻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在审核报社预算后实行定期、定额的补贴制度,废除许多地方予取予求的单纯报销制度,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1.减轻财政负担
1950年,巨大的办报费用对于建国初期的政府是不小的负担,利用报纸的现有功能招揽广告,减轻财政负担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动因。
据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新闻工作会议统计:当时全国共有报纸253种,其中日报170种,公营报纸近200种。这近200种报纸还延续着解放前实行的“供给制”政策,使财政面临极大困难。
1物价上涨,再加上随着报纸种数的增多,增加设备等各项支出又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财政根本无力承担。
2另一方面,百姓购买力有限,且报纸发行不够广泛,发行收入不大。
据对《人民日报》等十六家报纸不完全统计,每年赔耗达5000万斤大米,按当时包干制计算可供约38万人一月之用。1950年,中宣部发出的《关于报纸实行企业化经营情况通报》指出:“报纸企业化经营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可以实现的。”具体做法是:
1适度提高报纸定价,以回收报纸的部分生产成本;
2进行广告经营,减少政府财政补贴的数额;
3降低成本如使用国产纸张、紧缩编制、健全财会制度等。
2.降低发行成本
报纸发行制度率先改进。当时认为,苏联模式的“邮发合一”引入报纸发行,符合社会主义整体经济利益。
“各报社如果仍然各搞一套,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是严重浪费,不符合社会主义全局一盘棋和计划经济按比例发展的原则,而且这种局面是不能长期维持下去的”。
邮发合一的措施废除了根据地时期免费分配报纸的做法,邮政发行网络解决了报社发行到边远地区的困难,降低了发行成本,增加了发行收入。
比如,《新湖南报》创刊时订户仅230家,创刊号只印487份。至1949年底,突破2.4万份,交邮局发行后,1950年底突破5万份,1955年3月突破10万份,1960年3月突破20万份。
《新湖南报》
邮发网络的统一,解决了各报发行网络重复建设问题,在整体上减轻了全国报纸的运营费用。统一的发行费率也降低了报社的发行成本,1952年发行费加邮费占定价的35%,1953年则降为25%。邮发合一与计划发行、预订制度的施行,降低了报纸的无效印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新闻纸的损耗。
邮发合一、计划发行给政府、报社和邮政三者都带来经济上的利益,是解决当时财政状况困难、构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但另一方面,其导致的结果是统一了报纸发行、传播渠道,也使报业进入基本无竞争状态。这在后面将加以分析。
3.补贴办报资金
广告收入是报纸获取利润来源的重要渠道,19世纪50年代初期,社会制度的变革和薄弱的经济基础,制约了民营报纸的工商广告来源。各级党委机关报的广告发布,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以《四川日报》为例,首先保证刊登政府机关的通告、公告,用广告方式及时、广泛地传播党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1952年9月28日,创刊不到一个月的《四川日报》公布广告刊例:
“本报广告如遇拥挤或政府、机关有时间性之广告时,得变更其形式或缓期刊登”、“除政府机关通告、公告外,一般启事广告不得超过广告栏篇幅的四分之一”。
《四川日报》
当时《四川日报》广告栏的篇幅约占一个版的30%。广告刊费分5类计价,机关广告收费要比一般启事和工商广告低10-20%,有的广告甚至可免费刊登,如革命军人(包括志愿军)登报寻找家属;按旬公布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牌价;公布金银外币牌价等均不收刊费。
即便如此,建国初期,广告依然为报社带来了资金上的补充。《皖南日报》1950年上半年广告收入为7180多万元(折合现在的人民币约7180元),占报社整个收入的20.8%,比1949年前后四个月广告收入增长五倍。
《皖南日报》
多种经营是报社资金的另一重要来源。比如《河北日报》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报社自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了一些企业,以厂养报,统收统支。比如《河北日报》承印所、公益机米厂、《河北日报》门市部、河北织染厂、猪鬃厂等,在建国初都是营利的。“邮发合一”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发行效率,加之开展广告、多种经营使得报社收入来源多元化。尽管地市级党报仍然依靠财政拨款,但到1953年为止,《人民日报》等中央报纸和部分省级报纸相继扭转了亏损状态。
经营举措背后的政治诉求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1949年末开始的“企业化”使报社经营稍有起色,但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报社自身所显示的造血功能并没有被政府所看重,对于报社的定位、报纸属性的认知仍从政治需求着眼。从这个角度来看,报社企业化的本质动因并非单一的经济因素,政治诉求的实现更为政府看重。
1.建设发行网络,提高宣传效率
实施邮发合一尽管在表面上来看是鼓励发行,但“计划发行”的思想是明确的。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报刊发行问题的指示》提出:
“报刊发行地区、计划中的全年每期发行份数、计划中的预定和零售的比例都必须交由中宣部批准。”
这个指示对报业发行进行了严格的限定,特别是对报纸每一期的发行量作以约定,说明这一阶段中宣部、新闻总署显然并没有看重报纸的发行利润,有些报社想通过邮局多发行报纸,邮电部门和出版总署却并不鼓励这种做法。
“邮发合一”在经济上无论对于报纸发行成本还是报款回收上都有所助益,然而更重要的是邮发合一所带来的政治效益或者说宣传效益。党报发行一直为中国共产党所重视,列宁将党报发行工作与能否组织革命活动紧密联系到一起的观点,深深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
无论是在敌占区还是根据地,党报的发行工作都带有鲜明的革命目的与政治色彩。1930年3月26日《红旗》第87期题为《提高我们党报的作用》的文章中,对于党报发行有着深刻的认识:
“目前中国党报在全国广大群众中还不能起有力的领导作用,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普遍全国的发行网。这种现象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到中国革命继续扩大发展的时候,扩大党报的发行成了一个迫切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红旗》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迅速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党报发行体系、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率是当务之急。确立邮发合一不仅是经济上的诉求更重要的有政治上的需要。
邮电部长朱学范在全国发行工作会议开幕式上说:
“‘邮发合一’的决定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的呢?那时候解放战争在大陆上已经取得基本的胜利,全国人民觉悟程度提高,经济与文化事业日益恢复与发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开展对敌斗争或生产斗争或其他工作,都需要大量的报刊在思想上去指导群众。客观形势要求报刊的发行量大量发展,而‘邮发合一’的方针是针对这种要求报刊大量发展的形势下决定的。”
“邮发合一”使报纸发行速度加快,发行面迅速扩大。以《河北日报》为例,1949年8月创刊时自办发行,平均每期发行6.2万份,报纸发行到村,慢的要10天以上。从1950年9月1日起,实行邮发合一,该年年末,报纸发行量显著增加,报纸投递一般做到报纸到县以后隔日到村。
《河北日报》
从《河北日报》采用邮发合一的状况来看,首先是报纸的发行量显著提高;再次,借助邮政网络,能够高效联系最基层的组织。这对于及时有效宣传党的政策有十分积极的作用。邮发合一使得全国报纸发行总量迅速增加,由1950年的230万份上升到1956年的1537.8万份。
报社“企业化”通过相应措施减轻财政负担,其权宜性的一面表现为:当财政紧张的状况一旦消除,相应的各种经营措施也就不再实行。如《河北日报》办的多种经营企业尽管获利不菲,但均在1952年左右奉命转交给其他经营单位。
广告指标显示,在报社“企业化”过程中,报业市场逐渐萎缩。以上海市为例,1954年上半年广告登记费为10.5万元,下半年为7.05万元,下降了33%,1955年比1954年下降了5%。
“邮发合一”的高效发行网络建立起来了,但同时自由竞争的报业市场消失了,报社不再是发行主体而仅是编辑、生产单位,国家通过邮政系统垄断了报纸的流通。报社“企业化”中借助广告、多种经营解决报社经济困难的权宜之策,而扩大报纸发行,建设社会主义报业体系则是长远规划。
2.改造私营报纸,完善党报体系
1950年3月全国私营报纸有58家,到6月底,减为43家,到11月底为39家,到12月底为34家,到1951年4月底为31家,到8月下旬,就只剩下25家。私营报业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可以说是锐减。依据曾宪明的研究:
“中国共产党不仅没有关闭和没收全部私营报纸,对于允许继续出版的私营报纸曾给予了大力的帮助和扶持;对于这些报纸也没有采取一律‘禁止’和‘命令’的方式改造,而是在充分尊重它们的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大陆私营报业的消亡形式是多样的,自动停刊是其主要形式之一。”
尽管在形式上私营报刊停刊多是由于经营难以为继,但从深层原因来看,报社“企业化”客观上使得私营报刊赖以生存的报业市场萎缩甚至消失应是它们自行停刊的主因。
广告是私营报业生存的经济支柱。旧中国私营报纸的广告版面常常占报纸版面的40%以上。解放初,工商业活动处于萧条期,工商业广告刊登有限。计划经济的建立使得多数公营企业不再刊登广告,广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下降。例如,上海50年代初期广告费不是随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上升,而是呈下降的趋势。
“私营报纸的广告收入从解放前的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降为解放初期的不足三分之一,经济支柱倒了半边,难以支撑报业生存”。鼓励党报进入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分流了私营报纸的广告来源。此时,广告主的构成变化对私营报纸更为不利。“西南区反映,广告的重要刊户,如政府机关的公告,从来不在私营报上刊登,国营公营企业刊登的也不多”。随着三大改造的逐渐进行,私营企业越来越少,广告市场越来越萎缩,私营报纸希望依靠广告维生几乎不可能。
在报纸的零售市场上,私营报纸多建立自己的发行队伍,全国性的大报如《大公报》等还拥有全国性的发行网络。尽管此时人们的购买力不高,但“报业市场”还存在。随着“邮发合一”的推进,报纸的售卖变为计划发行与定额发行。计划发行对于计划的强调排除了报业的自由竞争,党报通过邮局以及地方政府合力推广,按照比例订阅报纸,报纸按计划来生产,与整个报业和其他报社的行为不产生任何关联。
《大公报》
计划发行对私营报纸也有歧视与排斥。私营报网络多建立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这些发行网络是私营报纸的命脉。1951年3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改进报刊发行是重要的政治任务》的社论,着重阐明对私营派报业的态度,这篇社论申述了两个立场:
1私营派报业必须加以领导和改造;
2改造后的私营派报业能够增加邮局的发行力量。
计划发行的实行对于刚刚建立起来的邮政系统是一个挑战,邮局还没有余力开辟报纸零售市场。到1955年,不少省辖市和一般县局仍没有开办零售业务,而1955年分配给各省市局建立零售亭的计划都没有完成。私营派报业接受改造的同时,邮政发行网络迅速扩大,但零售业务的薄弱对于私营报纸而言,意味着失去另一个利润来源。
广告市场的萎缩加上零售市场的消失,私营报纸几乎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弱小报纸纷纷倒闭,而私营大报则不得不公私合营进入公营报纸体系。1952年,所有私营报纸都变为公私合营报纸,后来又逐渐退还私股,成为公营报纸,实现了凡报纸皆党报的一统局面。
小 结
1949年末实行的报社“企业化”对新闻业产生了根本性影响,“共产党对新闻出版事业实行了比任何其他行业更早的公私合营”。与有学者将这一时期报社“企业化”认为是报纸产业化萌芽相反,该文认为,此时政策更多显现的是从旧报业制度向新报业制度的过渡。
对报纸的政策并非独立于整个政治经济体系之外,而是与《共同纲领》的过渡精神吻合。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明确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的一个部分,第31条提出:“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套用此规定来分析私营报业:首先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是没有问题的;其次鼓励其进入“国营”体系。政府藉由改造私营报纸实现了报纸职能的重新定位,在新的定位中,经济因素已经不再重要。
《共同纲领》
1949年末报社“企业化”是政府单方推行的结果,充满了政治意涵,报业对此只能适应。在实现建设发行网络,完成私营报社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报纸产业因素被消除,取而代之的是非营利性质的党报一统大局。因此,建国初期的报社“企业化”制度是报纸产业属性的终结而非萌芽。
来源期刊:新闻记者
发表时间:2012.03